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李陵旧事!”萧逸自然知道这个故事,倒不是因为他的学识有多渊博,而是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几百年后,人们依然经常提起它。
李陵,汉族,为西汉名将李广之孙,善骑射,爱士卒,颇得美名。天汉二年奉汉武帝之命出征匈奴,率五千步兵深入草原,与八万匈奴精锐骑兵大战于浚稽山,李陵以战车环绕为营,带领麾下士卒一路血战,斩杀匈奴兵马上万,最后因寡不敌,在后撤的路上箭尽援绝,再加上叛徒出卖,无奈之下率领三千残部暂时投降了匈奴。
李陵被迫投降以后,原打算伺机归汉,结果由于汉武帝误听信李陵正在替匈奴练兵的讹传,一怒之下,夷灭李陵三族;彻底断绝了李陵归汉得梦想,只好留在了草原上,匈奴单于非常欣赏李陵的壮勇,就把女儿嫁给他为妻,还册封他为‘右校王’,荣宠不绝,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陵旧事!
凡是后人提起这件事无不拍案叹息,有人同情李陵的遭遇,认为他在那种情况下已经尽力了,可惜天意弄人,最后成了悲剧人物;也有人痛骂李陵没有气节,叛国投敌,临事一死就那么难吗?这样的争论从李陵投降匈奴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几百年来从未断绝,估计还会再争论上几千年
“没错,老夫等人就是李陵将军留在草原上的后人啊!”老人一声长叹,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当初李陵带着三千残部投降后,就在草原上娶胡女为妻,生根发芽,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团体,他们是汉人的后裔,一直保留着汉人的姓氏,却又有匈奴人的血统,过着草原人的游牧生活。
可以说他们是一群可怜的人,汉人视他们为叛徒,逆贼,在史书上大骂特骂,一直不曾原谅;匈奴人则把他们看作是俘虏,外来人,处处欺压百姓,他们就这样在两大集团的夹缝中艰难的生存着,苦熬着,一熬就是几百年!
第三十三章强盗来袭
“交谈许久,尚未请教老人家的名讳?如今的‘右校王’又是那一位?还有就是当年汉军的后裔还有多少人?”听到老人的陈述,萧逸心中念头飞转,一个大胆的计划正在酝酿成型,如果此计成功,对匈奴人而言不异于釜底抽薪啊!
“老夫李羽,是李氏一族的旁支,如今的‘右校王’乃是李陵先祖的第十七代嫡孙,名叫李云,也是我们李氏一族的组长,年纪与老夫相仿,也是老病缠身了;至于当年汉军的后裔子孙,如今只剩下不足两千帐了!”一声长叹,想起宗族如今的情况,老人心中真是伤痛无限啊!
草原百姓计算人口的方式不是按人头,而是按‘帐’,一户百姓就是一‘帐’,人员多少不等,少则三四口,多则七八口,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每逢有战事,匈奴王庭召集大军时,每帐必须至少出一名骑兵参战,而且装备、武器自备;所以两千帐的概念就是李氏一族拥有两千左右的青壮骑兵,以及一万多老弱妇孺。
三千汉军将士,经过几百年的生意繁衍,竟然只有万余后代,而青壮年男子更是只有不到两千人,李氏部落在匈奴的境遇之惨也可见一斑了,草原上连年混战,每次出征匈奴王庭必然要大量征召李氏一族的骑兵参战,进攻时他们打先锋送死,撤退时他们断后御敌,每每都是死伤惨重,可等到分配战利品的时候,李氏一族就被仍的远远的了。
连年征战,使得这些汉军后裔中大量的青壮年都殒命沙场,力量一直无法壮大,而且还要受到其他部落的欺凌,草场被霸占,牛羊被抢夺,匈奴王庭还屡屡前来征收财物,真可谓是苦不堪言;如果不是这些汉军后裔一向比较齐心,李氏一族的祖传箭法又确实厉害了得的话,估计这个部落早就被别人吞并消化掉了,要知道,匈奴王庭中对他们垂涎三尺的人可是大有人在的。
“族中的青壮年大都埋骨沙场,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在哪苟延残喘,真不知流了多少寡妇泪,伤了多少父母心,”老人眼中含泪,显然他的亲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命运,否则也不会只剩下一个小孙子李虎与他相依为命了。
“有战争就会有孤儿寡妇,女人还好说,只要身体健康,能生儿育女,总能勉强找到一个归宿,可这些孤儿就惨了,草原上本来就食物匮乏,自己吃还不够呢,谁愿意去喂养这些永远也填不饱的小孩子啊!所以战争孤儿的命运,不是冻饿而死,就是被其他部落掠走成为奴隶,悲苦一生!无奈之下,老夫只好尽力把他们收拢起来,组成一个小部落,勉强挣扎着度日而已。”
“老人家高义,爱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尽显我汉家仁义本色!”面对这样有慈悲心的老人,众人无不钦佩,纷纷以汉家晚辈的礼节上前参拜!
“老人家的族人们就没想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或者,举族南迁吗?”看到老人一脸愁容的样子,萧逸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南迁,河套平原已经是抵近长城边界了,再往南还能去哪?那只能是回归汉地了,但萧逸又不敢问的过于直白,毕竟那是关系到一族存亡的大事,所以他巧妙地用了‘南迁’这个词,但意思却表达的再明白不过了。
“南迁,谈何容易啊!来,请饮酒,这汉地的美酒已经很多年没有喝到了,真是甘冽无比呀!”微闭双目,老人李羽的脸上无喜无悲,根本看不出心里是怎么想的,对南迁的话题只是一闪而过,反而称赞起汉地的美酒来。
“呵呵!老人家喜欢就好,请多饮几杯,这家乡的美酒吗,喝起来自然是沁人肺腑,回味无穷!”萧逸一向机警过人,自然听出了老人话里话外的意思,汉地的美酒,呵呵!喜欢就好啊!
于是话锋一转,两人的话题就谈到了美酒上,萧逸自然不用说,本就是生性爱酒,而且海量无敌,玄甲军上上下下就是被他用拳头打了一遍,然后再用美酒给喝服的;没想到老人也是个酒国高手,虽然已经年老,但酒量依旧惊人,举杯豪饮,竟然能不落萧逸下风,可见年轻时该是何等的豪气干云!
月上中天,酒到半酣,大家谈性正浓,那些吃饱了的小孩子们也都呼呼入睡了,毡房外面那几条看家犬却突然狂吠起来,接着外面的羊群也是一片的混乱,人喊马嘶之声隐隐传来,显然是来了不速之客了。
草原上的孩子都很警觉,也许是跟他们长期的缺乏安全感有关吧,毡房里的孩子们一下子全都惊醒过来,一个个小脸煞白,显然也知道外面来了强盗,但却没人惊慌乱叫,反而是迅速聚拢在一起,包成了一个团,稍大一些的孩子都拿起了简陋的武器,虽然年幼,但他们保卫自己家园的心比大人们还要强烈,因为这是他们最后的一块乐土了。
这样的孩子,只要稍加训练,长大后就是最好的骑兵战士啊!
“些许蟊贼也敢败我酒兴!”喝酒喝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被打断,这让萧逸很不高兴,杀神不高兴,后果很严重的,摸了摸鼻子,萧逸整个人的气质立刻为之一变,衣服还是那身衣服,面孔还是那张面孔,甚至连坐姿都没变,但大家都感觉得到,此萧逸绝非彼萧逸,刚才的萧逸是个温文尔雅的汉家少年,充满爱心,同情心;而发怒的萧逸,浑身上下冷如冰霜,让人望而生畏。
“老人家请安心端坐,些许蟊贼,就让晚辈去处理吧!胖刘,曹胖子,嫣然你们三个也留下,守护毡房,看好孩子!”一口喝完杯中的烈酒,萧逸长身而起,虽然未着铠甲,但那种叱咤风云,号令三军的风范任谁看了也会心折不已,“大牛、小斌,随我出去看看!”
“少年郎,把弓箭带上吧,这张弓你用的上的!”说话间,老人把自己的那副弓箭递了过来,他相信,在萧逸手上,绝不会埋没了这张宝弓。
“多谢长者所赐,今夜此弓必然饱饮人血!”萧逸双手接弓,试了试力道,虽然没有自己的‘绝影宝雕弓’那么神武,但也是难得一见的强弓了;也许是感受到了萧逸的杀气,弓弦不弹自鸣,发出清脆的叫声,神兵有灵,看来它也早就渴望杀戮了。
毡房外已经乱成了一片,数十名黑影正在四处乱窜,一些冲进了羊圈正在那拼命地驱赶,弄得羊群惊慌乱叫,另一些却向着箫逸等人带来的货车下手了,正在那隔断绳索,搬运货物。
强盗们丝毫没有察觉到萧逸三人的出现,一是他们人多示众,根本就没把这个小部落放在心里,他们在白天就观察清楚了,这里只有一个瘸腿的老人带着一群没长大的孩子,根本就对他们构不成什么威胁;另外就是车上的货物实在是太诱人了,原想着抢些牛羊而已,没想到这里不但有中原的精米,还有铁骑和食盐,真是让人喜出望外;直到滚落的人头和刺鼻的鲜血才惊醒了他们
“杀!”贪狼宝刀一挥,两个强盗的人头就被萧逸斩落,干净利落,犹如切菜一般,随即萧逸鬼魅般的身影四处游动,只要寒光一闪,必有人头落地,手下断无活口;另一边大牛手舞狼牙棒,小斌挥动长枪,同样是大开杀戒,虽然只有三个人,却杀的这些强盗们毫无还手之力,还以为遇到了什么鬼怪,在被杀的胆寒之后,强盗们无奈之下高呼一声纷纷夺马而逃!
‘要么不杀人,要杀,就把人彻底杀光!’这是萧逸的原则之一,让大牛留守帐门,萧逸一声呼哨叫来‘白菜’,随后翻身上马,和小斌一起追杀了出去,以他们二人出神入化的箭术,杀光这些强盗,不过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小斌,今夜月明星稀,正是考验箭术的时候,你我比赛看谁猎杀的强盗多如何?”执弓在手,萧逸显得意气风发。
“诺!紧遵大人号令!”
“好,杀!”
于是草原的月色下出现了这一幕,几十名强盗在前面狼狈逃窜,二名少年骑手在后面紧紧追赶,手中快箭连珠,每发一击,必有一名强盗落马,如同恶狼在追赶惊慌的羊群一样
毡房门口,老人李羽非常清楚的看到了萧逸等人杀贼的过程,真是让他难以想象,外表看起来如此阳光和煦的少年,杀起人来却是煞气冲天,犹如魔神一般,“哎!孩子是个好孩子,可惜,杀气太重了些,以后所到之处恐怕会血流成河啊”
第三十四章草原上最可爱的人
在草原上杀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管杀不管埋,萧逸和小斌只是把那些强盗的马匹收拢了一下,全都带了回去,至于散布在地上的那些尸体,估计等不到天亮就会被草原上的野狼啃的连渣滓都不剩了,干净利落!
甩掉了一身的血衣,回到毡房处的萧逸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脸,童心未泯般与那些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玩成一团,人们总是看到萧逸妖孽的一面,却往往忘记了他的实际年龄也不大,只有十七岁而已,做这些小奶娃的大哥哥,还是绰绰有余的,玩到高兴处,还把最小的一个小奶娃放到自己的脖子上,心甘情愿的当起了大马,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其余的孩子们就在身边追逐嬉戏着,亲和的不得了;看到此情此景,任谁也无法把他和昨夜的那个杀神联系到一起。
就连‘嫣然郡主’看向他的目光都没了往日的幽怨,反而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她是在等着萧逸真正长大吧!
“神恩如海,神威如狱!”这就是李羽老人最后对萧逸下的评语,他这一生见过无数的英雄豪杰,可像萧逸这样的妖孽,确实千年难遇,也许就不该来到这个世间,不过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有此子在,乃是大汉之幸,却是匈奴之灾,日后这草原上恐怕要血流成河了!”
要想成大事,必须得人心,昔日汉高祖刘邦就是凭借着‘约法三章’,尽收关中人心,从而奠定了自己的帝王伟业,萧逸暂时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收服整个草原的人心,但收服一个部落的人心他还是可以做到的,因为他可以成为这片草原上最可爱的人。
草原上什么人最可爱,最受牧民们欢迎呢?
不是勇士,草原本就是盛产勇士的地方,不惧生死的人到处都是;不是射雕手,游牧部落人人精于骑射,优中选优之下,每个部落都能推举出几个神射手的;也不是匠人,虽然草原上缺乏铁器,但没有铁锅可以用皮囊,没有钢刀可以用木叉,游牧民族总是能用热血来弥补武器上的缺陷,在草原上真正缺少的其实是---医师!
没错,医师,就是看病的郎中,这种在汉地也数量不多的职业,在草原上的稀有程度绝对在汗血宝马之上,在匈奴各部落里,能有一名会装神弄鬼的巫医就很不错了,这些巫医看起病来,不但会勒索大量的财物献祭给所谓的天神,而且经过他们的手,治死的绝对比救活的多,小病看成大病,大病看成绝症的也不在少数,可就是这样,草原人依旧视他们为神一样的存在,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办法缓解病人的痛苦。
当然了,死,也是解脱痛苦的另一种方式!
巫医看病,那还是匈奴贵族才有的特权,也只有他们才能向神灵的使者贡献上大量的牛羊,那一般的穷苦牧民生病了怎么办?
答案,一个字,扛!
病的太重,扛不住了怎么办?
答案,两个字,死扛!
如果最后真的死扛都扛不住了,那就只好剩下一个‘死’字了!
草原人一生中有无数的劫难,生下来就是一大劫,因为没有医师,许多婴儿生下来就直接夭折了,而后从小到大要经受无数的疾病折磨,再加上各种天灾,七八个婴儿里有一个能健康的长大成人,那么他的父母就谢天谢地了,可以说能最后活到十六岁成年的,那都是昆仑神宠爱的幸运儿,可以跑到山顶上自豪的唱歌了,但是到了这份上你也先别高兴,因为到了十六岁,恭喜你,成年了,该拿起马刀上战场了,那里还有一道鬼门关等着你呢!
疾病和战乱就是制约草原上人口发展的两大难关,以至于游牧民族的人口总是无法突破百万这个数字,千百年来一直如此,从未断绝!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右校王’部落的草原上突然出现了一位真正的郎中,能治病救人的郎中,同时他还是一位道士,那就是萧逸,又号-无愁子道长!
萧逸几人当初来草原时,除了那些随处拼凑而来的两车货物外,就是随身带着的一个木头箱子了,如今箱子打开,里面装的竟然全是各类药物,以及银针,火罐之类,这也是萧逸准备一展身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