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导致为争夺有限的资源,必然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陕甘暴乱中,还有其它的民族也卷入了,我想即使换作其它民族,和回族民众在一起生活,也同样会造成这种后果。这个与民族无关,是经济条件造成的。”
阿訇们表示赞同,其实他们也对此有过深刻反省。
可是,在积贫积弱的中国、在教育程度落后的中国(很多事例表明,文化程度越高,对族际通婚的宽容程度也越高,至少可以比较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如前生的张汉卿的同学的异族之恋),他们根本提不出办法来解决。当局没有这种眼光,国家没有这种条件。
现在张汉卿相对客观地剖析了这个问题,自然有阿訇对此表示期待。就是马福祥、马麒他们也产生了兴趣:“少帅的话讲到了根源上,难道他有办法解决?”
张汉卿真的有办法,他没有藏私,因为解决这个问题,他需要这些阿訇们的努力:“对前者,解决它的办法有一个,那就是民族区域自治,让各民族参与到管理地方事务中来。”
阿訇们并没有显得激动,事实上,在张汉卿入西北以来,在宁夏、青海一带,是完全由三马控制了,他们早就参与甚至是“主导”管理地方事务了。可是,好像对解决民族问题并没有什么起色?在回人占统治地位的区域,汉民的不满情绪也是挺高昂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被张汉卿率领的汉民族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张汉卿似乎看到他们的心底:“我讲的民族区域自治,可不是让谁自立为王、任意欺压别的民族!这个自治,是有底线的,那就是在坚持爱国、遵守中华民国律法和中|央管理的条件之上的!像蒙古那样打着自治的幌子行独立之实的,注定要被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所反对,这一些,你们千万要记住!
而且这个区域自治,可不是让某个民族骑在其它民族的头上,而是各民族一齐为治理这个区域出谋划策,无论哪个民族的人管理,都要秉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各民族一律平等。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计划在回民占多数的宁夏建立一个新的省份,它仍然仿效中|央各省的管理架构,但选拨各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回民参与政|府的重要职务,这个计划已经上报给中|央了。”
众阿訇开始震惊了,他们万万想不到,已经占据军政管理权的少帅会主动放权并明确由回人担任管理政|府的重责,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吗?祖辈在这里生活几百年,还是第一次合法地得到这样的好事。
“是真的吗!少帅?”
当然是真的,相信这个宁夏分治的办法会获得批准的。甘肃这么大,足以割据为王,这个跟民族无关,而是中国数千年来的传统。被驱逐的张广建是汉人,还不是一样的搞自己的王国?
而宁夏建省,目标是多方面的。以前在回民区,虽然汉人做大官,但是政|府的法令无法与阿訇们的权威相提并论。遇到事情,回民们还是会要以阿訇们的意见为主,这也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与政|府相抗衡的力量。
而且在青海北部一带的阿訇大多具有宗教世袭制度和特殊地位的“高门世家”,并且得到认可,穆|斯林称之为“门宦”的。其内部的构成十分有江湖帮派的意味,门宦领袖(教主)的意愿即为整个门宦的意愿,所以门宦教徒十分抱团,敢打敢拼…
了解到这些后,张汉卿自然联想到了历史学上的“门阀政治”。他的分省而治的想法,也是因此而萌发。
对回民自治,在回族内部应该是没人会反对的,因为这是有利于族群的。只要民众拥护、自上而下能够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架构来,影响极大、水泼不进的“门宦”制度就会土崩瓦解。
因为行政管理权是不能世袭的,要择优而上。
“外人”来改变穆|斯林的世界是很难的,极容易引起反弹,像后世美国对中东的插手。办法只有一个,让他们自己想改变。通过本民族人的政|府治理,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会相对容易些。
这是张汉卿第二个方向:打破“政教合一”的可能。土耳其做得到,张汉卿相信他完全也能做得到。
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几年后,在突厥人大本营的土耳其,就成功地做到了。
凯末尔在1923年10月29日成为土耳其的第一任总统,他在立法、行政、文教和风俗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比如规定政|府人中必须着西服、妇女不得戴面纱等,同时在语言文字上以拉丁字母取代阿拉伯字母。他严格的政教分离政策,为土耳其的世俗化扫清了道路。
在后来泛|突厥|主义的大本营都能搞得定,在这个极端思潮还没有形成气候的时候,对完成这些民族的世俗化,张汉卿还是很有信心的。他的努力方向是:不管你是回族的也好,维族的也好,汉族的也好,其它少数民族的也好,都只能团结在一个中国的旗帜下,都有义务为国家的强大和主权独立而奋斗,而不是有分裂之思、行分裂之实。
不好的传统就是拿来改变的,不然叫什么革命?
中国历来有集权的传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西方宗教势力一直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中国的宗教势力从来都是封建王权的一种依附。从礼佛到灭佛,从尊道到弃道,统治者在利用宗教维护权力的同进也在不断打压宗教的发展,这使得西方的教皇之类的称呼在中国始终没有生长的土壤。
在中国的土地上,如果任何一种宗教,它的发展破坏了国家对于行政权的控制,那么也就是它活到头了。在中国的领土上,顺应历史潮流,能够与各民族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就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享有平等的权力。
而非要做那个“其心必异”的“非我族类”,张汉卿也绝不会吝惜把它统统赶出中国的领土去----爱到哪里去哪里,中国不欢迎你!?
第476章 分而治之
当然,做到“族教分离”和“政教分离”的同时,如果通过经济条件的改善,使原本相对固化的民族流动起来,看到外面的世界,通过更多的交流,会更容易体谅他的公平仁爱之心,也会对这个政策更多一份理解、减少一分阻碍。
宗教,从贫穷和愚昧中产生,也必然随着文明进化程度的发展而少了赖以依附的土壤。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正是相对应最好的解药。办法就是发展经济和教育。
抓住了这两条,就抓住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
所以张汉卿对此下了很大功夫,也相信他的这一番苦心很能被中|央理解,更凭奉系在中|央的影响力,而且也是历史的大势,便很庄重地说:“当然。
考虑到甘肃面积太大,不易管理,拟拆分为青海、宁夏和新的甘肃三省。新成立的这些省份将会把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划为自治的县、旗,让这些民族都有机会参与政|府的管理。”
之所以宁夏没使用自治区这个称号,实在是张汉卿受够了后世混乱的区域划分方法:区可以很大----同省级的自治区,也可以很小----市辖区,行政级别从省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不等,不理解中国的行政制度的人,会被绕晕。
汉字博大精深,除了这个字,真没别的可以取代的?张汉卿就忽然有个强烈的想法:真不好取代,那就不要取代。现在,就定义区与县为平级,它只是城市人口达到一定比例的改称就好。
宁夏本来是很小的一块,但是张汉卿因为不准备恢复内蒙古的建制,便把阿拉善盟划归于它。由于阿拉善作为一个蒙人自治盟归宁夏省管理,从而远比正史上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要大许多。从此后,宁夏与绥远、察哈尔、热河并称“塞北四省”。
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虽然免不了还会有冲突,但想让某一个巴掌就能拍起独立的风潮,首先就要看其它更弱小的民族干不干。而如果哪一方罔顾弱小民族的利益,作为更强大的政|府就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强力干预…
在张汉卿的设想中,在合适的时候取消蒙古自治省的叫法而变为完全意义上的中华民国一个省,而在其下属行政机构中间,则可以适当地根据情况成立一些行政级别类似的地、市、自治盟和自治州。这样,至少在中华民国子一级行政机构中,永远没有“自治省”这一名称出现。而作为自治盟或自治州存在的地区,影响就小多了,基本上也难搅起什么波浪来。
加为自治这个叫法,还在蒙古建立自治省的时候,张汉卿就不喜欢,不过碍于形势而被迫所为。在他看来,自治其实是对分离倾向的纵容。
要说满清对中国做得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也许就是改满洲和新疆为省了。民国之初改蒙古为省,采取的就是大焙炉的哲学,不过可惜的是这个炉子没有烧好。究其原因,张汉卿认为还是当地民族占据人数优势的原因。
当身边都是同一民族,就极容易产生认同感,也就极容易抱团对外,连汉人自己也都还有省籍的排斥问题呢。
但是当其它民族的人数到了一定比例,例如10以上,它就自然要求获得政治上的话语权,也不得不考虑到这种诉求。所以解决民族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杂居。这个既是对策,也是历史的必然。像后世交通发达时代,社会流动性极高,一国之内的少数民族总能永远居于一地?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等到这个时候来临,只要国家能够顺势利导,让各民族能够达到杂居、通婚、一起生活,就是民族真正平等之时。有时候,我们政|府的一些做法,就是在无时无刻提醒着别人:注意民族问题,你的民族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比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这也罢了,还要指名道姓地告诉人家,这是某某族自治区、州、县,真怕它没有外心怎么着?还有,都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凭什么要把区域冠以某个民族的名称?这不是无形中制造一种强者心理吗?
所以张汉卿决定,将来在定义省一级民族自治区域的时候,只要某民族的人数没有达到全区域总人口的一半,就绝不能以民族区域名称冠之,如现在蒙古自治省,完全是因为蒙古人占了绝大多数的原因。等到蒙人占比小于一半之时,就是自治省取消之日。
小一级的区域倒可以规划民族自治州、县等。但是同样地,当少数民族的人数少于全区域总人口的一半时,国家将撤自治之名而变成完全意义上的行政单位:市、县。即使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多数的区域,如果其中的某个民族没有占到少数民族的多数,只能冠以自治州、县的名字,而非某某族自治州、县。
这有点只许官府放火、不许民间点灯的意味,他们张氏父子能够独享东北这块宝地,当初就是靠着“自治”的名义,这个,他自动地遗忘了。
但是伪君子不如真小人是真的。在各民族区域,我可以在某些时候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但这只能理解为政|府的照顾而不是理所当然。中国政|府向来就是太在乎面子上的好看,结果是让一群不知感恩为何物的东西动了歪脑筋而天天嚷着要向独立、要自由,甚至演变成为恐怖|分子和分裂组织,让热脸贴到了冷屁股上。
目前所能做的也就于此,民族宗教的事情很复杂,但只要秉持一个“民族平等”的政策和违法必究的法制精神,在经济条件不断改善后,深层次的民族融合一定会到来。
像蒙古的叛乱,不就被他用强力手段予以平服了吗?事实证明,破坏民族团结、搞分裂祖国的,也就那么一小撮人。这些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震慑群宵,不杀不足以推行“民族平等”的大局。叛国罪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单单对某一民族大开绿灯?那才是真正的民族不平等!
当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青海宁夏这些地方,汉人的比例并不大。在某种意义上说来,他们才是真正的“少数民族”。不过,汉民族想融入当地主要生活圈子还是比较困难的,其实到后世也是如此,这里有宗教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
最大思维里,张汉卿只能让一小拨心怀叵测的人在地市一级地方政|府里打转。把他们分散到不同的省份,甚至不同的地区之后,就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们的力量。
只要他们在行政上无法抱成团,政|府再严厉打击一些非法的、非正式的组织,分裂势力很难掀起什么浪潮、也很难造出什么声势来。以后,还有异地为官制度、陆续成立各级常委会等对权力进行约束,除非塌方式反对中|央,张汉卿有种种手段因应。
党内可以皿煮集中,民族问题一样可以这样做啊。
“我已经提议马麒先生为青海省长、马廷勷先生任宁夏省省长。作为西北地区最重要的甘肃省长,我已经推举由马福祥先生接任。”张汉卿大抛橄榄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