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逮捕方士,关我炼气士什么事 第94节

  然而冷峻武将此时并未看那抹红色倩影,他的目光,不离稍瞬地看向身前不远处。

  而在他面前,是一片连绵三百里的巨大篝火!

  篝火冲天而起,无数华章楼台,在烈火中倒塌,奇珍异宝,皆付之一炬!

  有士卒挥着干戈狂热地大喊:“霸王,霸王!”

  冲天的火焰隐去,延绵三百里的阿房宫亦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竹室。

  竹室之中,燃着一个小小的火炉,一个浅浅的酒盘此时正放在炉火上。

  酒盘中装着清水,白雾蒸腾而起,中间一把小巧玲珑的酒壶突然被一只大手抓起。

  大手的主人是一位面色白净,颇有鹰视狼顾之相的中年男子,他对面的那名男子神色雍容,双耳耳垂极大,几欲及肩。

  “今天下英雄,”白净男子目光深邃,他轻轻将一颗青梅放入酒壶之中,而后替大耳男子满上酒盏,意味深长地继续开口,“唯使君与操尔!”

  有鼓角之声传来,华夏大地无处不战,杀声直冲霄汉。

  鼓角诤鸣,渐渐响成一片,有金铁之声传出,而竹室亦渐渐为水气所萦绕,化作一片惨白。

  惨白的不是雾气,而是一座骨山,一座足足有四五丈高的巨大骨山!

  骨山皆是人骨堆成,从骨头粗细以及牙齿残留情况看,其中男女老少皆有,只不过妇孺占多,骨头上布满牙印,显然这座骨山,乃是人被烹食后所遗。

  一名戎装的粗豪汉子手中的长剑依旧在滴血,他身前躺着一名发须焦黄,明显带着胡人特征的男子,后者手上还拿着一条细嫩,一看就出自婴儿的大腿。

  一面旌旗在粗豪汉子身后猎猎作响,上书“天王”两个大字。然而粗豪汉子此时却丝毫没有所谓天王的威势,有的只是痛彻心扉的惨烈。

  他高高地昂起头,看着身前高耸的骨山,眼中竟然滴出几滴血泪。

  “吾北地汉人本有三百万户,丁五百万,口一千四百万有余。”

  “短短数年之间,仅于五十万户不到,丁口不足两百万!”

  “余者,或死在焦土之下,或溺死大河之中,乃至丧身胡人之口!”

  “苍天鉴之,非闵残暴,实是吾等汉人,已至灭种之边缘!”

  “吾不愿丧生胡人之口,吾亦不愿坐视吾之汉民,葬身胡人腹中!”

  “苍天鉴之,闵今日向天下立誓。”

  “六夷之内,敢称兵杖者斩之!”

  “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其所之!”

  “内外赵人,斩一胡首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奚拜牙门!”

  “此为杀胡令!今日闵立此令,杀吾汉民者,吾誓不与其共戴天,至死方休!”

  “天鉴之,吾汉人之祖佑之!”

  骨山远去,天王之血泪亦远去,雾气翻涌之间,一切幻象皆消失不见,海面上,唯留一声叹息。

  叹息自然是秦天发出来的,他静静地立在碧波之上,神色唏嘘。

  他是天人,早就超脱于人世间,不以物喜,不已己悲。

  所谓的黎民,于他而言,已经和蝼蚁无异。

  便是王侯将相,于他眼中,亦是如同浮云。

  然而,纵使再无情,再视天下如蝼蚁,天下亿万蝼蚁的生命加起来,依然足以让他动容。

  他一直在推算天地大变,以及大乱之源。

  直到此时此刻,他已经无限接近所谓天人之境,方才窥破了天机。

  大秦,不是末法之终,而是末法之始。

  大秦之乱,亦不是乱世之终,而是大乱之始!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上古时期,人和野兽无异。

  茹毛饮血,不知礼仪,亦无廉耻。其力不如猿,奔不及马,爪牙不如虎豹豺狼,每日里东躲西藏,唯求能够在蛮荒之间活下去。

  彼时人仅仅只是野兽的腹中之食而已。便是不死于兽腹,亦死于寒冷,饥饿,疾病……

  突然有一天,有异人为燧人氏者,教会了大家用火。

  自此,人终于开始与野兽区分开来。有了火,人便无需惧怕黑夜中的野兽,因为野兽怕火而人不怕。

  有了火,自此便无需再茹毛饮血,可以将猎获的野兽毛羽烧掉,吃熟食。

  有了火,便可以用火将硬木前端烧焦,然后制成标枪或者长矛,亦可用火烤将木头弯曲,制成弓箭。

  最重要的是,有了火,便有了安全而光明的漫漫长夜,可以用来繁衍后代,可以用来聊天谈心,也可以用来在岩壁上作画。

  然而此时之人,依然只是勉强算人而已,毕竟野兽并不是日日都能够猎到,肉也不是日日都得吃,饥一顿饱一顿,与野兽同。

  毕竟人之所以为人,仅仅只因为人能得温饱二字而已。此时温有火,饱却不可及,如何称人?

  而后又有一位异人,以大悲悯之心,尝尽百草,从中选出五种人可食之之物,率领大家烹而食之,收而种之。

  自此,人开始顺应天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既得温,亦得饱,终于与野兽不同。

  然而此时虽然人已经有别于野兽,但是依旧算不得真正的人。

  因为温饱虽得,却既无人的智慧,又无人的礼仪和尊严。

  智慧,其实就是生活的经验,经验需要传承。而礼仪与尊严,则需要知识,知识需要载体。

  浑浑噩噩不知道多少年,终于有一日,有异人名仓颉者,以鸟迹兽行为引,以上古之人所留图画为本,融入日月山川草木之图腾,乃成文字。

  曰:“戊己甲乙,居首共友,所至列世,式气光明,左互从家,受赤水尊,戈干斧芾!”

  戊是兵器,长柄斧钺。而己同弋,指弓箭上的绳子,代表弓箭。

  甲为象形,草木萌发之态,乙亦为象形,草木弯弯曲曲地长出来。

  黄帝武德充沛,而炎帝为天下人尝遍百草,教会大家种植,是故,戊己甲乙就是指炎黄二帝。

  教会我们用兵器打猎的,教会我们种植的,他们住在我们为他们建起的庙堂之中,接受我们的崇敬和礼拜。

  我们要继往开来,学习先祖们的态度,领会他们的精神,将我们所学会的东西一代代地传下去。

  他们是我们的共主,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前进,就像日月照耀大地一样,不管我们到底来自什么部落,都像山中的雾气一般,无分彼此。

  我们相辅相携,彼此扶持,像藤曼一般缠绕在一起,我们就是一家人。

  我们用火烤熟食物,我们围在火边喝酒,我们要打更多的猎,建造更多的房子,开垦更多的田地……

  仓颉所造之字后世已经只余二十八字,二十八字所勾画出来的,正是上古之场景。

  上古之时已经有酒,只不过此时的酒还是天然发酵,先民偶然得之。至殷商时,已经出现了人工酿酒,也发明了“酒”字。

  仓颉歌颂圣人,他自己亦是圣人,乃是文圣!

  正是一代又一代的圣人,庇佑华夏之民,替华夏之民指引方向,让华夏之民成为今日得温饱,知礼仪的模样。

  然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此话的本意并不是世人所想的天地残暴,而是指,在天地眼中,万物一视同仁。

  人类自封为万物之灵,然而在天道眼中,与草狗并无区别,跟野兽也无异。

  但是……

  人不愿意为野兽,如何?

  天道不许!

  是故……

  圣人出,以人道代天道!

第97章 虽千万人,独往矣!

  圣人出,以人道代天道。

  这便是所谓三代之治!

  三代之治,说白了,便是圣人之治!

  只是自春秋起,再无圣人问世。

  所谓,春秋无义战。

  国战乃是国君和国中大贵族挑起的战争,当国君和大贵族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发动战争,去屠戮其他国家的人民时,就应了那八个字。

  礼崩乐坏,人心不古!

  春秋之初,尚在青年的孔丘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他拜访了当时许多人,其中便有道于人而言的创始人李耳。也就是后世所称的老子。

  李耳乃是周朝的守藏史,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国家图书馆馆长。

  孔丘言天下礼崩乐坏之事,如此下去,圣人绝迹,天下亦必然大乱,最终人与禽兽无异。

  是故,孔丘认为,礼即为则,不可无!

  而李耳则是默然。

  孔丘没有得到李耳的回应,怒而周游列国,收七十二门徒,教化天下。

  其核心只有一字,曰,礼!

  孔丘这一生都在为了礼乐奔波,他闻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欲报之。卫人赏之以邑,仲叔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

  孔丘大怒,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于孔丘一生而言,礼乐此等能区分阶级,彰显身份地位的存在是绝顶重要的。

  孔丘以为是自己同李耳思想不同,实则,李耳早就知道其中道理。

  正是在孔丘离去后,李耳发出了那句虽然平淡,但是细细读来却如同惊雷在耳的感叹。

  天地不仁,万物为刍狗!

  天道将人与禽兽等同,此为天地一视同仁之仁,然而,人不愿意为禽兽。

  于是便有了圣人,圣人教会人们用火,教会人们种植打猎,教会人们盖房子,教会人们礼义廉耻。

  自此,人道就代替了天道,原本是天道掌管万物生死,人只是其中一环。但是现在,万物的生死在人的一念之间。

  人如果听从圣人之言,依照圣人所说行事,和谐,友爱,诚信……

  只要如此,人道便能够继续代替天道。

  然而,天道终究是天道,天道无时无刻,不在让天地回归正途,也就是万物为刍狗。

  而且人心也开始朝着禽兽方向转化。他们开始不以礼乐规制自己,而是弱肉强食,互相争夺、计算。

  圣人之言,被彻底抛诸脑后,自春秋起,已经再无圣人出。

  故此,天下将大乱,末法时代来临,且要持续下去很久。春秋战国四个字,便是五百余年!

  而后,归于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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