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王朝 第676节

无论在训练、演习还是实战中,童年时就形成的默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大家心意相通,配合无间,对彼此的脾性和特长等都非常熟悉,往往一个眼神的交流,就知道了对方的想法,知道自己该如何行动,以共同达成预定军事目标……

在童军部队中,我属于罕见的另类。

大多数孩都是深受英雄主义影响的热血男儿,崇尚勇猛奋战,对于老兵们讲述那战场上惊心动魄的场面,讲述丹西领主、别亚将军等人的传奇事迹,个个听得津津有味。很多人从小就以‘小兵法家’、‘小勇士’而自诩,而骄傲。

但我不同。自小我就不大喜欢当打打杀杀的武士,更喜欢做散漫闲适的文人,尤其喜欢画画,无论是远东的水墨、工笔,还是西方的素描、油画,都颇为擅长,大伙们又都称我为‘军中小画师’。

闲下来的时候,我经常支起那个简易的画架给伙伴们画像,而作为交换,行军时我的背囊有人替我背,拾柴火、侦察、放哨等任务有人偷偷帮我完成。故而我虽然比较懒散,但几年的童军生活居然也这么成功混了过来,熬到了举行‘成人礼’的那一天。

我在军营认识了很多伙伴,但其中最要好的只有两个,野牛和胖墩。

胖墩不必说了,他是斯甘特人,来自拉舍尔王国的移民,与我同龄,自小时候起就一直担任长矛。这个长着两撇胡的家伙,矮矮胖胖,圆滚滚的,下盘极稳。十五岁的时候,他里端着长矛一蹲,再健硕的战马也能被他挑得飞起来!

胖墩后来无论是指挥小队、中队,还是大队、纵队,他的部队都是精锐王牌之一,即使在竞争激烈、盛产步兵统帅的猛虎军团重步兵中,也排得进前几名。

野牛来自斯甘特人的死敌——罗曼帝国。罗曼人是天生的重骑兵,身高体大,力壮如牛,配合满头飘逸的金发和一双碧蓝的眼睛,煞是威风凛凛。

野牛的年纪比我和胖墩大三岁,比我们早三年时间离开童军,所以当我们刚刚完成‘成人礼’仪式,还只是没有尝过血的新兵蛋时,他却已经在两盟半岛有了两年的实战经验,并升任了重骑兵小队长职务。

他当时那个神气呀!

就连我这个平时不怎么在意军职军衔的人,也羡慕得直流口水,而胖墩那家伙就更甭提了!

野牛虽然成了灰狗辖区的一颗新起之星,在外头趾高气扬,但对我和胖墩,尤其是我,特别关照,像大哥哥一样无微不至。这不仅因为我们两家是很好的邻居,也不仅仅是童军时代形成的友谊,更因为一层特殊的关系——他的妹妹‘牛妞’。

事情还得追溯到我二十岁成年礼的那天晚上。

我们家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户,爸爸凭其农业技术水平和无私传授的精神在乡村很有威望,所以很多邻居都提着礼物赶来庆贺。

当然,按照自由民乡村心照不宣的规矩,某个男青年的成年礼仪式,其实也是父母挑选媳妇,女方父母上门求亲的最佳会。

父母们站在远处聚首,吹嘘自己的儿强壮有力、聪明能干,夸耀自己的女儿漂亮动人、善于持家。小伙和姑娘们则纷纷跑在火堆旁吹拉弹唱、跳舞嬉闹,寻觅未来的伴侣,找会向心仪的人表白。

在欢快的气氛中,男女尽展才艺,向异性显示魅力,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有的人吭声高歌,有的人翩翩起舞,连胖墩这样不善交际的人,也兴奋地拉起了风琴……

由于我们家的地位,很多邻居的女儿都赶来参加仪式,打扮得花枝招展,被父母作为候选新娘向我的爸妈推荐。

爸爸相中了一个漂亮的詹鲁女孩,妈妈钟情于一个远东老乡的女儿,可我的眼睛,却锁定在一个高大白皙,脸上有些可爱雀斑的罗曼族女孩身上……

她就是牛妞。

事后,爸爸妈妈拗不过我,只得尊重我自己的意见。

‘嗯,那个罗曼女娃,骨架结实,身高体大,以后肯定能干不少农活。’爸爸无奈,只能点头。

‘老东西,你挑媳妇还是选牲口呀!’妈妈白他一眼,‘女人,就该温柔贤淑。’

‘可娃儿就瞅人家顺眼啊!’

‘唉,崽大不由娘,’妈妈也只能叹气,‘让他自己定吧!’

就这样,我跟可爱的牛妞订了婚,也成了野牛的妹婿。

第二天,我家按远东习俗送去两匹锦绣缎,女方家按罗曼礼节回送几米洁白的亚麻布。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订婚那天,平日活泼开朗的牛妞,羞云满面,小雀斑儿一闪一闪的,可爱极了。我也有些不好意思。只有野牛高兴得合不拢嘴,一会儿亲亲妹妹,一会儿抱抱我,屋里屋外地忙惚儿……

俺们远东家乡有句俗话——‘好景不长’。

我刚订亲没两个月,还在进行婚礼筹划,就发生了与塞尔人的边境冲突。

随即,一个月后,爆发了自治领与呼兰帝国的全面战争……

我、野牛、胖墩,还有千千万万的家乡伙伴,作为自由军团的战士,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战场……

‘喂,林斯顿老哥,发什么愣,走什么神呢?!’胖墩苍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

‘哦,没什么。’

‘还没什么哩!我看你嘴角含笑的傻样,肯定又在记挂嫂了吧?’

‘去,’我白他一眼,当然不肯承认被他猜中心思,‘我在想念野牛哩!’

但此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因为,我的慌不择言,触及到我俩一片共同的无法忘怀的心灵隐痛……

‘野牛……’果然,胖墩的花白胡颤动起来,声音也变了调,‘唉,靛河大战……’

我也不由得别转头去,偷偷擦去眼角一滴浊泪……

思绪,瞬即又被拽回了那个金戈铁马的伟大时代……

第三十四集第二章

第二次卫国大战。

第一阶段,我们打得非常顺利,顺利到我们青年军根本捡不到任何上阵厮杀的会。

孔狄将军率那支闻名遐尔的‘尖犀骑队’实施斩首行动,拿下了塞尔首都独角堡,丹西领主的猛虎军团、查理军团长的蛟龙军团和威达将军的詹鲁兵团也一路横扫,强大的邻国塞尔迅即覆亡……

自治领素以怜恤士兵、爱惜生命著称,在决胜战场和关键时刻,一般都派遣精锐部队担纲主力,至不济也是由具有丰富战争经验的老兵们上场,除非极端情况,不会派没有实战经历的青年军上阵杀敌。

由于前线形势一片大好,我们青年军总是被安排充当战略预备队,轮到最后才上场收拾局面,干的也都是押运军粮、接管新占领土、扫灭滋事土匪和平定叛乱等工作。

当然,任何攻势都有个头,不可能这么飞速地一直杀到头。

那一回也不例外。

自治领势如破竹的攻城略地,终于在靛河附近放缓了节奏,停住了飙进的脚步。被我们骂做‘大魔头’的柯库里能,率领庞大的呼兰西征集团,正面迎了上来。

前方战线停顿了下来,而我们后方的预备队却反而加快了调度步伐,全速开向重兵云集的靛河主战场……

在靛河西岸,我、胖墩、野牛,三个曾分别数月的好伙伴,又聚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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