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齐后,林书记发表讲话,谈话内容就不详述了,概括起来就两点:
一是说一说双旺初中的建校历史,然后强调教育对于家乡发展的重要性。二是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给在场的精英们都戴上一顶高帽,好让他们能够慷慨解囊。
等林书记发表完讲话后,教办领导也站出来讲了几句,然后就宣布募捐正式开始。
邓世荣第一时间站了出来,说道:“乡亲们,刚刚林书记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一个地方想要发展起来,必须得重视教育,只有受到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家乡的发展才会越来越顺。
说句实在话,我最小的儿子都已经读初三了,马上就要初中毕业了,而且认识我的都应该知道,我们那耶邓氏已经在县城建成了一个住宅小区,以后孙辈们都会在县城或者到首府去上学,不太可能会回双旺初中读书了。
因此,双旺初中不管建成什么样,其实跟我的关系都不大。
但是,不管我的孙辈以后在哪里读书,这双旺永远是我的家乡,我是希望家乡的人才越来越多,然后大家共同努力,把家乡建设得更加美好。
所以,这场募捐会,就由我来给大家打个样吧!
我代表腾龙客运公司捐款10万元,这是我们邦杰村那耶邓氏的集体捐款。
另外我个人再捐款10万元,希望能够把双旺初中打造成全县硬件设施最好的初中之一,然后领导们再努力,把师资力量也提升上去,让我们双旺乡的后辈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以后成才了再回报家乡。”
这番话一出,全场瞬间就沸腾了。
“厉害啊,这那耶邓氏的族头就是牛。”
“那耶九叔,真是名不虚传啊!”
“这话说得我都热血沸腾了,人家九叔的后辈子孙估计都不在乡里读书了,仍然舍得捐出这么多钱来建校,咱们的子孙后辈都要在双旺初中读书,我们不出力是真的说不过去了。”
“我能力有限,但捐个100块钱还是没问题的。”
“……”
邓世荣此举,算是点燃了众人的捐款热情,白平农场的代表紧随其后表态,捐款8万元。
随即,其他村集体企业、个体户们也纷纷出手,都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进行捐赠,多的都是几千上万的捐,少的也会捐个一百几十块,毕竟有资格被邀请来参加这场募捐会的,经济条件都不可能差。
然后,乡政府的领导、教办领导也都纷纷进行捐款。
他们的捐款金额也不高,除了书记与乡长扣了100块钱,其他的领导都只是捐几十块而已,但这已经很难得了。
毕竟,领导们的工资并不高,经济条件是没办法跟在场的个体户们相比的。
很快,大家的捐款数额就统计出来了,一共是83万多,这笔钱用来重建双旺初中,是完全足够了。
至此,这场募捐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
松山高中63班。
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四个月了,邓允珠正在努力复习着,遇到不会的题目就询问她的同桌李淑琴。
说起她这个同桌,还真是挺了不起的,从高一到高三,成绩一直稳坐班级第一,尤其是到了高二之后,更是顺利的成为全年级第一,一直保持到现在。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她这个同桌是能够稳上大学的,甚至有希望摸一摸重点大学的校门。
因为老师们都知道邓允珠的二哥乃是学校的骄傲邓允衡,所以对她还是挺照顾的,让她和年级第一成为同桌,就存了照顾她的意思,希望在同桌的帮助下能够把成绩搞上去。
在宿舍里,英语老师也从没放弃过给她开小灶。
可惜,读书确实比较吃天赋,邓允珠在学习上完全就是扶不起的阿斗,在英语老师以及同桌的帮助下,她也只能在班里保持中等的成绩,这样的名次要是搁在博高的话,就算上不了大学,也有机会上大专。
但搁在松山高中这种垃圾学校,班里排名中等,那高考的结果就不用再期待了,趁早做其他打算吧!
邓允珠之所以还没放弃,而是选择继续努力一把,倒不是对考上大学或者大专啥的还抱有希望,只是想以认真的态度去结束学业,这样对父亲以及对自己都有一个交待。
认真复习的时候,时间过得还是很快的,转眼下课的铃声就响起来了。
邓允珠伸了个懒腰,然后搂着同桌说道:“淑琴,走,一起出去吃粉,我请客。”
李淑琴笑道:“行,那今天我就借你的光,解一解我肚子里面的馋虫。”
如果是其他同学说要请客,那她或许会有些犹豫,毕竟这个年代大家的生活费都没有多少,她也不好意思去占人家的便宜。
但这个请客的人是邓允珠,那就没问题了。
她们当了两年半的同学,成为同桌也有两年了,关系处得还是非常好的,她自然知道邓允珠的生活费多到完全花不完,是全班甚至全校最有钱的同学。
吃她请的一碗粉,完全没有心理压力。
于是,两人便一起手挽手的走出教室,下了教学楼以后,便看到等在那里的邓允华。
“二姐,琴姐。”
邓允华连忙打招呼,他对于二姐的这个学习很好的同桌,自然也是认识的。
李淑琴也客气的跟他打了个招呼,她对于同桌的弟弟同样不陌生,或者说全校对于他们姐弟都不陌生,谁让他们有个哥哥叫邓允衡呢!
跟弟弟汇合后,邓允珠便挥手道:“走,出去吃粉去。”
对于博白人来说,粉是可以当正餐吃的,而且一日三餐吃粉都行,堪称是百吃不厌。
如果换成面条或者其他面食,偶尔吃一下会感觉味道很不错,甚至天天拿来当早餐吃,也有不少人能接受,但要是餐餐面条或其他面食,那保证不出三天,就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邓允珠跟邓允华在松山高中读书,饮食习惯一般是早上跟中午吃粉,晚上吃饭,偶尔早餐穿插一下包子或猪肉粥啥的,那伙食好到让知道的同学无不羡慕。
毕竟,现在很多同学的生活费,一个星期也就一块钱左右,这里面还包括买生活用品的费用,而那些能拿到两三块钱生活费的都是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好的人家。
可伙食标准想要达到邓允珠姐弟这样,别说是一个星期两三块钱了,就是一个星期五块钱,也不够造的。
很快,三人便来到了邓允珠姐弟经营吃的那家粉摊。
邓允珠熟门熟路的跟老板娘打了个招呼,说道:“老规矩,三碗米粉。”
看到大客户到来,老板娘满脸笑容的应道:“好的,稍等一下,马上就好。”
三人找了张桌子坐好,随意闲聊了几句,不到三分钟,三碗热气腾腾的米粉就被送了上来。
李淑琴的家庭条件虽然不算好,但米粉她还是吃过几次的,可看到老板娘端过来的三大碗米粉,大海碗上铺着满满的一层猪肝瘦肉,她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等老板娘离开了,她才惊讶的问道:“珠姐,这粉多少钱一碗啊,怎么这么多肉?”
邓允珠笑道:“不贵,就5毛钱一碗。”
李淑琴闻言苦笑道:“5毛钱一碗还不贵,整个松山高中,恐怕只有你们姐弟敢这样说了!”
邓允珠哈哈笑道:“不说了,赶紧开吃吧,这里的酸辣椒不错,你可以尝尝。”
“嗯!”
第343章 赌狗没人性,连亲妹妹都卖
松旺乡。
周北村。
李广昌家。
李广昌和老婆朱金凤吃着午餐,午餐是万年不变的杂粮,这么多年来早就习惯了。
对于后世的很多博白人来说,红薯、芋头、木薯、甜薯、大薯这样的杂粮,大家都是抢着吃,感觉味道真的太好了,粥饭什么的跟这些杂粮比啥都不是。
然而,对于这个年代从小吃杂粮长大的博白人来说,这些杂粮真的就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已,哪怕是再喜欢吃的人,让你从小吃到大,而且是每天一两餐的吃,换谁来都喜欢不起来。
因此,到了后世,博白县的这些老一辈,没几个是喜欢吃杂粮的,都是小时候吃怕了。
李广昌吃了几十年的杂粮,对这些玩意自然也不喜欢吃,随便往肚子里塞了几条红薯,应付一下肚子,就搓了搓手,再往衣服上一抹,然后掏出烟丝火柴,拿过旁边的水烟筒准备烧烟。
朱金凤吃的速度要慢一些,她一边吃一边愁眉苦脸的说道:“也不知道阿海跑哪里去了,昨晚出去一直到现在都不回来。”
李广昌一边往烟筒嘴上塞烟丝,一边气不顺的说道:“这小子也确实不像话,今年都已经23了,还整天吊儿郎当的,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家里的活也不帮忙干,就这性子有哪位姑娘愿意嫁给他啊?”
朱金凤叹道:“他要是懂事一点,有小琴这么会读书就好了!”
李广昌掏出一根火柴,也跟着长长的叹了口气,小女儿的读书成绩好,是全年级第一名,大学有望,可惜女儿始终是别人家的人,要是能换成儿子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划燃火柴,咕咚咕咚的抽了几口烟,李广昌才埋怨道:“都是你把他给惯坏了。”
朱金凤瞅了他一眼:“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只是我一个人惯吗?你不也一样惯着?”
李广昌无言以对,说到底还是儿子生得太少了,他跟老婆虽然已经够努力了,而且生的孩子也着实不少,可惜就只有这么一根独苗,其他的全是姑娘,他找谁说理去?
“算了,你赶紧给他找个老婆,看看能不能让他收心,再这样下去真的要当寡公佬了。”
“你以为我不想给他找啊,可这臭小子他自己不争气,在村里名声差得很,人家姑娘那边派人过来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了,连打相识的机会都不愿意给,我有什么办法?”
李广昌闻言嘴角一抽,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便看到他那个混账儿子脚步蹒跚的走进了屋,整个人脸色非常苍白,眼中充满了血丝,看起来死气沉沉的。
原本李广昌想骂他几句的,可看到他这个样子,话到嘴边又强行咽了回去,问道:“发生什么事了?看你像丢了魂一样。”
朱金凤也看到了儿子的不对劲,刚刚嫌弃归嫌弃,可还是那句话,就这么一根独苗,不管他再怎么不成器,夫妻俩心中都是疼爱这个儿子的,也跟着关心的问道:“阿海,你脸色怎么这么差啊?是哪里不舒服吗?”
李明海失魂落魄的坐在板凳上,似乎没有听到父母的问话似的。
李广昌和朱金凤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担忧。
朱金凤担心的问道:“阿海,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倒是说话啊!”
李广昌皱眉道:“是不是在外面闯祸了?”
李明海两眼无神的看着父母,良久,才浑身颤抖,嘴唇哆哆嗦嗦的说道:“爸,妈,我……我闯大祸了,我……我把小琴给输掉了……,我是个混蛋,我……我对不起小琴啊!”
李广昌闻言瞬间青筋勃起,盯着儿子问道:“说什么?”
朱金凤也是一脸焦急的问道:“你把小琴输掉了?这到底怎么回事,你赶紧给我讲清楚。”
李明海此时肠子都悔青了,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了这一步。
昨晚,他照常跟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出去玩,他这帮朋友都不务正业,大家兜里都没几个钱,但没钱也有没钱的玩法,几人一起凑了一下,去供销部打了几斤白酒回来。
然后你回家撸一把黄豆,我回家搞一把花生,他回家拿几只鸡蛋。
至于青菜倒是不会缺,就这样弄了一桌菜上来,几人就着这些简单的酒菜一边喝酒一边指点江山,好不快活。
待酒喝得差不多了,一个个都有了七八分酒意,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让大家把为数不多的钱全部掏出来,然后一起去隔壁村的赌场以小搏大,要是搏赢了,那明天就有大餐吃了,要是搏输了,大不了就少喝一顿酒。
当时李明海的酒意也上头了,便迷迷糊糊的跟着朋友们一起到了隔壁村的赌场。
到了赌场之后,朋友们都把钱塞到他的手里,让他来主宰这笔钱。
钱其实不多,几人也就凑出来不到三块钱而已。
刚开始,李明海的运气不错,手里的两块多钱很快就翻成了十多块钱,那来钱的速度真的太快太刺激了。
那个时候,其实有朋友提议说可以撤了,但李明海那时候手气正旺,押到哪就开到哪,他哪里肯在这个时候离开啊,便坚持继续赌,看看能不能把十块变成一百块。
结果在赢到接近二十块钱的时候,运气就不再眷顾他了,接下来不管他押哪里都是输,短短不到十分钟,就把赢进来的钱以及本钱都输得一干二净。
那一刻,李明海那叫一个后悔啊,早知道就应该听朋友的早点收手。
他那些朋友见钱输光了,倒也没有埋怨他,但失望肯定是有的,钱输光了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义,再加上时间也挺晚了,大家酒意上头也都想着赶紧回去睡觉。
可那个时候李明海已经被赌场上的那种氛围给迷住了,那种分分钟几十上百块的交易真的太刺激了,所以他不急着回去,只是让朋友们先走,他哪怕没钱赌留下来看别人赌也好。
他那些朋友见状也就不再管他,一起结伴离开了。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主动问他,要不要借点钱翻本?
问这话的,是隔壁村比较有名的一个散仔头。
如果是平时的话,李明海肯定是不敢借他的钱,但现在喝了酒,再加上刚刚又坐了一回先赢后输的过山车,这个时候有人肯借钱,那真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别说是散仔头了,就是天王老子的钱,他都敢借。
于是,他便向这位名叫阿癫三的散仔头借了十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