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林大人想去用膳请自便,本官自己的心情,就不劳林大人费心了!”
韩世忠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对于这个林县令,韩世忠心中谈不上爱憎,往日里两人也没有交情,说到底只是工作上的合作,韩世忠根本不用拿好脸色给其看,他唯一的要求,就是林县令不要影响到他的工作,仅此而已。
脸色难看的林县令,迈着方步从原本属于自己的衙门正堂里走出来,脸上堆积出来的笑容顿时消失,转而是一片愤懑。
“大人,那上将军,还在里面忙呢?”
林县令刚刚出来,就有在附近游荡的衙役走过去,拍马屁。
“哼!”
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那林县令在自家衙役面前,可就不用做戏了,不仅脸色难看,随后更是开口道:“本官倒是希望,他在恭州城里一无所获才好!”
“大人何出此言啊?”
那衙役像是不明所以,开口问道。
“可不是么?若是他真的在本官地盘上抓住了刘涚,你当朝廷会认为这是本官的功劳?哼,到时候,他指不定会在奏折里参本官一笔,弹劾本官办事不力,治下不严!咦,不是所有人都带队去搜捕了么,张三你怎么还在这里?”
“回大人的话,小的是去带队了,可惜正如大人希望的那样,一无所获嘛,自然就回来了,万一大人要是有什么差遣,身边每个人怎么好?”那张三,满脸的阿谀,半弯着腰,跟林县令说话。
“这么快?也好,走,本官要去找个地方,高兴高兴!”
林县令心中憋屈,好不容易有放风的机会,自然要去放松一下,而对于男人来说,最好放松发泄的方式,当然就是去找个女人咯。
恭州城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城市里该有的,恭州城里都有。像勾栏院子,恭州城里就有好几家,只是彼此之间的档次不同而已。
身为县令,林大人自然只会去档次最高,名唤“万花宫”的院子。虽说如今韩世忠封城,但各行各业并没有因此而歇业,相反,但凡是可以留宿的地方,生意反而是火爆起来了。
万花宫也不例外,因为封城只能进不能出,一些滞留在恭州城里的商人,自然而然的就要找个地方过夜,有钱的话,名正言顺的留在万花宫,也能算是一种“苦中作乐”。
林大人一踏进万花宫,自然受到热烈的欢迎,不过作为万花宫的常客,林大人并不需要老鸨子过多的介绍,他开口就点了自己最喜欢的两个姑娘,而且住进了平常时候没人用的天字一号房里。
在进房间之前,林大人专门嘱咐那衙役张三,一定要守在万花宫门口,若那韩世忠有事,他要赶紧来通传。可惜的是,林大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表面上对他恭顺无比的张三,却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
林大人前脚进了房间,张三后脚就溜了。
不多久,在万花宫门口,出现了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身材高挑,相貌俊朗,刚一走进万花宫,那两眼有毒的老鸨子,一眼就看出这位公子是贵客,赶紧上前去招呼。
那年轻公子也没有罗嗦,一小快银锭塞进老婆的掌心里,就顺利的拿到了天字二号房的留宿权,当然,顺带也点了万花宫红牌之一的姑娘,进去服侍。
天色转暗,万花宫里变得更加热闹,只不过这种热闹仅限于楼下,作为万花宫最贵的天字号房间,相比之下就静谧了很多,毕竟这里都是用来接待贵客的,而贵客,往往不喜欢被人打扰,所以万花宫在一开始布局的时候,就是有所考虑的。
像林大人这样的人,在万花宫住一两个晚上,那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他的命令,哪怕就是这万花宫的老鸨子,也不敢轻易的去敲门。
让老鸨子意外的是,那位住在天子二号房的年轻公子,竟然也是掏腰包将房间连姑娘一起包下来,要过夜。既然人家都已经付了银子,老鸨子没有不同意的道理,心中只有暗喜的。
掌灯时分到了,县衙里灯火通明。
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大堂上的韩世忠,此时仍旧高坐在堂,姿态好像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唯一不同的,就是韩世忠的脸色变得无比难看。
动用了上万士兵,几乎已经将整个恭州城给翻过来,结果忙了一整天,却是半点结果都没有,韩世忠的心情如何能好?
在一座城市里的搜捕一群人,给韩世忠的感觉,却像是比打仗更难。面对凶悍的金兵,韩世忠都还从不曾像这样一般的丧气过。
刘涚厉害,韩世忠心中清楚,在过去,他甚至将刘涚当成了宋朝年青一代将领之中的希望。但韩世忠始终还是认为,刘涚只是一个年轻人而已,带着为数不多的手下,隐藏在恭州城,却又是如何逃脱如此声势浩荡的搜捕的?
难不成,真是找了个地方挖洞,给藏起来了?
“还没有消息么?”
眼瞅着外面的天色越来越暗,韩世忠终究还是忍不住,第一次开口询问。
还在地图前忙碌的几个参将,此时心中也是在叫苦,他们也是一整天没有离开过这大堂,看现在这个样子,或许熬个通宵也说不定。此时韩世忠开口,一个参将赶紧上前一步道:
“大人,全城上下几乎都翻遍了,目前就只有这个区域,不过根据县衙里的衙役们说,那个地方,居留的都是些乞丐.”
“乞丐?嘶.怎么会漏过这个地方!还是你们以为,刘涚他不会隐藏在一群乞丐之中,给我查,现在就去查!”
韩世忠猛然一拍桌子,怒斥几个参将道。
第441章瞎大胆,连闯关(上)
第441章瞎大胆,连闯关(上)
当韩世忠忿怒不已,着力派遣手下,准备再度认真搜查贫民窟的时候,高宠跟杨再兴两人,才刚刚下了船。
两人下船的地方并非是恭州港口,一来是因为杨再兴始终无法适应在船上的生活,二来高宠也担心两人始终在船上,船行的慢,迟早会被官兵给追上,其三个原因,就是高宠担心此时恭州已经被朝廷大军封锁,万一被堵在江上,他倒是无所谓,可杨再兴就麻烦了。
别说让他游泳,就算是让他站在船上,都拎不起长枪来!
故而经过合计,两人还是决定在距离恭州之前就上岸,然后翻山越岭前往恭州,只不过刚刚下船,杨再兴的身体状况实在是有些不够理想,以高宠的判断,至少需要调养一两天,才能恢复过来。
当然,晕船不是生病,并不需要躺在船上静养,所谓的调养,也就是吃点清淡的,然后尽量不要做过于激烈的运动,一两天之后,身体就会自己调整过来。
得力于杨再兴自己的身体底子好,加上正当壮年,仅仅两天的时间,就基本上恢复过来了。
“再兴啊,翻过这座山,就可以看见恭州城了!”
高宠和杨再兴各自扛着自家兵刃,一头挑着包裹,徒步而行。作为马上战将,这样的徒步而行的确是有些不习惯,但是两人刚刚下船的地方并没有贩卖良驹的集市,附近的城镇里或许会有集市,可两人也不敢进去啊,要是万一碰上大股的官兵,岂不是自投罗网了?
事实上两人一路走的都是小道,甚至于一些地方连路都没有,得力于两人非比寻常的体能,才能一路畅通的爬上山顶。天黑时,高宠爬上一颗大树眺望,接着落日的余晖,他堪堪能够看见恭州城的轮廓,不过俗话说的好,看山跑死马,即便是现在能够看见,但高宠估计没有一两天的时间,恐怕也别想走过去。
夜色降临,两人展开包裹,各自在大树上找了根结实的树枝,把自己给挂起来,睡觉。
这种睡觉的方式,几乎是野外生存最安全的方式了,毕竟这个年代跟后世不同,在后世,但凡是有中国人生活的地方,几乎很难看见大型野生动物了,即便是晚上睡帐篷,唯一需要担心的威胁,往往也只是来自同类而已。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高宠和杨再兴并没有升起篝火来,晚上虽说看不见浓烟,但火光却会被人在大老远的地方就发现。
然而不升篝火,却给两人带来的意料之外的麻烦。
半夜里,高宠首先是被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所惊动。像他这样的人,即便是睡觉,也等于是一只眼睛睁着的。
“有人?”
高宠听到声音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人接近,此时他正背朝着地面挂在树枝之上,在感觉不对之后,并没有动作,将双眼睁开了一条缝隙,向着大树下面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