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下一刻,她便明白自己相岔了,只见那些倭寇去而复返,像狼一样重新检视一遍江面,待看到连一丝涟漪都没有,这才放心的离去,实在是大大的狡猾。
‘原来是回马枪。’殷小姐终于明白道,旋即变为自己的迟钝而羞愧,暗道:‘我平时还是挺机灵,挺沉稳的,怎么到了这时候,脑子一片空白,比三岁孩子都不如了呢?’其实她已经很了不起了,一般女孩子看到满江浮尸,早就吓得晕过去了,还能在这胡思乱想的,就不是一般品种了。
而长子却一扫平日木讷迟钝的形象,在这危机时刻,竟然心思细密,智计迭出,将一群狡猾凶残的倭寇牵着鼻子溜。就连沈默也一扫平日怕死晕血的毛病,变得十分男人起来。这是男女构造不同,并没有什么好丢人的。
又在水中静静等了片刻,感觉倭寇真的走了,沈默才在她耳边小声道:“我们上岸。”他将那个漂在水上的红木盒子,推到殷小姐身前,轻声道:“抱住它,将身子放松,完全交给我。”便一手揽着她盈盈不堪一握的柳腰,用声响最小的踩水向岸边游去,一面还警惕的四下张望。
直到游进芦苇丛中,他才松了口气,这大片大片的芦苇,将为他们的安全提供保障。
带着殷小姐又向南游了片刻,沈默这才上了岸。
一上去便解开腰带,将殷小姐放到一边,两人便仰面躺在岸边的草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不敢休息久了,沈默咬牙坐起来,登时感觉浑身一阵空虚,他把头转向了身边的女子,只见殷小姐浑身上下湿透了,将那修长玲珑的身材尽显无疑。
但沈默却无心欣赏,嘶声问道:“问你个很隐私的问题,你缠足了吗?”
殷小姐的脸登时红到耳根,将双脚往裙下缩了缩,声如蚊鸣道:“问这个干嘛?”在这个年代,这种问题就像后来问人家姑娘胸围一样无礼,若不是今天非一般的接触,殷小姐定然要翻脸的。
“没有别的意思。”沈默沉声道:“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只能想别的办法,如果你没缠足,那我就拜托你一件事。”
“你说吧。”殷小姐的小脸快垂到胸前了道。
“这么说你没有缠足了?”沈默惊喜道。
“……”殷小姐低垂着头,小声道:“人家看了娘亲缠过的脚,便誓死不缠足……”说完面色暗淡下来,因为在这个缠足为风尚的时代,不缠就是不美。
沈默哪有功夫想这些,他一边摸了摸胸前,一边问道:“你有没有吃的?”
殷小姐茫然的摇摇头,将紧贴在脸上的湿发拢到一边,低声道:“你也没有吧?”这种时候,一切公子小姐全都成了无聊的称谓,只有‘你’‘我’才能将这种困境中相互依赖的情感表达出来。
“我有。”沈默便将双手在水里简单一洗,再从怀里掏出一堆黑褐色的粘稠物,他轻声道:“这是我自己调配的考试用点心,可以很快补充热量,”感情他从考完试到现在,还没换过衣服:“不过被水泡了,样子不好看,既然你没有吃的,就得吃点这个……”在水里泡了将近一个时辰,两人急需补充热量,这种用豆类,肉羹,滋补品调制而成的东西,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我吃。”殷小姐平静道:“但我食量不大,你给我一点就可以。”
沈默便将一小半分给殷小姐,自己将剩下的风卷残云的吃完……这是他两辈子吃饭最快的一次,因为长子争取的时间太宝贵了。
殷小姐才将那一小半吃了一小半,见他吃完了便递还给他道:“我饱了。”
沈默摆摆手道:“带着路上吃。”便将自己的安排说了出来:“你沿着河往东南跑,知道哪是东南吧?”殷小姐无奈的点点头,心中哀叹道:‘今天表现的太失败了,被人以为是个傻瓜了。’
待殷小姐将其小心的收好后,沈默沉声道:“大概跑二十五里路,就会看到一个烽火台,你将情况告诉看守的民夫,让他马上点燃烽火!”说着从河岸上抓起一把淤泥,碰到她面前道:“涂到脸上去,还有身上。”
望着那黝黑的烂泥,殷小姐不由自主的摇摇头。
“你以为别人都像我一样,是宋玉柳下惠一样的好人啊?”沈默恶狠狠道:“如果你不抹,就由我来帮你抹。”
知道他是好意,殷小姐这才委委屈屈的往自己脸上点了点。
这都火烧眉毛了,沈默见她还这么秀气,一着急便把一手泥抹到她脸上去,看看她身上道:“衣裳就不用了,已经够脏的了。”
说着将自己亲手装扮的小泥猴拉起来,语重心长道:“能不能将这些畜生抓住,就全看你的了。”
第一三九章 新任浙江巡演
夏日夜短,天已经蒙蒙亮了,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去吧。”沈默轻声道:“拜托你了。”
殷小姐低下螓首,小声问道:“那你呢?”
“我得追上长子。”沈默沉声道:“他一个人做不来的,我必须要配合他。”
殷小姐沉默了,她十分想阻止他,却无法说出口,在短暂的思想斗争后,她双目中闪过一丝决然道:“这个箱子你拿着。”便将一直视若性命的红木箱子,双手送到他的面前。
沈默推辞道:“这里远离城镇,我想是用不到钱的。”
殷小姐差点没把箱子掉在地上,稍稍使力,把箱子搁到他手上,语气中带一丝娇嗔道:“打开看看再说!”
沈默狐疑的一摁绷簧,那价值不菲的红木盒子便弹开了,一看到里面的东西,他便不由自主的叫一声道:“火枪?”
只见那水密性极好的盒子里,安静的躺着两把将近一尺长的短枪……不同于大明军队装备的那种一人高的鸟铳,这两支枪完全可以握在手里发射——也就是传说中的手枪。而且这枪的做工极为精细,枪管银光闪闪、枪柄和基座上还用金纹镶嵌,一看就带着浓重的西洋味。
殷小姐拿出一把短枪,再从一个黑色的瓷瓶中取出一小勺同色的粉末,轻声解说道:“这是击发火药,像我这样做。”说着将其塞入枪口,再用一根与枪口内径同粗的银条桩实火药。
“再放入子弹。”说着从一个鹿皮袋中取出三颗铁弹,放入枪口中。又将火折子拿给沈默看,小脸严肃道:“一点药线,铁弹便射出去了。”
沈默点点头,他没有问姑娘‘有这玩意儿昨天怎么不用?’想来是陡遭大变,一时害怕忘记了。而且这玩意装填太复杂,实在不适宜应付突发事件。
姑娘将两支枪都压上弹,搁回盒子里道:“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其实她想说‘救你一命’,但太不吉利,所以改口了。
沈默拿出一把道:“你带一支防身吧。”姑娘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把湛蓝的匕首道:“我是去报信的,有这把见血封喉的匕首足矣。”原来人家那时候不是没有防备。
她又从盒子的夹层里,摸出两枚爆竹似的竹筒,自己收起一枚,又给他一枚道:“这是我殷家的求救弹,点燃升空爆裂,虽然白天远了便看不清,但声音是极响的。”
互相交代完事情,分头行动的时刻到了。
沈默此生第一次,毫无顾忌的望着一位姑娘——她的容颜虽被污泥遮掩,但仅那双大而明亮的眸子,就已经让沈默感受到生命的美好了。
殷小姐此生第一次,毫不闪避的迎向一个男子的注视——他虽然身材有些瘦弱,却是个真正的男人。
这一眼的对视仿若跨越了千年,其实不过是一瞬间,沈默长叹口气道:“快走吧,一定要坚持住!”
殷小姐毅然绝然的点下头,一字一句道:“定不负所托!”说着便转身上路,没有人看到她的泪水已经如串珠般的流下,将面颊冲的白一道黑一道。
走出十几丈后,她突然听到沈默在背后大声喊道:“如果我回不去了,拜托你跟我爹说,我爱他但不能再尽孝了,他愿娶谁就娶谁吧,传宗接代的任务又交回他身上了!”
殷小姐起初听得眼泪哗哗直流,可听他说到后来,便哭笑不得起来,心中啼笑皆非道:‘这人怎么一时着调,一时不着调呢。’但在下个瞬间,她突然完全体会了沈默说这话时的复杂心态,心神激荡间,她也回过神来,双手搁在唇边,用最大的力气对他道:“我叫殷…若…菡……”
沈默已经转过走开了,闻言没有回头,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听到了,下一刻便消失在茫茫芦苇荡中,连一丝背影也看不到了。
沈默除下外袍,将红木盒子紧紧捆在背上,辨别一下方向,便径直往南去了。
一边走一边思索着下一步的方向,沈默这半年来在军事上下的功夫,终于在此刻体现出来。他只要闭上眼睛,方圆几十里内的山山水水就在脑海中浮现,便按照长子‘往周山村相反方向,尽量避开人烟’的说法,想要勾勒出一条合乎要求的行进路线来……然而没过多久,他便断定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江南人烟稠密,虽说‘十里八乡’有些夸张,但无论怎么走,都会看到农田屋舍,然后顺藤摸瓜、找到村镇的。
生于斯、长于斯的长子定然也会意识到这个问题。当沈默想到这,便猜到他一定很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