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吧女神 第23节

  “卫兵的伤势都不要紧,圆钩的命根子救不回来了。狗改不了吃屎,原本我还觉得他有希望成为见习牧师的,没想到他还在做那种事情……”

  城堡角楼,那间曾经关过塔伦斯和菲妮的房间里,塔伦斯向李奇报告。

  塔伦斯的失望李奇明白,估计是圆钩动手动脚,才被这个女人割了小弟弟。

  跟捞尸人的遭遇比起来,眼前这个女人更让他好奇。

  不,这不是个女人,只是个少女。

  少女躺在床上,裹住头的斗篷取了下来,露出一张还带着稚气的清秀面容。水蓝色的长发绑成麻花辫,一直长到腰间。

  她的个子很高,骨骼很细,看起来很瘦弱,却不是难民那种病态的瘦,而是透着精致纤巧的匀称美感。再加上那对长耳朵,让李奇想到了《禽兽世界》里的血精灵。

  塔伦斯用治疗术止住了她胸口的流血,结了疤的伤口有些狰狞,破坏了还没发育完全的青涩。

  看她的耳朵尖微微抽动,李奇说:“别装睡了,现在该明白是误会了吧。”

  疑似精灵的少女睁眼,眼里没了之前的狂乱,她结结巴巴的说:“等、等我到了普雷尔子爵领地,会把治、治疗费赔、赔给你们的。”

  咦……

  李奇问塔伦斯:“莫非这就是你找的护卫?”

  塔伦斯也很惊讶:“你姓雾鸦?”

  少女像只受惊的猫,一下蹦到床角:“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部族姓氏?”

  “维林斯·雾鸦是你什么人?”

  在少女面前,塔伦斯展现出了高阶神职者的威严:“我用秘法信联络过他,请他到这里来做护卫。”

  “这里就是普雷尔子爵领地?”

  少女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

  “我叫缇娜,维林斯·雾鸦的女儿,他两年前就死了,信交给了我。”

  她的脸上看不到悲伤,也许已经被时光磨蚀掉了:“正好我也没什么事情做,就来了。”

  “那家伙……终于死了吗?”

  塔伦斯叹了口气,为老相识默哀,再皱眉道:“我要找的是五级夜幕游侠维林斯·雾鸦,而不是一群卫兵都能轻松围住的蹩脚毛贼。”

  “老头子别小看人!我是最强的三级夜幕刺客!”

  少女不服气的道:“你该看得到,我受伤了!而且那个家伙……我是说那个连尸体都不放过的捞尸人,虽然变态得让人恶心,可他终究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得向他道谢,所以才留着不走的,要不然……哼哼……”

  她鄙夷的道:“就凭那些人的身手,怎么可能留得住我?”

  “那么我呢?”

  李奇忍不住问:“那会你到底是想杀我呢,还是想挟持我呢?”

  “呃……你是谁?”

  少女有些痛苦的揉额头:“我对你做了什么?”

  然后她脸颊涨红,指着李奇,悲愤的道:“你揪了我的耳朵!”

  喂,这比捞尸人想对你做的还严重吗?

  塔伦斯咳嗽一声:“这是普雷尔子爵。”

  少女呆住,手指抖了几下,努力挤出笑容:“是雇主啊。”

  “这个得由我决定。”

  李奇觉得少女挺有趣的:“把自己变成尸体漂过来,这样的护卫怎么说也靠不住啊。”

  少女虚弱的辩解:“我只是顺路接了委托,结果被人陷害了而已。”

  “这一定是个有趣……不,精彩的故事。”

  李奇的目光停在她的耳朵上:“话说回来,你是精灵?”

  少女注意到他的目光,血液从脸颊涌到耳朵上,红彤彤的很是抓眼。

  她昂起下巴,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一股让李奇有些压抑的东西在她体内弥漫。

  少女用冷冷的腔调说:“卑劣的人类,你猜对了,我的确是精灵。”

  说话的时候,她挺直腰肢,视线投在李奇头顶上方十公分。如果不是耳尖的异常,李奇还真要被这股突来的女王范震住。

  “就算你母亲是纯血的精灵,你也算不上精灵,你父亲的精灵血统已经稀薄到只剩下耳朵那部分。”

  塔伦斯在旁边拆台,少女哼了一声,偏开头,一脸不屑争辩的模样。

  然后她的肚子发出咕咕响声,虽然身体一动不动,脸颊却变得跟耳朵一样红。

  让侍女送去食物,角楼外,塔伦斯对李奇做了解释。

  缇娜和她的父亲出身大陆东方的遗忘森林,那里生活的半精灵,在外貌和体型上最接近纯血精灵,也成为奴隶贩子的富矿。上层贵族畜养的“祖传精灵”,很多都是缇娜的同乡。

  “这样啊……”

  李奇隐隐猜到缇娜刚才摆出那副姿态的心理。

  塔伦斯的语气有些复杂:“子爵,您应该不会因为这个接纳她吧?您需要的是护卫,而不是祖传精灵。”

  “我又不是变态”,李奇赶紧声明,有些不理解塔伦斯为何转开视线。

  他再道:“虽然不如她父亲,也不是不能用,顺带照顾了你朋友的后人,一举两得。”

  看得出塔伦斯明显松了口气,嘴上却道:“就一个三级的小毛贼而已。”

  老头把“三级”的发音咬得很重,李奇很无奈,这家伙又升级了,现在是三级牧师,似乎跟菲妮绑定了级别似的,害得他又必须想办法刷菲妮的好感。

  “级别只是决定力量层次,具体能做到什么还得看对力量的运用。”

  李奇为缇娜开脱,同时也是安慰自己。

  跟缇娜的交手让李奇对费恩的超凡力量有了切身体会,他不怎么沮丧。自己又不会去当冒险者,更不会去探索地下城,打不过人不是什么大事。

  对他来说,超凡力量的价值不仅仅是战斗,推动超凡力量改变费恩才是根本。

  “不过她的信仰,真的跟夜女士没关系吗?”

  李奇担心的是这个,缇娜的职业是夜幕刺客,这是阴影之神的专属职业。

  阴影之神在第三纪元失踪,大多数人认为这个神职已经被夜女士获得。以前的阴影杀手、阴影刺客、阴影游侠这些职业,前缀在第四纪元都改成了“夜幕”。

  “子爵不必担心她的来历,夜女士的神职众多,很多职业者并不是因为信仰她才获得了能力,而是获得了能力才跟她有所关联。”

  塔伦斯对这方面很了解,毕竟夜女士是跟苦痛女士一样都是偏向邪恶混乱的神祇:“缇娜和她的父亲跟夜女士的教会没有来往,信仰的也是早已陨落的精灵族神,夜女士不可能关注到她。”

  这倒是,夜女士虽然令人畏惧,但她的教会和信徒却是一团散沙,组织建设方面远不如忠诚神廷那样正规有序,这恐怕跟她热衷于编织阴谋的本性有关。

  在没有找到更可靠和强力的护卫前,李奇决定先拿她来凑数,当然价码方面,就不能按她父亲的标准给了。

  “人类果然是不讲信用的卑劣生物!”

  被告知要重新谈价钱,缇娜又摆起了女王范,不过嘴角的面包渣严重削弱了她的气势。

  “你父亲是五级,所以才一个月一百金蒲耳。你只有三级,按照战斗力系数换算,你每个月可以拿一个金蒲耳。”

  李奇还以黑心资本家的嘴脸:“不要嫌少,这是普通人一年的生活费。”

  “一个金蒲耳!?这是对最强三级职业者的侮辱!”

  缇娜四下摸索她的东西,摆出一副拔腿就走的姿态。

  李奇看穿了她的虚张声势:“找你的匕首吗?几十个铜子的劣品,我会给你新的武器,免费的。”

  半精灵少女低下头,耳朵尖也耷拉着,跟汪星人一样生动。

  “我随便接个任务就是几个金蒲耳”,她死撑着说:“还自由快活,做护卫得随叫随到,算起来时薪连一个铜子都不到!”

  李奇无所谓的耸肩:“没关系,做生意得你情我愿,你不接受,我也不强迫。”

  “那我……就走了哦。”

  少女装作要出门的样子,脚抬得像挂了沙袋似的。

  “嗯……”

  李奇看她走到门边,才接着说:“看在塔伦斯认识你父亲的份上,救你一命就当是友情相助。不过我们这边被你捅伤的人要治疗,还治好了你的伤,这笔钱你总得付了吧?”

  少女把木头门框捏得嘎嘎作响……

  她想到了什么,转身兴奋的道:“之前我接了探索陨落神祇遗迹的任务,虽然被同队的人陷害了,但地方我知道!藏宝图哦,能值一大笔钱!你要的话我给你优惠!”

  藏宝图,之前就在夜女士的牧师身上发现过,李奇摇头:“不感兴趣。”

  呆了片刻,少女颓然道:“好吧,一个就一个,医药和治疗费……”

  “全免。”

  李奇当然不会继续在她身上榨油花,月薪一个金蒲耳的三级职业者简直就是白捡。

  “还有……”

  少女嚷道:“伙食要按刚才的标准!得有白面包和细麦粥!”

第二十九章 缇娜的苦难与圣女的鞭挞

  嘈杂的人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缇娜惊醒,下意识去摸匕首,同时准备瞬移到一旁隐身,一摸却是松软的被褥。

  呆呆看了一阵天花板,她才记起自己做了领主的护卫,不再是整日睡在树梢或者岩洞里,随时提防着敌人的流浪冒险者。

  床铺软得她不想起来,再想到会错过早餐,她一跳而起。

  又薄又软的棉布内衣让她很不习惯,像是没穿东西似的。还好外衣是结实的厚麻布,带着纽扣可以扎紧的袖口和裤口颇为怪异。外面再套一层只有半截袖子,还有兜帽和过膝下摆的怪异袍子,麻黄的织物本色看起来很朴素,这就是她的“制服”。

  将穿着袜子的脚套进用草编成的鞋子里,既粗糙又松软的触感也非常陌生。这种鞋子不适合在密林和沼泽里活动,不过无所谓了,她现在应该不会再去那些地方。

  雇主说,教会学徒都是这么穿的,她也必须穿成这样,掩饰护卫身份。

  穿好衣服,缇娜从枕头下取出一对匕首,泛着锃蓝光泽的精钢匕首虽然没有附魔,却比她以前用的破铁片好得多。雇主说以后还会给她换附魔匕首,她不怎么在意,这对匕首够她宝贝的了。

  将匕首贴身藏好,接着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前不管形势有多危急,她都不会忘记。

  没有找到昨天放在桌子上的布条,这让她有些发慌。

  在不大的屋子里找了一圈,依旧没有,缇娜咬着嘴唇,心说那家伙是故意的吗?就是想让她光着耳朵出门?

  对了,还有兜帽……

  缇娜正要翻起兜帽,却在桌子上看到一顶帽子,因为太轻薄,看起来有些像手套。

  棉线织成的薄帽子密布网眼,应该很透气,两边多了类似护耳的部分,一直垂到脖子。

  缇娜戴上帽子,摸摸脑袋两侧,确信耳朵没有露出来,网眼也没大到可以看清耳朵细节,这让她松了口气。

  比脑袋上缠一圈布条方便得多,也轻松得多。

  这个雇主,体贴得让人吃惊呢。

  缇娜下意识的摸摸胸口,伤势不仅好了,雇主还给了药膏,让她祛除了那里的伤疤。

  成为冒险者的时候,对死亡都有了觉悟,伤疤什么的当然不会在意。不过既然还活着,那种让她对自己产生厌恶的东西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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