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手下那些人打气道:“大家都振作一点,我们已经追上了敌人,很快就可以将他们消灭掉,夺回他们在马场抢走的马匹,为五王子立下大功。”
有的人振作了起来,但是有一些感冒发烧的,没有经过好的休息,反而支撑着追了那么远的路,整个人都虚了,哪里振作得起来?
在两支骑兵队伍相距只有一里左右的时候,方浩说了一声:“冲锋!”
当先提着狼牙棒,跑在了最前头。
领军的大将身先士卒,两军交战之前,动不动就由双方猛将在两军阵前噼里啪啦的打上几十回合,那是演义中的故事。
实际上当然不是这样的。
正常情况下,将军都是在后面督战,极少出现冲锋在前的事情。
战场上面刀剑无眼,将领要是冲锋在前,死在了两军阵前,他所带领的那一支军队,就很容易陷入到混乱之中,影响到整场战争的胜负。
一般率队冲锋在前的,以队正、火长这样的小头目居多,这是他们吃军饷多一点的义务,在前面带领队伍,也确实能够提升小队伍的士气。
像方浩作为军队的主将,第一个冲锋在前,在战争中极少看见。
敢这样做的,命基本上都不会太长。
不过这样一来,也确实激发起了士兵们的血性——他一个当将军的人都不害怕,我们这些当士兵的有什么好害怕的?
更何况这些士兵基本上都是犯了罪,被发配到边关来的边民。
立下功劳,是他们取得朝廷承认的最佳途径。
而且想到方浩在马场那里做出的承诺——所有战死者,都会将他们的尸骨送回关内老家安葬,还会在朝廷的抚恤金之外,补偿50两银子。
将他们从罪人里面选拔出来,对他们这么好的一个将军,怎么能够让他一个人冒着奇险冲锋在前?
必须得跟上去!
“冲啊!”
热血上涌,高坡上的尧国骑兵都呼喊着拍马向前冲锋。
在这个时候,龙城那边,一支一千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正在往这边赶来。
那一营带着马匹回去的军队,没有太多的负紧,速度很快,没用多长的时间就回到了龙城。
回到龙城之后,发现朔州那边的陈师爷已经等在了那里。
陈朗也是不放心此事,很早就过来了。
这一次行动成功的话,能够让朔州的骑兵部队急速扩大,所以他要过来这边,也有着监督马匹分配的想法在里面。
因为得到的马匹里面,肯定会有一些难以划分为成年马或者小马驹的存在,这里面可以做手脚的地方太多了。
以前和沙鲁做交易的时候,交易的都是成年马,倒是没有这样的问题。
现在方浩的雄心壮志已经初步的显露出来,要是他想快一点的扩张自己的骑兵部队,就会将一些快成年的马或者是刚成年的马划为未成年马里面,然后归自己所有。
那么在接下来一年时间里,那些将要成年的马匹长大,方浩就可以多得几千匹战马。
那个力量就太可怕了。
他可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就亲自过来了。
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只要是快要成年的马,哪怕是还需要一年时间成年的马,都把它归属于成年马,全部带回朔州去。
一匹成年马才五十斤铁,在关内五百斤铁一千斤铁都换不来,等一年时间就可以成年的马,当然合算。
他带着几十个人,在这里等了两天,终于等到了几万匹马的到来。
但在城头看到乌泱泱的一大片马奔驰过来的时候,他内心的激动难以言喻。
——带着两千多骑兵深入敌境,取得这样的成果,不管是在哪个年代,都非常的耀眼。
他以为是方浩带人过来,但那些人近前之后才知道来的只是几百尧国士兵和一千多俘虏。
带队过来的那个营指挥来到之后,也没来得及休息,只向陈朗行了一下礼,就对镇守龙城的那个营指挥说道:
“将军还在后面赶着牛羊过来,行程不会太快,可能会有追兵,你在这里面挑选足够的战马,带上所有会骑马的士兵过去接应,这边就由我来守着。”
听到后面可能会有追兵,镇守龙城的营指挥不敢怠慢,连忙调集所有会骑马的士兵,然后挑选状态好的马匹,配上马鞍,就离城出发。
齐云山马场的那些马本来就是作为战马来培养的,成年的马都有训练,很容易就骑上去。
要是直接从牧民那里抢来的没有经过训练的马,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驯服。
现在直接就可以更换马匹冲锋陷阵。
陈朗看着他们施为,一千多个士兵,得到命令后很快就准备妥当,让他很是震惊。
——这样的执行效率,他没有在别的军队见到过。
而且后面可能有追兵的情况下,方浩没有亲自带队过来,留在后面断后,也让他很为佩服。
这个年轻人有野心是有野心,但是治军还是非常的不错。
种地也是一把好手。
不管是治军还是治军,表现都非常的优秀,这样的人才,实在太少了。
至少他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可以和方浩相比的人。
看到那个营指挥带着人马就要离开,他心里一动,突然出声说道:“我跟着你们一起去。”
营指挥一愣:“陈师爷,要是遇上敌军,战场上面刀剑无眼,伤着了你可不好。”
“没事,”陈朗呵呵笑道,“当年打仗的时候,我跟着节帅,每一次都是亲临战场,何况这一次未必会遇到敌军。”
他一定要去,那个营指挥也没有办法,现在也没有时间来说服这位来自朔州的师爷。
陈朗让他带过来的那些人清点马匹的数量,自己则骑了一匹马,跟着这队人去接应方浩。
他想看看,真的遭遇到了敌军,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又会是怎样的?
第一百四十一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两军相隔一里的时候,就开始了冲锋,这样的距离足够让那些战马以最快的速度来冲刺。
戎突骑兵那边兵马已乏,冲锋的力度并不是很强。
而在方浩这边,战马的状态本来就要好处很多,又是从高坡上俯冲而下,速度比平时要快上很多。
蹄声雷动,一千多骑兵风驰电掣一般从高坡上疾冲而下。
而全身武装提着狼牙棒的方浩以最快的速度冲在最前面。
看到方浩这样冲来,那两个从马场哨所逃出来的人就尖叫起来:
“是他!就是他!当时就是他一个人杀了我们哨所四十多个人!”
这一声说得那些戎突骑兵心生恐惧。
之前他们也听那两个人说过,马场哨所几十个人都是被一个全身铁甲的尧国人给杀掉的,当时很不以为然,觉得这是在夸张。
可是现在看到对方真有那么一个人,提着那么大的狼牙棒,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奔跑过来,已经超出了他们了解的人类的范畴,就像史前巨兽一样,让他们不由得心生恐惧。
只是方浩一个人,尧国骑兵一千多人呐喊着从高坡上冲刺而下的势头,也让他们不自禁的心生恐惧。
速度很快,阵型又没有乱掉,不会出现后面的马将前面的马撞到的情况。
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队伍。
戎突那边的万夫长都有一些慌了——不是说尧国战马奇缺吗?他们哪里来的那么多马,训练这么多骑兵?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迎头撞上,没有可能退后,退后就会被冲散,更加的危险。
“戎突的勇士们,给我冲!”
万夫长高声大叫:
“给我讲这些偷马贼全部杀了,一个都不要放过!”
一里的距离,在这种全力的奔跑之下,很快就遭遇上了。
戎突骑兵虽然号称骑射之术天下无双,可是在这么短的距离里,根本就没有时间张弓搭箭。
他们的弓箭要在七十步左右的距离里才能够产生杀伤力,要是隔得远了,连敌人的皮甲都穿不透,射过去跟没射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可是在这么短的距离下,战马冲锋过来,很快就遭遇上了,他们要是拿起弓箭,最多也只能射出一箭,到第二箭的时候,敌人就已经到了他们眼前,甚至连放下弓箭再拿武器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这种情况下,都只能拼兵器。
他们都端起了自己的长矛,双手紧握,借着马的冲刺力破阵杀敌。
方浩一个人跑得最快,领先身后那些骑兵二十多米。
和敌人接触之后,身形一闪,狼牙棒一舞,就将对方一名骑兵从马背上击飞,并且将另外一名戎突骑兵给撞下马来。
在万马奔腾之下,撞在马下面,结局就只有一个——被马蹄践踏而死。
方浩速度奇快,身手灵活,这才可以在战马奔跑的空隙之中游刃有余,被撞下来的人,可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哪怕只是停滞一秒钟,就会被后面跟来的战马践踏而死。
方浩并没有停留,是挥舞着狼牙棒在对方战马的间隙中一直向前冲。
所到之处,在他两侧的骑兵纷纷被砸下,没有一个幸免的。
一个拥有一千多斤体力,挥舞着一百多斤狼牙棒的人,在战场上就没有人能够抵抗得住。
“砰”,一个骑兵被砸飞。
“砰”,又是一个骑兵被砸飞。
他脚步没有停留,一直向前冲刺,砸飞的那些骑兵,只不过是顺手为之。
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是那支部队里面那个穿着尧国铁甲的人。
全身铁制盔甲,在尧国军队之中都属于奢侈品,是将军级的人物才可以穿戴的,在戎突军队里面,更是如此,拥有的都是当年那一场战争从尧国将领那里缴获得来的铁甲。
方浩用千里镜观察过,对方军队里面就那么一个穿着铁甲的人,不用多说,肯定是敌人的头脑。
擒贼先擒王,他的目标就是那个穿铁甲的人。
也就是这支军队的万夫长。
他没有骑着马,但是他的速度比马还要快,而且一个人的面积比一匹马要小很多,反应又特别的快,在对方马队里穿梭游刃有余,以很快的速度往那个万夫长那边奔去。
没有人能够阻挡得住他。
在他身后,他的那支骑兵队伍也已经和这支戎突骑兵对撞上了。
他的骑兵一共分为四队,这四支队伍都组成一个锥形,像一个铁锥一样以极快的速度狠狠的插进了戎突骑兵的队伍之中。
两军相遇,勇者为胜。
这一对撞上去,强弱之势立判。
戎突这边骑兵数量虽然多,可无论是战马还是士兵,都已经非常的疲倦,远远比不上方浩的骑兵。
而且方浩骑兵是从高坡往下俯冲下来,本身的冲击力就加强了很多,使得他们的优势更加明显。
瞬息之间,四支尧国骑兵就如同四把锋利的剪刀,在戎突骑兵这块大布之上撕出四个大口子。
冲在最前面的骑兵,不需要拿着武器去和敌人厮杀,只要保护住自己,保持阵型,往前冲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