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吃相 第168节

大秦又会如何?

是不是没有了赵高做中车府令,李斯就不可能扶持胡亥上台,那么大秦会不会像后世一样很快在起义中崩塌?

各种想法如同潮水般在陈旭的脑海中翻腾,然后突然停下来问:“你大师兄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动手?”

“不曾问过,但即便是问了他也不会说!”虞无涯摇摇头脱掉鞋子爬上床躺下说:“恩公快安寝吧,此事多想无益,明日还要去捉蜜蜂,而且当日听他们交谈的情形来看,刺杀之事尚早,他们准备在下次赵政巡游之时下手,但如今他们连赵政什么时候巡游,去哪儿都还不知道,所以无涯猜测至少都得一年以后去了!”

陈旭想了想,掰着手指头计算了一下时间,感觉虞无涯说的靠谱,于是也脱鞋上床睡觉。

后世的历史记载,张良刺杀秦王是在公元前218年,是在秦始皇第三次巡游的时候,而且刺杀的地点也在河南境内,就在郑州和开封之间的原阳县境内,古称博浪沙,根据陈旭的分析,秦始皇是到东海找徐福的,不过眼下徐福已经被自己留在了清河镇,秦始皇今明两年估计见不到他,而且即便是见到了,估计徐福也不会撺掇秦始皇去海外寻找仙山了,因为这个喜爱划船的医生已经变成了清河镇的卫生院院长,为了达到陈旭说的医者父母心的高尚品德,每天不是在诊所坐诊看病就是在下乡为十里八村的孕妇诊治,完全变成了一个妇产科大夫。

但不管是乙胜甲也好,还是请来的大力士也好,想要成功刺杀秦始皇肯定不会那么容易,至少秦始皇巡游的线路和时间必须控制的丝毫不差,但在这出门靠走通讯靠吼的年代,这其中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而且秦始皇行踪飘忽不定,可以说历史上张良能够刺杀秦始皇基本上全靠运气。

而且因为没有了徐福,秦始皇的巡游路线可能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说不定不去东海了。

想来想去,陈旭也慢慢平静下来,很快便开始发出微微的鼾声。

第二天一早起来,天气晴好,胡乱吃了一碗面条之后,在虞无涯和牛大石的催促下,三人扛着竹梯和蜂箱去河滩。

因为村里的秋收基本上都弄完了,所以河滩上都是大片大片的收割后的农田,还有一些村民正在拉着曲辕犁和横耙在翻耕平整田地,翻露出来的大片黑色的土壤。

“小旭,你们这时去干甚子?”一个正干活儿的年轻村民看着三个人的行头好奇的问。

“旭哥儿要去抓蜜蜂回来饲养!”牛大石幸灾乐祸的解释。

“啥?抓蜜蜂?”村民呆了一下,然后苦笑着说:“小旭,你能不能干点儿正经活儿把地先翻一下,快要种小麦了!”

“嘁,旭哥儿已经是里典了,每年的官秩粮都吃不完,哪儿还要担心种田!”牛大石撇撇嘴说。

“说的是!”村民略有些尴尬的点头。

陈旭没好气的踢了牛大石一脚说:“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然后又笑着对村民说:“四毛哥别听他瞎说,等过几天我去镇上借一头牛回来,不然我也拉不动,到时候还要请你帮忙,对了,带回来的葡萄酒好不好喝?”

“好喝好喝,太好喝了!”四毛一听酒,顿时双眼放光的连连点头,还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巴。

“那就好,到时候你帮我犁田,我请你喝酒怎么样?”

“好好,一言为定哈,你就不要请别人帮忙了!”四毛顿时兴奋的脸都涨红了!

“放心,绝对不会,到时候保管让你喝好,你忙,我们先去抓蜜蜂去了!”

“好好,去吧!”四毛满心欢喜的摆手,看着陈旭几人走远了这才转身对着身后扶着曲辕犁的年轻女人得意洋洋的说:“我上次喝酒之后是不是特别厉害?”

年轻女人脸颊红红的的啐了一口,然后点点头羞涩的说:“就是喝醉了乱来弄错了地方!”

“啊,我弄错了地方!”四毛顿时呆滞。

“还说,快点儿犁田,害的我几天走路都不方便!”女人轻轻的踢了四毛一脚。

“欸,好好!”四毛立刻将绳子挂到肩上埋头往前吭哧吭哧的拉起来,嘴里还在不断的嘀咕:“怎么会弄错地方,到底弄哪儿了去了……”

第204章 冻的嗷嗷叫

河滩上的芦苇已经开始枯黄,大片大片的雪白芦花在风中摇晃,成片的茅草也被村民们砍倒放在河滩上晾晒,过几天就要开始休憩房屋,给茅草屋的墙壁上挂上一层层的茅草,好抵挡秋冬的寒风。

树林里面的树叶有些已经开始发黄掉落,那棵野枣树的叶子也已经掉落不少,树梢上还挂着不少小指头大小的红色野枣,而枣树四周的地上还掉落着厚厚的一层,几个人走近的时候,一群在树上啄食野枣的鸟儿受到惊吓,扑棱楞的瞬间飞走。

虽然已经到了秋天,但树林里和河滩上还是有一些野菊花正在盛开,加上风和日丽,仍旧有一些野蜂在飞来飞去,不过数量并不多。

三人来到树下,陈旭四周观察了一下环境之后让牛大石把竹梯搭到枣树上,把蜂箱抗上去放到一根树杈上,并且把顶盖打开,陈旭这才慢条斯理的拿着一小筒蜂蜜爬上去,用一个小刷子蘸着蜂蜜在蜂箱里面刷了一遍,又在蜂箱外面的一个树杈下面也刷了几下,然后顺着梯子下来说:“走吧,先回去,吃过午饭再来!”

“啥,这……这就完了?”牛大石和虞无涯都面面相觑。

“废话,几万只蜜蜂难道还真的用手一只一只的去捉咩,三十六计中这叫勾引法!”陈旭把装蜂蜜的竹筒盖好说。

“恩公,三十六计何来勾引法?您看的是那本兵法?”虞无涯满脸疑惑的问。

“此法不传六耳,不能说!”陈旭故作神秘的用手指了指天上,于是虞无涯顿时自以为了解,做恍然大悟状连连点头,“原来如此,无涯明白也!”

明白个屁,我自己都不明白!

陈旭在心里嘀咕一句往树林外面走。

收蜜蜂这种事情并不常见,但陈旭小时候见过一次,有一窝蜜蜂不知道从哪儿飞来,落在村头的一棵柿子树的树杈上,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像个大葫芦,四周蜜蜂飞舞看的人毛骨悚然。

这是因为某个蜂巢里面产生了第二个蜂王,蜜蜂闹分家,于是就有蜜蜂成群的飞出来在野外筑巢。

村里一个养蜂的大叔于是拿着一个竹簸箕,往簸箕上喷了几口白糖水挂在树杈上,又弄了一把干艾蒿点燃在蜜蜂堆下面慢慢用烟熏,于是蜜蜂便都慢慢爬到竹簸箕里面,最后将簸箕取下来放进蜂箱里面,轻轻抖几下蜜蜂就被抖进去了,赶紧盖上盖子,一箱蜜蜂就算是到手。

但眼下陈旭面对的是有巢穴的蜜蜂,不是无家可归的野蜂,而且可能也没有产生第二只蜂王,因此要捉进蜂箱的难度要大得多,而且要想收集到一窝完整的蜜蜂,必须把蜂王也弄进来,不然蜜蜂没有头领的话两三天就全部飞走了,最后的结局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陈旭虽然嘴上说的豪迈,但其实对于这次的勾引法也没多大的谱,不过眼下已经入秋,蜜蜂已经无处采蜜,因此用蜂蜜来勾引蜜蜂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只要能够把大量蜜蜂勾引出来,然后将树洞里面的蜂巢全部挖出来找到蜂王,想来还有那么几分成功的可能,所以一切都只能等。

河滩上,陆陆续续有村民拿着刀和扁担来砍茅草和芦苇。

陈姜氏也带着杏儿来了,两人一个砍一个抱,杏儿虽然年幼,但干活儿却非常卖力,瘦小的身体不断的跑来跑去,小脸上红通通,额头上满是汗水。

前面说了,茅草晒干是用来挂在茅屋外面防风保暖的,芦苇砍下来主要是收集芦花,用来填充在衣服和被褥里面御寒,不过芦花虽然也很蓬松柔软,但和棉花差的太远了,保暖效果也非常差,但就算是这种不算保暖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那就是寒冬救命的东西。

“兄长,蜜蜂捉到几只了?”杏儿看见几个人就大声嚷嚷。

“不急,等中午就知道了!”陈旭和虞无涯两人也动手帮忙,把砍倒的芦花一团一团揪下来放到藤筐里面,而牛大石也回去给自家干活儿去了。

芦花在后世也有使用,但一般拿来做枕头,因为足够柔软蓬松,而且弹性也好,因此陈旭在卫生院就是放的芦花枕头,平日自己枕的也是芦花枕头,而且这种芦花枕头因为好看又好用,只需要两三尺粗麻布加上河滩上长的芦花,制作方便而且几乎不值钱,因此深受欢迎,现在已经被清河镇的所有乡民接受了,大多数都把竹木枕头换成了芦花枕头。

至于被子,嗯,秦朝还不叫被子,而是叫“衾”(qīn)、裯或者寝衣,其中裯为单被,衾为大被,类似后世的棉被,但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盖得起衾和裯,穷人家的一般叫寝衣,何为寝衣,就是寝时为被,起时为衣,许多穷苦人家置办不起被褥,就只能用身上穿的厚衣服当被子,晚上睡觉脱下来盖在很薄的被单上御寒,而这个被子上盖衣服的习惯几千年之后还有。

这个习惯老客自己就有,因为不喜欢开空调,也不爱用电热毯,因此冬天睡觉的时候,就把外套脱下来盖在脚头,不然睡到半夜脚冷会被冻醒。

而在古代,即便是皇帝,盖被子也还是会觉得冷,不然南唐后主兼大诗人李煜也不会有那首流传千古的名诗了。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可见在古代,御寒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这其中既有李煜亡国之后的心冷,更多的还是盖着丝绸的大被的确还是身体冷,一个帝王尚且如此,普通的老百姓更加可想而知,冬天连御寒的厚衣服都没有,活活冻死的每年不知道有多少。

陈旭虽然知道什么东西御寒,但这些东西都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面躺着,或者说远水解不了近渴,至少今年还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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