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第294节

“父亲大人用心深远,为子孙后代谋划,孩儿感激不尽!”曹昂躬身下拜行礼,眼中满是热泪,说一千,道一万,父亲做了这么多谋划,最后受益的人还是他呀!

“痴儿!痴儿!”

父子二人感慨了一会,曹操又从身后拿出了另一个箱子,里面也是不少的信件,记载的则全是关于萧逸西征以来的所有消息。

数万大军西征,稿费钱粮无数,曹操几乎是把小半个家业都压上去了,所以军中不可能没有他的眼线,这与信任无关,而是一个政治家必须要做的,好在萧逸没有让他失望,大军一路势如破竹的拿下了关中,缴获的战利品更是堆积如山,正日夜不停得送到许都!

最让曹操高兴的,就是萧逸派人送来的那整整一万匹军马,还有大群的牛羊

‘虎豹骑’正在组建之中,除了四处招募精于骑射的勇士外,最大的阻碍就是战马不足,中原不产良马,这是所有诸侯都面临的困难,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匈奴和羌人那里偷偷走私一点,质量难以保障不说,数量还极其有限!

那一万匹西羌战马真是一场及时雨呀,而大群的牛羊,则可用于军垦屯田,极大的解决了内地畜力不足的问题,荀彧、荀攸等几名内政官员都快乐开花了!

不过也有一件事让曹操有些不满意,那就是女人!

“这小子学坏了呀,先是一名羌女,而后又把蔡邕的女儿也给吃了!”看到书信上的记载,曹操无奈的摇摇头,二十岁的年轻人,血气方刚,不可能常年不进女色的,算起来萧逸在这方面已经是后知后觉的了,朝中许多贵族少年,十三四岁就开始调戏身边的侍女,十五六岁就当爹了,这种行为不但不会被制止,反而认为是人丁兴旺的象征!

“来人呀,把三位小姐都唤来!”曹操手捻须髯,这样的乘龙快婿决不能被别人抢了去,否则他得后悔死!

“父亲大人准备把那位妹妹嫁给萧郎为妻?”对于萧、曹两家联姻,曹昂也是非常支持的,有一位绝世名将成为曹家的女婿,有百利而无一害,不过家中成年待嫁的妹妹有三位,总不能都给了萧逸吧?

“呵呵,此事为父自有定夺,务必要双方都满意才是!”

“参见父亲大人!”

很快曹家的三朵姐妹花就来了,女孩发育的很快,去年还是含苞欲放的她们,如今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而且在基因上都像她们的母亲,漂亮、端庄!

“前些时日让你们给萧郎绣一件‘金丝百花战袍’,如今可曾完成?”看着自己如花似玉的三个女儿,曹操频频点头,就凭这份颜值,拿下一个萧逸,绝不成问题。

“回父亲大人,业已完成!”

三个女孩也是早有准备,立刻从身后取出一件黑色的蜀锦战袍,金丝银线,上面绣有百花图案,栩栩如生,袍底是千层海浪的波纹,在战袍正中,还有一条盘旋的四爪蛟龙,姿态威猛无比,颇有翻江倒海之势!

这样的战袍,绝对是任何武将都梦寐以求的,更何况它还是出自曹家女儿之手!

“很好,吾儿们用心了!”曹操满意的点点头,而后从坐位上走了下来,挨个看了看三个女儿,“把你们的手掌伸出来!”

“诺!”

虽然不知道父亲的用意,但三姐妹还是乖乖的照办了。

三双六只细嫩的小手,原本同样的光鲜水滑,此时却略有不同

大姐曹宪的手上坑坑洼洼,有着十几个小红点,那是穿针引线时不小心扎的,一般居家妇人的手上都有这样的痕迹,而且越是勤快的就越多!

次女曹节的手最惨,红点密密麻麻的,不下上百个,食指上还有顶针时磨出的茧子,血痕道道,让人看了直心疼。

至于幼女曹华,小手白白嫩嫩,跟水葱一样,一个红点也没有!

“嗯,很好,百花战袍留下,你们下去吧!”目光在几个女儿脸上转了一圈,曹操挥手示意。

“诺!”

“父亲大人可是有了决断?”曹昂看着三个妹妹离开的背影,觉得那个都挺好,真不知该如何取舍,嫁给‘鬼面萧郎’,恐怕是大汉所有女儿家的梦想吧!

“呵呵,立刻派人快马将这件‘蜀锦百花战袍’送到长安去,顺便告诉萧郎,就说节儿很想念他!”

“节儿?为何是她?”曹昂一脸的吃惊,若论长幼顺序,当是大妹曹宪当选,若论宠爱程度,当属小妹曹华为最,可怎么就

“就凭节儿的一番心意,她就能成为萧郎的正室夫人!”曹操手托那件百花战袍,上面的一针一线,都是次女的心血呀!

第二十三章兄弟在旁,我既天下无敌!

关中,九月,秋高气爽,草长鹰飞,正是鸟兽肥硕的季节,作为一名骨灰级的狩猎爱好者,萧逸自然是垮上骏马,背上弓箭,带着一众人等,在骊山脚下开始了秋猎!

骊山草木丰茂,盛产各种野兽,萧逸帐下亲兵又都是从十几万大军里精心选拔出来的勇士,个个弓马超群,很快马鞍上就挂满了沉甸甸的猎物,其中不乏黑熊、野猪这样的大家伙!

“射猎,除了弓马娴熟之外,最重要的是猎手之间的配合,就像草原上的野狼一样,就是再勇猛的孤狼也难有大的作为,可是一支紧密配合的狼群,却可以撕碎一切猎物~~”

树荫下,萧逸正口若悬河的向曹家兄弟抛售自己的‘狼群理论’,一脸微笑的蔡文姬则拿着竹扇给他扇风去暑,知道萧逸体质怕热,所以扇的很是卖力,不然这个火气冲天的家伙,到了晚上又该没完没了的折腾她了,那劲头,真是受不了!

另一边,曹家兄弟身披软甲,斜挎弓箭,竖着耳朵,正仔细学习着这套狼群战术,生怕遗漏一个字,因为萧逸说的明白,他之所以能百战百胜,靠的就是‘以狼为师’,那个少年没有成为无敌统帅的梦想,所以三兄弟才会学的如此认真。

“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你们的骑术、射技、胆略都有了不小的进步,现在考验的时候到了,今天你们的目标就是合力射杀一头猛兽,越凶猛的越好,完成了,人人有奖励,完不成,一律受罚,都明白了吗?”

“诺!”三兄弟同时抱拳行礼,长期在军营里生活,他们的身上也沾染了军人的作风习气。

“好,出发!”萧逸大手一挥,宣告了狩猎的开始,然后自己又坐回树下,继续享受自己的醇酒美人。

“驾!驾!”

随着几声呼啸,曹家兄弟各催坐骑向山林深处冲去,他们的战马都是千里挑一的良驹,除了背负的弓箭外,马鞍上更是挂满了盾牌,长矛,弯刀等各种兵刃,都是萧逸根据他们的性格和特长,专门让军中铁匠量身打造的,有了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兵刃,只要配合得当,对付山中猛兽绝无问题。

“山中猛兽众多,他们几个又都年幼,萧郎不怕出什么意外吗?”看着远去的几个身影,蔡文姬颇为担心的问道。

“哈哈,放心吧!”萧逸斜躺在树荫下,翘起二郎腿,手持葡萄酒杯,一脸的惬意,“我早就派了侍卫长小斌带一队亲兵进去清场了,顺便暗中保护,给他们留下的,肯定都是能够猎杀的野兽,前提是他们得齐心合力!”

“萧郎用心深远,妾身不及万一!”又给满上一杯酒,蔡文姬满脸的钦佩。

被大美女钦佩自然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可萧逸的用心绝没那么简单,这次射猎,有没有猎物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曹家兄弟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信任!

普天之下,如果连自己的骨肉兄弟都信不过,那还能信任谁呢?

历史上曹魏集团之所以迅速消亡,跟他们兄弟之间的怀疑、内耗有着很大的关系,坐上大位的那个把其他兄弟全都视为眼中钉,肉心刺,恨不得一一斩杀,就是残留下来的也被剥夺了所有权力,结果等到司马懿篡魏时,曹室宗族里竟然没一个人有能力起兵讨贼,白白的将大好江山让给了别人,何其可悲!

山路崎岖,战马难以通行,经过一番商议后,兄弟三人果断的弃马步行,并组成了一个小型的阵势,向山林深处摸索前进。

力气最大的曹彰一手盾牌,一手弯刀在最前面开路,曹丕手持一根长矛负责掩护住左翼,曹植一手短剑,一手上弦的弩箭掩护右翼,三兄弟齐头并进,步步为营!

骊山草木丰茂,野兽极多,可今天不知是怎么了,三人向前走出好远,却连一只像样的猎物也没碰到,最多就是几只趴在草坑里的兔子和野鸡,这样的小东西才看不上眼呢,要是真拎只兔子回去,还不被人笑掉大牙!

“继续向前摸索,不要急躁!”三兄弟里的大哥曹丕自然的充当起了指挥的角色。

“咕!咕咕!”

“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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