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的武器来源很复杂,有缴获清军的,也有从商人手里进口的。火枪型号混乱不说,零件也不太全,很多火枪都是没有刺刀的。果兴阿手里那些国产货也没有刺刀,不过果兴阿自己打造了一批刺刀,给每一杆火枪都配了,太平军可没有果兴阿的耐心。而且太平军一直拿火枪当远程武器,像弓箭一样,根本没做近战的考虑,所以对于刺刀并不重视。这导致太平军的火枪队里刺刀并不多,而且士兵们也没有刺刀的习惯。毕竟前膛枪挂着把刺刀,装弹时很容易刮到自己。太平军的士兵更多的时候,是把刺刀当做匕首使用。
所以当骑兵冲到太平军火枪兵面前的时候,太平军手里的火枪和烧火棍没有什么区别。骑兵如狂风般掠过了火枪方阵,刀光森森,蹄声隆隆,鲜血和惨呼声交叠着。当骑兵在纳什的三连面前勒住战马的时候,原本有七八十人的太平军火枪方阵只剩下不到三十人。
慕顺和希拉布都没有和友军打招呼,而是圈回了战马,重新整理了一下骑兵的阵型,再次发起了冲锋。慕顺开始搞骑兵的时候,和果兴阿说过,自己只是能骑马打仗,可完全不懂骑兵。是果兴阿大包大揽的发明出了佐领的骑兵战术。清军的骑术总教官慕顺自己是个二把刀,清军的当然骑术并不高明。
要果兴阿去提高士兵的骑术和武技,果兴阿也不灵,所以果兴阿需要搞一个不需要太高技术的战术。墙式骑兵冲锋战术当然是果兴阿的首选,膝盖碰着膝盖的骑兵当然不需要太高超的骑术。用如同墙一般密集的队形去冲击敌人,即使对方骑术精湛或者武技高强,也不得不同时面对多个清军骑兵的围攻。对手被围殴砍死,还很难造成清军清兵的伤亡。慕顺曾经质疑过果兴阿的战术,不过有欧洲战场做过实验的果兴阿信心十足。
墙式骑兵冲锋战术最大的好处是速成,骑兵不用有高超的骑术和武技,只要有严密的组织,严苛的纪律和充足的训练足够了。普通的骑兵需要十几年的磨练才能是马背合格的武士,果兴阿这套有一个月学会骑马,通过训练让士兵把纪律刻在骨头够了。
不过也有美不足的地方,那是战马。果兴阿的墙式骑兵冲锋战术,是欧洲近代骑兵的战术,堪称横扫亚非欧。但欧洲人通过几百年的积累,培育出了大量高大的战马,而果兴阿只有蒙古马,而且是现代蒙古马还要小许多的蒙古马。果兴阿看着这些宝贝战马,总觉得它们和边牧一类的大狗差不多。不过还好暂时果兴阿还不用对阵欧洲骑兵,这些蒙古马还能凑合用。
再有是负重了,欧洲骑兵除了一件呢子军装和一把马刀,基本没有别的负担了,以此保持它们战马的体力和冲击的速度。但清军还得穿着绵甲,甚至要集所有铠甲,配给给骑兵。因为欧洲战场早都是子弹横飞了,你穿着盔甲也没用,只是给自己添加负担,不如光膀子。但国不一样,弓箭还大量的存在。有盔甲兴许能保条命,还是穿着好。到目前为止骑兵连一直没有对其他骑兵的作战经验,一直的对手都是步兵,这两点问题还不突出。果兴阿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还得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是。
墙式骑兵冲锋战术,慕顺今天也是第一次在战场用。之前追土匪的时候骑兵太少,土匪又全都溃散了,与其说是冲锋不如说是追击。刚才追击太平军的情况也差不多,更多的是包抄和突袭。之前骑兵一直用的是游骑兵的打法,以袭扰和突击为主。排列整齐按照训练冲锋的实战,现在才是第一次。
骑兵们缓缓的放开了缰绳,让战马慢慢的跑向敌人,同时保持着整齐的队列。在距离太平军百米左右,才开始提高速度,五十米左右发起了全力的冲锋。
“万岁!”骑兵们发出了冲锋的呐喊,高高的举起了手的马刀。在严明纪律的约束下,骑兵们的动作整齐划一,时时刻保持马挨着马,肩并着肩,像一堵快速移动的“铁墙”,这堵铁墙时刻保持着集体的力量。
太平军的阵列本已被冲散,稀稀落落的士兵,不得不直面铁墙的冲击。如同一块松散的土块撞在墙,太平军被撞的粉碎。步兵在面对着速度、力量、高度占据全面的优势的骑兵的时候,甚至没有逃跑的机会。这堵墙逼迫着太平军,直逼到太平军的士兵们无路可走,逼着太平军的士兵面对死亡。
每一次刀光闪过,便是一颗头颅离开自己的身体。借着战马的冲击力,马刀可以轻易的劈开年轻的胸膛,把坚硬的胸骨劈的粉碎。马刀可以在士兵的后背划过,留下几十厘米的恐怖伤口。拼死回身抵抗的太平军士兵,甚至会被骑兵一招海底捞月,把整个人劈成两段。蓝色狂风般的骑兵再一次呼啸着冲过了太平军的部队,无一伤亡,太平军却变得更加松散,地又多了许多残破的尸身。
被围的两个排,也借机突出了重围。不过他们没有冲向纳什的方向,寻求友军的庇护,而是跟着骑兵冲向了相反的方向。在另一侧的山腰设置了防御,彻底将太平军堵死在了两山之间的山路。
骑兵掩护突围的两个排设置了防御以后,再次向已是瓮之鳖的太平军发起了冲锋。仿佛是刚才画面的重演,骑兵再一次掠过,太平军倒下了更多的战士。骑兵们依旧毫发无伤,只是蓝色绵甲的下摆已经被染成了红色。被围的太平军已经完全没有了组织,三三两两的散落着。
“万岁!”慕顺举起手的马刀,再次喊起了冲锋的口号。
抵抗已经失去了意义,太平军士兵们哀嚎着开始逃向两侧的荒野之,可有机会逃走的,已经不足百人。
斩杀了几个落后的倒霉蛋,慕顺简单擦拭了马刀的鲜血,潇洒的收刀入鞘。
“三连,追歼残敌!”纳什终于等到了自己表演的机会。
“打扫战场,准备撤退!”慕顺却兜马回到了三连这边,阻止了纳什追击的意图。
“慕营长?”纳什很不理解,今天怎么连慕顺也挡着自己立功。
“别废话,尽快打扫战场,护理伤员,佐领大人还等着我们回去呢!”慕顺没有解答纳什的疑问。
“嗻!”慕顺虽然不直管纳什,但人家是营长还有品级在身,纳什只能听命。而且听慕顺的意思,好像还是果兴阿下令收兵的,纳什自然也没什么话说。
“让士兵加快速度啊!咱们得赶紧跑,大股的发匪已经重新整队了,随时可能杀回来。”慕顺跳下战马,拉着纳什的袖子悄悄的说道。
“啊!快……”纳什惊叫道。
“小点声,别乱了军心!”慕顺急忙拉了纳什一下。
“嗻,嗻!慕营长,真的有发匪杀回来了?”纳什也惊觉了过来,这事还真不能声张。他们现在可是孤军在外,一旦士兵知道大股发匪反击,万一军心震荡,可麻烦了。
“我在你们前面,不是发匪人多势众开始反击,我能跑回来!前面的发匪足有一千多人。”慕顺小声道。
慕顺带着骑兵一直咬着大队太平军的尾巴,本想一直追死太平军,可惜太平军也不是吃素的,居然在溃逃重新整队了。追散兵追的正开心的慕顺,一抬头居然看到了一个一千人多人的步兵方阵,当时蒙圈了。本以为太平军只是临时拼凑做做样子,结果试探了几下,发现太平军真的防御森严。果兴阿可和慕顺再三强调过,不能冲击密集的步兵方阵。所以慕顺也见好收,没和太平军纠缠,带着人马撤了。
没想到回来的路,遇到了被围的部下。纵马杀敌的时候,慕顺心里一直在嘀咕,太平军什么时候设下的埋伏呢?自己可是一直追着太平军的,太平军居然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在后面留下了三百多人打埋伏,这问题可大了。后面可还有一千多人呢!如果再在这里耽搁的时间久了,后面的太平军会不会杀回来,可谁也说不准。小心谨慎无大错,还算赶紧撤吧!
简单打扫了战场以后,慕顺都没来得及去慰问重伤的哈坦,带着部队开始撤退。马要回到荒村驻地的时候,慕顺多留了个心眼。清军大胜正是心浮气躁的时候,太平军可很有可能杀一个回马枪的,太平军现存的兵力也不少。所以慕顺没让纳什的三连跟着回去,而是找了个地势不错的地方,也设了个埋伏,防备着太平军的回马枪。
路慕顺听多三说了哈坦抢功的事,慕顺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哈坦是他的下属。而且刚才自己又挡了一回纳什立功的机会,所以才特意留下三连打埋伏。不管最后能不能埋伏到太平军,这也算是三连的一场功劳。
慕顺带人回到荒村,第一个见到的人是福全,可福全已经哭的好像个水人,眼睛红的像桃一样。慕顺瞬间感觉自己的血都凉了,能让福全哭成这样,肯定是有福全特别亲近的人出事了。果兴阿不会阴沟里翻船了吧!
所以慕顺跳下战马急忙拉着福全的手问道:“佐领大人安好?”
“主子、主子……”福全没说出一句整话,大哭了起来。
第四十二章 血
一番言语之后,慕顺终于搞清了是虚惊一场,连续战死两任佐领的倒霉事没有发生。 不过福全的确该哭,因为出事的人是他的至亲。福全的那个还没成年的弟弟福顺,现在生命垂危了。
果兴阿在战壕里光着膀子搞热身运动的时候,太平军的火炮最后一次打入了村里,还炸塌了一间房子。这本来应该和在杂务队打杂的福顺没什么关系,可惜福顺当时正在帮忙护理伤员。杂务队全体撤入地窖之后,福顺刚好到那间房子里,想取回之前存放的药品纱布,然后他了大奖。虽然没被炮弹命,但塌下来的房梁刚好砸了他,又被瓦砾埋在了废墟里。
准确得说福顺伤得不算特别重,但杂务队躲在地窖里,其他人都跟着果兴阿冲锋去了,所以迟迟没有人发现他。被埋的福顺呼救也没人搭理,只能在砖瓦间趴着,这一趴一直趴到了果兴阿凯旋归来。
直到得胜归来的清军开始整理驻地,才有人发现了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福顺。医护兵虽然竭尽全力的抢救了这个自己人,但是福顺的气息还是越来越微弱。病危了当然要尽可能的通知家属,喜寿急忙派人去通知福全来见自己兄弟最后一面。
喜寿也是急得直跺脚,福顺可不是其他人可以的。张家哥三个都是果兴阿家的家生子,和果兴阿是一个锅里抡马勺的。福全和福顺更是跟着果兴阿一起长起来的,感情非同一般。有这么个人在自己手下,自己可是领导身边有人了,对于自己揣摩果兴阿的心意帮助不小。而且有这种近人在果兴阿身边给自己说话,可自己折腾省力不少。可谁能想到,一向号称身经百战毫发无伤的杂务队,倒下的第一个人是福顺。自己可怎么跟张家兄弟交代啊!我弟弟在你手下出了事,这话可分怎么说,弄不好交情没结下,梁子可结下了。
报信的人不只带回来了福全,连正抱着大炮*的果兴阿也给带来了。福全看都没看喜寿一眼,扑在福顺身开始嚎啕大哭。捶胸顿足的样子,任谁看了都心酸。都是出来拼命的,说不好那天自己也会躺在这里,那时候也会有个亲人为自己哭一声吗?
“除了嚎把丧,是把丧嚎,人还没死呢!”急切的果兴阿把福全一脚给踹开了,然后像个医生一样,仔细的开始检查起福顺的伤势。
“主子!”已经哭红了眼的福全生平第一次起了对抗果兴阿的心思,恶狠狠的叫了一声。几名警卫班的战友看出福全不对,急忙前死死的拉住了福全,同时捂住了他的嘴。哭晕了的福全,要是说出点什么犯的话可麻烦了。
忙着拆纱布的果兴阿根本没搭理福全,而是仔细的检查这福顺的伤口。福顺是福全的弟弟,但从某些角度来说,福顺目前对于果兴阿更加重要。
“吴秀明,怎么回事!他伤的不严重啊!怎么会搞成这样?”果兴阿发现福顺的伤口虽然不浅,但伤在大腿,完全不明白怎么会搞成这样。
“大人,福顺伤的是不重,可是发现的太晚了。他被埋在垮了的房子里,发现的时候身下已经全是血了。”吴秀明无奈的说道。
“有多少?”果兴阿有点心虚。
“衣服都侵透了,地还有一大摊,地下的土里全都是血。”吴秀明摇着头。
“失血过多啊!”果兴阿咬着嘴唇。福顺肯定是被划破了血管,他在里面又不停的挣扎,血一直没有止住,导致失血过多了。
“是,血流的太多了,阿连长还有几个伤员也是这种情况!”吴秀明一直在担心阿克敦。
“阿克敦也是?”果兴阿想起阿克敦走后留下的那一地血迹。
“没这么严重,不过脸色也白得吓人。”吴秀明现在十分恼恨自己的医术不精。
果兴阿嘬着牙花子不说话了,失血过多好救,输血是了。果兴阿之前也搞出了针头等物品,可果兴阿不会分血型。也一直没有做过实验,排异反应也是会死人的。可现在不搞不行了,福顺也是几个小时的事,阿克敦即便不死,估计也得养半年。
“喜寿,把次我让你弄的银针什么的拿过来。”果兴阿决定输血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