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冷傲、野性、倔强、妖媚。
所有这些特质混合在一起,形成了这么一个复杂的绝世美人,让人欲罢不能。
就在曹超暗爽之际,忽然觉得肩头上有点点水珠落下。
低头一看,只见佳人的玉容上正挂满了泪珠。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去哪?”
“韩国。”
听说白洁要回韩国,曹超剑眉紧蹙。
见男人不说话,白洁以为对方生气了,竟罕有地解释道:
“我只是回韩国取一样东西罢了,很快就会回来的。
“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声音婉转动听,全然没有此前那种拒人于千里的冷漠。
曹超轻舒猿臂,将白洁拥入怀中,这才平静地说道: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既然我两有缘结为夫妻,好应该互相坦诚。
“只有以诚相待,夫妻之道才能长久,你觉得呢?”
望着曹超一脸真诚的样子,白洁沉默了。
良久后,终于开口。
声音缥缈,近乎于呢喃,有种独特的韵味。
“韩自立国以来,雪衣侯便一直守护着韩境,距今已有一百五十余年。
“对于雪衣侯的身份,众说纷纭。
“有说我是靠吸血才能永保青春,有说我靠采阳补阴之法才能长生不老,更有人说我是妖怪。
“你觉得呢?”
“……”
曹超一阵无语
我觉得,这是一个送命题。
第218章 雪衣侯的秘辛
一阵凉风吹过,曹超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这问题有点渗人。
关键是他刚刚才被咬了。
这女人该不会真的是吸血鬼吧。
这一刻,曹超想到了那个吸血女伯爵的传说。
然而身为老海王,在如此尤物面前,曹超是不可能怂的。
再说了,咬都咬了,现在才来害怕也已经来不及。
于是他一把搂住了白洁,情话冲口而出。
“无论你是什么,将来变成怎样,你始终都是我的妻子,我最爱的那个女人!”
男人的情话一下子就将白洁给干晕了,心神皆醉之下倒没有再纠结刚才的问题。
抿了抿红唇,白洁终于说出了雪衣侯的秘密。
“其实他们都错了,雪衣侯从来就不是一个人。
“自从第一代女侯爵以来,雪衣侯距今已有六代,我是第七代。”
“竟有此事!”
初闻秘辛,曹超高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幸亏这女人不是吸血鬼。
天行九歌里就盛传这位女侯爵能长生不老,青春永驻,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
恐惧消失,脑子重新恢复清明,曹超旋即又想到一个问题。
“那你的父母呢?”
“我是个孤儿,从小就被师尊收养,在雪衣堡修炼。
“直到十六岁时,师傅在一场大战中身受重伤,回来后没多久就伤重而死,我才接过了师傅的衣钵,戴上了人皮面具,成了新一任的雪衣侯。”
“人皮面具?”
曹超伸手摸了摸白洁的俏脸,光滑诱人,满手的胶原蛋白,哪里来的人皮面具?
“讨厌!”
被男人如此肆无忌惮地摸脸,即便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但白洁还是一阵害羞,忍不住一巴掌拍开了那只狗爪子。
只是这一番小女儿姿态,要是被熟悉她的人看到,肯定会惊掉大牙。
“那人皮面具我已经很久不戴了,本就是开始时用来过渡的,等朝堂上的文武百官开始熟悉了我现在这幅相貌后,就可以舍去了。”
“原来如此。” 经过白洁的一番解释,曹超顿时了然。
惯性的作用是巨大的,只要韩人渐渐习惯了白洁的容貌,就不会觉得她与之前那位雪衣侯有多大区别。
这一招果然高明!
旋即曹超又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那个白亦非又是怎么一回事?“
天行九歌里,白亦非就是从他老娘那继承了爵位。
可如今白亦非都二十岁出头了,白洁却只有二十五六,时间线对不上。
“白亦非是上一任雪衣侯,也就是我师尊的私生子。
“当年师尊为情所伤,回到雪衣堡后便偷偷生下了白亦非。”
我去,居然如此劲爆!
得悉了内幕后,身为吃瓜群众的曹超也不由感慨了一句人心不古。
没想到高高在上的雪衣侯也会被人骗到怀孕,真是可怜。
也不知道哪来的家伙,居然吃干抹净就不管了,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认。
呸,渣男!
与之相比,曹超觉得自己是个好男人,对每一个曾发生过关系的女人都会负责到底。
不过这下终于可以解释为何韩国要牺牲白洁了。
继承雪衣侯的是白洁而非白亦非,只要白洁还活着,白亦非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所以白亦非肯定想除白洁而后快。
如今又恰逢老韩王病重,太子安却是个庸碌无能之辈,根本没办法驾驭白洁这种才能卓著的臣子,这让老韩王动了杀心。
还有就是野心勃勃的姬无夜,一心想着取代白洁在军中的地位,对白洁肯定也不会手软。
所以三方合力之下,便炮制出这么一个阴谋。
“所以你这次打算回韩国取白亦非的项上人头?” 曹超不确定地问道。
像白洁这种爱憎分明之人,有这种想法倒也正常。
可没想到话一出口,便被白洁给否定了。
“不!”
“白亦非是师尊的私生子,虽然他谋害我,但我没打算与他计较。
“这也算是我还了师尊这些年的养育之恩,从此我与雪衣堡恩怨两清。”
虽然语气决绝,但白洁的美眸中还是闪过一抹伤感。
在此之前,她待白亦非如亲如姐弟,如今被亲人背叛,感觉肯定不好受。
曹超见状,手上用力,将女人搂紧了些。
“那你回韩国要做什么?”
“夺蛊虫。”
“蛊虫?”
曹超皱眉。
这玩意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又何必冒险回去拿?
看出男人心中的疑问,白洁索性将雪衣堡最大的秘密和盘托出。
原来初代雪衣侯出身百越,对养蛊有很深的造诣。
为了提高实力,她培育了一种名为“金蝉”的蛊虫。
金蝉蛊潜伏在宿主的心脏里,靠着吸收宿主的心头血和真气为生。
等长大后,不但能将真气数倍返还,让宿主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功力;还能改善宿主的体质,延年益寿,青春永驻。
而金蝉蛊最奇妙之处是在宿主死亡后,它不会随着宿主的死去而消亡,而是会寻找下一位宿主寄生。
金蝉历六代雪衣侯,如今已变得无比强大。
只要白洁得到它,便能瞬间提高功力,还能青春永驻。
曹超听罢,顿时惊了个呆。
没想到这秦时世界居然还有如此神奇之事。
不过曹超还有一事不解:“可你就不怕白亦非那反骨仔已经先一步吸收了它?”
“反骨仔?”
白洁听得一头雾水,曹超只好解释了一遍。
说到最后,白洁摇了摇头。
“不是谁都能驾驭金蝉的,能被金蝉挑中的宿主,所修功法不但要与前任宿主一脉相传,而且境界也不能落后太多。”
“这也是我之前为何不能成功吸收金蝉的原因。”
“原来如此!” 曹超恍然大悟。
自从上次小树林里白洁与自己那啥后,两人的功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白洁甚至能做到真气进化,这才是她敢于孤身返回韩国吸收金蝉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