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北却戎狄,筑长城,以护中原,但其西界不过临洮,玉门之外的广阔的西域,尚为天朝政治文化势力所及。
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使天朝的影响直达葱岭以西。
自此,不仅西域同内地的联系日益加强。
而且天朝同中亚、西亚,以至南欧的直接交往也建立和密切起来,此诚之谓“凿空”。
这些都是汉朝留下的不可磨灭的战绩攻果。
汉朝,为什么被称为强汉。
便是有着那一个个不畏生死的汉家儿郎,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来铸造的。
如果说周代是最富有思想性的朝代,晋代是最狂放的朝代,唐代是最诗情画意的朝代,那么汉朝,则是一个最为勇猛和壮烈的朝代。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一句话,道不尽的热血。
一句话,道不尽的民族荣誉。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既然来到这个勇猛与壮烈的时代,高郅早也盼望奔赴边关,杀敌建功。
千里奔袭横扫大漠,封狼居胥的故事,无不令汉家儿郎热血沸腾。
手指拨动,又蓦然握紧,高郅的双眸闪烁光芒。
回身望着那些精锐,高郅心中亦是有着骄傲,他也是统领千军万马的人了,当他们统一阵型时,那一股股肃杀的气息便能是迎面扑来!
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全力奔腾冲锋起来,那就跟一座大山压过来没什么区别,攻无不破!
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最难得的是上下一体,同心同德,又个个都是弓马娴熟、骁勇善战,这样的队伍,普天之下还有那里去不得?
这样的军队,攻必克,战必胜!
高郅,也为自己能够指挥这样的军队而感到欣慰。
虽然,这些人手上浸染的鲜血与杀戮,过于深沉,甚至于每一个将士,几乎都有十条人命在手。
长期的杀戮,早已让他们一个个的心坚如铁。
不过,瑕不掩瑜,也正是因为如此,高郅他才会下达了全军休整的命令。
就如同弓弦崩的太紧会断,人活的太累逼得太紧,会疯一样的道理。
一支军队如果长期处于战争的危险状态下,要么因为恐惧而崩溃,要么变成一只嗜血成性的野兽。
而这两样都不是高郅想看到的,所以必须适当的让大家休息一下,重新调整过来方是正理。
有时候,一松一弛,反而更有效果。
无论做什么,都要先进行分析,然后再考虑是否去做这件事,这才是现在高郅的风格!
再则言之,其实高郅他也是正好可以借机休息一下,为了迎接一场盛大的杀戮,调整好自己的身心状态是很重要的。
“为大汉庆!大汉必胜!”高呼一声,带动众人的情绪。
是啊!
大汉必胜!
他们仿佛又回到封狼居胥的那个大汉精神。
看着振奋精神的众人,高郅笑着摇了摇头。
他清楚,这个时候的众人,只是需要一个发泄出来情绪的由头罢了。
高郅自己心里清楚,不忠一家一姓之朝廷,只忠汉家万里江山,这才是穿越一族应该遵守的铁律!
说到底,就连眼前的这些欢呼大汉必胜的将士,心里又有多少现在真正的揣放着皇帝呢?
恐怕连之前小皇帝驾崩的消息,都不能让他们有所动容。
他们都是在战场上厮杀无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连自身生死都能漠视的人,又岂会尊敬什么虚无缥缈的皇权,他们这些人,只认谁砍的人头多,谁身上的杀气重,其他的一概不知!
接下来是时候让众人休憩一下,调整状态了。
摘下从不离身的兵刃,卸掉穿了许久的铠甲,让战马去野外自由的啃食青草。
能从鬼门关里闯出来,无论是战士、还是战马,都应该好好的放松一下……
当晚,他们还借住缴获的鲜卑、乌桓部落随军带着的牛羊,进行了一次会餐。
毕竟,这一次鲜卑、乌桓人走的很狼狈,遗弃了所有随军的辎重,牧群,除了骑乘的战马,他们把一切能扔的都扔了,包括营地里无法带走的重伤员。
繁星漫天,篝火点点,整个军营都陷入了一片狂欢中,整只得烤全羊,落下的油脂在火堆上溅起大朵的火花,香味扑鼻,带着血丝的水煮肥肉才刚刚泛白,就用手从大锅里扎出来大口的啃食,谁要是能捞到一根大棒骨,那就算是运气好的,因为那是下酒的好菜,能高兴的连喝三碗。
战场之上,能用身体给自己挡刀子的只有战友,能让自己把后背放心的交出去的,还是战友,战友在,自己就在。
同生,共死!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而是真正生死相依的承诺与相互依靠的寄托,这就是军人!
士兵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所有人都高举手中的兵刃,仰天拼命呐喊,因为人数太多,根本就听不清士兵们到底在喊什么,但人们知道,此时此刻,只有用疯狂呐喊才能发泄心里积蓄了许久的情绪。
这段时间的辗转作战,委实是压抑了有些,即便是精锐早已习惯,多少也是存在。
高郅也是坐于其中,一边大碗的喝酒,一边在火堆上烤着羊腿,乐呵呵的笑着。
整整一个多月都在生死线上徘徊,每天都生活在阴谋与算计中,某种程度上来说,高郅他也真的是精疲力竭了。
九百一十六 诺誓
一夜庆祝之后,众人重新振作精神,将一夜的吃喝剩下的残渣进行处理。
烟火散去,次日清晨,天刚破晓,白马义从和并州狼骑们已经依次列队完毕,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
威风凛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