田百顺顿时不开心了。
“你先不要脸的。”林恒笑了,自顾自的走过去捡了一只松鸡。
田百顺没敢阻止,本来就是他理亏,而且现在他的枪没了子弹,而林恒的还有几根箭呢。
“田百顺,你一把年纪了,怎么这样。”
林恒小姨父走过来骂道。
“其实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顺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恒:“小伙子,没看出来你还有点本事,有没有兴趣去干大家伙?”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枪。”
林恒无情拒绝。
“嘿,我老汉虽然无儿无女,但也不至于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
田百顺粗里粗气的说,仿佛这是对他莫大的侮辱。
林恒不理他,将箭拔出来,带著雄霸离开了。
两人直接往回走,刚刚那一枪,这面山的猎物都被惊跑了,已经没有再寻找的必要。
这也是猎枪的一个弊端之一,动静太大了。
“狗东西,我的耳朵现在还是轰隆隆的。”
林恒忍不住又骂了一句,这田百顺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没说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恒看了一眼雄霸。
“林恒,让我试试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将弓箭借了过去,想试试看。
林恒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让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难了,这比弹弓还难。”
玩了一会儿,小姨父把弓箭还给他,又尝试自己的弹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没发现一个猎物,松鼠都没看到一个,显然都被吓到了。
不过林恒也已经满足了,今天这收获已经很不错了。
“你回家吧,我去帮忙扛两棵树回去。”
到了山顶,小姨父就拿著弹弓离开了。
林恒没去,今天浑身酸痛,实在不想帮忙。
想来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会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恒走了另一条路,在路边看到了几棵黄丝菌,也就是鸡油菌。
采了正准备走呢,突然余光瞥见了一抹金光。
“黄赖头!!”
他连忙跑过去,将树叶清理开来,三个黄赖头亭亭玉立,看的让人口舌生津。
黄赖头学名为皱盖牛肝菌,也被称为黄牛肝,味道极为鲜美。
而且这个蘑菇能长很大,高达十几厘米,菌盖直径最大能达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认,菌盖就像是皲裂了一样,一块一块的,有著褶皱。
褶皱都是金黄色的,其他部位则为棕黄色。
菌肉结实,味道鲜美。
“一般而言,这东西出菇还得等上半个月,没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恒很开心,黄赖头很大,一个就有三两多,三个加起来快有一斤了。
“汪呜!”
雄霸将脑袋凑过来闻了闻,好奇的打量著这个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恒摸了摸它的狗头。
羊肚菌家里肯定舍不得吃,黄赖头就没问题。
它好吃,而且数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购价并不贵,干的才四毛钱一斤。
因为牛肝菌晒干之后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晒干了味道也不会流失。
收了这三朵黄赖头,林恒带著雄霸往家里走。
回来的时候,那王家大叔还在地里干活呢。
听到狗叫声,他抬头一看,发现是林恒,脸上就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林家老二,失败了吧?
打猎可没那么简单,那都是有技术的,不是拿个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干活吧。”
“你是指这个吗?”林恒从背篓提出一只兔子,故作疑惑的问道。
本来不想理他的,但这大叔总是喜欢拿自己浅薄的经验教人做事就很烦。
王家大叔的脸色一僵,有些尴尬的笑:“这,真是你打到的?”
“捡的,我可没技术打猎。”林恒笑了笑,将兔子收了起来。
看著林恒带狗离开,王家大叔脑瓜子嗡嗡的,这二流子居然会打猎?
还用的是弓箭?这还是以前那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吗?
“不,也许真是捡的也说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显摆了。”
最终,王家大叔经过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论。
第28章 这只竹鼠抑郁了
回到家,已经七点了,天色黄昏。
秀兰等人都干完农活回来,帮忙搬运木头,小臂粗的橡子树已经存放了一大堆了。
大哥和父亲等人,也将砍的大树搬回来不少,因为早些年大哥结婚的时候,父母就在筹备给两个儿子盖房子的事情。
所以很多大树都已经砍了一两年了,如今都已经干了,搬回来也不算是很重。
“秀兰。”林恒喊了一声。
秀兰转过头,看到林恒回来露出一丝笑容。
她还没开口呢,大嫂刘娟就开口了:“林恒,快过来帮忙搬木头,争取今天搬完算了。
大家都在动手,就你闲著,你该不会还不如我们几个女人吧。”
林恒本想帮忙的,听到这话直接拿出了自己打的松鸡和兔子:“大嫂,翻了两面山打猎算不算闲著?如果算的话,那晚上我一个人烤兔子吃算了。”
看到兔子和松鸡,大嫂顿时双眼放光,脸上露出笑容:“原来你打猎去了啊,我不知道啊,赶快回去喝口水,这活我们来做就好了。”
她心里就纳闷了,怎么林恒这次改过自新后就真的变了一个人呢,打猎还每次都不走空,搞得她都怀疑人生了。
“又打到了一只兔子?”林母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
“我只打到了一只松鸡,兔子是雄霸抓到的。”林恒指著雄霸笑著说。
“嗷呜呜~~”
雄霸昂首挺胸,双耳竖起,一副邀功的样子。
“这狗真这么厉害?”林母有些不信。
“你自己看兔子,脖子上还有牙印子呢。”林恒摊手道。
“那晚上给它多加点吃的,好好长一下身体。”林母看待雄霸的态度变了。
只要不是吃白饭的,她就都欢迎。
“秀兰,回来帮我处理松鸡和兔子。”
林恒又喊道,不想老婆这么累,她昨天走了那么远的路,今天肯定很累。
“去吧,已经没多少了,我们几个就能搬完。”林母说了一句。
“那好,我回去给帮忙做饭。”
听到母亲的话,秀兰才放下木头和林恒回了家。
“哥,你今天有收获吗?”
院子里,彩云抱著晓霞,带著大嫂两个小儿子,看到林恒回来,就笑嘻嘻的发问。
相比之前,她变得开朗多了,这可能是就是书籍的作用。
“当然,松鼠没打到,松鸡就当早上的赌注了。”林恒将松鸡递给彩云。
“杀了大家都吃吧,我和二哥你说著玩儿的。”彩云说。
林恒转手将松鸡递给了老婆秀兰,让她处理,自己则拿出一把小刀磨了磨,开始剥兔子皮。
剥皮有技巧,从脖子开始,用刀剥个几公分,就可以用手扯了,使劲一扯,皮肉就自动分离了。
将扯下来的皮用竹签绷起来,林恒才开始掏内脏。
“嗷呜呜~”
雄霸早就在旁边等待许久了,眼巴巴的看著他。
“放心,会给你的,给你煮一下吃。”林恒摸了一下它的脑袋,将兔肠子处理了一下,拿进屋里煮熟了喂给雄霸。
秀兰看到这一幕有些舍不得,但没有出声,因为他觉得老公做的也没错。
哪有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事情呢?
只是她处理松鸡的时候,将鸡心、鸡肝、鸡胗都留了下来,剩下的才一并放进了锅里煮给雄霸。
林恒自然注意到了老婆这小小的举动,拉著她手笑著道:“放心吧,以后我会让你过上山珍海味吃都吃不完的日子,不会再为一点食物发愁的。”
“你手上都是油。”秀兰看了他一眼,但也没挣脱,又道:“现在这样就挺好的,你不要想著挣大钱了。”
“放心吧,我不会离开你的。”林恒知道老婆担心的是什么。
“今天晚上就吃半只兔子,剩下的一半和松鸡,用烟熏起来,过两天盖房子吃怎么样?”
秀兰看著他问道。
“可以啊,你把那个黄赖头和兔肉还有酸辣子酸洋葱一起炒了,我想吃。”
林恒看著老婆的脸笑著说。
“可以,你多吃点,早上的鱼你都没吃几口,我给你夹的你还放到我碗里。”秀兰有些抱怨的看著他。
明明那么好吃,丈夫却跟不感兴趣似的,多吃肉能长身体,才有力气干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