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吃个羊肉火锅。”
“火……锅?!”
不用多想,肯定好吃!
溜了溜了!
李信二话不说就抄起菜刀走了。
养牲口的地方李信都知道。
还千万别小瞧这片桃花源,白稷养了不少活物。
本来都是野生的,后来被白稷给驯化了的。
三十多只大肥鸡,六只羊和八只猪。
最牛的还有只黄毛松鼠!
这只灰毛松鼠是白稷刚来桃花源偶然碰到的。
白稷认得,学名叫岩松鼠,老家管它叫扫毛子。
当时脚爪受了伤,就掉在白稷面前。
就只有巴掌那么大,尾巴翘起来能到脑袋后面。
由头至尾皆是灰黑色,毛尖带有淡淡的浅黄色。
当时手里还捧着个松子,死活不松爪。
白稷觉得这小家伙是非常有趣。
再加上闲来无事,就耗费些许灵力为它治好了腿伤。没曾想小家伙竟也通人性,竟把视若至宝的松子留给了他。
从那之后,隔三差五便会来找他。
有时还会带点野生不知名的果子。
真别说,仙侠世界的野兽都聪明的很,竟也知道报恩要送礼!
……
很快,李信就扛着只小羊羔回来了。
当时看到白稷养的这些牲口后,他们是颇为诧异。
特别是看到白稷把土豆当饲料喂给野猪后,更是心疼的捶足顿胸。
还说白稷这是糟蹋粮食!
关于土豆,蒙毅大概都记录下来了。
他们知道,只要把土豆切成块种土里头就能做种!
白稷这不是喂猪,这是糟蹋粮食。
一个土豆就能变成几百个,一年就能变成上万个!
可白稷也冤枉的很。
这土豆种了这么多,怎么吃的光?
蒸熟后喂猪不是基操吗?
激动个什么劲儿?
要不然,你们割猪草去。
于是乎,这个重任就交给了跳的最欢的李信头上。
对于这种主动冲上来抢着干活的,白稷素来是非常欣赏。
处理羊肉,那绝对是门技术活。
读大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有专门烤羊肉串的。
为求新鲜,就是头大肥羊挂在上头。
想吃什么地方,就让对方切下来。
价钱贵了点,但手艺味道绝对没问题。
这种糙活白稷自然懒得干了。
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自然得交给李信这样的有志青年!
吃火锅,汤底还是非常重要的。
羊大骨不能浪费了,就做个羊骨汤!
李信的动作倒是麻利的很,干起解剖这活很顺手。
足足六根羊大骨,还带着些许碎肉和血丝,羊膻味非常的重。
现场是一片血红,惨不忍睹!
白稷之所以想着这顿吃的丰盛点,就是因为再过个两天就要离开这了。
先找这胖子把债给要了,便各奔东西。
他走他的仙路,寻仙访道,当他的快活修士。
胖子就继续偏居一隅,当他的皇帝。
其实,无知挺好的。
自然,他们三人是不知道的。
他们只知道白稷又要下厨了,又能大快朵颐了!
秦始皇活这么多年,就没如此期待过吃饭。
关键还是白稷手艺好,顿顿都变着花样来。
就连一碗蛋炒饭都让他们是拍案叫绝!
糖拌番茄,他们能连汤汁都喝光,一滴都不带浪费的。
……
白稷把大骨装好,先泡冷水,把血水泡出来。
再用烧开的滚水汆烫羊骨,看差不多了就捞起来。
再把羊骨头放进大铁锅里,倒上已经烧开的开水。
加点白酒进去,再把葱姜蒜都切段放好。
炖汤的同时,白稷就准备片羊肉了。
一只羊身上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涮着吃的。
他们就四个人,考虑到这三个憨憨都是饭桶。
白稷选择羊身上的黄瓜条,羊里脊,羊腱子和羊磨裆四处地方。这都是涮羊肉最香的部位,肉质细嫩,肥瘦适中,口感嫩滑。
大概加起来得有个十斤肉左右。
肯定是足够了!
接下来就是得片羊肉了。
白稷抄起菜刀先在石头上面划两下,再用水稍微清洗了下。
斜着切了下去,动作很快,不带任何停顿的。
古有庖丁解牛,今天就有他片羊肉!
要放在之前,白稷可没这本事。
现在他好歹也是有仙术的!
片个羊肉,那不是有手就行?
只要他愿意,片成白纸那么薄都可以!
不过,羊肉不能太薄。
他之前去火锅店里点了份羊肉,真的是还没吃到嘴里感觉就化了。
全都是用机器压出来的羊肉卷,一点意思都没有。
要吃,那就直接吃片下来的。
肥瘦相间,不薄不厚!
咬下去那就是对肉的无尽满足感!
看着白稷这神乎其技的刀工,李信都惊了。
只感觉到眼前一片银光闪烁,连动作都看不清楚。
“嘶!”
“这莫非是仙人所用之刀法?!”
“咳咳!”
白稷动作一顿,差点切到手上。
仙人刀法?
你见过哪个仙人刀法用来片羊肉的?
第38章 再香不过涮羊肉,前夕!(求推荐票)
很快,东西全都搞好了。
白稷随便用石头垒砌个灶台。
再把灶膛烧起来的木头放在下面,再把大铁锅端了过去。
桌子就摆在旁边。
有酒有肉。
已经炖成奶白色的羊肉汤散发着清香,只有些许的羊膻味。
这味道刚好,完全没有的话那还是吃羊肉吗?
秦人好食羊,做法也有不少。
但涮羊肉,绝对是仅此一份!
羊肉上面白稷还专门浇上了一层蛋液,并且洒了些许盐巴调味。
一人一竹筒的白酒,也不用再加什么蔬菜进去。
白稷端起酒杯,笑着道:“三位,虽然你们蠢了些,但这顿后也算是要分道扬镳了。”
“来,先干了!”
说着,白稷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