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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疾风雷龙
迷当大王,是羌族一个部落的年轻首领,其部落在西凉更远的边缘地带,其实应该在后世的青海以西接近新疆的区了。
新汉军当年消灭匈奴人,一鼓作气打到了乌鲁木齐,连带阏氏族都收复了,阏氏族女王伊阏茜现在已经是刘易的女人,不过,她来洛阳住了一段时间,加上刘易也不常在洛阳,她又返回了大漠。
当年,如果从哈密地区,再往南的方向进军一千多里,估计就是迷当大王的部族所在。当然,那得要从大漠杀进西凉,其中,还隔着一段还不是新汉军掌控的长城。并且,由于当时,消灭匈奴人的目的已经达到,如果贪功再杀进西凉的话,不利于新汉朝的发展。所以,刘易当时才没有再扩大战果,班师回朝。
如果刘易在此,或者会有点惊讶,因为,历史上是否有迷当大王这个人,刘易并不知道,但是,那经过修饰的三国演义当中,就有这个人物。他是西羌大王,三国中后期,姜维曾请其相助,但他最后还是投了魏国。
按说,他应该不会出现这么早的,但现在,竟然出现了。
实际上,现在的迷当大王,他仅%只是一个小部族的大王,并且相当的年轻,还不过二十岁。是他的父亲病亡了,他继承为大王。他的部族比起真正的羌族大王彻里丰来说,只是一个附属部族。
但是,就算如此,以他的年纪,可以成为一个部族的首领,也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在这些异族部落当中,最为注重武力,强者为尊,迷当能够坐稳其部族首领的位置,能让达里吉台都承认他的地位,称他为迷当大王,这就足以证明,迷当虽然年少,但绝对有几分本事。
迷当大王被点将,却显得相当的平静,不慌不忙的扫了一眼贾诩、马腾等汉人,他才慢慢的走出来。
他的眼神很锐利,步履很踏实。
“达里吉台、彻里丰两位大王,属下定当尽力施为,不会弱了我们草原民族的威名。”他先是向两位大王跪拜,说完后,站起来,再向文丑抱拳道:“文丑将军,你勇力武艺不凡,步战在下自问非是你敌手,所以,咱们来比一起马战及箭法如何?来人,牵本将战马上来!”
忽哨一声,他叫着让人牵战马过来,但是,一匹异常神骏的白色战马,听到他的哨声,自行从远处奔了过来。奔过来的时候,蹄声如雷,宛如一道疾风。
“好!马战便马战,俺文丑会怕了你?”文丑自是不惧,亦让人牵来他的黑马。
“且慢!”
这个时候,马腾身后的马超却死死的盯着从远处奔来的那匹神骏白马,眼内冒出一股灼热的眼光。
“哦?这位便是我们西凉锦马超小将军了?”
听到汉人当中有人叫慢,彻里丰望着贾诩及马腾问。
“呵呵,正是犬子马超马孟起。”马腾抱拳道。
“果然英雄少年啊,仪表不凡,一表人才。”两位大王都带着一种欣赏的神情道。
“孟起贤侄,你是不是有什么的建议?”彻里丰问。
“两位大王,文丑大哥,不如,这骑战及比箭就交给我吧,他们换人了,我们也应该换换人不是?”马超收回目光道。
“哦?呵呵,这可以啊,迷当大王,你的意思呢?”彻里丰问迷当道。
“随便吧,不管是谁,本王也有信心。”迷当大王扫了马超一眼,平静的道。
“迷当大王,我有个事想问你,那匹……是你的战马?”马超却上前问道。
“嗯?自然是本王的战马了。”迷当应了一声道。
“大约两三年前,草原上有一个野马群,当中领头的一匹野马,浑身雪白,但马头有一点嫣红,其马快如奔雷,其疾如风,神骏异常,我追踪了它一个多月,最终还是没能捉住,我管它叫疾风雷龙,我观此马,应该便是那匹野马王,没想到,竟然落在迷当大王的手上。”马超有点眼红的道。
“哈哈,去年冬天,此马领着马群从大漠进入西凉漠南地区,饮水于一个湖畔,不想,因为野马太多,齐踏上冰封湖面,结果,此马陷入湖中,几乎被淹死,本王刚好路过,救起了它,之后,经过数月时间,本王方驯服了它。疾风雷龙?不错,此马以后便叫疾风雷龙了。”
说起此马,迷当大王居然有几分得色。
千金易得,千里马难求啊。马超随着成长,武功日渐精进,此际,已经是一流武将巅峰水平,与颜良、文丑比武,已经然隐隐优胜。假以时日,估计他定能成为真正的超级武将。
可是,正因为他的武功越来越强,却发现了没有一匹能与他匹配的好马,一直来,他都想寻一匹千里马作为自己的战马。好不容易碰到了一匹,心头极爱,却没能捕获。没想,此马居然落入迷当大王的手上。
马超此刻,有一股念头,那就是一定要得到这匹战马,哪怕是抢,他都想得到。
当然,现在明抢是不太可能的,一时间,他不禁心如电转,想着要如何才能把这匹战马弄到手。(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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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谋马
一匹好的战马,对于这个古时代的武将来说实在是太过重要了。
如果拿一个绝色美女与一匹千里马来让那些武将挑选,估计一般都会选取千里马。
而在这三国时代当中,真正的千里马极少,真正出名的,自然就是吕布的坐骑赤兔马了,但现在成了关羽的坐骑。然后,就是刘备的的卢,以及曹操的坐骑爪黄飞电。自然,还有赵云及太史慈的坐骑。
这一世,亦多了刘易的白龙马以及一众经过刘易改造过的良驹。但这些,都是通过刘易用元阳真气来改造的,发挥出这些战马的速度及其附加战力,要看拥有它们的主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千里马。
比如,拿刘易的白龙马跟赤兔马相比,如果是刘易骑乘,通过自身元阳真气的滋养,让白龙马在速度及耐力上面,甚至其凶悍程度上面,都不会输给赤兔马。可是,如果换了一个人来骑乘,那就远远不及赤兔马了,在赤兔马的面前,白龙马甚至还会因为感受到赤兔马的那种天然的王者之势而自弱三分。
有些人,会因为战马而增强战斗力,而有些战马,亦会因为其主人而突显不同。那种天生的王者之马,与经过刘易改造的战马,是不同一概而论的,经过刘易改造的千里马,骨子里始终都少了几气野性霸气,唯有他的主人展现出霸气实力之时,它们才会感同身受,同样的霸气凛然,但假若。他们的主人不济事,那么。它们就会沦为一般战马。
马超其实都不知道有多羡慕超云、太史慈的战马,两人的战马。同样是雪白的战马,奔疾如飞,尤其是太史慈的战马,能上山渡水,绝对是神马。
疾风雷龙,是马超在西凉偶尔碰到的一匹真正的千里野马,对其早已经垂涎三尺了,只是没能将其捉住驯服而已。
现在,再见到心仪的神驹。马超就真的忍不住心里的冲动,对这匹战马动起了歪心思来。
“两位大王,迷当将军,我马超也算是在西凉长大的西凉人,也知道你们草原民族的一些嗜好。比如你们斗牛、摔跤、比武比箭等等的,一般都不是随随便便比过就算,一般,都会有一些彩头吧?所以,我想。咱们这次的比武比箭,也增加一点彩头意思意思一下。你们看如何?”
“哦?不愧是我们西凉人,懂得我们的规矩,这个建议不错。但是。现在我们……嗯,你们说,要拿出什么的彩头会更好一些呢?”彻里丰大王道。
马超转了一下眼珠。指了一圈这些氐、羌族的军营道:“大王,我看你们部族营帐在此驻扎。连绵数十里,恐怕最少也集结了数十万族人了吧?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想你们的粮食问题肯定很紧张了。因此,我马超愿意拿出足够供应你们部族人十天的粮食来作为这次比武的彩头。”
“十天?数十万人所需要的粮食?此话当真?”
这可是数万石的粮食了,价值千金,随便拿出来做一个比武的彩头?并且,还是他们现在最为需要的粮食,一时间,四周的异族首领都有点骚动起来。
“那、那我们要拿出什么彩头来?金银?”达里吉台更加有点紧张的道。
“不必,就只须一匹战马便可。迷当大王,就拿你的这匹疾风雷龙做彩头,比武你胜了,战马是你们的,这数万石粮食,亦是你们的,如何?当然,若你们输了,那么……”马超的目的不言而语。
迷当大王顿时有点不高兴了,原来,这个马超在打自己这匹战马的主意啊。
对于迷当来说,这匹疾风雷龙,也是他的心头所爱,轻易都不会让人靠近的。他怎么舍得拿出来作彩头呢?何况,这疾风雷龙,只是他个人的私有物,假若他胜了,所得到的彩头,却是整个氐、羌族的,他怎么会愿意?
“不行!”迷当不假思索的道:“这绝对不行!哼,原来你是想打本王的这匹战马的主意啊,休想!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拿我的这匹战马出来作我们比武的彩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