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庶子风流 第114节

  却被薛蟠一把搂住,放在膝上坐下。

  云儿顺势倚进薛蟠怀里,娇滴滴道:“爷啊,究竟怎么了嘛!”

  薛蟠终于不再沉默,叹息一声,道:“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我阖家进京,除了会亲外,本就是为了送妹妹待选。

  却不想……

  唉!”

  话没说完,又深叹息一声,满脸苦涩。

  云儿见之心道:这位薛大爷分明是一个玩世不恭的浪荡纨绔,能让他如此犯愁,看来他到底是个看重家人的人,还没坏到家……

  因而问道:“可是出了什么事吗?”

  薛蟠猛灌一口酒,悔恨道:“当初因和人争执,让家奴失手打死了人,不想如今竟牵累了妹妹的大事!”

  云儿闻言,心里登时明白。

  这个时代,做什么都讲究出身清白。

  连参加科考,都要三代内无娼、优、皂、隶之流,更不能有罪犯。

  进宫做公主郡主的入学陪侍,必然比科考更严。

  纵然是失手打死人,也是家风问题,自然进不得宫。

  不过……

  云儿却是知道薛家跟脚的,道:“旁家若是如此,自然没法子。可以大爷府上和亲戚故旧家的权势,这点子事应当不算什么吧?

  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事?”

  薛蟠闻言一怔,抓了抓大脑袋,道:“我倒没想那么多……那宫里的太监,倒是还问了妹妹的体格……”

  云儿忙道:“那大爷如何答的?”

  薛蟠不在意道:“我说妹妹身子极好,先前虽常咳嗽,可吃了冷香丸后,再没犯过……”

  云儿掩口笑道:“怕大爷的事是小,这咳嗽才是大事。失手伤人之事对旁人来说严重,对大爷却不算什么,哪家大户人家没这等事?更何况,又不是大爷亲自动的手。

  可咳嗽却不同了,纵然现在好了,可宫里也怕有气疾的人进宫,那可是了不得的事哩!”

  薛蟠闻言,这才恍然大悟,一拍脑门道:“原来如此!原来是那些太监胆小多疑,他奶奶的,害得大爷我愧疚了半晌,真是一群活忘八!”

  云儿噗嗤一笑,见她娇媚,薛蟠搂住就是一阵乱亲。

  不过亲罢,却没像往日里那样直接办事,又愁起来,道:“我道这几日妹妹怎地也不出门顽了,只说病了。原以为是在生我的气,赔了几万个不是,她只说和我不相干,想来她自己是明白的。

  不过妈却是在唬我,让我老实些。

  只是,妹妹总那样也不是事,我就这么一个妹子,可别苦熬出毛病来……”

  云儿笑道:“这还不简单,大爷多给她买些金银首饰胭脂水粉和新衣裳不就是了?女儿家没不喜欢这些的。”

  薛蟠连连摇头道:“我妹子岂是寻常人能比的?她从不爱这些。”

  云儿奇道:“那她喜欢什么?”

  薛蟠抓着脑袋想了想,道:“她比我出息多了,倒是爱读些书,喜欢些诗词什么的……这我有什么法子?

  以前也寻了些狗屁才子,做了好诗去讨好妹妹,却被她好一通耻笑,说那也叫好诗?

  害的我丢了面皮……”

  云儿闻言,忽地眼睛一亮,道:“好大爷,我若是能出一个好诗词,让你家妹妹好生喜欢,你又怎么谢我?”

  薛蟠瞪圆眼睛,道:“那还用说?六福生的金子,瑞福祥的绸缎,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云儿闻言大喜道:“那可说定了!大爷且等着,我就拿纸笔来写下,保管你那妹子爱不释手!还带一个故事哩……”

  ……

  

第九十七章 喜从何来?

  

  “曹子昂,状元郎,抛妻弃子美名扬。”

  “骗得金来骗得银,做得高官好风光!”

  琼林宴结束后,似只用了一夜的功夫,曹子昂的大名,就传遍了神京百万人口。

  偌大一个都中长安,竟处处传扬着新科状元的“美名”。

  而且,不止是文人间,更多的,是各坊市的百姓。

  这让许多想要查探何人在传播消息的有心人,怎样也摸不着头脑。

  因为不是一两个人在传,是整个神京的人都在传。

  连街头巷尾的顽童们,都唱着童谣“歌颂”曹子昂。

  大人们则传的更离谱,连曹子昂中状元前不甘于清贫,给高官衙内做***换取富贵之事都传的绘声绘色。

  一时间,这位今科状元的名声成了臭狗屎……

  人人喊打,唯恐沾上屎气。

  也彻底绝了他东山再起的最后一丝可能。

  如此局面,倒比他前些日子中状元后,更“风光”……

  只是这种传播速度,让许多人骇然。

  不过,这也摆脱了贾琮的嫌疑。

  因为任谁都不会相信,这样的推波助澜力度,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能做到的。

  只是新旧两党间彼此都盯的紧,谁也没发现对方动过手脚。

  可除了他们能够有这样的力度外,谁还能做到这点?

  因此只能将功劳,放在了那阙《赠杏花娘》的木兰词令上。

  “国朝鼎立以来少有的佳作,可比唐宋名家!”

  这是不少文坛大家读罢后,给出的评论。

  更难得的是,谁都不会怀疑,此事是贾琮处心积虑谋划的……

  因为杏花娘是曹子昂身边的人安排到贾琮身边,用来羞辱他的。

  而点题,更是由曹子昂亲自所出。

  尽管这阙词是木兰词令,写的却是“杏花”,与曹子昂的点题契合之极。

  种种巧合说明,此桩事件完全是个巧合。

  事实上,也确实就是巧合。

  是曹子昂方面处心积虑下,举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却也愈发衬出贾琮这阙词的惊艳!

  自然,这种惊艳,绝不是曹子昂想要这样看到的。

  此刻,他在目前落脚的福州会馆里,光绝交信就收了不下三十封。

  其中有一封,竟然是他的同乡旧友,昨日将杏花娘请入杏花亭的赵伦所送。

  本就心如死灰的曹子昂看到赵伦派人送来的信,当场吐出一口血来。

  厚颜无耻,无过此人。

  墙倒众人推。

  他怕是有史以来,最惨的一届状元。

  面色凄惨的曹子昂知道,眼下还不是最惨的时候。

  因他之故,累得相府千金甚至宁次辅清誉受累,成为笑柄,才是真正的大患。

  怕是用不了多久,御史就该上书弹劾他了吧?

  却不知,是会废黜功名,还是会流外为官……

  曹子昂发誓,只要给他留下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

  终有一日,要让陷害他的这些人,受尽折磨而死!!

  “咚咚咚!”

  一阵急促不耐的敲门声响起,曹子昂却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昨日之前,还处处巴结于他,他却不会多看一眼的伙计,今日已经敢给他使脸色了。

  木然的道了声:“何事?”

  门外传来回话:“曹状元,宁相府派人来给你传话,还不快开门?”

  曹子昂闻言,身子一颤,瞳孔猛然收缩。

  ……

  长安西城,居德坊。

  贾府,梨香院。

  快到中午方归家的薛蟠,一进内宅门儿,就大叫道:“好妹妹,快瞧瞧,哥哥给你带了什么来!”

  “该死的孽障,你混叫什么?不知去哪里灌了野猫尿,不好好回你地方窝着去,撞客了不成,发什么疯?”

  薛姨妈午睡还未醒,被吵醒后,气得隔着窗子骂道。

  薛蟠也不在意,一边往里进一边嚷嚷道:“这几日妈和妹妹都不痛快,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吃酒?

  到处寻些好东西,想淘来给妹妹。妹妹若是好了,妈必然也好。

  寻了一宿,终于得了个好东西,保管妹妹喜欢!”

  听他这般说,薛姨妈的起床气也散了大半,再见他青着的双眼,一脸疲倦,便当真以为他为了自己娘俩奔波,心里真真心疼不已,只剩下怜爱。

  连里面房间也有了动静,就见一身着蜜合色比肩褂下一浅葱色绫裙的少女走出。

  不见奢华,唯觉淡雅。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面若皎月,眼如水杏。

  不是薛宝钗,又是谁人?

  她看着薛蟠眸光闪闪间,隐有愧意,道:“我不过这几日不大舒服,当不得什么大事。哥哥又何必放在心上?”

  薛蟠见连向来精明的妹妹都瞒过了,心里愈发得意,摇头晃脑道:“妹妹这是什么话?妹妹身子不大舒服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如今我就妈和妹妹两个至亲,哪一个都得好好的!”

  这话倒也说的真心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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