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官场 第17节

“亲家,你今天准备了什么好东西,专门请我过来喝酒?”

“看你,就只知道喝酒。”林志笑着用手指着来人说道。

刘思宇转头一看,只见来人一张国字脸,天庭饱满,一双眼睛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显然是久居高位的人。

林志拉着刘思宇对来人说道:“亲家,这就是我前次给你提过的刘思宇,他现在可是你的兵了,就在红山县黑河乡当党委副书记。”

接着又对刘思宇说道:“思宇,这是我家林均凡的岳父邓昌兴,他可是市里专管官帽子的副书记。”

一听这人竟然是市里的党群副书记邓昌兴,刘思宇忙走上前去,尊敬地喊道:“邓书记好。”

邓昌兴打量了刘思宇一眼,觉得这个小伙子的长相还是端正,一双眼睛里全是尊敬和真诚,心里也有了一点好感,不过还是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虽然上次林志提到有个熟人要转业回地方,不过想想只是副营级,回到地方最多也就是一个正科级,也就没有放在眼里,现在见面,虽然感觉不错,但久经官场历练的他,还是没有轻易表现自己的看法。

随着张大姐的一声号令,几人坐在桌上,那个勤务兵把林志珍藏了十年的一瓶茅台提了出来,这瓶茅台是刘思宇的师傅一时高兴送给他的,是特供酒,没有一定级别的人就算有钱也买不到,林志一直把它当成最心爱的宝贝来藏着,邓昌兴好几次想法让林志拿出来,都没有成功,没想到这次为了一个刘思宇的乡党委副书记,竟然毫不吝情地拿了出来,这让邓昌兴心里一动,难道这刘思宇并不是林志上次所说的那样简单。

几人正喝得起劲的时候,一个穿着一身警服的青年人走了进来,看到几人正在喝酒,忙把衣服脱下,径直走到桌边,对着邓昌兴喊了一声爸,你来了,就坐了下来。

刘思宇现这人没有招呼林志和张大姐,但林志和张大姐望向他却是一脸的慈祥,心念一闪,就知道这人是谁了。

第二十章李竹馨的家事

看到那个年轻警察坐下,林志笑着指着刘思宇对他说道:“均凡,这是红山县黑河乡的党委副书记刘思宇同志,你要喊他思宇叔。”

说道又对刘思宇说道:“思宇老弟,这就是我那儿子林均凡,现在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个中队长。”

那个年轻警察果然就是林均凡,他听到林志的介绍,刚想笑着给刘思宇打个招呼,却不料林志后面补充了一句,要他称呼刘思宇叔叔,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不满地望向自己的父亲,小声嘀咕道:“爸,你有没有搞错,他比我还小,你让我叫他叔。”

没想到林志耳朵还特别好使,就瞪了林均凡一眼,沉声说道:“怎么,你小子还有意见?他叫我大哥,你不喊他叔喊他什么?”

刘思宇没想到这林志竟然让林均凡叫自己叔,忙站起来,连声说道:“林司令,别这样,我和林警官都是同龄人,还是平辈论交吧。”

“不,均凡,你给我记着,别看思宇比你年龄小,喊他叔好像很吃亏的样子,其实让你叫他叔还是你小子的福份。还不快叫!”林志瞪着大眼说道。

看到父亲虎视眈眈的样子,林均凡只好小声地叫了一声思宇叔,把刘思宇弄得满脸通红,口里连声说着使不得使不得。

邓昌兴端着酒杯在一边淡淡地笑看着,看似只是冷眼旁观,其实心里已转了无数个念头。

难不成刘思宇有什么特别的背景,不然凭林志在宾州然的地位,自是用不着降低身份与一个乡党委副书记结交,更不用说逼着自己的儿子喊刘思宇叔叔了。

看来这个刘思宇不简单,他有点幸庆自己在林志提到刘思宇后,顺便在与红山县委副书记周承德通话时提了一下刘思宇的名字,当初本是想到亲家既然提起,就做一个顺水人情,现在看来还真是做对了。

看到林均凡叫了一声思宇叔,林志心里很是高兴,就举杯说道:“来,我们干一杯,算是为思宇老弟的接风。”

刘思宇连忙站起来,说道:“不,还是我借林司令的酒,敬大家一杯,我才从部队转到地方,工作经验不足,以后还望邓书记、林司令、林警官多多指点。”说完一口把杯里的酒喝了下去。

这特供茅台就是不错,林均凡见父亲把珍藏了很多年的茅台都拿出来喝了,心里对刘思宇的来历多了几分好奇,要知道自己的岳父想品这瓶茅台好久了,都一直没有如愿。

几杯下去之后,大家酒兴开始起来,你一句我一句地谈论起来,因为大家都算是体制内的人,而且关系非同一般,也就没有多少顾忌,只有邓昌兴没有清楚刘思宇的底细,谈话还有所保留。

“你们知道不,今天我们公安局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林均凡喝了酒后,突然神秘地说道。

“啥事?”邓昌兴和林志都停住了动作,望着林均凡,特别是邓昌兴,更是关注地看着林均凡。

“下班的时候,有一辆班车竟然装着几个抢车的歹徒进了公安局,让人惊奇的是这几个歹徒全被人打成重伤,其中一个还被跺去了一个手指。据说这都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乘客所为。”林均凡继续说道。

“一个人所为?”两人眼中都露出了惊奇,一个人对付五个,还把人打成重伤,这人还真了得,邓昌兴则想得更远,在当今这个社会治安不好,特别是车匪路霸犹其猖厥的时候,有这样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出现,如果宣传得好,无疑会大大提高宾州的形象。

“那这个英雄是谁?”林志虽然已经年近五十,但仍不失军人热血,对能起来与坏人作斗争的人,心里充满敬意。

“不知道。”林均凡摇摇头,“我们赶到大门口时,那人已提前走了,据车上的人说那是一个年青人,他把那五个人制服后,又让司机把这伙人送到市公安局,就提前下车走了,也没有留下姓名。经过初步审问,这伙人是一个长期在公路上多次抢劫杀人的犯罪团伙,其中为的那个叫刀疤脸,我们刑警队注意他已很久了,却一直没能把他抓获归案,没想到这次却自动送上门来。”

“唉,可惜,可惜,”林志和邓昌兴相视一眼,都露出失望的神色。

看到刘思宇却是若无其事的吃菜,林志心里一动,抬头问林均凡道:“对了,那辆班车是从哪里开来的?”

“是从西岭经红山县开往宾州的。”林均凡随口答道。

“这班车真是经红山县城过来的?”林志紧张地注视着林均凡,再次问道。

“当然,我们刑大的队长把这个案子交给了我们六中队,我亲自参加了审问,现在大队长还命令我务必找到此人呢。”林均凡肯定地回答道。

“我知道是谁了。”林志望了装着若无其事的刘思宇一眼,得意地说道。

“爸,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了?他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林均凡激动地问道。邓昌兴也有点奇怪,这林志也是才知道这件事,又怎么就知道了那个见义勇为的英雄呢。他的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同时仔细观察林志的表情,看到林志饶有兴致地望着刘思宇,他心里猛一震,难道是眼前这小子,对了,这小子不正好是从红山来的。

如果真是这样,看来林志和这小子的关系非同一般。

“哈哈哈,”林志得意地笑了两声,指着刘思宇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肯定是老弟你干的,以一敌五,在别人看来那是难上加难的事,但以你老弟的身手,不说是五个,就是五十个歹徒,要打成重伤,那也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思宇老弟,我说得对不对?”

“老哥就是老哥,什么事都逃不脱你的火眼金星。”刘思宇不好再装下去了,无奈地点头承认了是自己干的,自己本想当个无名英雄,还是很快就现形了,唉!

听到刘思宇的承认,林均凡这才认真打量起这位“思宇叔”来,只是从外表看,这思宇叔除了样子比较端正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身怀绝技的高手。

林均凡对刘思宇一下充满了兴趣和佩服。

接下来,刘思宇只得把当时的情况向几人述说了一遍,谈到自己为什么不到公安局时,刘思宇讲了自己的考虑,一则他认为这是件小事没有什么好张扬的。第二则是他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要知道虽然当时情况紧急,但毕竟出手有点重,尤其是刀疤脸的一个手指被削去,如果一不小心,被人弄个防卫过当就不妙了。第三则是自己已经打算在仕途上展,这件事传出去对自己未必是好事。最后要求他们不把这件事宣扬出去。

几人听了刘思宇的讲述,特别是邓昌兴,更是听得非常认真,知道刘思宇的考虑后,心里对这个刘思宇多了几分赏识,看来这个转业军人很有头脑,遇事考虑周到,也就止住了林均凡想向上面汇报刘思宇的想法。

林均凡只得遗憾地点了点头。

后来喝茶的时候,邓昌兴突然随口问道:“思宇,你救李竹馨时,你知道那个李竹馨的身份吗?”

“邓书记,不知道,难道你知道这个李竹馨?”

“当然知道,她的家和我的家相隔不过几十米,她是李清泉副市长的女儿,这次赶回来,可能是为了那件事。”

邓昌兴沉稳地说道。

李竹馨竟然是李副市长的女儿?刘思宇惊得几乎张大的嘴巴,不过听到邓书记谈到为了什么一件事,就好奇在问道:“邓书记,她们家生了什么事?”

在坐的几人都充满了好奇,眼睛盯着邓昌兴。

“说来也是李清泉倒霉,这李竹馨有一个哥哥叫李天华,从燕京大学毕业后,又在那里读研究生,读完后不愿意回来,就在那里找了一份工作,前几天带着他的女朋友和几个哥们到燕京的一家酒店喝酒,燕京市公安局一个副局长的公子也与几个朋友在那里喝酒,大概是那个副局长的公子酒喝多了,在过道上碰到走出包间的李天华的女朋友,就拉住不放,他的女朋友急得高声喊有流氓,李天华一听冲出包间,看到有人正抓住自已的女朋友,怒火中烧,和几个朋友冲上去就对着那个公子一顿拳打脚踢,结果跟着那个公子来的人也闻声出来,双方一阵乱战,不过对方人多,李天华这方的人全被打倒在地,随后公安赶到,全部带到了一个公安分局。现在对方正在提起刑事诉讼,搞得不好,李清泉的儿子会被判刑,老李这些天四处托关系,头都白了好几根,还是没有办法把儿子弄出来。唉!”邓昌兴同情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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