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的行人商人,纷纷顿足眺望,讨论着他们的身份关系。
“走吧,去我府上。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的,让人笑话!”
贺知章知他们彼此有千言万语,笑道:“我早已在府上备好了美酒佳肴,我们三人许久未聚在一起痛饮了,今日定要喝个痛快。”
“好!”
裴旻、张旭齐声说好。
他们一行人向长安城走去。
裴旻、贺知章都骑着高头大马,唯独张旭骑着他的小毛驴。
裴旻为人向来大气,他有收藏兵器的癖好,却没有收藏马驹的嗜好。
若不是小栗毛老去,辛巴兴许也会让他送人。
就如李白的坐骑踏雪,那就是西域的马贼狼王说好送给裴旻的神驹,他转手就给了自己的徒弟。
至于王忠嗣的那匹胭脂,自不用说,还促成了一桩美事。
曾几何时,裴旻也意图送给张旭一匹代步的神驹,方便他游历天下。
张旭却嫌弃神驹吃的多娇贵不好养活,还是他的小毛驴最好。能负重吃的少,还能跋山涉水,给他神驹他都不要。
骑着小毛驴跟在裴旻、贺知章身侧,张旭也不嫌尴尬,无视路人的别样目光,自顾自的说着,大有真名士自风流的感觉。
裴旻家也顾不得回,直接去了贺知章的府邸。
如贺知章说的一般,他已经准备了美酒佳肴,人一到,无需等,直接入席开喝。
三人如以往一样坐着。
裴旻忍不住怀念当初他入京时的情形。
那时候他裴旻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而贺知章、张旭已是知名大儒。
他们非但不嫌弃自己,反而天天美酒佳肴,还谈经论史,帮助自己巩固提升经史水平。
当真是往事如烟,那个时候还是先天年间。
李隆基虽是皇帝,但大权在太平公主手中,而今却以是开元十年。
一晃十年!
不只是裴旻,贺知章、张旭也有相同的感觉,一边喝一边感慨。
十年沧海桑田。
好在三人都过的极好。
贺知章在朝堂上顺风顺水,此次泰山封禅,他是负责人之一。
此事一了,若无差错礼部尚书是稳妥了。
张旭不在官场混迹,但他游历天下,收获颇丰。
而今张旭的字,无人不服,天下无对,称之一字千金,毫不为过。
也真有这样的一件事情。
五年前,张旭回到吴中的时候,收到了一封来信,是他的邻居,家境不好,又逢妻儿母亲接连生病,无以为继,希望他帮忙接济一下。
张旭性情慷慨,同情邻里,写了一封信回去,直接让他的邻居用他的这封信去卖,就说是张旭写的信。
结果真的卖出去了百金……
唐朝不以黄金为货币,但是黄金珍宝却可以在任何地方换取相对数额的通宝。
百金可不是小数。
这是实实在在的真事,可见而今张旭的书法在世间地位如何。
至于裴旻,自不用说,就属他混迹的最好了。
自己好,友人也好,这场酒自是喝的痛快尽兴。
**********
因为封禅一事,李隆基与众臣的关系得到了缓解。
封禅,是对一个君王的认可。
唯有贤君明主才有资格举行封禅仪式。
也是对李隆基继位十二年的一个认可。
李隆基极为重视,亦表现的尤为勤政,可谓事无巨细。
即便下朝了,李隆基依旧埋头处理着卷宗,打算将半年荒废的时光都弥补回来。
“陛下,好消息,裴国公刚刚派人传来了消息,说他已经到长安了。明……”高力士兴致冲冲的将裴旻到来的消息,告诉了李隆基。
李隆基这些天多次问及裴旻何时到来,有时一日三次,尤为期盼。
高力士这一得到消息,立刻就来报了。
李隆基喜上眉梢,瞬间放下了手中的卷轴道:“快,将他召请进宫来。”
高力士为难的皱了皱眉头道:“这个……裴国公说,时候不早,明日再入宫觐见。”
“早着呢!”李隆基挥手道:“速去将他请来,再让尚食局准备酒食,朕要好好的与他喝一杯。”
李隆基好大喜功的性子一点儿也不逊于唐朝的太宗皇帝李世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历史上哪位边将战功卓越,他就对哪位边将加倍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