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东山的熊是怎么死的?
‘不论出身,唯才是举!’这道招贤令一经发出,曹操和萧逸就开始准备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为了保险起见,萧逸甚至把玄甲军全部开进东郡城内,实行戒严,曹操也给各部将军下了密令,一旦当地的士族大户暴动,那就立刻领兵镇压,毫不容情!
在一片忐忑不安中,曹操的这道求贤令还是以飞快的速度传遍整个兖州,并向全天下散布开来,所到之处议论纷纷,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曹操和萧逸正准备硬顶即将到来的反对浪潮时,传回的消息却让他们两个差点闪了腰!
不是鲜花,也不是板砖,而是漫天飞舞的口水。
“曹孟德莫非因为上次兵败之事刺激的发疯了吗?真是可怜啊!”
“以寒门取代士族,可笑,人各有命,贵贱不等,金冠就该戴在头上,靴子就该穿在脚上,曹孟德这是要把靴子硬套在头上吗?”
“曹孟德自知出身卑贱,乃是宦官之后,得不到门阀士族的青睐,只好弄些寒门子弟凑数,真是破罐子破摔啦”
全天下的人一致认为,曹孟德应该是得了失心疯之类的疾病,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求贤令,否则他怎放着出身高贵的士族子弟不用,反而去招募那些乡下的泥腿子呢?
既然是病人,那就不因该责备,而是要爱护!
还别说,曹操的人缘真是不错的,在确认他得了失心疯后,他的亲朋好友,同僚故旧,还有天下各镇诸侯都陆续派人前来问候,还带来各式各样的礼物,品种之多,让人眼花缭乱!
合计共收到各种补品三大车,燕窝、鹿茸、虎鞭、珍惜药草,应有尽有!
医术高超的老郎中十二人,都是内外科兼修的高手,其中一人据说还是神医华佗的师兄弟,专治失心疯的。
镇邪用的神物二十件,有玉佩,镇纸,古人字画,名人刀剑,最厉害的送来一对石狮子给放在了门口,真是威风凛凛,鬼神辟易!
最后还有小黑狗崽一条,这是曹操的父亲曹嵩派人专门从琅琊郡送来的。
“大公子,这是老爷花重金搜罗来的敖犬幼崽,刚出生不久,巫师说这样的幼犬身上还有先天灵气,用它的血泼一泼,绝对可以驱邪避灾!”几名曹家的仆人气喘吁吁的解释道,他们一路上日夜兼程,换马不换人,就是怕这条小黑狗死在半路上,那就不灵了。
“有劳父亲大人费心了!”看着围在自己脚下汪汪直叫的小黑犬,曹操真是哭笑不得,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父亲送来的礼物,身为人子者推辞不得!
这就是父爱,虽然有时荒唐,但真心实意!
就连正在冀州交战的袁绍都特意送来一封书信,里面满是挖苦的词句,大意就是说,“孟德呀,我袁本初已经得了冀州,如今兵精粮足,人才济济,听说你那最近混的不怎么样,缺人缺的厉害,连泥腿子都开始招募了,看在咱俩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份上,要不我给你推荐一些士族子弟吧,至于那份求贤令,你还是早点扔进茅房为好”
“袁本初,你给我等着,风水轮流转,看咱俩谁能笑到最后!”曹操毕竟不是一般人,愈挫愈勇,不是全天下的人都在笑话我吗,我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大英雄本色!
所有礼物全部收下,而后变卖成钱财,充做军饷!
十几名老郎中,留下,正好军中缺军医呢!
所有人的问候,全部回信,顺便说明自己这里确实是缺人,谁家里有比较优秀的子弟,都可以送到我这里来,而且无论士族、寒门,不管是嫡出、庶出,只要是人才,我都要!
至于那只可怜的小黑狗,曹操没有杀它,而是直接养在了身边,还给它起了个非常霸气的名字--望天吼!
没错,自己现在的‘求贤令’就像这条才出生的小敖犬一样,软弱无力,随便来个人都能轻松的捏死它,可只要自己好生喂养,严加训练,早晚有一天它会慢慢的长大,变成一条让所有人都望而生畏的猛兽!
到那个时候,看看谁哭谁笑吧!
处理好求贤令的事,曹操心中还是郁闷非常,为了发泄情绪,他决定叫上萧逸一起去打猎!
在这个时代,打猎可以说是一项全民活动,上到大汉天子,下到普通百姓,只要是条件许可,都会在秋冬季节去打猎,不会打猎的男人会遭到世人耻笑,就连孔老夫子那样主张‘仁而爱人’的大学问家,在君子六艺中,都有射箭这一条!
天子打猎是为了炫耀武功,威慑四夷!
普通人打猎,则是为了锻炼弓马,显示勇武!
再者,在这个养殖业普遍缺乏的年代,狩猎也是人们获得肉食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所谓‘春耕秋狩’,在一个农耕民族的眼里,打猎甚至能和种地相提并论,可见狩猎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到底如何!
东郡之东有座大山,名字就叫做东山,是太行山脉的一条分支,南北绵延上百里,草木丰茂,盛产豺狼虎豹,是个狩猎的好地方。
曹操出猎,自然不会像普通百姓一样,背着弓箭在山里瞎转悠,碰到小野兽就一箭射翻,万一碰到的是大型猛兽,那就说不好啊谁吃谁的肉了,
上位者有自己的玩法围猎!
东郡驻军几乎倾巢出动,在东山一带布下了围场,这也是曹操的目的之一,借打猎的机会锻炼一下军队,省的太平日久,让士卒们生出懈怠的心思!
两万多将士,摆出一个宽达几十里的大围场,号角长鸣,旗帜晃动,各部军士依照命令,逐步推进,一边用手中的兵刃敲打树木,一边发出吼叫声,把被惊起的野兽向指定地点合围,而后一起猎杀,这段时间,数万大军驻扎东郡,地小民寡,钱粮不足,正好借机改善一下生活,好好吃顿肉!
曹操骑了一匹黄鬃马,带着贴身侍卫,开始射杀那些被军兵们驱赶来的野兽,不得不说,曹操的弓马水平还真不错,四五十步的距离上,堪称百发百中。
“啪!”一箭射倒一头跑过来的小野鹿,曹操执弓大笑,一群侍卫也是大声喝彩。
“萧郎知道吗,老夫二十五岁初举孝廉,为洛阳北部尉,随即以五色大棒杖杀不法权贵,结果被贬回乡野,当初老夫心灰意冷,本想着以后就隐居田野,春夏读书,秋冬狩猎,悠闲的过完这一生也就是了,没想到国家动荡,奸佞当权,老夫想悠闲田野也做不到,无奈之下只好再次入朝为官,为国家安定出上一份力!”
“人生无常啊!”萧逸点点头,表示理解,当初他的梦想就是在山上当一名小道士,每日种田采药,无忧无虑,如果能娶个山下的村姑当老婆就更好了,再生一大堆孩子,孩子再当小道士
没想到匈奴人入侵,卧虎亭毁于战火,所有梦想一夜之间全部破灭,无奈之下,自己这才选择了前去投军,走上了这条杀伐之路,命运,果然是最神奇之物,谁也不知道会把你推向何方!
在命运的推动下,乞丐可以变成皇帝,皇帝可能变成奴隶,富甲天下的人也可能饥饿而死,寒门书生未尝不可以封侯拜相,一切皆有可能
东山一带果然鸟兽甚多,一路围猎过来,众人的马鞍山很快就挂满了猎物,尤其是曹纯,身为亲兵校尉,他的弓马骑射很是出众,基本上箭无虚发,众人之中数他猎来的野物最多,尤其是当他把一头金钱豹射了个对眼穿时,士卒们更是齐声喝彩,就连曹操也频频点头,对自己这个族弟的武艺很是满意!
反倒是萧逸,一路行来,连弓都没拉开过,马鞍上也是空空如也,反倒是他身边的侍卫小斌,自幼猎户出身,打猎的本事堪称一绝,射杀了不少野兽,这才让他们这一队人马不至于太难看!
“萧将军为何迟迟不见出手呢?莫非今天身体不适吗?”曹纯驮着那头金钱豹,催马走了过来,论年龄他比萧逸还要大上几岁,但论起声望,萧逸却落了他几条街都不止,这让他很不服气,这次狩猎,他收获最丰,所以特意跑过来炫耀一下!
“呵呵!”萧逸只是笑笑,并不回答,年轻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思,很正常,至于他自己,虽然也只有十八岁,却有一颗饱经沧桑的心,早就不计较这些虚名了!
“这些山猫野兔之类的小东西,还不值得我家将军动手,要猎,就猎最厉害的猛兽!”小斌却忍不了这种窝囊气,萧逸在他眼里那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任何人不得亵渎!
“厉害的猛兽,要多厉害?”曹纯一脸得色的拍拍马背上的猎物,金钱豹在野兽中以敏捷凶猛著称,算是相当厉害的存在了,而且他还是一箭射穿双眼,可以预期,他会得到一张非常完美的豹皮。
正在几人交谈的时候,远处的士兵们突然吼声大作,山顶的红旗也是拼命的摇摆起来,按照围猎的规矩,猎物的大小、凶猛程度和红旗的摇摆成正比,看来这是有大型猛兽被赶出来了!
曹营众将纷纷拍马上前,张弓搭箭,准备一显身手,这样露脸的机会岂能错过。
“嗷呜!”随着一声震天的狂吼,一头巨型黑熊突然从山林里窜了出来,乌黑的熊毛根根如针,一双血红的眼睛发出阵阵凶光,两颗洁白的獠牙支出唇外,巨熊人立而其时足有两米多高,这绝对是山中的霸主!
打猎的人都知道,巨熊那可是比狼群、猛虎都难对付的猛兽,熊不但性情凶猛,神力惊人,最重要的是这种野兽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浑身沾满了松树脂,树脂凝固后就相当于给这头猛兽穿上了一件铠甲,刀枪难入,所以越是年老的巨熊身上的铠甲就越厚,也就越发的难以猎杀!
‘宁遇猛虎,不碰老熊!’就是这个道理!
看这头巨熊的模样,绝对有些年头了,不但体型比一般的黑熊大得多,身上的铠甲更是厚重无比,看到眼前的众人,巨熊顿时凶性大发,狂吼一声就冲了过来,而且速度惊人,一点也不比一匹奔马慢!
“快,保护主公!”反应过来的亲兵侍卫们立刻一拥而上,将曹操层层包围起来,今天就算是大家都喂了熊,也不能伤到曹操分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