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吃相 第641节

陈旭把虞无涯找到自己老爹,然后又把他流落异乡娶了韩田氏并且还生下一个同父异母妹妹的事仔细说了一遍。

赢诗嫚呆了许久才说:“夫君,这的确是两难之事,若是让公公休掉韩田氏,恐怕公公会伤心,但若是不休,与婆婆又该如何相处?”

“所以这才是个大麻烦,于理,我爹应该舍弃韩田氏与母亲重新在一起生活,于情则不能丢弃他的救命恩人,无论是休掉韩田氏还是纳回家做妾,都对韩田氏不公平,天下至情至义之事,终究无法两全其美,就像我一样,我舍不得轻柔,也舍不得你和婉儿,就只能让你们跟着我一起受苦……”

赢诗嫚赶紧伸手轻轻的捂着陈旭的嘴巴,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略微有些泛红:“夫君切勿如此说,这一切都是诗嫚愿意的,夫君非是凡俗之人,您的身份尊崇无比,诗嫚能够陪伴在夫君身边,哪怕是浪迹天涯也心甘情愿,我不会与水姐姐争宠,若是夫君想去寻水姐姐,诗嫚愿意在家守候侍奉公公婆婆,哪怕一辈子都无怨无悔!”

“诗嫚,能够娶你也是我陈旭的福分,天色尚早,我们努力争取早些生一个孩子,等到轻柔回来她也一定很高兴!”

“嗯,诗嫚服侍夫君……”赢诗嫚脸颊羞红的点头,温柔的小手顺着陈旭的身体慢慢摸了下去。

……

天色阴霾,冷风呼啸,细细的雪粒随着寒风扑扑啦啦打在脸上身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陈旭和牛大石马大伯皆都穿着厚厚的皮袄和帽子,骑着马带着七八个护卫直奔雉县县城。

听着急促的马蹄声,看着疾驰而来的一群神骏的高头大马,缩手缩脚本来守在雉县破破烂烂城门处的兵卒赶紧从燃烧的柴火旁边站起来,手持长戈呵斥着把正在进城出城的乡民全部赶开。

“放慢速度,勿要惊扰乡民!”陈旭看着越来越近的城门和躲避退让的民众低声吩咐。

“是,侯爷!”所有人都微收缰绳,一群人的速度顿时就缓了下来慢慢接近城门,然后几个兵卒和在数百衣衫褴褛的乡民炽热的眼神关注下,一群人穿过城门沿着狭窄的街道往城中而去。

而等陈旭一群人进城走远之后,几个守门的兵卒才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看着这些骑着骏马的人谈论起来。

这种匈奴骏马中原少见,南方更少,一匹至少都是七八千钱,因此这群人一定大有来历。

“伍长,这些人来历神秘,要不要去通知一下县尊大人?”

“嗯,也好,我亲自去一趟,你们看好城门勿要让乡民闹事!”兵卒首领略一沉吟便牵来一匹老的掉毛的劣马,骑着一颠儿一颠儿的往县衙而去。

此时进城,陈旭感觉自己越来越近张,以前说近乡情更怯,但他眼下要见到这个他从未谋过面的老爹,同样让他感觉到忐忑不安。

不知道老爹到底长什么样子,到底是高大威猛还是文质彬彬,甚至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怒汉。

陈旭伸手摸摸着自己的脸颊,根据自己的长相来说,老爹不应该长的很丑,不说是风度翩翩起码也算是相貌堂堂,不然开始也不会就那么轻易的把老妈骗到手,而且没有买票就先上车,未婚先孕就有了他。

街道很狭窄,平日仅仅只能勉强通过两辆马车,在前呼后拥的侍卫呵斥下,两边的行人全都远远的赶紧避在两边的屋檐下。

两边的房屋大部分都是木石结构的低矮茅草屋,斑驳的泥墙许多都已经破烂不堪,用草席和茅草遮挡,行人身上穿的衣服也都补丁打补丁,一个个瘦弱黢黑神情有些木讷。

以前感觉雉县还是很热闹繁华的,比起清河镇也要高大上许多,但见惯了咸阳的繁华和热闹之后,眼下的雉县看起来却破破烂烂和贫穷的乡下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赶不上如今的清河镇。

因为眼下清河镇已经扩展到六百余户,加上七八个巨大的工坊,每天商旅不断热闹欢腾,有粮吃,有衣穿,家家户户都有人在工坊内上班挣钱,帮工级别每一个至少都有五十钱的收入,学徒更高,管事的最高每个月可以拿到上千钱,因此这一年下来,整个清河镇上的人都已经迈入了小康生活,达到了吃穿不愁的地步,整个镇上再也看不到穿破烂衣服的人,即便是以前几个泼皮闲汉,如今也被牛大石和刘坡教训的服服帖帖,每天老老实实在工坊上班,整个雉县的小娘子,现在都以嫁到清河镇为荣。

第684章 陈虎的抉择(为望红台盟主加更2)

穷啊,穷啊,这大秦真特么穷!

一路沿着街道前行,陈旭紧张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下来。

自己穿越来到大秦转眼已经过去了三年多,自己一直在不停的努力,但眼下改变的也仅仅是一个清河镇,还有这穷困的雉县,整个南阳甚至整个大秦天下八百余县,除开一些当初六国的都城所在还算繁华富庶之外,其他的地方依旧穷的让他心痛。

还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大秦这些最底层的民众生活才能慢慢富裕起来。

但通过老爹都要从淮阴那个地方跑到东方道的工地上打工挣钱可以看出,只要有充足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大秦百姓终究会慢慢摆脱这种穷苦的生活。

“小旭,前面拐弯就到了!”一直没有说话马大伯指着前面的说。

“放慢速度,在拐角处停下!”陈旭吩咐侍卫。

“是,侯爷!”

所有人都开始收缰,然后一群人很快就稳稳的停了街口。

“就是这个脚舍!”牛大石指着路边一个看起来陈旧不堪的小院子。

“你们都在外面候着!”陈旭翻身下马,把缰绳丢给一个侍卫,然后跟着牛大石和马大伯走进脚舍。

很快一个穿着粗麻布衣的中年男子从房间里迎出来,对着牛大石行礼:“莫凯拜见牛大人!”

“勿用多礼,安排你照顾的人可好!”牛大石微微点头。

“牛大人放心,一家人都照顾的很好,此时正在里面烤火取暖!”

“那就好,旭哥儿,进去吧!”

“嗯,走吧!”陈旭一身普通羊皮外套,带着翻毛的帽子,加上护卫都在外面,这个莫凯也不知道陈旭的身份,因此对于陈旭也没太过在意。

“牛大人,陈虎一家都在里面,请!”莫凯带着三人走进脚舍后院的一间房子门前,还没来得及敲门,门吱呀一声打开。

一个留着长发蓄着胡须的中年人走了出来,略有些消瘦的脸颊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皮肤黝黑粗糙,眼角还有皱纹,身长穿着打着补丁的粗麻布衣。

“马大哥,大石,天这么冷你们怎么来了!”男子短暂的愣神之后男子脸上露出一丝惊讶。

陈旭故意落后半步被牛大石和马大伯三人挡在后面,眼神上下打量这个男子,心脏不仅砰砰乱跳几下瞬间感觉嘴巴有些发干,有一个称呼就像不由自主要从自己嘴里蹦出来一样。

中年男子的手还扶在门上,手背上的一道很明显的伤痕,手掌粗糙指节宽大,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夫,但陈旭却明显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有一股隐藏的凌厉气势,和游缴刘坡还有许多退伍的兵卒样,那是在战场上杀过人才有的气息。

这就是我爹,陈旭瞬间有些失神。

“虎子,你看这是谁?”马大伯让开身体,陈旭就和陈虎两人四目相对,陈虎身体猛然一抖,眼中露出浓烈的惊喜忍不住惊呼:“你……你是旭儿!”

“爹~”憋了好久,陈旭终于喊出了口。

从这个男子打开门的刹那,他便感觉到了有一种血脉相连的灵魂悸动,加上马大伯方才和陈虎的对话,陈旭瞬间就确认这个中年男人就是自己丢失了七年没有回家的老爹。

“旭儿~”陈虎一步跨出房门,粗糙的大手紧紧的抓在陈旭的肩膀上,透过手掌传来的巨大力量和微微的颤抖,陈旭感受到了老爹心中同样的激动和惊喜。

“你先走吧!”牛大石挥手让莫凯离开。

“虎子,外面冷,还是进去再说吧!”马大伯也知道这件事在没有尘埃落定之前陈旭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于是自顾自的走进房间说。

“好好,进去说!”

陈虎激动的放开陈旭,四个人一起进屋,关上房门,顿时眼前变的阴暗许多,房间不算太大,地面是夯土,但天长日久早已坑坑洼洼,一个用石砖砌成的火坑,里面有木材正在燃烧,红红的火光映照下,火坑边还坐着一个中年妇女,一个少年和一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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