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耿和艾拉瑞昂对视了一眼,也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坚定。
新旧诸神及龙泽尔亲王在上,如果真的出现他们三个解决不了的危险,就算抛开家族不谈,他们也是林戈尔的朋友,是受过他恩惠的“家臣”。
他们怎么可能抛弃林戈尔先逃跑?
不过两个人最终还是点头应了下来。
在雷耿不顾林戈尔的反对,扒掉他的盔甲放到自己的战马上时。
龙巢城,龙穴。
星歌有些暴躁不安地在龙穴巨大的空洞里踌躇着,似乎准备飞出去,但好像又被什么东西挡住了一样,只能在空洞里无力地转圈圈。
沃米索尔懒洋洋地从自己的巢穴里探出头,看了一下挡在星歌面前的那个人,果断选择咆哮了一声,继续缩回去睡觉了。
因为那个人是龙泽尔。
龙泽尔就是往星歌面前一站,已经长成了一头庞然巨兽的星歌愣是没敢直接飞出去。
“安静,星歌。”龙泽尔呵斥道。
但星歌依然有些焦躁不安地对着龙泽尔吼了几声,并没有完全遵守这个危险的“同类”的安排,毕竟他不是自己的伙伴,没有权力命令自己。
龙泽尔没有理解星歌的意思,但他也能大概猜到星歌在咆哮什么,它是林戈尔的伴生龙,在驯化后与林戈尔之间的联系相当密切,林戈尔一离开龙巢城和盛夏厅的范围,巨龙就感受到了,要飞出去找自己的伙伴。但是被龙泽尔拦了下来。
“好了,好了。”龙泽尔叹了口气,他也知道对自家傻小子的巨龙不能太苛刻。“你放心,我会在必要的时候放你去找那个傻小子的。”
龙泽尔伸出手,似乎有什么魔力一样,星歌歪了一下头,刚刚的焦躁和愤怒忽然就消失不见了,巨大的碟状角冠微微顶了一下龙泽尔伸出来的手,星歌才慢慢地转过头,爬了几步之后龙翼一振,飞回了自己的洞穴。
龙泽尔看了看自己的手,他对于自家血脉是有感应的,林戈尔无论去了哪里,他都能感应到,也能知道他是不是处于生命危险当中。
“林戈尔,我愚蠢的儿子啊。”龙泽尔忽然一笑:“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骏马集。
这是幼鹿屯领地的一处还算热闹的市集,拥有这块土地的有产骑士在知道阿戈的卡拉萨在附近设立了一个定居点之后,敏锐地发现发财的机会要来了。
于是那个长了脑子的骑士主动掏钱在城堡前的村落里修了旅店,马厩和酒馆,甚至还亲自带着领民修了一条土路与骨路相连,就为了吸引商人在这里聚集。
他还特意带了酒和礼物去了定居点,与留守那里的多斯拉克老人和妇女打好了关系,能够稳定地从那里换来马匹。
久而久之,那个有产骑士虽然一度快要沦落到沿街乞讨,但最终还是靠着骏马集的繁荣翻了身,变得富裕了起来。
“叮”
用力敲下最后一个钉子,马厩主人仔细检查了一下刚刚钉好的蹄铁。
还不错,看来手还没生。
马厩主人擦了擦汗,抬头看向了集镇边上。现在不是马匹上市的季节,多斯拉克人和其他的马贩子还没有养好新的一批马匹,他们这个集镇现在也颇为冷清。
有客人?
集镇通往骨路的那条土路上,三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慢慢地从视线的边缘露出头来。打头的少年穿着一身看起来还不错的骑装,看起来似乎是那个家族的少爷,或者是去拜访其他领主的好骑士,旁边的两个人也很年轻,一个人步行,一个人骑着马,但也是慢慢悠悠地走进了集镇。
看目的地似乎是自己的马厩。
马厩主人急忙低下了头,装作正在忙着其他事情的样子,眼睛却还是偷偷瞟向了那三个少年。
没错,这三个小家伙的衣服看起来都是好料子,做工也很精致,马厩主人也注意到了林戈尔腰间的剑,和那匹空着的马背上背的东西。
等等,马?
马厩主人这才注意到自己忽视了什么。那三匹马都是上等的好马,只有盛夏厅,银冕城那样的大城市,还有幼鹿城,黑港那些贵族老爷的城堡才能看到。
这说明了什么?
马厩主人一阵狂喜,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三个少年至少也是某个贵族的子嗣,虽然不知道他们出来做什么,但他们一定很有钱。
即使没钱,只要他们把马卖了,自己也能赚上一大笔。
北面来的商人很喜欢边疆地出产的马匹,他们愿意出大价钱购买能够出售和不能出售的马匹。
林戈尔扫了一眼这个集镇,跟他去过的银血军庄园外的市集相比,这个集镇很简陋,甚至货物也很少,就连马厩里的马看起来也有些“不堪入目”。
但没办法,他们也不可能让带出来的战马背上他们的装备。
马厩主人倒是没想到,那个银头发的小子口齿竟然这么伶俐,而且似乎还是个行家,自己本来打算用六百二十枚银鹿一匹的价格卖三匹驮马给他们,但最终在雷耿的伶牙俐齿和林戈尔颇有威慑的目光中。
马厩主人妥协了。
“你看看。”雷耿压低了声音,凑到马厩主人身边说道:“你觉得这三匹马的蹄口跟你说的一样吗?”
“还有品种。”林戈尔看着雷耿,最终也压低了声音:“你跟我们说这是纯种的边疆地重挽马,但无论是毛色还是蹄口,都”
“好了好了,七层地狱啊。”马厩主人哀嚎了一声,他知道今天从这仨小子身上榨点油水出来的计划怕是要泡汤了。“三位小少爷,啊,不。”马厩主人注意到三个少年中以佩剑的林戈尔为尊。
“好爵士,你们放过我吧,五百三十枚银鹿一匹,不能再低了。”马厩主人泪眼婆娑地卖起了惨。“虽然这三匹老马岁数大了些,可力气也很大,脾气更是没话说,您看,您看。”马厩主人一匹马一匹马的拍过去,确实没什么动静。
“多听话,五百三,不能再少了,蹄铁我也给您备上,好爵士,再低的话我连给那些蛮子的礼物都买不起了。”
林戈尔听到“蛮子”这个词汇的时候皱起了眉头。
“三匹,一口价,一千四。”雷耿报出了马厩主人的心理底线。“我家爵士要走很远的路去临冬城拜访克雷根公爵,你的驮马这么老,如果出了问题损失的是我家爵士。”雷耿用不容置喙的语气说道。
马厩主人挣扎了一会儿。
最终还是成交了。
咬了咬林戈尔递过来的金龙,检查了一下金龙上面的头像。马厩主人忽然也皱了一下眉头。
金龙上面的头像不是王座上的伊耿国王,不是龙泽尔亲王和伊耿国王的面对面侧脸,也不是流通的最多的韦赛里斯国王和杰赫里斯国王。
而是杰卡里斯国王带着铁剑王冠的头像。
这种金龙可不多见,是开始铸造被人们称为“双头币”的金龙之前铸造的金币。
主要是从盛夏厅和银冕城的王家铸币厂生产出来的,凯岩城,白港和君临的王家铸币厂也铸造过一些。不过铸造的量总体而言不是很多。
看来自己猜的没错,这三个少年确实是有些身份的
不过他们这些有身份的年轻贵族不应该挥金如土吗?就为了四枚多一点金龙跟自己斤斤计较了那么半天。
马厩主人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有些欲哭无泪。
“对了,老板。”林戈尔忽然回头看向了马厩主人。
“以后请不要再叫他们‘蛮子’。”林戈尔语气很严肃地说道。然后转头继续走着。
倒是搞得马厩主人一阵摸不着头脑。
蛮子?这个词汇怎么了?他记得那些多斯拉克人和先民并不讨厌这个称呼啊。
真是莫名其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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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林戈尔远征记(三):流浪骑士
182.
林戈尔并没有选择前往卡伏伦家族的幼鹿城,即便他们能够在那里收获软乎乎的床榻和热腾腾的食物。
理由很简单,他易容了,雷耿没有,蓝道卡伏伦伯爵认识雷耿,而且如果仔细辨别,也能认出来林戈尔。
林戈尔相信蓝道伯爵也收到了父亲不允许帮助自己的命令,他不想麻烦伯爵,所以还是和雷耿,艾拉瑞昂睡了几天晚上的木桩。
确实很不舒服。
睡一觉起来之后浑身都是湿透的,即便是点燃了篝火也不行,身体比较弱的雷耿在他们穿越幼鹿屯的时候还发了烧,幸好附近有一个银血军庄园,林戈尔不顾自己湿透的衣服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助理学士,好不容易才把雷耿救了回来。
那个银血军庄园规模不大,林戈尔并没有拜访过那里,所以也没人认出来他,林戈尔在那个庄园补充了粮食和酒水,还买了最关键的东西帐篷和被褥。
好歹不用睡草地了。
林戈尔花掉了星咏者剑柄里的那根金条,从庄园的铁匠铺买来了两套旧锁甲,一柄长矛,一柄战斧和两柄铁剑交给了雷耿和艾拉瑞昂。
现在的小队才像是个流浪骑士小队的样子。
尽管一般的流浪骑士也穿不了这么好。
在去风暴地的路上,确实有几个不长眼的家伙质疑了一下林戈尔他们的装备,然后就被艾拉瑞昂教做人了。
“呸。”一个脸上横了一道刀疤的老骑士扫了一眼林戈尔他们的帐篷,用力的啐了一口,他对面是一个看起来很忠厚老实,年龄不小的中年骑士,旁边那个一脸淤青的年轻人也是满脸愤愤不平。
“行了,谁叫你小子贱兮兮地去招惹人家,别他娘的忘了,你杯子里的酒还是人家给的。”中年骑士没好气地扫了一眼一老一少两个家伙。都怪那小子,也没个眼力见儿,竟然去招惹林戈尔三人,结果被艾拉瑞昂直接揍得差点骨折。不过好在他很会左右逢源,成功救下了这个臭小子,还从林戈尔那里顺走了一袋果子酒。
“七层地狱啊,‘鬣狗’,那个小子连骑士都不是,谁敢想,我堂堂的‘美男子’阿尔宾爵士,竟然叫一个侍从给打了。”年轻的骑士不敢大声说话,害怕让林戈尔他们听到,只能强忍着愤怒压低了声音:“‘鬣狗’,你见多识广,你能看出来他们是什么来历吗?”
被称作“鬣狗”的中年骑士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林戈尔三人的来历,这仨小孩明明年纪不大,但无论是武艺,还是装备都好的出奇。
那个银发小子和那个金毛小子的装备尽管旧了些,但都是好东西,而那个黑头发绿眼睛的小子七神在上,那可是板甲,还有那柄剑,走南闯北了这么多年,“鬣狗”凯恩爵士自认为自己已经见过很多好兵器了,但没有一把能像那柄刺剑一样一下子就抓住他这个老骑士的眼睛。
“你想什么呢?”那个刀疤脸老骑士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鬣狗”凯恩,不明白他为什么在摇头之后就没有说话,不过他还是不屑地瞟了一眼“美男子”阿尔宾。“放屁的美男子,我看你就是个胆小鬼,连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都没打过,你这个骑士头衔该不会是自称的吧”
“‘刀疤’你这个老不死的。”阿尔宾暴怒,刚准备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但却遗憾地发现自己的杯子里还有半杯酒,气呼呼地将酒一下子灌进喉咙:“老子是实打实的骑士,胡桃木村的劳勃爵士亲手册封的我,在成为骑士之前,我是他的侍从!”
听着另一边传来的声音,林戈尔和两个伙伴也围坐在篝火旁,艾拉瑞昂麻利地将在林子里打到的野兔收拾利索,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对于平民来说,在领主的森林捕猎会死,但对于这些本来就是拿命挣钱,用刀剑挣钱的流浪骑士而言。
盗猎?
那些有产骑士和小领主能不能扛过三五名流浪骑士的扫荡都是未知数呢。
毕竟强盗骑士可不是吹出来的。这帮家伙干起坏事来可比一般人凶残多了。所以即便是那些伯爵对于自己领地里那些成群结队出没的流浪骑士们在林中捕猎这事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反正他们也不会一直在自己的领地赖着。
“哈哈,胆小鬼阿尔宾。”老骑士“刀疤”詹姆希山是个西境的私生子,他的父亲曾经是个有产骑士家族的次子,没能继承到土地与财富,只能带着自己的剑和战马出来流浪,并将它们传给了自己的私生子儿子,也就是詹姆希山本人,这么多年里他服务过不少领主,希望能从他们手里获取土地,或者至少是饱饭和床榻。“我跟你们说,那三个小子一定没那么简单。”
在他马上就要成功的时候,血龙狂舞爆发了,那位马上要接受他宣誓效忠的贵族老爷带着詹姆上了河间地的战场。
然后就悲剧了。
詹姆至今也忘不了瓦格哈尔宛如西境的高山一样的身躯从天而降的场景,他看到青铜色的巨龙与绿色的巨龙在天空轰然相撞,就像两座大山一样,巨龙搏斗的声音几乎将他们这些下面战斗的人震聋,满天的龙焰化作一道道火雨从天而降,詹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拿着野猪纹章盾牌的骑士被一道龙焰砸中,在惨叫声中连人带马一起变成了一堆焦炭,他只记得自己被惊天动地的声音吓得几乎傻了,只知道转身就跑。
然后天塌了,瓦格哈尔被沃米索尔击落天空的那一刻,正在逃跑的詹姆半聋的耳朵也能清晰地听到河间地的泥腿子们的欢呼声。詹姆那时只觉得自己的脑子要炸了,他脱掉了自己曾经视若珍宝的盔甲,甚至抢了一个从前根本不敢得罪的拿着红狮子盾牌的贵族老爷的战马.
都这个时候了,谁还在意谁是个贵族,谁是个无名无姓的流浪骑士呢?
让整个世界都寂静的巨响差点让詹姆永远变成了一个聋子,瓦格哈尔坠地时炸开的火焰几乎吞没了附近所有人,无论是河间地人还是西境人。不过还是有所不同的,即便是被龙焰吞没,河间地人依旧在欢呼,在高喊“龙泽尔亲王万岁”,而西境人只有无尽的绝望。
他很幸运,在瓦格哈尔死亡的时候,那个贵族老爷的战马载着他逃离了龙焰波及的范围。于是他幸存了下来。
然后他的天也塌了。他要效忠的伯爵老爷被龙血浇了一身,当场被滚烫的龙血活活烧死,而伯爵的长子则在接下来的大审判中被送到了长城。摄政的主母不再供养他们这些雇佣骑士,詹姆只能继续流浪。
那场战争没有给他带来财富。
只给他带来了后背上永久的烧伤伤疤,以及脸上的刀疤。
以及从那以后永远会出现在他的梦境里的恶魔。
那头青铜色的巨龙,还有那个冷漠的,看不清脸的银发男人。
“‘刀疤’,你别拿大家都知道的东西装。”“鬣狗”凯恩毫不客气地打断了詹姆的。“我能看出来,那个银头发的小子八成是南方来的,那边白头发的人特别多。”“闭嘴吧,老子能看出来。”詹姆见凯恩也知道雷耿八成是边疆地亲王领的人,顿时有些无聊地拿起林戈尔给他们的酒袋,晃了晃,见里面还有些酒,索性都倒了出来,一口闷了进去。还没来得及舒爽地喘口气,手里的酒袋就被抢走了。
“七层地狱啊。”阿尔宾哀嚎了一声。“我们半个月没闻酒味了,好不容易有袋酒你他娘的喝了这么多?‘刀疤’老子跟你拼了!”
还没冲出去,阿尔宾就被“鬣狗”一把按回了木桩。“省省力气吧‘美男子’”“鬣狗”凯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同伴。
随着这些年和平的持续,七大王国的治安也越来越好,他们这些流浪骑士也渐渐失去了不少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