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魔法时代 作者:海逸小猪
内容简介:
魔兽践踏,巨龙咆哮,巫师诅咒,魔法璀璨之光照耀知识灯塔!
1.新生活
商队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一直向东走了17个月,向东眺望,远处的再也看不到连绵起伏的黑色山峦。据勒依帕斯讲,再往前翻过那座大山我们商队就彻底走出矮人王国的势力版图进入帕伊高原,我们商队向矮人族七大君王之一的斯坦王申请的通商凭证就会变得没有任何作用,跟普通的魔法羊皮纸没有任何的区别。
听说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千个兽人部落,这些古老的部族传承着祖先们的力量,这些天以来,商队里的笑话明显的少了很多,看得出大家都有些担心前方等待我们的兽人部落和那些灰矮人强盗们。
每只雷霆犀如山丘一样的庞大身躯上拖着数千斤的精铁锭,一名驭者跨坐在雷霆犀后脑处的软座上,两名副手则是坐在脊背顶端,负责管理这个犀牛身上庞大的货物,以及简单的瞭望警戒,这些都是勒依帕斯负责管理的财产,七十只雷霆犀组成的庞大商队延绵出两公里。
部落里的矮人们天生都是优秀的铁匠,只不过他们打造的盔甲和武器风格和人类喜好有很大不同,由于矮人族天生蛮力,那些厚重的铠甲和门板一样巨大的精美盾牌,在人族这边并不是非常受追捧,它们太重了,因此精良的金属材料才是硬通货。
商队最前端还有20多匹最耐寒的博来古马开路,那是两伙冒险团,他们当中有战士,剑师,弓箭手以及神秘的魔法师,他们跟随我们翻越新西亚奇斯山脉,听说他们在山脉边缘魔兽森林里杀魔兽,获取一些魔法材料运回人类世界贩卖。总之库兹偷偷的告诉过我,那是一群危险的人,千万别惹他们。
他们享受着商队的运力,一些属于他们的货物勒依帕斯答应免费为他们运到帝都,而这些冒险团则是有责任护卫整个商队的安全。
雷霆犀货队的后面还有13辆巨大黑铁铸造的马车,每辆马车就像是一间小房子,这些做工精良的马车车轴上篆刻着复杂的风系魔法阵,就算这样每辆车也需要由四头具有蛮牛血统的野牛拉载。这种野牛每只可以轻易地拉动五千斤的货物。
不要以为车里面是某些大贵族,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来至于人族格林帝国首都的一支歌舞团,3年前被矮人王邀请到矮人族王都参加纪念庆典,这是在参加过庆典后返回的路上。一支庞大足有300多人歌舞团里,光是舞娘们就有180人,其余还有厨娘,裁缝,乐师,侍者,魔术艺人等等,听说这样的歌舞团都不是格林帝都最大的歌舞团,我的天!我从来都没想过会有人愿意花费5.6年的时间在旅途上,只为了参见某个国度的庆典。
后来听勒依帕斯讲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被称为魔法飞船的交通工具,勒依帕斯描述它的外形更像是飞艇,只不过是一种庞大得可以运载几百人的大家伙。从斯坦城到格林皇城早就开辟了航线,只不过这一次舞团走陆路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向东走,去帕伊高原采风,去学习兽人部落的祭祀战舞。也许有一些亲近人类的部落会和她们交流吧。
9月,无尽之海送来温暖的的季风带来了大量的雨水,让这片罗兰大陆西侧矮人族土地充满了勃勃生机,冰雪融化,万物滋长。温暖的风像是母亲的手从我的脸颊轻轻拂过,我兴奋地脱掉穿了一冬天已经有了咸鱼味的羊皮大袄,学库兹光着膀子跳下7米多高雷霆犀的脊背,在嫩绿如油的青草地里翻滚了几个跟头,就如同一条白鲢鱼般跃入湖水中。
清冽的湖水包裹着我的身体,我凭借鱼跃的力量在湖水里潜行几米后,双脚交替拨动湖水将身体推得更远。
燥热的身体浸在冰凉的湖水里,身体每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吸取水分。我吐出最后一口气后,终于钻出水面。身边几米远有块儿圆桌大小的浮冰,库兹这小子正撑着浮冰的边缘,猛的往上一窜,浑身湿漉漉的坐在浮冰上,呲牙咧嘴地向我傻笑。
并且向我招手,并用不算流利地帝国语大喊:“吉嘉,快点爬上来,这块冰很有趣!”
看到湖水里的浮冰,就知道这初春的冰水湖有多冷。我不禁赞叹这位来至于兽人部落的小子身强体壮,让我只有羡慕的份儿。而我敢于跳进这还有浮冰的湖水里,则是因我血液里面蕴含的火毒,每天都在不断灼烧我的身体,我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那炽热的火将我身上的血肉迅速碳化,但是血液里又同时有着奇妙的再生力量修复整个身体,不断地碳化,不断地再生,最初的时候我甚至不认为自己是人,而是一块有思想的煎肉。只有浸在这样冰冷的湖水里,才会让我身体里感觉带一丝冰爽。
我想我一定是上辈子烧烤撸串吃多了,这辈子就是要受这份罪的,而且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折磨我,让我承受这样的痛苦。
火毒无时无刻不在吞噬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它们变成灰烬后顺着汗液流出体外,而身体每一颗细胞崩坏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会瞬间分裂出新的,有时候我在猜想,也许我有兽族狼人血统?队伍里唯一的药师是位年迈的老兽人,老库鲁总是向我吹嘘他年轻地时候身体有多么多么强壮,库兹那小子还不及他的十分之一,而现在他那干瘪的身体已经没有多少力量,甚至有时候连药罐子都懒得拿,总是将我呼来唤去。
好吧,没错!我是整个商队最小的杂工,可以做任何事,跑腿,传话,清理马粪,清洗皮鞋,烧热水,挖野菜,只要我能干的动的,那些人又能想得到的,我就必须干,如果我还想拿到每晚的半块黑面包。
记得老库鲁对我说过,我是在矮人王都以西很远的之外的燃尽山脉边缘被他捡到的。他猜测我是吃多了燃尽果树上的果子,才会这样连血液里都有浓厚的火元素,那时我已经被烧得昏迷不醒,本来是没想救我,凭经验来说从没有过任何一位人类.兽人或者矮人再吃了燃尽果之后还能活下来。
这种果实又叫做净化之果,是给死人吃的,将要死的人在吃完燃尽果之后死去,整个身体将会被化成灰烬,听说燃尽果果核里甚至会生长出可以烧灭灵魂的心灵净火,将灵魂净化,升入神国。
对对于老库鲁所言我深信,因为我就是在原宿主灵魂被净化掉之后,进入到这个身体里。不过原宿主的灵魂有没有升入神国我不知道,我想更有可能灰飞烟灭。
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记得在我昏迷之前,原本是一名大酒店里的厨师,擅长冷拼以及雕萝卜花,休假回家的路上遇见抢劫,被车匪一刀捅在心口不幸身亡,我记得一只无形的大手将我的灵魂扯出了那个身体,我看到自己那张惊恐愤怒苍白的脸上的不甘,我甚至直到自己原本的那个躯壳在逐渐的冷掉,我以为我死了。
没想到醒来之后,竟然发现自己变成浑身着火的5岁孩子,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肉,骨头都在炽热中吱吱作响,就像一块儿煎牛肉,在那种可以把人疼昏过去,又从昏迷中疼醒的过程里,一位老兽人将他那支干瘪的胳膊放到我头的上方,用一把乌黑的小弯刀割开手腕,黑紫色的血流了我一身,大多数被灌进了我的嘴里。后来奇迹般的我活了下来。
那个老兽人就是库鲁,老库鲁说我可能是某个旅行团里的旅行者的孩子,临死之前按照传统吞下了燃尽果等待身体化成灰烬,灵魂升入天国,只不过吃掉了那个燃尽果之后,火元素的力量激发了我身体內家族血脉的力量,我竟然血脉觉醒了,并且有了真名:蓝焰。这样燃尽果的火焰之力虽然让我痛不欲生,但却不足以烧死我。至于灵魂为什么没被心灵之火净化掉,也许那颗燃尽果还没有彻底成熟吧。
我的名字叫吉嘉.蓝焰。如果将来还有真名觉醒的话,还要一次往后叠加。
我的真名血脉力量觉醒后还是很微弱,也根本抵抗不了燃尽果的火焰之力,是老库鲁用他兽人族本命精血救了我,那血拥有兽人狼族强大恢复再生能力,老库鲁当时发现我觉醒了血脉力量才抱着试一试的目的救我,他那样毫不在意轻松的对我说,我只不过是运气好,是被兽神王眷顾的孩子,不然不会活下来,还吸收了他鲜血中再生恢复的自愈能力。只不过每天那种被火烧的滋味,真的生不如死。
那段时间,如果我有能力将自己杀死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弄死自己,因为我想就算地狱无外乎就如此吧。
足足的在雷霆犀的背上躺了4个多月,每天老库鲁都会找来各种草药汁液灌到我的身体里。就在那些日子里,我的血脉之力又多了一个名称“自愈”,这几乎让老库鲁惊掉了下巴,要知道这几乎是兽人狼族战士们都梦寐以求的能力,只有血脉中觉醒“自愈”能力的狼人才算是真正的兽人狼族的战士。
身体毁坏后再生,反复几百次几千次,我弱小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开始变得可以承受那些火焰的灼烧,这说明我天生拥有了火抗,逐渐的那种灼热的痛在缓慢减轻,我发现我腹部总是有一团火,这些火会顺着我的血液流向全身,源源不断地摧毁我身体,那些旺盛的火焰之力又会从我的四肢百骸散发掉。
来到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近两年的时间,勒依帕斯每天都会抽时间教我一些帝国语,但是进展并不算快。老库鲁甚至有时会和勒依帕斯说我其实应该是长得像人类的兽人族孩子,因为我的兽人语要更加的流利。按照这世界里人类年龄计算,我才仅仅7岁了。我逐渐的开始融入进这个商队里。
勒依帕斯算是我们这个商队的大首领,实际上他也是这个联合商会大管家,他的信条是绝不养闲人,每个存在于商队里的人必须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也是如此,绝对不会因为我是个孩子就会有任何的优待。
湖边上汇聚了一群正在喝水的雷霆犀,驭者们将一只只温顺的雷霆犀及有顺序赶到湖边的草地上,喝令犀牛们一只只趴下,将沉重的货卸下,整齐堆放在一侧。雷霆犀们则会先被安排饮水,然后由最优秀的牧者赶到草场吃草。我觉得这些长着肉乎乎长尾犀牛更像是我原来那个世界里的恐龙中的剑龙。这时候骑在雷霆犀身上的副手弗雷德向我大喊:“吉嘉,不要玩了,小心勒依帕斯老爷的鞭子,赶快把这些皮鞍子刷干净,趁着天好晾干。”
我在湖里连忙挥了挥手,将头探出水面说:“知道了,弗雷德。”这原本是他的活儿,有时候他会让我干。库兹坐在浮冰上狠狠瞪了弗雷德一眼,用兽族语小声地对我说:“弗雷德这家伙一定是又要去找他的小舞娘鬼混,吉嘉,你不要帮他。”
“没事,也不是太费劲儿活,兽人俚语里不是说:吃亏是福吗?”我边游边回了一句兽人语,这刷皮鞍子嚼子的活其实也不算白干,晚上的时候我应该会得到弗雷德那份肉汤的,这冰湖还是有些太冷,我在这湖水里浸这么一小会儿,身上就有些发冷了。还不如上岸去刷洗鞍子。
看一眼几乎一脚就能将我踩成肉饼的大家伙,我暗自鼓口气,奋力地游向岸边,我的工作开始了。
2.我来了.真好
这个世界生活资源很富足,只要肯干活的人都很吃饱饭,只不过食物方面不是那么讲究,尤其是这样的商队里,通常我们吃的食物有两种,一种是由黑色麦子磨成粉烤出来黑面包,掺一点点的盐,吃起来非常的粗糙,但是细细咀嚼会发现麦粒很是香甜,每个黑面包会做成脸盆那么大。这样的面包制作出来后可以存放几个月都不会坏掉。
另一种是使用大麦磨成粉,摊在烧热的石板上烙成的大饼,很硬,这样的饼必须用铁锤杂碎,放到一个大碗里,在上面浇上一大勺浓浓的牛肉干野菜汤。可以让我吃的很饱。商团通常就是带这些面包,麦饼以及一些腌制过的风干牛肉,偶尔我们也会迟到冒险团狩回来的新鲜野兽的肉,但那很难得,这样一个六百多人的大商队,狩回来一两只山羊或者白鹿还不够十几个人分的。
库兹这会儿也游回来,帮我接住弗雷德从雷霆犀身上卸下的皮鞍子,一边兴高采烈地说:“吉嘉,这儿离帕伊草原我的家乡很近了,那边的大草地里应该有很多好吃的,初春的季节应该是豚鼠最美味,它们在地洞里呆了一冬天,只吃草籽和树根,肠肚里干净,肉味最鲜美,等会儿咱们捉几只回来炖山药。”
年轻的兽人族通常对人类戒备心很强,几乎所有的兽族人都会认为人类是一群狡猾卑鄙的家伙,所以即使再这样的和平年代,能够获得一个兽人的信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我之所以能和库兹成为朋友,有很大原因是老库鲁的关系,库兹是老库鲁的亲孙子,老库鲁对我很亲近。其二则是因为我是孩子,这对于只有12岁的库兹来说,我是没有任何危险性的,他可以没有顾忌的接近我。
问我各种问题满足他的好奇心。老库鲁为了方便交流,教会了我兽人语,只有我和库兹在的时候,我们都是用兽人语交谈。其三就是我还会做一些美味的汤。这事儿其实谈起来就有点远了。
老库鲁是位很有经验的药师,也是勒依帕斯的老朋友,这次斯坦王国的贸易之旅,勒依帕斯花费了大人情才把库鲁请来作为商队的药师,而没有聘请其他的人族药师,是因为这次旅行要穿过帕伊高原和新西亚奇斯山脉,这里的草药植被很多对于人类药师来说都是陌生的,只有老库鲁这经验丰富兽族药师才熟知这些药草的习性,于是这个商队里就有个一位略显神秘的兽人药师。
对于老库鲁,商队所有人给与了他足够的尊敬,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被救下来,便被商队收留的重要因素。
我伤好之后的某一天,老库鲁有一次发现我在他熬药的时候,居然能够清晰的记住整个流程,每道工序放什么样的草药,放多少,熬到什么样的火候将药汁倒出来。不得不说这对于厨师出身的我没有任何难度啊,这不就是烹饪吗?那时候我身体虽然是和未满5岁的孩子,但我心理年龄很成熟。那时候,我就要经常的帮老库鲁熬药,商队里的人会经常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每次老库鲁都会就地取材采摘一些当地的药草熬制药汁,而我就是小帮工。
逐渐的老库鲁发现我的理解领悟学习能力比其他人优秀很多,又因为熬药的时候,最起码要了解这些药草的特性。接下来的10个月里我就在老库鲁的督促下,一面学习兽人语,一面在他采摘回来的草药堆里面埋头苦学草药学,兽人们对草药有很多不同于人类的理解,定义这些草药的名称时候,老库鲁很难准确的音译成帝国语,我的兽人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学会的。
那时候,我可以用兽人语流利的背出几百种草药的名称,但是确连一句“你好”这样的问候语用兽人语都说不连贯。
学习某一种语言,最好的方式就是多用这种语言交流。这样我逐渐的开始与库兹熟悉起来。库兹是一位血统更亲近与人类的狼人孩子,他除了有一对毛茸茸的尖耳朵,强壮的胸脯上生满浓密的毛发之外,其他与人几乎没有不同。但是他愤怒的时候还是会呲牙,露出自己的犬齿显示他的愤怒,我总会想起宿舍楼楼上老板养的那只白色哈斯奇犬。
库兹喜欢运动,这孩子总有使不完的力气,可以漫山遍野不停的奔跑,只为追一只山鸡。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有一种白底灰斑点的野鸡最常见,这种通常比鸽子大不许多的山鸡只能在山谷里短距离的滑行,但是很机灵,一旦发现有危险就会远远的飞走。但这种山鸡肉质却十分鲜嫩可口。
有一次库兹抓回来几只亚奇斯山鸡,竟然直接找根铁钎子将它们串在一起,放在火上烧。篝火很快将鸡毛烧着,然后整个鸡都变成黑漆漆的颜色,营地里到处都是烧鸟毛的味道,说实话那种味道很难闻。鸡肉烤熟后,还要将鸟毛结成的黑痂连皮去除,并不是很大的山鸡就剩的更小,吃起来还有一股烧鸟毛的味道,有些发苦。
兽人们的淳朴与善良是天生的,烧好山鸡之后,就算连库兹自己还不够吃,他也会现将烤山鸡先给老库鲁,然后竟然也分给了我一只。说实话,这东西我闻到那种糊糊的怪味,就不是很喜欢。但是车队里几乎5天才会提供一次干牛肉熬成的肉汤,其余的时间里都是干菜及野菜汤配麦饼或者是黑面包。这时候能有一直烤糊了的鸡吃,也是很难得的。我再次确认这个是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