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窳遥遥看向远处,依稀中已能看到朔方。没有狼烟,也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有零散的篝火,还有飘香扑鼻的羊肉香味。是鲜美的小肥羊香味,丁窳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上面已经裂开了口子。
他已经许久没有品尝过小肥羊,自从匈奴大败迁徙后,牛羊便成了无比宝贵的财富。就算是冒顿也很少会吃,都留着攒着。由专门的人修剪羊毛,再卖给秦人换取粮食粗盐。
望着夯土铸造的城池,丁窳眼眸中有的只是怨恨。这块肥美的草场本来是他们匈奴的放牧之地,却被可耻的秦人夺走。秦人背信弃义,说好得到俘虏后便会离开头曼城,不让任何人攻城,结果却放火烧毁头曼城!
简直无耻!
草原素来是他们的地盘,和秦人有什么干系?无耻的秦人抢占他们的栖身之所,更是大开杀戒,令大草原血流成河。现在他就要给他的耶父报仇,这一战更要重振须卜氏的威名!
“准备冲锋!”
此刻距离土城只有短短几里远,凭借着出色的眼力甚至能看到那飘荡的天命玄鸟王旗!丁窳大手一挥,接着便有匈奴伍卒吹起了尖锐的号子。
环首马刀同时抽出,还有从秦国这缴获的弓弩都已引弓搭箭。只等丁窳一声令下,他们便会同时抛射。
丁窳眯着双眼,没有看到任何巡守的伍卒。果然和情报上显示的相同,每日食他们都会露出空缺。趁着这宝贵的时机,足以让他们冲入内城,大肆抢夺。
秦王巡游朔方,可他们竟然不加强防守。难道说秦国因为打败了匈奴,所以自大到这种程度吗?经历这么多的战事,丁窳明白了骄兵必败的道理。
秦国如此自大,必然会吃大亏!
如果这次他真的能俘虏秦王,他就是匈奴的大英雄。到时候即便是单于,也会对他大肆封赏。可以令秦国重新归还朔方!不,应当让他们再割让北地等各个郡城,再让他们交足够的俘虏,还得把秦国的夫人嫁给单于,作为新的阏氏。
冒顿为了让匈奴能在昭武城定居,可是将自己的阏氏送给了月氏王。那么,秦国也该如此才是,这是胜利者应当享有的好处和荣耀!
事实证明,他这典型就是想多了。他这还没进城,就已经开始幻想俘获秦始皇。这要是给他个鸡蛋,他估计能想着成为世界首富。真要让他得逞,都不用秦始皇开口,八百玄鸟卫集体抹脖子自杀谢罪先。
就算白稷此次不在朔方,他的这点人也是必死无疑。即便装备再怎么精良,又怎么能和玄鸟卫比?更别说他们还是主场作战,在城镇内骑兵的作战能力更加无法完美发挥。
朔方除开老弱妇孺外,几乎是全民皆兵。兵力在二十五万左右,全都是训练有素的燕赵伍卒。德信这土城内兵力不多,万把来人还是有的。真要打起来,就这千把来人,还不够他们分的。
不过很可惜,这次没有他们表现的机会。
距离土城百步外,就这么站着几人。身上没有任何兵器,面对远处的喧嚣尘土,无动于衷。白稷和秦始皇就这么下着棋,李斯在旁边抚琴。蒙常山点了香炉,给秦始皇倒了杯温热的茗茶。
秦始皇刚刚端起竹筒,匈奴大军便已杀至。琴音停歇,李斯扬起抹笑容,看向了白稷。
“国师,接下来可就看你的了。”
“似乎是吵了些。”
白稷轻轻挥手,微风拂过,茂密的野草随之都被压弯……
第311章 越塔送人头,大反派
丁窳挥舞着环首马刀,目光已经锁定就在城门口的几人。秦国实在是太自大了,没有任何防守的伍卒,还敢在这?难道就这几个人便想抵抗千余匈奴勇卒?
一个冲锋过去,这几人就再无任何活口!
丁窳能认得出来,位于右侧的中年人必定身份不凡。衣着黑红色,这似乎是秦王的服饰!
难道说运气这么好?
还没进城便能俘虏秦王?
要真能做到,压根就没必要冒险进城抢夺物资。只要抓住秦王,要什么秦国不给?!
就在丁窳目露凶光,准备亲手捉弄秦始皇的时候,胯下听话的战马却是生生停了下来。不光是他,连带着其余匈奴勇卒也诡异的停顿。微风拂过,战马不住的嘶鸣,接着不安分的跳动着,似乎是想要将这些匈奴颠下去。
“怎么回事?!”
丁窳瞬间就惊了,他骑着的战马陪伴他足有七年时间。从小马驹便一直精心喂养,这些年来和他的感情极好,从未出过问题。可现在却是不听他的指挥,不论他如何拼命勒紧缰绳都没用。
所有戎马皆是如疯了般,有不少匈奴皆是跌落在地。更有甚者被惊慌失措的戎马生生践踏成肉泥,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嚎声。
战阵不攻自破,骑兵没了战马还算什么骑兵?
李斯借助望远镜,看着匈奴乱成一锅粥,已是叹为观止。而秦始皇则是拍着大腿喝彩,他知道白稷有御兽的本事,甚至连猛虎熊罴都可以驾驭。号令戎马,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只需要白稷一道念头,一切自然就不攻自破。蒙常山顿时松了口气,白稷可算是没有让这些匈奴冲撞了秦始皇。出了事情白稷拍拍屁股也就飞走了,可他就倒霉了。作为秦始皇的贴身侍卫,他自然是难辞其咎。
白稷飘然起身,笑着道:“这些戎马皆是良驹,可不能浪费,留马不留人便可。”
“国师说的是。”
相隔数百步,看着这票惊慌失措的匈奴,白稷也是带着几分不解。马镫和马鞍其实很正常,毕竟早早便已出现。可这环首马刀就有些古怪了,因为马刀是白稷不久前提议的,秦国骑兵都还没有大规模列装。
他记得后世的说法是马刀最早盛行于东欧和中亚的胡人,大概在马镫和马鞍正式应用后的产物,国内出土最早的马刀应当是汉代的环首刀。
这票匈奴的也是环首马刀,只不过设计方面并不同。汉代环首刀刀体为细长型,多为直脊直刃,刀柄和刀身没有明显的区别,也没有护具。刀柄处以木片夹住,用粗绳缠绕起来。另外,环首刀一面为刃,一面为脊,相比较两面刃而言更为适合骑兵的冲锋劈砍。
匈奴所用的则更加的宽厚,还是两面刃。有铜制的,也有铁质的。讲道理,任何个人看到这样的设计都会感到非常糟糕!
骑兵马刀讲究的就是轻便,越往后世发展就越轻便。可匈奴所用的和寻常刀剑并无区别,只不过是多了个环首柄加以固定而已。
马鞍没什么好说的,马镫则是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只有形没有神。用的是麻绳为原料,和稚童训练所用没有任何区别,只是有两边而已。这种马镫讲道理稍微重点的人,或者是用力些,便极可能在冲锋中脱裂。
至于其他兵器方面更没有什么特殊的,只有这环首马刀让他是眼前一亮。质地方面的话更加是一言难尽,让白稷深深的怀疑匈奴科技树是不是还处于萌芽阶段。铜质的还好些,比不得秦国青铜剑,但也勉强还能用。铁质的则是属于生铁,还有不少杂质。刀刃还有着些缺口,劈在坚固的铜片铠甲上面估计能直接崩断。
白稷一步足有丈许远,短短呼吸间的功夫便已来至丁窳面前。他自然认得眼前青年便是此次带头的,看起毡帽上有着翎羽便知晓。
“杀……杀了他!”
丁窳颤抖着开口。
他认得,眼前之人必然就是秦国的桃花仙!
智者是错的!
这位桃花仙根本就不可能是人!
而是货真价实的神仙!
丁窳会这么想也不奇怪,没看白稷现在还飘着吗?
这是人能干的事?
几个靠近的匈奴嘶吼着为自己提气,朝着白稷扑了过来。还没靠近白稷半步,他们手中的兵器便各自爆裂开来,刀片朝着四周飞溅。足有数十个匈奴中招,皆是要害被刀片重创而死。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屠杀,白稷仙力比一年前更加的浓郁。甚至都没人看清楚他的动作,就看到这票匈奴如稻子般哗啦啦的倒下。
丁窳呆呆的望着,脸上满是滚烫的热血,双腿都在打颤。耳畔传来阵阵撕心裂肺的惨嚎声,千余训练有素的精锐勇卒却是溃不成军。即便有鼓起勇气妄图反抗的,也无法靠近白稷分毫。
无形的仙气会在瞬间将其撕裂成碎片!
近距离爆射的弩箭更是笑话,犹如泥牛入海定格在半空中,接着调头攒射而来。
远处秦始皇瞠目结舌的望着,这是他头次看到白稷大开杀戒。比战书上所写更为震撼,没有任何悬念,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杀!
更为重要的是白稷所施展的玄妙手段,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任凭丁窳这边如何抵抗,也只有单方面挨揍的份。
平时白稷是出了名的和蔼可亲,问问泾阳有谁说白稷不好的?可很多人都下意识的忘了,白稷是仙,货真价实的真仙!
他平时鲜少会展现其能力,可他终究是仙。
凡人又怎能伤害到他?
就这千余锐骑不过呼吸间的功夫便已悉数被杀,鲜血遍地,满地皆是狼藉。而这些战马良驹则是都好好的,没有受到任何伤势。就这些良驹随便一匹拿出去,没有万钱想都别想,会有无数勋贵为其买单!
终于,那冰冷的眼神瞥向丁窳。
此刻的丁窳再也扛不住,精神已经崩溃,双腿一软就这么跪了下去。
他知道,他已经跑不掉了……
“饶……饶命!”
“须卜丁窳愿……愿意成为您的奴隶!”
第312章 神秘的智者,卑劣!
丁窳是真的服了。他现在就想把智者拉过来好好看看,白稷是人?!
睁着眼睛说瞎话!
上千匈奴锐骑就此而死,这可都是智者所害!
接着,白稷便猛地纵身一跃,抓着丁窳直接飞了出去。惊得丁窳是嗷嗷直叫,落在地上的时候双腿一软直接跪了下来。
秦始皇笑呵呵的望着这幕,“国师之技,果然非常人所能比,实乃朕生平未见。有此手段,吾秦还有何惧之?!”
他这次也是大开眼界,望着白稷的眼神都带了几分敬意。此前只能自他人口中得知,远没有亲眼所见来的震撼。上千匈奴精锐,就这么化作冰冷的尸体,而白稷却是毫发无损,甚至连一滴血污都未曾染上。
白稷便是秦国的守护神,万事不休也不是没可能。只要白稷在秦一日,那秦国便可无敌于世!
丁窳跪在地上,颤栗着不敢抬头。呼吸极重,后背已被汗水所打湿。借助篝火,依稀能看到秦始皇等人的模样。他现在是心乱如麻,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令他感到胆寒。
“须卜丁窳……你是须卜氏的人?”
李斯带着几分玩味的笑容,就这么看着他,后者自然是连连点头。
“你能听得懂秦语?”
“是智者所传。”
丁窳用着拗口的秦语回答。
“智者?”
“智者来自西域,自称为神灵。”丁窳又看了眼白稷,而后恭维道:“但和他没法比。”
“这是当然!”
白稷眯着双眼,就这么坐了下来。这么说来,匈奴所用的环首马刀也是出自这位智者的手笔。自称神灵,还说来自西域,他印象中并无这样的人物。
不过,这倒是让他想到个后世的说法。
《史记》:三十三年,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
后世有说法,里面的‘不得’就是浮屠佛陀的意思,也就是说佛教在秦国时期便已传至中原。不过这种说法并不能站稳脚跟,也只是后人揣测。按照丁窳所言,这位智者出自西域,倒是有些相似。
只不过他不明白的是,既然来自西域为何又通秦语?
“智者何时出现的?”
“你们焚毁头曼城不久后。”
丁窳也是人,不会无端端求死。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匈奴会将老弱病残推出去,而青壮年则是逃命。这是风俗习惯的不同,因为草原信奉的是适者生存,弱者淘汰。就如灰狼,生病重伤垂死的灰狼,只会找个角落等死,不将病疫传给其余灰狼。
冒顿为了匈奴未来,可以卑躬屈膝于月氏王。他丁窳自然也能为了保命,而选择坦白从宽。主要还是因为白稷施展的手段,令他感到了胆寒,在他面前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李斯捋着胡须,静静的思考着。他倒是也想看看这位匈奴智者,究竟是何方神圣?
“你们的马刀,也是出自他手?”
“是的!”
“这些马镫马鞍,也是如此?”
“是。”丁窳用力点头,“他还说秦人背信弃义,不守诺言放火焚毁头曼城。但是,我们也能效仿秦人。装备马鞍和马镫后,可以令匈奴的骑战优势更为明显。他还说,我们现在不是秦人的对手,所以得小心发展,慢慢壮大部落。等以后机会来临后,再夺回这片肥美的草场。”
得!
白稷还没问呢,丁窳这家伙自己把事情全抖落出来。
“背信弃义,不守诺言?”
“呵,看来这位智者似乎对北伐之战,知道的不少。”
“出自西域只怕也是个幌子。”
秦始皇双眼微眯,饶有兴趣的看向了白稷。
“他还说,秦国国师只是巫师。其实没什么本事,只会谄媚上位,残害忠良。还说……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