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了挥手,不知从哪钻出来一帮子乞丐,有用麻袋装尸体的,有打水冲洗的,有沙土铺地的,转眼间就打扫的干干净净,若非血腥味未散,根本看不出这里死了好几个人。
老乞丐走进巷子里,摸了摸被打裂的青砖墙,深深凹陷进去并碎裂成粉的墙面让他倒吸了口凉气。
这力气已经大的吓人,拳头更是硬的可怕,显然对方一身横练硬功极为骇人。
“这是哪来的过江龙?”无名无姓就冒出这么一狠人来,还让自己给得罪了,老乞丐所剩不多的牙齿都开始疼了。
打蛇不死必被咬,老乞丐心不慌是不可能的,被这么一位狠人惦记上,他不觉得自己老胳膊老腿扛得住。
可继续招惹对方,老乞丐也下不定决心,因为这位拳头太硬了,真打起来,说不定谁更吃亏。
不过刚刚露面的只有吴三爷,还被对方当场打死,这岂不是死无对证
老乞丐想了想,最终下定决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算了,人老了,没几年活头了。”老乞丐自言自语道,然后让手下的乞丐把吴三爷一伙身上的东西都巴拉干净,赤条条的人绑上石头丢水里喂鱼虾,至于地盘,自然是他们的了,过日子就不能浪费。
到现在颜旭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只知道到处都是低矮老旧的房子跟衣衫褴褛的穷人,瞧见他一身血污就没有不跑的,更别说靠近搭话了,让他十分无语,只能先找地方清理一下身上的血迹。
好不容易找到一口水井,颜旭笨手笨脚的晃动栓木桶的绳子,好让木桶能打到水,然后清洗身上沾染的血迹。
风衣沾染的血迹最多,还破了几个口子,被他随手丢到一边,露出贴身的护甲跟武器,于是刚刚还在门缝里偷看的顿时一个都不见了。
穷人活着就已经够难了,谁还愿意招惹麻烦。
不过他们能躲,有些人不光不能躲,还得主动找上门来审问来历,因为这是规矩。
这时期大清就剩口气了,别说对地方的统治力,就连威慑力也如同清风般吹过就忘。
所以此时各地军阀割据,强盗,山贼,马匪四处掠夺,哪怕城中也不得安宁,除了大街有巡捕在那装模作样,其它地方都被帮派工会分割管理。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巷子都被划分开来由不同的帮派占据,比强盗好一些的是,这些帮派在榨取利益的同时也负责管理,至少维持基本的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他们带来长久的利益。
混混帮,顾名思义,主要是由混混组成的,因此遍布大街小巷,号称魔都第一大帮,实际上大多数只是打着混混帮的旗号,玩着听调不听宣的把戏,有好处就上,没好处别指望他们卖力,能捧个人场,充当个气氛组就算不错了。
这帮人嘴上最讲义气,向来输人不输阵,因此知道有人闯入他们的地盘后,葛二蛋就带着一帮兄弟来了,然后有点麻。
一地淡红色的水迹,显然是冲洗身上沾染血迹弄的,一旁丢弃的外国人衣服,一看就知道是好料子,只是沾了些血,破了几道口子,就被丢弃在一旁,让葛二蛋有些心疼。
“这不光是个狠人,还挺有钱。”葛二蛋摸了摸油光锃亮的大光头,自言自语道。
“再有钱,落在我们手里也得变成穷光蛋。”一旁的菜花蛇眯着三角眼阴笑着说到。
“笑你麻笑,给你说过多少次了,别踏马这么笑,笑的老子都起鸡皮疙瘩!”葛二蛋可不惯着他,一巴掌扇菜花蛇后脑勺上,瘦的跟麻杆一样的他一个踉跄,差点一头栽在地上,可还是忍着疼,赶忙陪着笑脸,要不然还得挨打。
“一会过去都踏马机灵点,这家伙怕是刚刚杀了不少人,能把这凶人送走最好,别他妈节外生枝,否则老子第一个弄死他。”葛二蛋膀大腰粗,满脸横肉,还剃了个大光头,上身短衫故意敞开着,露出一身花绣跟腰间别着的短斧,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可葛二蛋能当上这片混混的老大,靠的可不是这个,而是脑子。
早年他跟人四处拼杀,虽然闯出些名号,却始终低人一等,后来他才明白江湖并不光只是打打杀杀,那只是最后才会用的手段。
所以葛二蛋特意把短斧插到后腰用衣服遮住,并且露出笑容,故意加重脚步以一副松垮的模样走过去,因为这样最不容易引起对方的敌意,不会话都还没说就开打。
“在下混混帮葛二蛋,不知这位兄弟从哪来,要到哪去?”葛二蛋看清对方一身护甲后顿时一惊,没敢卖弄黑话,也没提那些上不了台面的规矩,双手一抱拳,礼数给足了,把话挑明了说,就怕引起误会。
“刚下船就感受到本地帮派不礼貌的行为,所以打死了几个。”依然没从杀人状态中缓过来的颜旭语气平淡,却不知他对杀人的冷漠,让葛二蛋打了个哆嗦。
葛二蛋手里自然也有几条人命,但是别管是多凶狠的混混,主要还是为了求财,杀人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所以遇到冷血杀人狂,他们也怕。
“去看看是哪家不懂事的混蛋干的。”葛二蛋瞧见了马车,头也不回的说道。
花蛇很有眼色的过去仔细看了看马车,寻着了暗记,回到葛二蛋身边,在耳边轻声说到。
“是码头吴三爷的马车。”
“兄弟,对你动手的是码头吴三爷一伙,他们是吃码头的,跟我们混混帮不是一条道上的。”葛二蛋赶忙说到,生怕对方误会,还解释了一下。
第106章 洗地
虽然都是底层出身,混混帮要更接地气一些,他们出生成长在巷子里,成了混混也都在这里厮混,虽然不干人事,但是面对街坊也不会太过分。
吴三爷这帮人就不行了,他们心狠手辣,动辄就要人性命,干的也是喝人血的勾当,要多遭人恨就有多遭人恨,所以葛二蛋赶忙划清界限,别他们给牵连进去。
“无所谓,你们不动手,我也不杀你们。”颜旭说完站起身来,高大宽厚的身材让一帮人倍感压力。
这年月大多数人的日子都不好过,所以身高体重无法跟现代比,大多数人身高一米五六左右,体重不过百斤出头,多多少少都有些营养不良。
眼前这帮混混虽然称不上皮包骨头,也没好到哪去,就算体格最壮的葛二蛋也不过一米七出头,跟颜旭比差了好几个量级,更别说眼前这凶人还一身奇怪的金属护甲,别说拳脚,刀斧恐怕都伤不了对方。
就在双方气氛开始缓和的时候,不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还有声音传来。
“看到马车了,对方肯定没跑远!”
“杀了他给吴老三报仇!”
“都踏马跑快点,别让人跑了!”
颜旭拳头一下就握紧了,葛二蛋顿时就急了,赶忙道。
“他们是码头另外几伙人,按照青帮的规矩,谁帮吴老三报了仇,谁就能名正言顺的占下吴老三的地盘,跟我们没关系!”
“青帮。”颜旭皱了皱眉,哪怕他也听说过这个帮派的大名,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一边打开箱子一边说道。
“你们有没有处理尸体的业务。”
“啊?”葛二蛋一下愣了,但是他反应快,赶忙道。
“没有,但是可以帮忙。”
“好,一会们负责洗地,现在离远点,别误伤了。”随着嘈杂的声音越来越近,颜旭眼珠子开始泛红,嘴角压不住的上翘,亢奋劲谁都能看得出来,直到他扣上全覆盖的头盔,才掩盖住自己都不知道的表情。
将陌刀扭接上,全身覆盖铠甲的颜旭就像是从特摄剧中走出来的假面骑士,只不过眼前这场戏属于十八禁,因为需要消耗许多番茄汁。
当颜旭持刀冲向声音传来的小巷,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不够真实,就像是在梦里,而自己是一员正要踏上战场冲锋陷阵大杀四方的武将。
他本能的激活神打,人类极限的身体素质,配合刀枪不入的护甲,还有人马俱碎的陌刀,这么一头凶兽冲入空间有限的巷子里,根本就是一场屠杀,鲜血与残肢,哀嚎与痛哭,甚至还有几声枪响。
可这些丝毫没有影响到颜旭的发挥,等眼前的滤镜消退,他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
不算长的巷子近乎被鲜血与残肢所覆盖,因为陌刀恐怖的杀伤力,还能发出哀嚎的都没有几个,完整的是一个没有,更多的被斜劈横斩变成散落一地的尸块。
“问题大了。”颜旭长出一口气,低声自语道。
他说的不是杀人,杀人这种事,杀一个两个还会胡思乱想,杀多了就习惯了,不习惯那就是疯了。
颜旭说的问题,是他自身出问题了。
对于自己的性格,颜旭非常了解,就算有变化也不可能这么大,杀人不眨眼也就算了,眼下站在尸体堆中,他别说恐慌了,就连心跳都懒得敷衍,四平八稳,就跟他的精神状态一样平稳。
可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所在,这不该是他的反应。
显然颜旭的修炼还是出问题了,身体倒还是小事,心性的变化才是大事。
东方修行,首重心性,偏偏这方面颜旭无人指导,只能凭借神打加神威开挂,结果性命失衡,心性出了问题。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颜旭冷漠的往回走,手中还在滴落鲜血的陌刀随意挥动几下,没死的这下都死了。
此刻他还有心情想着在东瀛都没亲自杀过这么多人,这可不行,等有机会必须十倍杀回来,要不然总觉得不得劲。
葛二蛋觉得自己有点腿软,身边的混混更是不堪,尿出来的都不止一个两个。
颜旭没啥感觉,还担心身上的血迹或沾上的零碎掉进井里污染了水源,就让葛二蛋的人帮忙打水冲洗身上的血迹。
冲了几桶水,颜旭摘下头盔,在上面发现一个不起眼的小坑,看来他刚才的感觉没从,他确实被枪击中了,但是没有破防。
这是第二次了,若是没有充足的准备,他已经死两回了。
从箱子里抓了一把银元,塞到葛二蛋的手里,颜旭指了指小巷。
“打扫干净点。”
“好嘞,大哥您放心!”葛二蛋被手里沉坠坠的一把银元唤回心神,一旁的混混小弟也是眼神直往他手里飘,尿裤子哪有银子重要。
葛二蛋不动声色的把银元塞进兜里,然后使唤小弟去周围的街邻那借水桶麻袋,准备洗地。
钱好拿,这地可不好洗,太零碎了,还渗透到土里,需要把土刨去一层再垫上新土,另外还得找人做做法事,死太多人,也死的太惨了,他看了都得慌。
“拿人东西别忘付钱,这钱就用马车支付。”颜旭将头盔跟陌刀重新放回巷子里,也不怕被人偷袭,此刻的他大胆无比,对战斗与杀戮也充满了渴望,换句话说就是过于亢奋,甚至有些忘乎所以了。
葛二蛋偷偷看了眼对方血色未退的双目,打了个激灵,赶忙点头,不敢违反这位爷的话,反正他肯定有得赚。
“去叫辆马车,送我前往租界酒店,顺便留个人在身边听候使唤。”颜旭拎起箱子,对葛二蛋说道。
“没问题大哥,就让菜花蛇跟着您,他人机灵,地头也熟,有事还可以让他来找我。”葛二蛋一把将满脸茫然的菜花蛇推了出去,果断的一点都不像出卖兄弟的人。
菜花蛇这才茫然的抬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不敢置信的看着老大葛二蛋。
被葛二蛋瞪了一眼后,菜花蛇认命了,点头哈腰的去叫车。
他们这地偏,人力拉的东洋车都没有多少,更别说一般人坐不起的马车了。
好在人有人道,鼠有鼠道,没等多久,菜花蛇就带着一辆马车来到巷子口,不过对方说什么都不愿进来,一旦进去,别说马车,他这身衣裳都保不住。
真以为这帮混混好说话的才是脑子有问题,欺软怕硬蛮横无理才是他们的日常,要不怎么人嫌狗厌。
第107章 租界
颜旭换上一件新风衣挡住水汽未干的护甲,带上金丝眼镜遮住几分煞气,拎着箱子上了马车。
丢给车夫一枚银元,这可是他一整天都挣不来,乐的车夫再无埋怨,一挥鞭子,一声脆响,马车平稳的前往租界。
租界是这一时期特殊的产物,说白了就是分割别的国家领土当做自己的,并且享受高人一等的权利,是属于强盗的特权,哪怕再过一百年都没变。
可笑的是,因为没人敢轻易得罪这些洋人,导致租界的环境跟治安是最好的,至少这里的建筑更为高大美观,还有巡警在街上巡逻,别说闹事的混混,连讨钱的乞丐都没有。
慢慢的,租界竟然成为这个多灾多难国家有钱人的庇护所,尤其是闹太平天国那会,更是玩命的往这跑,慢一步的都没了。
随着有钱人的增多,大量资本也汇聚到租界,让这里越发的繁华,同时也成了洋人的韭菜地,时不时被收割一把。
哪怕这样,无数有钱人也是甘之若饴,因为各地的军阀跟强盗更狠,他们不光要钱,还他妈要命。
但是这跟颜旭没有多少关系,每个时代都有命中注定的英雄来拯救世界,不去过多的干涉反而更好一些,至少他现在是这么想的。
一直没有逃过某些人眼线的颜旭,在进入租界后总算暂时摆脱了监视,因为那些人不敢进来,进来也不敢乱来,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来到一家英国人开的酒店,虽然肤色不同,但是高大的身材,非同一般的气质,还有昂贵的手工服饰跟金丝眼镜,让颜旭没有受到刁难,至少不至于连门都进不来。
这时候的洋人根本看不起有色人种,从来都是用鼻孔看人,可也有例外的时候。
当颜旭随手掏出一枚金币,一直高昂着头,一副英伦绅士派头的大堂经理果断拿出专业能力,亲自为他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
其实跟洋人打交道很简单,首先拳头要大,其次腰包要鼓。
千万要记住,顺序别弄错了,只有钱是不行的,因为抢会更快,甚至会出台专门的法律合规合法的没收你所有的财富,还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至于为何要多此一举,因为他们自认为是文明人,所以需要宪法赐予他们神圣的权利去合法的掠夺他人财富,如此便能心安理得,甚至自认为在执行正义之举。
这一点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别以为他们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就不抢东西了,实际上西方这些强盗就从未变过,掠夺是他们的本质,贪婪是他们的天性,跟穿什么衣服没关系。
得益于系统提供的语言功能,颜旭在任何地方都不需要担心交流的问题,所以很快就竖起人设,一位来自于西方的华裔商人,并且略有势力。
人设的建设很顺利,他高大的身材,保养得当的皮肤,非同一般的气质,加上出手足够大方,很容易将他与这个愚昧无知的地方分割开来,被归类到文明世界的一员,也就是可以交流的对象。
虽然对此感到十分不爽,但是颜旭已经不想再遭遇之前的事,所以只能继续耐着性子完善自己的人设,并且登记了一个洋人的名字,欧文。
可他的内心总有杀掉眼前所有洋人的冲动,并且越来越强烈,就跟他在忍受的饥饿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