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了!”伸手抓住瓶子,秦风将其小心地揣进怀里。
“谢个狗屁!”舒畅气愤愤地摔帘而去。
大帐里只剩下秦风一个人,脸上的笑容渐渐地敛去。自己怎么不知道练的这门功夫,每深一层,便是往死路上多走了一步,可是自己却不能不练,不得不练。
混元神功,当自己开始练习它的时候,就注定将会成为自己的噩梦。可是自己开始练习他的时候,怎么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混元神功,曾经是这个世上鼎鼎大名的最顶级的功法,但自他出世千年以来,真正将他练成的,便只有这个世上曾经最为强大的帝国,大唐帝国的开国君主李清。自李清死后,这门功法便成为绝响,千年之后,终于被这个世上所遗忘,而传世千年的大唐帝国,在百年之前,也发生了剧变,相传千年的大唐帝国走上了末路,被国内权臣曹文定篡位,千年帝都长安的一场血流成河,辉煌灿烂的大唐皇宫变成了熊熊大火之中的灰烬,这本本来深藏宫中的早已被人遗忘的功法,就此不知所踪。
大唐帝国经此剧变,也分裂成了四个国家,西秦,南楚,北越以及继承了绝大部分大唐领土的曹氏的东齐。
秦风现在明白,为什么自李清之后,李氏子弟千年以来为什么都练不成这门混元神功了,因为练了他的人,都毫无疑问,死了。死一个两个,还可以说是练功不慎,但只要练了的都得死,就只能说明这门功法有问题。没有人知道李清为什么会练成而别人就练不成,或者只能用这位千古大帝天赋异禀来解释了。
秦风无疑走了无数练过这门功夫的人的老路,但他明白得太晚了。
混元神功,霸道无比,而且上手极快,进境极速,秦风从十岁之时开始练习这门功法,十六岁时,便突破到了第三层境界,但此时,秦风也发现了不对,体内内息如火焰纵横来去,似乎体内有无数把大火在燃烧,而只有杀戮才能勉力平息,让他安静下来,这也是秦风投军的原因,投身西部边军,自然是因为南楚与西秦之间,百十年来,从来都是征伐不停,打个没完没了。也只有在军队之中,杀戮才是合法的。
秦风自愿报名参加敢死营。六年之中,他用他的杀戮,他的凶狠,不但让敌人闻风丧胆,也让敢死营中其它的战友胆战心惊,敢死营中人换了一代又一代,当年秦风入营时的老兵已经所剩无几,但秦风的凶名却是从士兵的嘴里,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
其实没过多久,秦风便发现,这只不过是饮鸠止渴而已,杀戮能平息内息的骚动,却会让混元神功的修行更快,在敢死营六年,混元神功飞快地突破了第四层。这让秦风惊恐不安,他陷入到了一个怪圈之中,不杀戮,内息便会造反,但不停地征战,却会让这股不安份的内息不断强大。
秦风自己清楚,一旦混元神功到了第五层,自己的经脉便再也无法承受,自己会如同那些曾练过此功法的人一般无二,死翘翘。
而这个时候,舒疯子的意外出现,让他暂时缓解了危机。这位江湖游医当年来到敢死营中之时,自己还以为他是一个骗子,不过很快,舒疯子便让敢死营中所有的人都敬服,没有人会得罪一个能和阎王抢人的大夫。而他来到敢死营的原因,也让秦风瞠目结舌,因为敢死营恶名在外,他来这里,只是因为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地进行他的研究,秦风看过此人将活人开膛破肚的治病,虽然十个当中一般会治死七八个,但却也能侥幸活下一两个来。而这十个人,本来绝对会死光光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舒疯子已经能将十个人中活下来三四个了,而秦风知道,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
如果说自己是敢死营的阎罗的话,那舒疯子绝对是敢死营的活菩萨。医术惊人的舒疯子很快发现了不对,在为自己诊治之后,将自己关在大帐之中苦思了数天数夜,出来之时,交给秦风的便是现在的这种药丸。
“他能拓宽你的经脉,为你争取一点点时间,但同时也是一剂毒药,会让你在将来发作的时候,比以往更加猛烈。能治好你问题的方法只有一个,散功!”舒疯子想出来的办法,秦风断然拒绝。
他选择了吃药。
这三年来,内息的确老实多了,但秦风心中很清楚,这是因为舒疯子的药物拓宽了自己的经脉,让自己能容纳的内息更多。否则以自己现在的内息在自己原来的经脉之中流动的,只怕已经活活烧死了。
可是经脉的拓展总是有限度的。自己终究会是一个被烧死的下场,如果自己在这之前没有找到解决办法的话。可是连舒疯子都说没有办法的事情,难道自己便能在所剩无几的时间内找到吗?
第三章:野狗、剪刀以及和尚
营中的号角声将秦风从睡梦之中惊醒,昨天秦风睡得很晚,心中焦虑的他,现在是身心俱疲,他从不练功,因为这会让他死得更快,这也让敢死营中的所有人都不明白,他们的校尉从不练功,但功夫却永远比他们所有人都高。殊不知,秦风恨不得他的武功永远就停留在现在不再长进一分,可事实却是,只要他打一架,或者打一仗,那该死的混元神功便会向上涨那么一小点。
时间过得真他妈快!秦风痛恨时间过得快,他恨不得时间永远停在某一个点上不要再向前移动。这样,自己就不用再担心体内的这个巨大的隐患会在什么时候爆发。
站起身来,这是今年的第五次了,每发作一次,都会比上一回要凶猛一些,是再也控制不住了么?舒疯子说,他的药自己每多吃一颗,就是往死路之上多走了一步,或者是有所指的。
撩开帐门,走了出去,却发现大帐外多了三个人,正直挺挺地站在自己的大帐之前,这是敢死营的三名副尉,也是自己的手下,野狗,剪刀,和尚。这当然不是他们的真名定,只不过是绰号而已,敢死营中根本没有良家子弟,野狗被送到敢死营前,在另一支部队里,那时他就叫野狗,发起横来人如其名,谁都敢咬,终于在一次发疯的时候,一枪戳翻了原来部队中的长官,被送到了敢死营中送死,不想这家伙到了这里,倒是如鱼得水,不但没有死,反而一步一步地升到了副尉之职。而剪刀与和尚以前却都不是军人,剪刀本来是秋水城里的一个做生意的小老板,老婆被当地一个纨绔睡了,这家伙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摸进了纨绔了弟的深宅大院,一绳子捆了这家伙,然后敲锣打鼓惊醒了所有的人,在整个宅子数百人的围观之下,他用一把剪刀一寸一寸地剪了那人的小JJ。罪无可恕,却又情有可原,剪刀被发配军中,因此得名。而和尚在到敢死营之前,的的确确是一个和尚,不过是一个酒肉花和尚,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最好采花,被拿住之后本是一个斩首的下场,不过因为情愿到军前效力而免去死罪,到敢死营中几年之后,因积功而升到副尉。
这三个人,如果说还有谁算好人的话,也就是剪刀了,他与和尚在营中是死对头,剪刀见不得这种花花和尚,一听说和尚是因为采花被捕而来到敢死营,当天就冲刚进营的和尚下手,不过两年打下来,两个人彼此身上伤痕累累,却也是谁也奈何不得谁。
三个人中,最狠的是野狗,不过野狗入营的第一天,就被秦风打得在床上足足躺了半个月,爬起来之后,再也不敢在秦风面前滋牙儿,而另外两个也见过野狗的疯劲,没事儿谁也不惹他。
就这样一个奇奇怪怪的组合,平素一见面就恨不得掐个你死我活的战友,在秦风的带领之下,在近两年之来,却硬生生地将敢死营的战死率降到了五成以下,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三人一大清早到了秦风的大帐外,却谁也不敢掀帘子进去,只能直挺挺地站在外面,因为三个人谁也不知道一进去迎接他们是一只拳头还是一只大脚,三个人都有这种经历,秦风的拳脚真不是那么好挨的,挨一下,那可是要疼好几天的。
走出大帐的秦风并没有理会三人,而是径直越过了三人,他的亲兵马猴马上便提来了一桶冷水,秦风慢条斯理地将自己脱得一丝不挂,就这样赤条条地站在三人一侧,身上纵横来去,叠了又叠的伤疤让用眼角瞟着他的三人又是一阵心惊肉跳。
三个人不是第一次看见秦风的这身伤疤了,但每一次见到,都是忍不住小心脏一阵狂跳,很难想象,一个人身上受了这么多伤,是怎么能活下来的。
马猴年纪很小,只有十四岁,被发配到这里来,是因为一刀子捅死了虐待他和他母亲的继父,因为太小,到了敢死营,也没人好意思欺负他,不过秦风还是将他调到了自己的身边,在只有男人的敢死营中,好男风的人也不是没有,小马猴刚入营时细皮嫩肉的,说不定就会有人瞄上他,不过到了秦风身边,胆儿再肥的人也不敢多看他一眼了。
马猴提起冷水,从头上哗地一下淋了下来,将秦风全身浇了一个透,然后又递过来一块干毛巾,秦风一边擦着身上的冷水,一边赤条条的走到三人跟前,瞟了三人一眼。
“秦头,命令是今天开拔,什么时候拔营,就等秦头下令。”剪刀上前一步,大声道。
“让弟兄们先收拾家伙什么吧!说是今天拔营,又没有说是早上,还是中午或者下午,反正今天走就行。”秦风将毛巾扔给了马猴,又从他手里接过干净的衣裤,一件一件地套起来。
“明白了。”剪刀点点头,退了回来。
“还是老规矩,野狗打头,剪刀居中,和尚居后。”秦风终于穿好了最后一件衣服,“还有,警告你们的人,从拔营开始,全营便已经进入战争状态,谁他娘的还敢在这个期间私自斗殴,寻仇滋事,立即砍了他的脑袋喂狗。”
“是!”三人身子同时一挺,秦风的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平时和平期间,要打要杀随你们便,只要是单挑就好,但一开始行军打仗,任何的这样行为,哪怕是啐你的仇人一口唾沫,也只会换来一样东西,砍刀。砍你脑袋的砍刀。
所以在敢死营中有一个奇观,一旦开始进入战争状态,平时很不得你死我活的人,见了面居然还会笑上一笑,生怕让别人认为两人又掐上了。
“野狗,和尚滚回去准备吧,剪刀留下来。”秦风挑起帘子起了大帐。疯狗与和尚两个人一点犹豫也没有,转身便走,剪刀紧跟着秦风走进了大帐。
“这一次我们是要深入敌境,奶奶的,这是那个白痴下的命令,这是要与西秦大干一场吗?可就凭我们西部边军也不够啊,所以这一次你保护的粮草可得仔细一点,一旦进了敌境,咱们可就得省着点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到时候没得吃了,还打个狗屁的仗,自己就散了。”
“明白了。”
“多备一成粮食,不够的自己去想办法。”秦风道。
“自己想办法?”剪刀呆了一呆。
“对,自己想办法。”秦风突然嘿嘿地笑了起来,“我知道今天饷午过后,长胜营有一批粮草要进营。时间掐得好的话吗?哈哈哈!”
剪刀眼睛一亮,“我明白了。我会办好的,敢死营看上的东西,谁都得给我们。”
秦风挥挥手,剪刀一个转身,也走得干净利落。
敢死营的这群人,就没有什么不敢干的。带着这样一群恶棍,有时候秦风也觉得挺省心的,啥事稍稍暗示一下,一个个都门儿清。循规蹈矩?这样的人在敢死营中是没有的,即便有,也早就死光了。
小马猴小跑着进了大帐,他是大营之中除开舒疯子之外,另一个可以随意进大帐而不会遭到打击的人。
“秦头儿,大帅中军派人来,通知秦头您去大营会议。”小马猴道。
“他娘的,会议不是前两天刚刚开过了么,又开什么会?”秦风啐了一口,“知道了,告诉那个送信的,吃过早饭我就去了,小马猴,今天早上我们吃什么?”
小马猴脸上露出了笑容:“秦头儿,昨天我去寻了一些菌子,又找野狗要了一只野鸡,熬了鸡汤来着。”
“好,好,端上来。”秦风开心地大笑起来。小马猴这个小东西,在厨艺之上还是有一套的,据说这些都是来自那位被他一刀子捅死的继父,一位酒楼的大厨。
第四章:百无禁忌的校尉
十余里之外的中军大营,比起敢死营的散漫可就威严多了,高高的箭楼俯览四方,碗口粗细的木桩建成的栅栏之前,密密麻麻地堆集着拒马,鹿角,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卒在栅栏之后,不时地来回巡逻,大营之外,不时能看到归来的骑兵巡逻队与正在出发的巡逻队交错而过。
离着大营还有一箭之地之时,秦风勒住战马,跃下马来,将马缰甩给身后的马猴,大步向着辕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