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还是野一点的好!
来而不往非礼也!
第二天一早,曹昂就带着一众弟妹来大营里拜访萧逸了,原本他是准备一个人来的,昨天的一番接触让他对萧逸的能力非常认可,想借机熟悉一番,攀些交情,为自己日后的上位奠定基础!
在他们这种军阀势力中,一位公子如果得不到那些手握兵权的将军们支持,是很难获得继承权的,否则就是勉强坐上那个位置,也不会稳固!
得知大哥要去大营中拜访,曹家其他兄弟纷纷表示要求同往,而且借口充足,曹丕要去领自己的那份礼物一匹宝马,曹彰希望能去军营里长长见识,学些武艺,他已经偷偷打听过了,‘曹营第一勇将’就是萧逸,至于曹植他认为自己应该跟哥哥们在一起,这样才能变得勇敢!
曹昂确实是个好兄长,看着一双双渴望的眼神,实在不忍心拒绝;干脆,一个是带,一群也是带,凡是想去的就都跟着一起来吧,结果他不但带来了三个弟弟,还有三个妹妹
玄甲军大营里,萧逸正在安抚自家妹妹,因为他把那件黑狼皮大氅送给了曹节的缘故,弄得小静是嫉火中烧,整个大营里都弥漫着浓浓的醋味,弄的士兵们以为今晚会吃饺子呢!
自从相遇以来,小静都是一人独享着哥哥的万般宠爱,哪怕萧逸军务繁忙的时候,也会抽出点时间来陪她玩耍,平时更是亲自教她武艺、骑射,就连两人晚上睡觉的帐篷都是紧挨着的,如果有一天时间没见到萧逸,她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要是三天没见到,她就会发疯,那种依赖性已经渗透到骨子里了!
“礼物,我也要!黑狼皮大氅!”伸出小手,小静的态度非常坚定。
“哦!可是狼皮大氅只有一件啊,再说,不是刚送了你一件狐狸皮的吗?”萧逸一向清澈的眼里如今满是圈圈,女人这种动物,他估计一辈子也休想弄明白了,都是皮氅,有什么区别吗?
“我不管,我就要狼皮的,狐狸皮给她,她就是狐狸精变的,让道君爷爷收了她,”
“好吧!乖!狼皮是真的没有了,还有,以后再也不给你讲《聊斋》故事了狐狸精,呵呵!”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从自己脖子上又解下一颗狼牙,用红绳穿好,挂在了妹妹的脖子上,又许下了无数的好处,这才把她安抚住。
话说当初和那条黑狼以命相搏后,除了狼皮之外,就是得了四颗锋利的狼牙,萧逸把它们做为护身符一直戴在脖子上,后来在卧虎山时送了‘小女王’一颗,在草原上又送了甄宓一颗,现在再给小静一颗
哎!剩下的最后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不保啊!
“报将军,曹家诸位公子来访,已经到了营门前了!”
“哦?他们来了?”萧逸略一沉吟,“开营门,请他们进来吧!”
没有热烈的欢迎仪式,也没有丰盛的接风酒宴,萧逸是在自己的私人帐篷里招待曹家兄妹的,至于食物,也只是一只烤羊,和一锅熬的喷香的粟米粥而已!
对比,曹昂略微有些失望,他原本打算趁机结识一下玄甲军的将校们,展示下自己的风范,如果能以曹家大公子的身份巡视三军那就更好了,他很清楚,要想上位成功,永远也离不开军队的支持!
而玄甲铁骑,无疑是数十万曹军中的第一强兵!
可惜,萧逸没给他这个机会,连中军大帐都没去,而是以私人身份在内帐里招待了他们,这其实就是在表态,只论私交,不谈公务,对于曹家兄弟一视同仁,谁也不帮,谁也不得罪!
历史上许多大人物都是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犯了错误,从而导致整个集团内耗不止,甚至最后走向灭亡的,大汉江山之所以会衰败到这个地步,不就是因为汉灵帝试图废长立幼引起的吗?
结果幼的没立成,长的又被人给废了,弄的一塌糊涂!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啊!别看现在曹家兄弟年纪都不大,可一个个头角峥嵘,或是奸诈狡猾,或是勇猛好战,或是聪明伶俐,就没一个是简单的,等这群小狼崽子长大以后,不挣个你死我活才怪,到时候真够曹操头痛的!
烤全羊很快就好了,肉香扑鼻,可一帮小家伙却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曹家虽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可也颇有家资,丁夫人又一向治家严谨,平时用餐都是有一定礼节的,绝对的贵族式教育,可现在呢,大家围着一只烤羊,连双筷子也没有,怎么吃呀?
“呵呵!大家下手吧!烤肉吃的就是一个野趣!”萧逸拔出腰间的贪狼刀,开始为众人分割起羊肉来,刀光闪闪,如舞雪花,一只完整的肥羊很快就被分割成了许多小块。
一只最肥的羊后腿给了曹植,小家伙今天表现的不错,不哭不闹,还主动坐在了小静身边,一副和好的样子;小孩子就是这样,谁对他最凶,他反而最听谁的话!
另一只后腿连带着肥油最多的羊尾巴给了曹彰,谁叫他昨天挨揍最多呢,算是小小的补偿一下吧!
至于曹丕吗,分给他最难啃的羊头和脖子,谁叫他丢下兄弟,自己跑掉了呢,算是惩罚吧!
羊胸脯肉最厚,还有美颜的效果,分给了曹宪、曹节、曹华三姐妹,女孩子要想有个好身材,滋补是很重要的,俗话说的好,吃啥补啥吗!
至于小静,根本不用萧逸动手,早就自己拔出短剑割了条羊腿大口啃食起来,别的时候她或许会耍耍小性子,可吃饭是个例外,因为经历过用生命换食物的往事,她对食物有一种非常虔诚的尊重,从不浪费丝毫!
曹家兄弟都是第一次享用这种充满野味的会餐,篝火烤羊,利刃分肉,感觉身上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开始还有些放不开,可吃了几口后立刻就被征服了,萧逸的手艺绝对没话说,经过他料理的烤羊,肥而不腻,肉质晶莹;不但曹彰、曹植吃的满嘴流油,就连很矜持的曹家三姐妹都放弃了淑女形象,用小手抓起羊肉大啃起来,完全顾不上弄了一脸的油腻
最可怜的就是曹丕了,抱着个羊头啃来啃去也咬不下多少肉来,还把牙硌的生疼,可让他放下吧,又舍不得,毕竟羊头肉也是一道美味,所以只能一边吃,一边痛苦着!
“不知大公子想要那一块?”手里舞着刀花,萧逸看着身边迟迟没有动手的曹昂。
“这个嘛!在下最近肠胃不太好,还是用点清淡的粟米粥就好了!”看着周围狼吞虎咽的众兄弟,曹昂却没法像他们一样,他是曹家长子,自幼就接受贵族教育,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像野人一样乱啃骨头,绝不是大公子的风范。
一个连喝酒、吃肉都放不开的人还想和军中将领结交,萧逸不禁摇摇头,自己割了块肥肉大嚼起来;曹昂是个好儿子,好兄长,完美的贵家公子,可惜,他成不了一个好军人!
以往军中大宴时,曹操都是一手提酒坛,一手拿羊腿,毫无形象的大吃大喝,兴奋起来还会和那些小兵们拼酒量、玩游戏,每次都是弄的脏乱不堪,比火头军还要不如。
可就是这幅做派让他大得军心,士兵们皆愿为之效死,放下身价,同样是一种人格魅力!
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多时辰,四五十斤的肥羊最后就剩下一堆骨头,再看曹家兄妹,一个个小肚子鼓起老高,卧在哪里动弹不得,这绝对是他们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顿饭了!
“呵呵!曹公该不会怪我把孩子们都带野了吧?乱世里,还是野一点的好!”
第一百四十八章军马场
酒足饭饱之后,萧逸带着曹家众兄妹前往‘军马场’,他答应过要送给曹丕一匹宝马,今天既然大家都来了,索性大方些,一人送上一匹好了!
玄甲军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战马是他们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为了补充军中的消耗,萧逸特意下令建了一座‘军马场’,如今里面育有近三千匹上等好马,可以说是军中的命脉所在。
马场就在离大营不远的一处坡地上,这里背山依水,日照充足,正是养马的好地方,与那些圈养的不同,玄甲军的战马是用半野生的粗狂放养法,三千多匹战马以各自的家族为单位,在‘儿马子’的带领下悠闲的四处奔跑,虽然现在是天寒地冻,但对这些来自漠北草原的战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它们用蹄子抛开积雪,啃食底下的草根,为了保持战马的野性,士兵们平时只提供给它们一半的饲料,要想吃饱肚子,马儿们还得自己努力才行!
几千匹战马在一起撒欢跳跃,那种场面光是看看就让人热血沸腾,不过能否驯服这些善于奔跑的精灵,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在玄甲军里坐骑是可以随意更换的,如果你的战马受伤,或是年老了,就可以牵到马场里来,申请更换一匹新的坐骑,但前提是必须自己去驯服。
驯马绝对是一件高危险、高难度的事情,尤其是这些彪悍的匈奴战马,说它们是食草的猛兽都不为过,马场中经常有新兵被踢伤的事情发生,甚至是踢死、踢残;不过这并没有让士兵们恐惧,相反还激起了他们的斗志,在玄甲军中最推崇的三件事就是,摔最强的勇士,喝最浓的美酒,骑最烈的战马!
而这三件事情的记录保持者都是---萧逸!
“参见将军大人!”见到萧逸等人到来,一群满身伤痕的怪人走过来躬身行礼,他们不是瞎了一只眼睛,就是少了块耳朵,脸上有几道伤疤的就算是美男子了,最惨的一个连半边脸都被人砍掉了,如同活鬼!
容貌虽然丑陋,但这些人身上却散发出浓浓的血腥味,独眼之中更是目光冷酷;他们都是玄甲军的老兵,因为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无法再冲锋陷阵了,就分配到这里来管理战马,但在军饷上和普通士兵却是毫无区别,甚至更加优厚!
这也是萧逸在军中推行的福利政策之一,为那些伤残的弟兄们留条活路,有了活路,士兵们才会更加悍不畏死!
“老赵!最近发现有什么上好的龙驹没?”亲热的和一众老兵打着招呼,萧逸还把自己的酒葫芦扔了过去,让士兵们轮流喝上几口,驱驱寒气!
“回将军,龙驹难求呀,小的最近在马群里倒是发现了一匹‘雪里白’,骨架匀称,外形俊美,奔跑起来也是快如闪电,不过很可惜,是匹小母马!”
老赵是马场的总管,以前也是军中一员悍将,可惜,雁门大战的时候腿上挨了匈奴人一枪,瘸了,不过只要胯上马背,他依旧能纵横驰骋,来去如风;凭着这身精湛的骑术,做马场的总管是再合适不过了!
老赵的话引的周围的士兵们哈哈大笑,军队里的人都知道:母马是上不了战场的,别看它们跑的同样很快,可一到战场上就不灵了,受到点惊吓就会脱缰乱跑,没准能直接把你驮到敌阵里去,所以母马虽然容易驯服的多,却没人会骑它们上战场,那是自己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