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的脸皮虽然厚,但是要是再摔坏了,这一次也不好意思上门再问人家去要了。
因此,最近骑自行车,程咬金是格外爱惜。
这么多天过去了,一次擦着碰着都没有。
而骑着自行车上班,程咬金感觉倍有面子。
总管朝堂之上,所有的文武大臣,有一个算一个,还有谁是骑自行车上班的?
瞧瞧!瞧瞧!这就是面儿啊!
骑自行车,不仅不颠簸,还能沿途看着风景,呼吸着新鲜空气,锻炼着身体,可谓是一举多得啊。
这天早上,程咬金又骑着自行车,优哉游哉地去上朝。
忽然间,程咬金发现前面路中间有一个人。
这个人穿着深青色的衣服,现在的时辰,天色还不怎么明,老远的居然没看到。
眼看到了近前了,程咬金有点慌,连忙按下铃铛。
前面的人,是房玄龄,正在想着朝廷上的大事儿呢,忽然听到后面有清脆的铃铛声响起,不由被吓了一跳。
房玄龄赶紧回头,才发现是程咬金这货,骑着自行车直奔着自己撞了过来。
房玄龄被吓了一跳,连忙躲避。
房玄龄躲,程咬金也赶紧的掉头。
但是巧合的是,两人都躲,躲到一块去了。
两人左右躲闪,一连几次,都躲到一块去了。
眼看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程咬金不由的急了。
“老房,别动,别动,你站着别动。”
房玄龄也害怕被撞,当即乖乖地站在原地。
duang!
自行车直直的撞到房玄龄身上,直接把房玄龄撞倒,程咬金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
房玄龄不由被气坏了,气急败坏地向程咬金问道:“程大傻子,你让我站住别动,是要瞄准的是吧?”
程咬金赶紧将车扶起来,无比关心地问道:“没事吧?没事吧?没摔坏哪里吧?千万不要摔坏啊。”
听到程咬金那关切的问候,此时房玄龄居然有点小小的感动。
不过还是傲娇地说道:“没事?我撞你一下你试试有事没事?”
听到房玄龄的话,程咬金先是一愣,随即鄙夷地说道:“别搁那自作多情了,没说你,我说我的车呢!撞坏了我的车,我才找你算账呢!”
第五百三十二章:银月狼王
李愔一直在为铁路的事情发愁,毕竟铁路线太长了,一千多里路啊,其中甚至有五六百里的无人区。
在那些城区还好一些,可以用镇守的府兵进行防护。
但是这个无人区就令人头疼了。
总不能在这么长的线上驻扎军队吧?
那又需要驻扎多少军队啊?
这么多军队,一年需要多少军费啊?
到底该如何看守这些无人区呢?
李愔真的头疼。
忽然之间,李愔忽然想起了什么,脸上不由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还记得刚来到益州的时候,曾经有人算计过媚娘。
当然了,他们明着是算计媚娘,实际是在算计自己。
他们用银月狼王带领狼群,层层将他们围困了起来。
而最终,李愔是凭借驱犬哨才脱险的。
那种哨子会发出一种人类听不到,但是犬类又特别讨厌的声波。
而狼和犬,在构造上是相同的,大家一千年前是一家子。
这个时候,李愔忽然想起了这个小插曲。
听说,吐蕃草原上的狼群,可是号称十万之数。
如果能够将这十万野狼利用起来的话,区区五六百里路的防区,完全是小意思。
嗯,那现在李愔需要做的,就是将银月狼王给降服了,将它变成自己的宠物。
然后用银月狼王驱使狼群来看守无人区。
想到这里,李愔马上行动起来。
首先,就是派出小彩来寻找狼群的位置,以及银月狼王的所在。
只有找到银月狼王,才有可能将银月狼王收服。
并且,李愔收取宠物,必须是要在对方抵抗力最弱的时候才容易成功。
像是豆豆和小彩,都是在濒死垂危的时候,所以很轻易的就能收服。
盼盼更是刚刚出生的小家伙,更易于收服。
但是银月狼王就不同了,作为一头狼王,必定十分骄傲。
不处于最绝望的时刻,恐怕并没有那么容易收服啊。
可是,这银月狼王又在狼群之中,怎样才能在不伤及它生命的情况下,将它抓过来呢?
这倒是个不好解决的地方。
被派出去寻找银月狼王的小彩,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飞了回来。
“主人,主人,找到了,找到了!就在那边,就在那边!”
李愔满头黑线地问道:“那边是那边?有多远的距离?”
小彩在李愔头顶上飞了一圈,不耐烦地说道:“那边就是那边啦!多远?嗯,也不是太远吧,我飞小半天的时间就飞到了。”
霍!
这还是不算太远的啊?
这只鸟,已经经过了两次升级,现在的飞行速度,已经达到非常恐怖的地步。
它都要飞小半天,这个距离肯定是近不了。
不过有小彩在,都是不怕找不到银月狼王。
然后,李愔又试着问道:“小彩,你有办法将银月狼王给引出来吗?”
小彩在空中飞成了好多个八字,李愔看了半天才发现,这贱鸟好像是在学人摇头。
“不行哒,主人。银月狼王根本就不鸟我的啦,人家在它头上拉了泡屎,它都不带追人家的!”
额,用一只鹦鹉想要将银月狼王引出来,的确是有点困难。
那么用什么办法才能将狼王吸引出来呢?
难道动用军队?
可是,在草原上,动用军队都不太容易成功。
十万野狼啊,军队要有伤亡不说。
这些野狼也势必要死伤惨重。
而这些野狼,李愔留着还有用呢,自然不喜欢看到这一幕。
李愔皱眉苦思了许久,然后眼睛一亮,不由向豆豆看去。
旁边,正在李愔脚下趴着的豆豆,看到李愔看向自己,不由被吓了一跳。
这时候看自己,一准儿没好事啊!
豆豆假装没有看到李愔的视线,然后起身,悄悄向后溜去。
就在它快要溜到门口,自以为能够逃脱的时候,却是听李愔喊道:“豆豆,回来。”
豆豆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折返回来。
李愔不由对它说道:“豆豆啊,这样,你去,把银月狼王引出来。”
听到李愔的话,豆豆不由一屁股坐到地上,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李愔,拼命地摇头。
那意思似乎是说,不干不干,这么危险的事情,我才不去呢!
然后,又抬起爪子,指了指正在房间里面,抱着一根竹子,悠闲的吃着竹子的大熊猫盼盼。
似乎是在说,主人,要不就让它去吧!
外面可是有十万野狼啊!
我去挑衅银月狼王,那不是在找死呢么?
李愔不由哭笑不得地对豆豆说道:“你怎么就那么笨呢?你可以伪装成一头狼,然后挑衅银月狼王的地位。狼群之中,只要挑战狼王胜利,就能成为新的狼王,所以,你根本就不会受到群狼攻击。”
“对了,其实嘛,你不把银月狼王引出来也成。你也可以直接击败它,成为新的狼王,然后可以带领十万小弟,多威风啊!怎么样?这个提议是不是很好?”
说完之后,连李愔自己都心动了。
豆豆毕竟和自己极为熟悉,如果豆豆成为新的狼王的话,更容易控制。
指挥起来,更加的如臂使指。
不过,当豆豆听到李愔的话之后,却是继续瞪起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拼命地摇头。
当什么狼王,它才不稀罕呢!
现在它可是整个益州城的宠儿啊!
走在大街上,谁不认识它狗爷?
一路上,无数人都和它打招呼。
那真是一个前呼后拥,风光无限。
而何况,整个益州的母狗,几乎都是它的后宫。
无论看上哪个,还不都是乖乖地送上门来?
甚至就连那些狗的主人,都乐见其事,甚至还会主动送上门来。
因为神犬豆豆在益州,已经成为一个传奇,好多人都想要它的子嗣。
现在,整个益州城内,它可不知道留下多少风流韵事。
开枝散叶,可谓是子孙满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