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当其冲的就是人口,三千五百人,也就是大一点的村子人口数量。
根本支撑不起来一个小镇的商业体系。
“农奴太少了,以往庄园农田的产出养活不了太多人,但是现在我带来了精灵虫,可以种植魔药,应该能多养活不少人……从哪获得人口?”他不由得将目光,再次投向响水河地窟。
此事需要从长计议。
离开小集市,继续沿着炭渣小道前行,地形有起有伏,以幽光河为中心,形成不算典型的河谷地貌。
在罗素看来,整个幽光河谷,就是一个盆地。
而乌腰蛇庄园,就在盆地最南端的口子上,整体土地呈现出丘陵般的高低错落。
更远处,就是东西两侧被冰雪覆盖的矮山。
越过一座土坡,远远便有两骑人马奔驰过来,来人正是查尔斯与埃里克这两位老师。
“罗素勋爵,欢迎来视察领地,哈哈,我远远看到几名骑士,就猜到是你回来了。”查尔斯在马上行了个脱帽礼,手指缝里还夹着一支石楠根烟斗。埃里克则右手捶胸:“大人。”
“你们好,两位老师,庄园巡视的如何了,有没有看出哪里适合种植魔药?”
“最合适的地方还是幽光河两岸。”查尔斯虽是破落户,但肚子里还是有一定墨水的,“男爵大人的魔药田,就是分布在幽光河两岸,我们这里也一样。”
罗素不置可否:“是吗。”
“我简单规划了一下,幽光河西岸是扁豆屯和苜蓿屯,东岸是豆麦屯、大麦屯和小麦屯,我们可以将五个屯靠近河岸的农田切割出来,组成一个新的魔药屯。”
骑马站在土坡上,可以远眺整条幽光河。
查尔斯随手比划着:“这样魔药屯可以得到幽光河的充分灌溉,同时也方便随时巡逻,遇到危险时候,可以及时将虫草收回精灵虫体内,免去重大损失。”
这个世界的种田,与地球种田不太一样。
普通农作物的种植可能差别不大,农奴就能伺候好。
但是魔药的种植却需要精灵虫们来维系,通过虫草的影响力来提供魔药生长的特殊环境。
虫草就是孕育精灵虫的植物或蘑菇本体。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件法宝。
精灵虫随时可以收回虫草,或者播种虫草,并通过虫草调节影响魔药的范围。
罗素是个行动派:“我们一起去看看,顺便将魔药屯的范围确定下来。”
查尔斯耸耸肩膀:“你是领主,如你所愿。”
纵马疾驰,来到幽光河岸边。
“看啊,罗素,这片还有大片的桦树林,都是些有年份的老树了,完美契合荧光蕈的生长。”查尔斯指着一片刚刚抽出新芽的树木说道,树林沿着河道分布,树木稀疏但范围还不小。
荧光蕈喜欢生长在树干上,大约是一种寄生类的蘑菇。
“很好,但是这一片树林还不够种植一百五十亩荧光蕈,需要继续种树,扩大桦树林。”罗素对此表示满意,“约翰,你去找老汉斯,告诉他带人来丈量土地。”
“是,大人!”具装骑士约翰领命而去。
查尔斯见状,迟疑道:“罗素,今天就开始丈量土地吗,太阳都快落山了,不如明天再开始?”
“今日事今日毕,魔药屯必须尽快规划好。”罗素不容拒绝的说道。
自己的领地,自己的农田,自己种庄稼……一切的一切,激发了他无限的创作热情。
能尽快做好的事情,根本留不到过夜。
罗素的意志在扈从和领民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老汉斯来的很快,身后还跟着一群屯长、农奴管事。
“雨久花、荧光蕈、莳萝,魔药屯分为三块地,两岸的桦树林作为荧光蕈的种植地,留足一百五十亩地。”本来想偷点懒的查尔斯,不得不打起精神来主持工作。
他不能把事情都推给罗素,否则他将失去自己的价值。
“是的,查尔斯阁下,我们这就从桦树林开始丈量,尺子和标杆我都带来了。”老汉斯躬身说道。
屯长、农奴管事们,在查尔斯、埃里克的指挥下,一块地一块地丈量。
太阳光洒在桦树林中,给笔直的桦树枝条上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黄色。一棵连着一棵,翠绿的新芽,金黄的枝条,大自然的美景在此刻被展示得淋漓尽致。
罗素轻轻纵马来到河水边,踏着河边的石头,在心中默默感慨:“这里美得如同风景区……可惜,只有我一名游客。”
第16章 虫草
一直忙碌到天黑,终于将魔药屯的大致范围丈量。
毕竟一只精灵虫只能影响一百五十亩地的魔药,所以魔药屯的体量非常小,只有五百亩。
短期之内,五百亩够用了。
罗素不觉得自己还能有什么渠道,再额外得到新的精灵虫,精灵虫太罕见了。
贵族手中的精灵虫之所以源源不断,是长期培养魔药的过程中,有小概率从魔药中重新孕育出新的精灵虫。野外虽然也有概率孕育出精灵虫,但几乎可以忽略。
在精灵虫10年到20年的寿命周期内,能培养出另一只精灵虫,就算很幸运了。
至于精灵虫进化为蘑菇鸟或者小精灵,概率同样小的可怜。
好在小精灵动辄50年以上的寿命,乃至100年也不罕见。如此漫长的寿命足够为家族培养很多精灵虫,然后其中一只精灵虫幸运的进化,继续保障家族的魔药。
“希望我的蘑菇虫、精灵虫,努力培养魔药,然后尽快培养出接班的精灵虫……”
管家莫利斯将装有精灵虫的玉质盒子递过来。
罗素随手接过。
里面正躺着三条懒洋洋的肥大虫子,这些虫子身上有绚丽的纹路,并且有润温如玉的质感,不仅没有普通虫子的恶心感觉,反而给人一种可可爱爱的喜感。
“蘑菇虫,小家伙,你先来安家。”罗素伸出手,身上有绿油油纹路的荧光蕈蘑菇虫,便顺着他的心意,爬到手掌上。
这些精灵虫都已经契约过了,与罗素心灵相通,可以被罗素简单的驱使。
“哇哦,真是神奇漂亮的小生灵。”查尔斯在一旁啧啧惊叹,“当真令人难以想象,就是靠着它们来创造魔药、魔材,为我们的生活增添无限的美好。”
走到一棵最大最粗的白桦树旁,罗素伸手将荧光蕈蘑菇虫放在树干上。
似乎明白自己的新家落成。
荧光蕈蘑菇虫在树干上爬动几下,便迫不及待张开细小的嘴巴,然后吐出一枚小小的种子,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清这枚种子。
种子落在白桦树干上。
顷刻间。
一簇绿色的蘑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出来,细小的菌柄,扁平的菌盖,显得极为俏丽。一簇荧光蕈有七八个子实体,以环状分布,乍一看像一朵绿色大花。
这种蘑菇,在夜晚时能发出绿色的莹光,像一团鬼火。
也有人把它叫作蚂蚁路灯。
不过虫草显然比普通的魔药荧光蕈要大,在白桦树干上的这株虫草,足足有洗脸盆那么大。
“干得漂亮,小家伙。”见到虫草已经稳妥,罗素伸手将蘑菇虫捡回来,重新放进玉质盒子中——虫草被攻击时,会浓缩为种子,然后化作魔力回归蘑菇虫体内。
保护好蘑菇虫,就等于保护好了虫草。
“鲁迪。”罗素转过身来,看向农奴之中的一名老者,“你为我父亲长期种植荧光蕈,现在,我将任命你为魔药屯的屯长,负责管理农奴,并种好荧光蕈。”
鲁迪是男爵赠予罗素的农奴技师,说是技师,其实就是会种植魔药的农奴而已。
闻言,鲁迪喜不自禁道:“老爷您放心,红鼻子鲁迪一定为老爷种出最好的荧光蕈!”
任命好魔药屯的屯长,罗素马不停蹄,再度奔向另一片丈量好的农田中。
农田中种着小麦。
但是这不妨碍罗素将它征收回来,正式更换为雨久花魔药田,并将一株盛开着如小鸟一般蓝色花朵的雨久花虫草,种在小麦田中。“从明天开始,老汉斯、鲁迪,你们要安排好新的农奴加入魔药屯,然后将这些小麦收割掉,并在这几位技师的指导下,给我播种雨久花,种满一百五十亩地。”
这些还没长大的小麦苗,并不会浪费,收割之后可以作为青储饲料,喂牛喂羊。
乌腰蛇庄园没有饲养牛羊,之前的苜蓿屯专门负责种植牧草,收割后运去其它有牲畜的庄园。
现在,无需再往外运,罗素计划以后也喂点牛羊。
至于暂时,这些苜蓿正好饲养战马。
片刻后,在河对岸的另一块农田中,罗素放下了第三棵莳萝虫草,正式完成了虫草的安置。
此时天已经彻底黑掉。
罗素没有黑心到让老汉斯等农奴,回自家去吃饭,而是特意让庄园别院的厨房,多做了许多面包。
精细小麦粉制成的白面包显然不用想。
莫利斯管家只能给每一位前来忙碌的农奴,分上一块紧实到发硬,由小麦麸皮混合大麦粉、豆粉、草籽制成,口感粗糙且带有酸味的黑面包。
“赞美老爷,您如巨龙一样慷慨!”老汉斯领到一块空心砖大小的黑面包,乐得咧嘴直笑。
和松软的白面包不同,黑面包十分紧实,这样一块,至少够他全家吃一顿晚餐。
农奴们千恩万谢,啃着黑面包离开了庄园别院。
罗素则与查尔斯、埃里克,来到二楼的餐厅里,享受一顿有啤酒有烤肉的晚餐。
至于他的四名骑士扈从,目前留守在魔药屯,各自看顾一株虫草。刚刚落下的虫草急需吸收营养,一旦被攻击、啃食,会造成虫草元气大伤,严重影响魔药的生长。
“莫利斯,给约翰他们多送点烤肉。”罗素吩咐。
“如您所愿,老爷。”莫利斯管家领命,迅速来到厨房,将罗素的旨意传达。
“哦,天啊。”围着围裙,卷着衣袖的厨娘摩尔太太,尖声说道,“老爷真是慷慨极了,又是面包又是烤肉……庄园里的农奴幸福死了,几辈子才能遇到这样的老爷!”
说着,又冲正在洗锅的厨房女仆巴芭拉喊道:“傻丫头,要我说多少次,去看看烤肉炉子!”
“正烤着呢,还没到时间,摩尔太太。”巴芭拉回道。
“天啊,我让你去看看烤炉子,你就学会了跟我顶嘴吗!”摩尔太太气得掐腰,“看到一袋袋面粉变成面包,分给那些臭烘烘的农奴,就够糟心了,你还要气我!”
巴芭拉无奈,只能赶紧擦了擦手,飞快的冲去烤肉炉子:“我正在看呢,摩尔太太。”
摩尔太太在桌边来回转了两步,又喊道:“布朗太太,奶酪拿回来没有,我还要给老爷做餐后布丁!”
“来了来了。”布朗太太小跑过来。
“抱歉我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摩尔太太语气稍微放缓,换上笑脸,“只能指使你去干活。”
布朗太太赶忙说道:“你说哪儿的话,莫利斯管家安排我来厨房帮工,你就当我是一名厨房女仆,随便使唤。”
摩尔太太一边搅拌奶酪,一边说道:“你跟布朗先生以前独自留守庄园别院,一定清闲又轻松吧,现在老爷来了,庄园别院热热闹闹,但工作每天都做不完。”
“以前一样要打扫整个别院,一刻不敢偷懒的,现在人多了,说话的人也多了,比以前好呢。”布朗太太接过巴芭拉的工作,套上手套,准备去水池里洗锅。
碰到水之前,又把双手放在下巴上,快速祷告一句:“赞美老爷!”
第17章 河边的夜
享用完晚餐,罗素决定亲自前往魔药屯守夜,以确保三株虫草能安稳度过第一个夜晚。
“罗素,身为领主你太勤奋了,但事实上完全无需如此紧张。”查尔斯对此表示不理解,“有汤姆他们几位具装骑士守夜,埃里克也会跟着守夜,完全不会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