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须卜骨都侯信任这个女婿,却不代表他会对这个女婿言听计从,他对于局势也有自己的理解,手执马鞭指向汉军的方向道:“大家伙虽然围城月余,但都是轮流攻城,并没有消耗太多体力,反倒是汉军长途跋涉,定然疲惫!”
“如果我们选择后撤休整,那么汉军也会得到喘息之机,我意趁此机会与汉军一战!”
须卜骨都侯对于这一战还是颇为自信的,那劳什子度辽将军周慎不战而逃,使匈奴中郎将王柔、西河太守邢纪也被自己杀了,就连那并州刺史张懿都死了!
汉国也就十三个州刺史,他只是稍稍发力就将汉国一个州的刺史杀死了,这说明汉国如今日渐衰落,实力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强!
伊吾略作迟疑,虽然向来求稳的他不是很认同须卜骨都侯的冒险行为,但也正如其所言,此刻的确应该是汉军最为疲惫和虚弱的时候。
而且作为须卜骨都侯的女婿,他自然也是要支持自家岳父的。
眼见女婿这位智囊也认同了他的计划,须卜骨都侯也颇为满意他的态度,于是道:“伊吾,你去派个人给汉军的将军送一封战书,约他们明日在这里与我们一战!”
“你们家单于要和我们约战?”
汉军大营中,董卓坐在一只胡床上,看着这封写着跟狗爬似的歪歪扭扭的汉字战书,面色略有些诡异。
对于董卓的迟疑,匈奴使者神色倨傲,冷笑道:“难道你们汉人不敢吗?”
能被派来担任使者的,自然也不是愚蠢之辈,他自然是知晓自家大单于的战略,明白此刻作战是对他们最为有利的,因此刻意用这些话语激董卓接战。
“对,我不敢,说完了就滚吧,老夫要用饭了。”
然而让这名匈奴使者大跌眼镜的是,董卓竟然没有被他激怒,只是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出去,而一旁的军士则是端着一盆肉脯、一盆羊汤、一盆腌菜与一盆米饭入内。
这足足够三五个人吃一顿的饭菜,在董卓的大快朵颐下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这么健硕的体形,又这么能吃,想来也当是勇武之人,怎么就是个绣花枕头,竟然不敢接战?
匈奴使者斜睨了董卓一眼,但还是忍住了说些风言风语激怒董卓的念头,他还不至于为了逼汉军接战而主动牺牲自己的性命。
而就在那名匈奴使者离开帅帐后,董卓便是没忍住一脚踹翻了右侧的一张桌案,又手中的羊骨远远掷出,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即便是刚从后帐中走出的李儒早已习以为常,却也是被吓了一跳。
“当年给老夫牵马执蹬的贱奴,如今都敢向老夫邀战了,呵呵!”董卓咧着嘴狞笑着,脑中浮现出一个向他卑躬屈膝,用背来代替马凳方便他上马的家伙,“嘿,老夫凭什么要放着夜袭这般良机不用,去跟你正面决战?”
董卓麾下的四万大军疲惫吗?
当然是疲惫的!
但远没有匈奴人想象的那般不堪!
作为一名宿将,董卓行军自有章法,一路上沿河行进,将大军的辎重负担减至最低。
从雒阳到晋阳的一千四百里路程,大军每日行进四十里,每行军九日便休整一日,总计行军三十四日,休整三日。
作为三河良家子组成的军队,士兵的兵员素质不错,故而在以这样的行进节奏长途跋涉后,大军的精神面貌尚好。
是夜,董卓调兵遣将,令郭汜、华雄各率两千三河骑士突袭匈奴大营,令牛辅、樊稠、王方、李蒙、董各督五千人猛攻匈奴大营,独留营寨东门不攻。
随着一支支响箭被射向天际,汉军也按照董卓的作战计划展开了夜袭。
此时,须卜骨都侯正躺在铺着虎皮的大床上,四仰八叉地酣睡,鼾声如雷。
一阵凉风突然吹入营帐,吹得帐中取暖的篝火摇曳不定,耳旁也传来女婿伊吾焦急的呼喊声。
“他们来了!”
须卜骨都侯皱着眉头,嘟囔着翻了个身,面露不悦,听着外面的响箭和马嘶声,还以为是有部众闹事。
尽管须卜骨都侯自封大单于,并且通过一场场胜仗而积攒的威望得到了一众部族的认可,但即便是当年冒顿单于征伐之时,也无法完全约束不属于他的部族的纪律。
按照须卜骨都侯的经验推断,约莫又是某两个部落的头人饮了酒,为争夺几件财宝或是汉人女子而打起来,从而引发了两个部族的对立,揉着尚有些迷糊的双眼,下意识地问了句:“谁来了?”
伊吾眼见岳父依旧一脸无所谓的模样,甚至还有重新躺回去睡回笼觉的趋势,心急如焚,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一把掀开须卜骨都侯身上的羊绒毛毯,大声喊道:“汉军来了!”
须卜骨都侯此时仍未完全清醒,被人从睡梦中强行唤醒的须卜骨都侯的思绪如同陷入了沼泽一般,丝毫没有觉察到哪里有问题,嘴里呢喃着:“汉军。”
伊吾见须卜骨都侯似乎不为所动,高呼道:“汉人的军队!”
一阵冷风灌进营帐,浑身赤裸的须卜骨都侯不禁打了个寒颤,这才惊觉事态严重,猛地坐起身来,瞪大眼睛,狠狠地打了个寒颤,瞪大眼睛,惊恐道:“汉军?!”
见女婿急切地点头,并拿起他的衣甲为他披上,须卜骨都侯连忙抄起刀冲出营帐,看到火光冲天、喊杀声四起的大营,顿时惊怒交加,他的脸涨得通红,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怒吼道:“该死的汉军懦夫,难怪不敢接受我的约战,原来是要使阴谋诡计!”
伊吾深知此时不宜再战,一把抓住须卜骨都侯的胳膊,急切地说道:“大单于,快撤吧!”
他制止了须卜骨都侯召集军队反击的举动,这个时候召集军队必然要打着匈奴大单于的名号,但值此时刻打出匈奴大单于的名号,究竟是准备召集军队还是为这些汉军指明方向?
须卜骨都侯虽心有不甘,但也明白形势危急,不宜再战,但又拉不下脸,所幸女婿和他配合默契,带着几个人拉扯着他将他抱上马,狠狠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
战马吃痛,四蹄甩动向着汉军尚未围住的东门缺口突围,伊吾纠集了四百护卫紧紧跟随在须卜骨都侯身旁。
而逃亡途中,马背上的须卜骨都侯依旧不时回头望着仍在与汉军厮杀的匈奴部众,脸上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神色,口中高呼道:“我身为匈奴大单于,怎能放弃自己的部众呢!”
“你们可真是害苦了本单于啊!”须卜骨都侯一边呼喊着,一边还不停地抹着并不存在的眼泪。
眼见自家岳父到了此刻还要卖力地表演,伊吾这位好女婿倒也不觉得他虚伪,反倒是对须卜骨都侯有些佩服,以匈奴部众的智慧,这般拙劣的表演反倒能哄骗他们忠心。
就在须卜骨都侯心中为顺利突围而暗喜的时候,一支汉军突然从斜刺里杀出,为首一员大将身躯健硕,挥舞着一杆马槊狞笑着冲向须卜骨都侯。
须卜骨都侯看到此人身影,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数年前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
当年,他和部众试图劫掠一个汉人大官的车队,却反被击退,那人一路追杀他至王庭,不仅杀了他一百多名部众,还差点要了他的命。
而他为了保命,在使匈奴中郎将王柔的调解下还不得不低声下气赔礼道歉,甚至跪在地上充当马凳,让那人踩在脚下受尽了屈辱。
不过须卜骨都侯虽然心中恨透了那个汉人,但他更怕那个汉人啊!
谁见过一个汉人带着二十来个亲随追着他们两百多人杀的?
他不仅见过,他还亲身经历过!
然而随着这一声呼喊,那张与记忆中的那个汉人恶鬼几乎一模一样的面容出现在眼前,须卜骨都侯顿时面如土色,瞳孔猛地收缩,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须卜,可还记得某家董仲颖乎!”
就像是猎物听见了肉食动物的嘶吼声似的,须卜骨都侯怔住了,旋即惊恐地调转马头拼命逃跑。
董卓眼见须卜骨都侯向着另一个方向逃去,也定睛望去,见须卜骨都侯竟穿着一身即便是在黑夜中也格外醒目的红色披风,顿时高呼道:“穿红袍的是须卜骨都侯!”
“休走了须卜骨都侯!”
随着董卓的呼喝声,汉军士卒齐齐看向了那道穿着红袍的身影,如汹涌的潮水般朝着须卜骨都侯逃窜的方向奔腾而去,马蹄声、喊杀声交织在一起,响彻夜空。
(4453字)
第183章 丁原:董公,我太想进部了!
夜幕如墨,董卓豹眼圆睁,浓眉倒竖,暴喝声如惊雷炸响,随着他的挥臂高呼,身旁的士卒也齐声高呼着,喊杀声如汹涌浪潮般席卷而来。
砍须卜骨都侯的一颗首级,可是要胜过砍下这里的五万多颗匈奴人首级的!
尽管就局势来说,须卜骨都侯的死对局势的影响绝对比不过这五万多匈奴叛军的死,毕竟南匈奴叛乱者逾十万之众,死了个眼前的须卜骨都侯,还会有下一个“须卜骨都侯”。
但谁让斩下敌酋首级更具政治意义呢?、
其背后的象征意义和舆论价值,远非单纯的单纯的军事胜利可比。
说到底,军事也不过是为政治服务的。
一众军士如同见到了肥羊的恶狼般嘶吼着冲向了须卜骨都侯,目光如炬。
夜视能力,这是夜战的最基本条件。
许多时候并非将帅不懂夜袭或是防备夜袭,而是夜袭的首要条件是凑出一支足以在夜间视物的士卒。
良家子是什么,不仅要从事正当职业,更要有一定家产。
身为良家子虽然家中条件未必富裕到餐餐食肉,但至少也是三五天能食一顿肉的,至于更为便宜的动物内脏,则更是广受百姓的喜爱。
食用动物内脏的习俗自古有之,而到了战国后期开始逐渐兴盛,秦汉时期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就连权贵之家都喜食动物内脏。
将羊胃用沸水焯熟,加入花椒、姜等调料腌制而成的胃脯,视为珍馐美味,并赋予其雅称为“脘”。
当然,使用动物内脏的习俗在民间流行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其低廉的价格。
即便是最贵的牛胃,在黄巾之乱前也不过一斤十钱,而牛肉则是一斤十七钱,若是牛肠、肝等杂物或是牛血,则一斤不过三、四钱,这些廉价的动物内脏,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营养的需求,又能让他们品尝到肉食的滋味儿。
若以食盐腌制胃脯,则具有比肉脯更长久的保质期,军中亦大量囤积作为士卒的佐餐之物。
恰巧,动物内脏之中蕴含着足以让人在夜间视物的成分,这也是为什么草原上的异族往往夜视能力极强的原因,但这些良家子的夜视能力也完全不逊色于这些匈奴人。
而这,也是董卓敢夜战的底气!
眼见汉军越追越紧,须卜骨都侯连忙将身上的红色披风丢在地上。
不得不说须卜骨都侯运气不错,匈奴人皆是剃光头发,只留下鬓角两小撮的发型,都是浓密的胡须,彼此之间相貌特征差异不大。
失去了那身红袍,即便是识得他相貌的董卓也无法在黑夜里分清谁是谁,自然也没有什么割须的场面了。
至少天亮后清点匈奴人尸首的时候,董卓是没有看见须卜骨都侯的尸体的,想来是成功逃遁走了。
晋阳城城头上,丁原彻夜未眠关注着战场的动向,尽管只能凭借零星的火光,模糊地看到战场的轮廓,但汉军赤色大纛紧追匈奴大纛的场景,却是清晰可见。
待天亮时分,眼见满地匈奴人尸首,汉军开始有条不紊地清扫战场,丁原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当即大手一挥,下令军士搬开封堵城门的土石,同时安排人手烹羊宰牛,准备犒劳城外激战一夜的将士,并令并州武猛从事张杨前去迎接朝廷大军,自己则是先去布置城防并安抚百姓。
太守府衙中,安抚完百姓后匆匆赶回太守府的丁原看到主座上那道健硕如牛的身影,不禁微微一怔,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即快走几步,恭敬地俯身行了一礼道:“不想竟是董公亲至!”
董卓见到眼前这位身上缠了绷带,绷带中还隐隐带有血渍的身影,那张凶恶的脸上也罕见地挤出了一抹笑容,道:“是建阳啊,此番可是颇为英勇。”
丁原在太原郡守任上已然两年有余,而彼时的并州刺史乃是董卓,尽管董卓是在河东郡担任太守,遥领并州刺史一职,并未完全接管并州事务,但董卓也是去过并州数次,作为州治的晋阳自然是去得最多的地方。
一来二去之下,董卓对这位有武勇、善骑射的太原郡守也颇有好感。
“某家听张稚叔说了。”董卓起身离席,那健硕的身躯如同一座小山般,散发出强大的压迫感,径直走到丁原面前,一把抓住丁原的手臂,搀扶着丁原来到主座上,也不顾丁原的推辞,强行将他摁在座位上与自己同席而坐,指着丁原对众将笑道,“此今之‘耿戊己’也!”
众人闻言纷纷附和夸赞,丁原却是连忙起身离席,再次行礼道:“原不过一匹夫尔,何敢与伯宗公并论!”
“至于此番功绩,也是得昔日在董公麾下,受董公谆谆教诲方有今日!”
“耿戊己”和“伯宗公”指的是孝明皇帝时的戊己校尉耿恭,也就是“十三将士归玉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被世人赞为“恭之节义,古今未有”和“节过苏武”。
以耿恭赞誉丁原,可见董卓对于丁原的欣赏。
而丁原虽然推辞这般类比的赞誉,却没有否定自己立下的功绩。
董卓闻听丁原将功劳的一部分归于他的教诲,脸上的笑容愈盛,再次离席亲自搀扶着丁原回到了席位上,紧握其手,郑重道:“建阳此次劳苦功高,某家必亲自上疏向殿下为你述功。”
丁原面色平淡,心中却是暗喜,双手在袖中微微颤抖,难掩激动之情。
他在如此劣势下死守城池月余,除了一腔热血和忠勇外,自然也是渴求一份丰厚的回报的!
而且如今他也算是董卓的故吏了!
故吏如同听学的弟子一般,曾就任于某人麾下的,只是单方面的故吏,故主没有提拔单方面故吏义务。
但干出了成绩,并有着一定前途的人,就有资格成为双向的故吏了。
丁原便是这样的一个典例,而董卓并未否认那份“谆谆教诲”之功,便意味着认下了他这个故吏。
作为朝廷当红的右将军的故吏,想来他将从朝廷那里获得的回报定然无比丰厚!
以他太原郡守的秩二千石之位,又有董卓为他请功和打点,那么他接下来的仕途大致方向便只有上中下三条路。
下者,寻一中原大郡任太守;
中者,降一级为秩比二千石,调回朝中担任京官;
上者,接任并州刺史!
虽说调回朝中是好事,但前途终归没有担任并州刺史长远。
有了担任并州刺史的履历,他调回朝中至少是秩二千石京官,将来也有望升任九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