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着麾下600骑兵,与萨奇统领携带物资一同运送回乌桓。”
“末将遵命!”
休虎是一名年约40的将领,算是蹋顿手下实力比较不错的一位将领。
有他领军,蹋顿也就放心多了。
这些物资可是关乎西乌桓能够过冬,其意义远远高于报仇。
“传我命令,集结军队,立刻朝犷平行军!”
“是!”
...
短短半天的时间,乌桓大军就分成了两支队伍。
一支人数少的,带着大量的牛车跟马车朝着北方行军。
那些车辆之上,全部都是一箱箱的财帛,以及一袋袋的粮食。
从数量来看,最起码也得有几十万石粮食。
至于财帛,按照一箱子80万钱计算,再加上那些金银玉器,差不多有近十亿钱。
这些钱若是给武靖,那他直接可以组建起一支万人的精锐骑兵军团。
可想而知,这些钱财以及粮食若是送到乌桓老巢,对于乌桓实力的提升是多么的巨大。
但是可惜,如今的幽州已经无人可以阻拦了。
而此时的蹋顿,已经带领大军朝着成汤县附近赶路。
一来,大军可以保护运送物资的车队一段路程。
二来,成汤县距离犷平很近,他们可以直接从官道赶往犷平。
...
当天夜里,犷平县县衙内。
此时的斥候正在跟武靖汇报着右北平的军情。
当听到乌桓兵分两路的时候,众人顿时沉默了。
他们想过乌桓会直接进攻,也想过乌桓会先运送大量物资回乌桓,然后再集结大军进攻。
但是万万没想到,乌桓居然直接分兵而行。
而且大军将物资护送到成汤县附近之后,然后才转头朝着犷平县行军。
按照路程来算,对方差不多明天中午就可以到达犷平县。
所以,若是想要提前埋伏,那么他们就要在大清早上的时候赶到。
若是迟了,对方就通过捧月沟了。
“传我命令,吩咐灶房寅时做饭,大军卯时出兵,定要在天亮前赶到捧月沟。”
“是!”
这时,一旁的方秀说道 “武司马,渔阳守军以骑兵损失惨重为由,不肯出兵相助。而刺史部的公孙瓒,他此时正奉命赶往右北平,等联系上他,只怕就晚了。
现如今,咱们就只有城内的这些骑兵了,虽说有150重骑兵冲阵,但是对方毕竟有4000骑兵,是不是有些冒险?”
武靖长叹道 “唉...我又何尝不知这是冒险,可我们还有其余的选择吗?若是等到乌桓4000大军通过捧月沟,咱们就更打不过了。”
“这...唉...” 方秀也跟着叹息道
“要不...咱们将那500新兵也带上?他们现在已经能够勉强骑战了,配上专属的战甲,就算一对一打不过乌桓骑兵,那二对一总能打得过吧?再怎么说,这也是500骑兵啊。”
此时城内有精锐骑兵800余骑,再加上玄甲铁骑,总共也就不到1000精锐。
若是加上这500新兵,倒也勉强能组成一直1500人的骑兵。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
别忘了,武靖还有马三刀这个援军。
他的手下,也是有500多马匪的。
在这个关键时刻,也是该他们出手了。
此时的武靖也顾不得暴露不暴露了,若是这一战输了,后果比马三刀暴露身份严重的多。
若是赢了,那马三刀的那点屁事根本就不叫事。
2000骑兵,再加上重骑兵冲阵,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所以,武靖自然要拼一把。
想到这里,武靖立刻说道 “就按照你的意思,让那500新兵也跟着参战,位置嘛...就跟在最后。”
“是!司马放心,此事就交由属下了。”
说完,方秀便离开了县衙。
看着方秀离去的背影,武靖便对一旁的阿大说道 “阿大,立刻前往山上面见马三刀,让他明日卯时,带着所有骑兵前往捧月沟与我们汇合。”
“是!二公子。”
“传令下去,今夜杀猪宰羊,让所有士卒都吃肉,吃到饱为止!”
“是”
...
夜晚,军营内。
此时的将士们纷纷围在大锅前,吃着猪肉跟羊肉,喝着美味的肉汤。
武靖甚至还分了酒水。
每一什分发一坛子美酒。
平均分一分的话,一个人能够喝一大碗。
虽然只是寻常的美酒,但对于他们来说,这已经是少见的佳酿了。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他们也算是见识过了。
此时的士兵们也都明白,今晚吃好喝好,明日便是与乌桓的死战!
今夜这顿肉食,很可能是很多人这辈子最后一顿肉了。
所以大家都是敞开了吃,就算吃饱了,那也得再塞进去二两。
此时的骑兵军营之中,潘凤跟方秀正带着众将士们喝酒。
“明日一战,所有人都给我拿出吃奶的劲杀敌,若是有功者,我自会跟主公为尔等请功,若有惧战退缩者,那就别怪俺老潘手里的大斧不认人,听见了吗!”
“是!”
“饮下这碗酒,明天奋力杀贼!”
“奋力杀贼!!!”
...
这样的情景,发生在军营的任何一处。
所有的将官都在做战前动员,尤其是方秀训练的新兵。
他们很多都是寻常百姓,参加训练的时间很短。
此时虽然勉强可以骑马,但是正八经的骑战,那确实有点难为他们了。
但是现在属于特殊情况,就算是不行也得行了。
此战主要还是要看玄甲铁骑的,其次即是后面的数百精锐。
若是他们能够打出优势,那么这500新兵就可以跟着大军冲杀便是。
若是打不出优势,大军一旦陷入混战,那这500新兵只怕是要死伤惨重了。
第110章 山谷列阵,马六率军来援
此时,斩马军营地。
王野正带着300斩马军吃喝。
“屯长,这骑兵都去参战了,就留下咱们步兵在城内待着。前几次大战也都是骑兵出战,那还要咱们干啥啊,还不如当骑兵呢。”
一旁的队长吴大胖嘟囔着说道
这吴大胖也是犷平县的百姓,因为生下来的时候足有十六斤重。(等于现在的八斤)
故而父母起名叫大胖。
寓意就是日后能够过上好日子,吃的白白胖胖的。
而这吴大胖也没有辜负父母起的这个名字。
虽然吃的都是米粥面糊,但是从小就胖乎乎的。
参军之后,加上训练,以及充足的饭食,此时的吴大胖虽然只有差不多175的个头,但是体重绝对达到了200斤以上。
王野也是看出此人训练勇猛,所以提拔为了队长一职。
王野听到吴大胖的话,并没有露出气愤的神色。
反而是一脸的凝重。
“你懂什么?平原地带与乌桓骑兵对抗,那只能依靠骑兵以及重步兵。如今我们犷平县并没有重步兵,那就只能依靠骑兵。
若是我等外出参战,那乌桓骑兵环绕射击,只怕连乌桓的毛都没碰到,我等就要死伤殆尽了。”
吴大胖挠了挠头说道 “这个俺也知道,可是....全城的骑兵都参战,就连训练没多久的新兵都去参战了,咱们号称步兵精锐,就这么在城里待着,真他娘的难受!唉!”
说完,吴大胖狠狠的灌了一口酒。
王野听后,脸上也是露出一丝战意。
“最好是咱们派不上用场,若是需要我等上战场,那只能说明......骑兵败了!
若是骑兵战败,咱们就没有了主动权,只能被动防守了。”
“这....唉....”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玄甲的将士走了过来。
正是跟王野对战的史进。
“王屯长”
“史兄来了,快坐,来,共饮一杯。”
“哈哈哈...好!请。”
“请。”
二人直接咕咚咕咚喝了一大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