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
“跪下。”
沈青云愣了一下,随即听话地跪在了沈老头面前。
沈老头继续说道:“老大没了,可我们沈家不能这样完了,我打算送狗蛋去读书。”
陈氏瞪大眼,嘴皮子颤抖:“孩子他爹,你这是想……”
“没错,狗蛋聪明,要是能考中,将来就是官老爷,到时候老大的仇自然能报,若是……考不中,读书识字,将来不用在地里刨食,也是一条出路,咱们沈家,就狗蛋这颗独苗了!”
云氏突然跪在了沈青云身边,冲着他磕了个头,“小叔,只要你能替孩子他爹报仇,我这辈子就算是当牛做马也愿意供你读书,大妹你们几个,快来给你们小叔跪下,磕头。”
五个丫头,全都听话跪了下来,朝着沈青云磕头。
沈青云性子散漫,来到这里好几年了,虽然知道读书是条好出路,也从来没想过读书。
一来是沈家太穷了,劳动力少,张着嘴巴吃的孩子不少,二来,他不想自己的成功建立在别人的牺牲上。
这一刻,肩上的担子前所未有的沉重,一双双带着期盼的眼睛望着他。
不过是片刻功夫,沈青云已经想明白了。
“爹,娘,大嫂,你们放心,我一定好好用功,考取功名,为大哥报仇。”
沈老头扶起他,一把抱住:“儿啊,光宗耀祖,为你大哥报仇,全靠你了。”
沈老头短短几天仿佛老了十多岁,脸上满是皱纹。
***
“娘,真的要供小叔读书?”
大妹关上房门,走到云氏身边,小声地问。
“刚才你不都听到了?你爷奶都决定了,还能有假。”
“可小叔那样……”大妹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憋了半天,道:“小叔调皮捣蛋还行,读书得要聪明人,小叔怎么看都不是这块料。”
云氏沉默片刻,小声说道:“沈家男丁单薄,跟人争点啥都争不赢,别人家兄弟多,可你们就只有这个小叔,将来你们出嫁了,娘家不得力,受委屈了都没人撑腰,要是你们小叔是读书人,别人就得掂量掂量了。”
云氏很清醒,男人死了,将来要依靠的就是这个小叔子,要是她跳出来唱反调,惹得公婆不快,在沈家哪里还有立足之地。
男人死了,她更得为闺女们,为自己打算。
至于狗蛋会不会读书,其实没多大关系,只要能识个字,当个账房就行了。
有同样想法的还有陈氏。
别看她一口一个幺儿子,儿子什么样她心里门儿清,根本不是读书的料,坐都坐不住,哪里安得下心考取功名。
之所以赞同男人的做法,还是想让幺儿子一辈子轻松,不用干什么苦力活,等到了年纪,给他找个媳妇,他们帮扶着,这辈子不用吃什么苦。
唯一对沈青云充满信心的只有沈老头,他知道儿子很聪明,学什么都快。
次日,沈老头带着沈青云去了邻村,小岭村。
村里有个老秀才,多年考不中,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只能靠收束修糊口。
张秀才须发全白,身穿青布长衫,看起来严格的老人。
“张爷爷好。” 一进屋,沈青云就主动打招呼。
张秀才看到沈青云,眼眸微眯。
来他这里的学生,无一不是低着头,大气不敢出,这小子倒是跟其他人不一样。
沈老头拘谨地弯着腰,下意识把出汗的手心在衣裳两侧上擦拭,恭敬道:“我家狗蛋八岁了,想送到您这里识字,还望老先生收下。”
张秀才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抚了抚胡须,问道:“识字吗?”
沈老头更加拘谨了,磕磕巴巴解释:“我家狗蛋特别聪明,东西一学就会,只不过家里没条件,孩子平时帮着干活下地,哪里识得什么字。”
张秀才点了点头,送到他这里来的情况大多差不多,只需要识一些字,将来当个账房先生。
沈青云看着张秀才,不料他突然看过来,四目相对。
他冲着张秀才一笑。
张秀才看着沈青云,目光清澈,风度豪爽,满意的点了点头,想了想,道:“我看这小子机灵,是个读书料。”
沈老头大喜。
“取名字了吗?”
“狗蛋。”
张秀才蹙眉,沉吟想了下,“不如叫青云,莲幕青云贵,翱翔绝后期。”
沈青云心中诧异。
居然跟他上辈子的名字一样。
第3章 拜师
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对着张秀才行礼,道:“多谢夫子,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
这么小的一个人,一副严肃的样子,让张秀才觉得好笑。
张秀才扶起他。
“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先跟着我学识字。”
沈青云应下。
沈老头也高兴,这意味着张秀才收下狗蛋了,等回去就把束修准备好,正式拜师学习。
离开之前,沈青云朝着张秀才再次行了礼。
沈老头赶忙学着沈青云的样子行礼,狗蛋平时看着调皮,没想到关键时刻礼数比他还周到。
看来送狗蛋读书识字是个很正确的选择。
翌日一大早,沈老头带着沈青云去镇上赶集,买束修六礼,笔墨纸砚也不可缺。
去镇上要走半个时辰,沈青云调皮归调皮,但无法长时间走路。
不知道是不是脚磨出泡了,疼得不行。
沈老头心疼儿子,在他面前蹲下,“狗蛋,上来,爹背你。”
沈青云大,心智已经是个成年人,哪里干的出要人背的事。
他刚要摇头,沈老头已经按住他的肩膀,抓住他的手臂,把他背起来了。
沈青云挣扎了一下,被沈老头拍了一下屁股。
“别乱动,小心摔着。”
沈青云不敢乱动了,抱住沈老头的脖子,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
他头发白了一些,因为常年干活的原因,手上有厚厚的茧子,脸和脖子晒的黝黑发亮。
“爹。”
“啥事,狗蛋你说。”
将来他一定好好孝顺父母,沈青云暗暗发誓。
“没事,爹,我就是想叫一下你。”
“嘿嘿,你不要担心,镇上不远,很快就到了。”
镇上远比县城人少,所谓的集市就是一条街,几分钟就能走完,好在街道两边有些零散的铺子。
整个集市只有一家书铺,沈青云买了最便宜的笔墨纸砚,也花了两百多文。
难怪供一个读书人要倾家荡产,按照这个花钱速度,用不了三年,沈家连吃糠咽菜都要吃不上了。
看来他必须得想法子赚钱,不然沈家根本无法供他考功名。
束修六礼,是指干肉条,莲子,桂圆,红豆,红枣,芹菜,干肉条和芹菜不用买,家里有腊肉,芹菜也种了些。
买好需要用的东西,沈老头不敢耽搁,带着沈青云回家。
途中,沈老头要背他,沈青云拒绝了,咬着牙往前走,表示自己还有力气。
沈老头见他真的走的动,就没有勉强。
回到家,沈老头去山上砍了竹子,给他织了个书箱,书箱并不大,正好盖住背。
次日一早,沈青云就将他的小书箱背在背上。
沈家其他人,全都站在院子里,看着他。
陈氏一脸不舍,好像他不回来了似的。
云氏站在陈氏身边,脸上带着淡淡悲伤。
五个侄女,看他的眼神各种各样,最多的还是好奇和羡慕。
农家的女娃,根本没机会识字,家里的所有资源只会给男娃。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个年代,女儿并不是真正的自家人。
到了张秀才家里,张秀才已经端坐在主位。
沈青云跪下,恭恭敬敬拜了三下,敬茶,张秀才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这才拉他起来。
这就算是行完拜师礼了,沈青云正式成了张秀才的学生。
张家一共有六个学生,加上他,就是七个了。
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有两个沈青云认识,是本村人。
一个叫杨学明,是村长的孙子,另一个叫李俊,是李大福的儿子,李大福和沈大关系不错,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
李大福要比沈大幸运,本来约好要一起去做短工的,他丈母娘家突然有事,耽误了,没去成。
没想到因祸得福,逃过了一劫。
其他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的了,再读个一两年就可以送去当账房学徒,谋个差事。
另外一个和他同岁,叫张廷良,是张秀才本家的孙辈。
沈青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练习写字。
沈青云看了眼,李俊的字有点潦草,杨学明的倒是工整些,就是上面有些墨点,唯有张廷良字迹工整,纸面干净,看得出来下了苦功。
室内只有七张桌子,每张桌子前都有一张长凳,其中六桌已经有人坐着,还剩下一张空的。
应该是张秀才专门给他准备的。
沈青云第一天上课,张秀才让他写自己的名字,纸张上已经写好,他只需要照着模仿就行了。
每个学生的进度都不太一样,张秀才需要一一教导。
沈青云舍不得浪费纸张,字写的很小,繁体字并不难,有上辈子的基础,看一遍就会了。
他不打算藏拙,毕竟沈家没有多余的银钱供他读个十年八年的。
名字写好之后,沈青云往张廷良纸张上看了几眼,照着他的字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