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容貌甚至胜过了高地诺曼的公主李奥娜,不,不是他的母亲,而是他母亲的侄女,现任国王仅存的血脉,真是太可惜了,约翰公爵想,如果李奥娜有着这么一张精致的面孔,即便有点危险,他也是愿意娶她为妻的,这样也能将整件事情变得更简单点。
不,约翰公爵又想道,他的兄长是不会答应的,他对他的女儿爱若掌上珍宝,不会同意把她嫁给她的叔叔,而且他近年来愈发地异想天开了,白塔与鹧鸪山丘的主人给了他些许启迪,国王正在致力与说服贵族与长老们,希望他们能支持他改变高地诺曼的传统与律法,正确点来说,只有继承法。
他想让他的女儿,李奥娜公主继承他的王位,而不是他的弟弟,约翰公爵。
一缕尖锐的冷风穿过挂毯与窗洞之间的细小缝隙,带来了新鲜的空气与深重的寒意。约翰公爵情不自禁地轻轻颤抖了一下,他走过去,将那张沉重的挂毯重新摆正位置,这张挂毯有成年男性的手臂张开那么长,那么宽,描绘的是假想中的,高地诺曼的首任国王登基时的景象,国王坐在椅子上,带着冠冕,披着长袍,手持权杖,身边站立着七个家族的首领,每个首领的头顶都标示着他们的姓氏,下方是高地诺曼王室的血脉谱系,直至今日,他们已经有了二十四位国王,约翰公爵本应成为第二十五个。
他的手指停在挂毯边缘,唐克雷家族的塔楼是七座塔楼中最高的,从上而下的俯瞰,能够看见大半个王都与外城,王宫就像是被一顶冠冕保卫着的头颅,深夜的王都之中只有它是明亮的,其他地方都是黑沉沉的一片;外城则不然,贵族、富有的商人居住在那里,在一些庆典日中它甚至能够彻夜通明即便今天不属于任何一个神祗,它依然如同聚集了星辰的湖水那样闪闪发亮,诸多神祗的殿堂也在那儿,毕竟神殿与圣所对方向、用材与规格都有着严苛的要求,它们很难在狭窄刻板的王都中找寻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其中最为显眼的莫过于弗罗的神殿,带着金币与珠宝的男人们络绎不绝地前来朝拜她的侍奉者们,约翰公爵有段时期是她们的常客,但现在他已经很少踏入那儿了,虽然能够取得弗罗宠爱的侍奉者在她的眷顾下很少会如同常人般地衰老与得病,但他可不想数年如一日地对着同样的几个女人一个多月前某个新的弗罗祭司从白塔来到了这儿,但她还未来得及做些什么之前就被弗罗神殿的主祭扔进了监狱,如果不是约翰公爵,她会被狱卒活活弄死。
约翰公爵愉快地享受了一番,随后他叫来了男爵夫人,也就是他的情妇,将这只诱人的小母羊交给她,希望她能在他的计划中派上一点用场。
那个有着一个不祥名字的弗罗祭司确实派上了他意想不到的用场,她并不在意接近一个粗俗的农妇,迎逢她,赞美她,偶尔地卑躬屈膝,这是约翰公爵之前不曾考虑到的伯德温的妻子不受王都贵妇们的欢迎,这很正常,毕竟他们家的非婚生子还在农庄干活儿,而且他还是公主的丈夫,唐克雷侯爵的儿子;但他没想到的是,她同样被那些所谓的“夫人”们所厌恶,他好奇地问过男爵夫人,得到的回答是她们嫉妒她有一个忠诚而富有的丈夫,并且不知满足,男爵夫人坦率地说,如果她也有这么个丈夫,她一定会满怀感激地待在家里为他生上成打的孩子,而不是一天到晚没完没了的哀叹与抱怨。
若是没有梅蜜,男爵夫人就得忍耐着自己的厌恶去敷衍这个女人了,幸好,现在她只需要在关键时刻出现就行了,计划进行的很顺利,只是有点昂贵。
“你拿出了多少魔鬼手指,狄伦?”约翰公爵放下挂毯,看似随意地问道。
“两盎司。”被询问者没精打采地回答道。
“也就是五十六克,五万枚金币,”约翰公爵说:“更重要的是你还是个施法者,据我所知,施法者们对魔鬼手指向来是趋之若鹜。”
“那是因为他们缺少这个,”狄伦说:“而我不。”
“那是因为你的商会就像河流带来水那样为你带来金币。”约翰公爵提起两只银座玛瑙的高脚杯:“蜜酒、冬酒、还是腐甜酒?”
“冬酒。”狄伦说,他接过杯子,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瓶子,往里面倒了点冬蜜。
约翰公爵为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腐甜酒,这种色泽紫蓝如同垂暮天空的甜酒只有雷霆堡有出产:“你哪儿还有腐甜酒吗?”他问,一边欣赏着杯子的颜色,蓝紫色的酒、玛瑙、火光三者交叠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相当古怪的颜色,它令约翰公爵想到了被生挖出来的肝脏,假如你把它热气腾腾地扔在雪地里,雪会变成淡红色,而它会僵硬,发脆,然后凝固成他现在所看到的这种颜色。
“很多。”狄伦向公爵举杯:“敬我们的殿下。”
“敬我们的陛下。”约翰公爵说,然后他像是听他的小丑说了个再可笑也没有过的笑话那样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的太厉害,以至于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他喝了一口甜酒想要把它止住,但事与愿违,他咳嗽的更加厉害,喉咙里发热,并且尝到了甜味。
“你的药呢?”狄伦问。
约翰公爵摇了摇头,狄伦站起来,从自己的护身符匣里取出了几颗只有小手指头大小的黑色药丸。
“吃了它你会好些。”狄伦说,约翰公爵犹豫了一会,从里面挑了一颗比较小的吞了下去。
药效显著,几乎刚一吞下去,约翰公爵的咳嗽就停了下来,肺部也不再那么火烧火燎的疼痛。
“又是那些红袍的?”
“你不喜欢红袍?”
“听说他们拿婴儿的脑子做药。”
“这和我们没有关系。”狄伦说。“那又不是我们的婴儿。”
“但这总会让我想起兽人。”约翰公爵说。
“你觉得我们与兽人有何区别,殿下?”狄伦说:“只是在用餐方式上有所差别而已。”
“别把自己说的这么恶劣,”约翰公爵抽出了一块丝巾擦了擦嘴角:“你只是在做买卖而已利益之前,无分敌我。今年的生意如何,我亲爱的外甥?”
“非常好,”狄伦说:“红袍的新药被视为兽人之神的恩赐,希望伟大的兽人之神别在意我拿走了一部分本应奉献给他的黄金与宝石。”
“幸而这位伟大的神祗更喜爱争斗、杀戮与新鲜的血肉,”约翰公爵放低了声音:“多少?”
“足够你为一个五百人队配置装备长矛、宽剑、盔甲、马匹、仆从。”狄伦说。
约翰公爵露出了一个甜蜜的笑容,或者能够胜过他杯子里的酒:“我简直无法再爱你了,狄伦,我的外甥,”他说:“毫无疑问,你继承了你父母的优点,我姐姐的美貌与富凯的才能。”
“我的父亲是摩顿。唐克雷。”
“他的儿子只有伯德温,一个卑贱之人。”约翰公爵冷冷地说:“谁能知道他体内的另一半血是属于谁的呢?一个农妇,还是一个纺纱女,或是一个娼妓?而你,”他猛地靠近狄伦,将自己的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紧紧地盯着他的绿眼睛:“富凯的姓氏同样标记在挂毯上,他是七位贵族的后裔,而你的母亲,是国王的姐姐,你的血统高贵无比,你根本无需去争取唐克雷的爱你知道当你的母亲知道你想到雷霆堡服役时有多么地痛苦与悲伤吗?唐克雷没你想象的那么完美,他只是个执拗的白痴,就像我的哥哥,我们的国王那样,他们看重的只有自己的血脉,”他嗤笑了一声:“为了他们的儿子,还有女儿,他们什么可笑疯狂的事儿都做得出来。“
“你不必提醒那时的我有多么天真,”狄伦说,把他推开:“若是我对摩顿。唐克雷还抱有哪怕一丝幻想,我的商队就不会出现在呼啸平原上。”
约翰公爵显而易见地松了口气,对外甥的失礼举动他不以为忤,“……还有,”他问:“有关于那些药水……”
“如果伯德温死了,”狄伦说:“那些药水也能保证兽人无法侵入王都。”
“如果,”约翰公爵咀嚼了一下这个单词:“面对三倍于己的数量,伯德温依然能够取得胜利?”
“谁知道呢?”狄伦将杯子里的冬酒一饮而尽,冬酒几乎没有味道,只是翻涌而上的热流让他感觉如同吞下了一杯燃烧的木炭,烧灼着他的心,“不管他身体的那一半血有那么卑贱,另一半仍然是属于唐克雷的,而唐克雷从来就是高地诺曼最为勇武的姓氏之一。”
“那么我们的小潘妮就能派上用场了。”约翰公爵说,他没有喝掉剩下的酒,而是将它泼进了壁炉,火焰猛然升腾而起,公爵退后了一步:“我希望伯德温真有我们以为的那么爱她。”
“而她也有着我们以为的那么蠢。”狄伦补充道。
第104章 命运【五】
雷霆堡的人们采用一种相当古拙的方法来制造火把,首先,他们会削出一根长度约在两尺长的木棒,在木棒的顶端凿出一个锥形的凹坑,卷一根灯芯放在凹坑里,再用干松脂填满压实,松脂烧完后可以添加这种火把比那些用树枝草草捆绑而成的燃烧的时间更长,如果火把的顶端足够粗大,在这个锥形的凹坑被烧毁之前,它可以持续上一格【一小时】之久。
它也要比那些松散的树枝更为明亮,普通的树枝火把只能照亮一到两个人,而这种火把投下的光能同时笼罩到三到四个人,但无论如何,它是无法与真正的阳光或月光相比的,脱离了这个范围就是一片浑浊冰冷的黑暗。
人们的脚步声与火把带来的光逐渐远去,空旷的通道里只留下了两个人施法者克瑞玛尔与盗贼葛兰。
葛兰没有立即回答那个罪魁祸首提出的问题,虽然他知道自己正面对着一个施法者,但他的心已经被嫉恨与绝望占满,他不觉得自己还需要恐惧些什么,但他还能做些什么,这儿正在陷入黑暗,而作为老练的盗贼,即便只有着细微的光或是一点也没有,也并不妨碍他盗窃或是刺杀。
“他们是一群好人。”葛兰说,不无讽刺地:“法师,他们没再把我扔进一个洞穴里,也没再把我拴在一根木头上,虽然我还戴着镣铐,但我有了一个房间,房间里有床,看守我的骑士还拿来了清水、酒、烤肉和面包,我吃的饱饱的,又睡了一觉。他们就在我的房间外面交谈,毫无避忌,或许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快要死了,又或许是因为他们所谈论的算不得什么秘密雷霆堡可能沦陷,所以里面的人都会被撤走。我听到了,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
“但我没有杀人,”葛兰紧接着说:“他们可能会头晕一阵子,但不会死,如果他们的爵爷没把他们丢给兽人的话,尊敬的法师,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极其的轻信与缺乏警惕心,您知道吗,他们甚至对我抱有愧疚之心,因为我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哪怕我是个盗贼。”他借着最后一丝微光瞥了一眼法师的眼睛,黑眼睛,就像是深渊,隐藏着你难以想象的危险与秘密。
直觉告诉他他是否在逃亡的过程中杀了人将会导致他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结局他确实放过了那两个自以为是的小铁罐头,他毕竟不是个刺客,谋杀不是他的主业,而且他不肯定自己的逃亡是否能够成功,在他们没能找到受害者之前,他只会被关起来,但如果真有那么一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前来指控他,那么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温爵爷一定会很高兴地用他的宽剑砍下他的头。
“哪怕我是一个盗贼,”他重复道:“但我在泰尔的骑士面前受到的待遇并不公正,您看,如果他是要以杀死了那个小杂种的罪名来审判我,很遗憾,您已经为我作证了,那晚我的脖子上缠着您的绳子,为了给您找到一个舒适的船位与挖空公会的仓库而奔忙了整整一夜,我知道,您一直在注视着我,我根本不可能杀死某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对吗?那么,如果他是以杀死了某个死亡之神的牧师的罪名来审判我,亲爱的法师,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那也是我被押送到雷霆堡之前的事儿,而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和那些罪不可赦的混蛋们一起被踢出了城墙,丢在数以千计的兽人眼前,啊,强壮而又饥饿的兽人,如果我不是还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好运气,我已经在他们的胃袋里了但我并没有怨恨他们,我甚至还完成了他们交代的任务,即便我无罪可赎,但我还是做了,为了人类的胜利,我杀死兽人,摧毁了他们的器械,还救了一个精灵的命,我做了那么多,法师,我还有什么罪名不能获得赦免的呢但尊敬的伯德温爵爷还是没能把我应得的自由还给我,所以我只好自己去取,但我没有取任何人的性命,以我母亲的坟墓发誓,我顶多偷了一套衣服。”
“也偷走了他的身份。”巫妖说,他略微低下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光,葛兰现在的模样与他之前大相径庭,完全可以说是成了另一个人。如果站在那儿的不是曾经的不死者,而葛兰也不是他预定的重要材料的话,他应当可以凭借这个有趣的小把戏远远地逃之夭夭:“你把他扔在哪儿啦?”
“他的木桶里。”葛兰说,他知道抵赖是毫无用处的。
“你一定把他藏的非常隐秘,”巫妖用一种难以捉摸的语气说:“兽人也未必能够发现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