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小莹不高兴的嘟起了嘴。
“好啦,好啦,”裘蓉安慰她,“你长得很漂亮啦,他那么说,只能证明他有眼无珠,你不要放在心里去了。”
又好奇的问道:“你那个男人长得怎么样啊?和我们以前在庄上看到的那些粗鲁的农夫是不是一样的?”
“还好啦,”小莹道,“虽然没有梅家公子那么俊秀,不过长得也还行,一点都不粗鲁。”
想了想,又补充道:“比咱们家里那些男的要好一些。”
“听起来似乎还行,”裘蓉道,“就是不知道你这个丫头是不是为了给自己撑面子来撒谎骗我。”
小莹有些不高兴了,嘟着嘴说道:“现在老爷在书房里见他呢,你要是不相信你过去看一下就知道了。”
第十七章 诗人裘伯贤
裘伯贤的书房很大,里面摆着几个大书柜,还挂着一些书画作品,都是当代名家的手笔。
里面有一张大书桌,上面摆着很多诗稿,这是他贬官几个月来的作品,他这些天天天就忙着整理这些东西,准备将它结集出版。
方浩过来之后,他表现得没有之前那么尊重,因为现在方浩名义上是他的干女婿,属于他的晚辈,没必要太过尊重。
不过他还是挺客气的,让他坐下,说道:“小莹那丫头性子有些倔,有些不懂事,嫁到你那边没有让你难为吧?”
“还好,还好。”方浩道,“一开始她可能有些不适应,不过现在也慢慢的适应了。”
“那就好。”裘伯贤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她要是对你使性子,你该管教的时候,就要管教,不要因为她是我义女而顾虑,只要道理在你这边,我就会站在你这边。”
他能这么说,当然是因为小莹又不是他真正的女儿,他根本就不在乎。
如果嫁给方浩的是他女儿裘蓉,你方浩倒是管教一下试试看?
方浩笑着说道:“岳父大人这话小婿记下了,不过小婿希望永远都不会有那一天。”
方浩这一声“岳父大人”叫得裘伯贤好生别扭,但是人家这么叫也是有理由的,裘伯贤也不好纠正。
他已经有点后悔,不应该将小莹收为义女,现在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一个农村的女婿,让人好生尴尬。
不过想到这个年轻人,已经得了重病,未必还有几年好活,又是他儿子的救命恩人,他想当女婿就当吧。
干笑了一声,裘伯贤又开始表现一个长辈对晚辈的关怀,问道:“你现在身体怎么样了?可还咳血没有?”
方浩答道:“自从上次岳父大人赠金之后,饮食上好了很多,身体已经比以前好上很多,已经不怎么咳血了。”
他身体确实是比以前好了很多,这是没有办法掩饰的。
反正已经利用裘主簿的愧疚之心,骗了一个老婆过来,目的已经得逞,再装下去就没有必要了。
而且也不能一辈子都装有病。
不过上一次他表现得好像得了绝症一样,现在要是一下子就好了,那也太不正常了。
所以他不能说没有咳血,只能说不怎么咳血了。
又透露出当时表现的那么严重,是因为家里太穷,伙食太差。
伙食一好,身体自然也会慢慢的变好。
当然也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你不想我这个救你儿子的救命恩人病死,那就给点银子,让我好好的补充营养吧。
裘伯贤虽然没有做过农民,但是他的阅历比较丰富,知道很多穷人家,因为吃的东西太差而得了不治之症的,所以也没有太怀疑方浩的说法。
仔细的打量了方浩一会儿,点头说道:“你的气色比上次我见你时好了很多,不要舍不得花钱,好好的调养,身体好了比什么都重要。”
“岳父大人说的是,这话小婿一定铭记在心。”方浩恭恭敬敬的说道。
裘伯贤没有主动提出给钱他补充营养,让他有一些失望,不过没有表现出来,还是显得很恭敬。
“你和小莹大老远的过来,也比较累了,要不你先下去休息一会儿吧,到晚上我们一起吃饭。”裘伯贤说道。
裘伯贤不是那种擅长尬聊的人,和这个农村来的年轻人并没有太多话题可聊,所以干脆让方浩退出去。
这是下逐客令啊——方浩心里想着。
他大老远的跑过来,要不是为了在裘家吃一顿晚饭,睡上一个晚上,而是要攀上这一门亲戚。
现在人家都要他离开,分明是不待见他,那还怎么攀亲戚?
“坐马车来的,也还不累。”
方浩一边说着,一边想着应对之策。
眼角余光看到书桌上放着的诗稿,突然间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拿起其中一张就念了起来:
“不慕高官坐庙堂,但思临水赋沧浪。迎来飞雁行行影,送走落花片片香。春雨昔时梦旖旎,秋风此刻心凄凉”
一边念,一边摇头晃脑,就像看到了绝世名作一样。
这是裘伯贤被贬之后写的一首抒发牢骚的七律,他本人是比较满意的,见方浩对此诗表现出一副迷醉的样子,不由大是欣慰,微笑道:“你也懂诗吗?”
一个农民的儿子,认得字已经让他感觉到很诧异了,还能抑扬顿挫的把他的诗给读出来,让他更感到意外。
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啊!
“惭愧,小婿以前家里穷,没读过什么书,就是放牛的时候偷偷听村里的先生讲过一些,略微能够分出一些好歹来。”
方浩很谦虚的说道。
裘伯贤点了点头,对这个年轻人很是满意。
不只是舍己救人,还勤奋好学,而且还有那么高的欣赏品位,可惜了,要不是出生贫寒,说不定还会有一番作为。
正在惋惜,又听方浩说道:“这几年闲着无事之时,也涂鸦了几首来自娱,只是看到岳父大人的大作,才明白什么叫做云泥之别,实在惭愧。”
裘伯贤大吃一惊:“你还会作诗?”
太意外了!
实在是太意外了!
这个来自农村的年轻人,不光懂得欣赏诗,还懂得写诗,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这可不是方浩原来的那个世界,是个人都敢对外宣称自己写过诗,是一个诗人。
这个世界,农村能够得到教育的机会非常的少,识字的人都不多,更不用说会写诗的人。
方浩的话确实惊到了他。
“也就是乡下小儿随口胡诌,算不得诗。”
方浩很谦虚的说道。
他越是谦虚,裘伯贤越有兴趣,说道:“你不妨将你的得意之作念上几首,让我看看功底如何。”
方浩面露难色,犹豫了很久,才说道:“既然岳父大人有令,那小婿就只有献丑了。”
在房子里面走了几步,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念出了一首他那个世界的千古名作《悯农》: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第十八章 诗人方浩
方浩念的这首《悯农》是他那个世界唐代诗人李绅的作品,那是一组诗,他念的是其中的第二首。
这首诗描绘了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在田里劳作的景象,表现了农民辛勤劳动的生活,表达了诗人对农民的同情之心。
这首诗在文学史上有一定影响,被选入小学教科书中,很多人都会背诵。
这可是真正的千古名作,又适合方浩的身份背景,他念出这一首,就是想着把裘伯贤给震撼到,为自己谋一个进身之阶。
可是,有些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他把这首诗念完之后,并没有收获到裘伯贤的震惊。
“这诗”裘伯贤沉吟了一会儿,道:“也还可以,朗朗上口,通俗易懂。”
在他看来,这首千古名作也就那样了,既无文采,又无意境,略高于顺口溜,跟打油诗是难兄难弟。
在方浩那个世界,要不是这一首诗的作者李绅曾身居相位,要是换个农民来作此诗,也不会广为传唱。
相爷写这样的诗,是怜悯老百姓,表现出了他的仁厚之心,写的这么白,那也是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看得懂。
农民写这样的诗,那就只是单纯的诉苦,写这么白,不过是因为文化水平不高,意义一下子就低了很多。
不过方浩这一个农民的儿子,都没读过什么书,根据自身经历,写出这样通俗的诗来就显得很正常了。
这首诗虽然没有惊艳到裘伯贤,却也让他对方浩刮目相看——至少读起来不拗口,没有神来之笔,但是也没有败笔。
不过他对方浩的“诗才”已经没有了什么兴趣——他可不想听这样的打油诗。
一般的人得到这样的评价,也就应该知道对方对这样的诗作不感兴趣,也就不会继续献丑了。
但是方浩是何许人也?
他就是为了攀上裘伯贤这根高枝而来的,哪里管尴不尴尬,见这首通俗易懂的千古名作打动不了对方,马上又来一首相对文艺的:
“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
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
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
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首《贫女》是唐人秦韬玉的作品,此诗诉说贫女的悲惨处境与难言苦衷,将贫女放入社会环境的矛盾冲突中,揭示了贫女内心深处的苦痛,刻画了贫女清高的品行,也寄寓着作者的不平和感慨,是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
反正裘伯贤是让他念上“几首”,那他就念几首呗。
要是这首也打动不了裘伯贤,只能说明对方欣赏水平太差,那他就没有办法了。
他读书读得不认真,能够记得住的诗词,每一首都是千古名作,超过裘伯贤写的那些诗词不知道多少个级别,双方差距太大,想要对接并不容易。
好在裘伯贤作诗的水平不高,对诗词的鉴赏能力还是可以的。
在听到方浩念出首联“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时,脸上神色就变得郑重起来。
这一听就知道,写的是一个贫穷的大龄单身女,有点意思了!
待听到颔联“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时,已经被惊艳到了。
这哪里是在写贫女,分明写的是一个怀才不遇不合时宜的高洁之士啊!
大多数文人都会有怀才不遇的错觉,裘伯贤这个官二代也不例外,听到这样的诗句,特别的能引起共鸣。
颈联“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这写的就是一个有真材实学,但是不喜阿谀奉承的人。
裘伯贤想起自己被贬官的事情,顿时心有戚戚焉,长长的叹息了一声,甚至产生了一种方浩这首诗就是在写他这一生的错觉。
听到方浩念出尾联“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之后,裘伯贤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走向前去,紧紧的握住了方浩的手,用力的摇动着,说道:
“贤婿,你这诗写的太好了。我现在正在编写我被贬几个月来的诗词,我要把你的这一首作为附录,录到我的诗集上去,让你名扬文坛!”
被方浩叫了几次“岳父大人”,每一次都感觉到特别别扭的裘伯贤,终于主动开口叫方浩一声“贤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