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万里尽汉歌 第23节

人牙子不是只一个人,除了那使劲拉拽的男子外,还有两个,一人在马车边候着,另外一人在那俩女子边站着。

陆谦走近了才看到,那俩女子还各拎着一个小包裹呢。

站在她们身边的那人年纪在四十左右,方正脸庞,人有些廋黄,比陆谦要矮上半头。

他看着陆谦的眼睛一直在盯着美人看,心里就有谱了。这是生意来了,忙谦声问道。而至于陆谦一身的道装打扮,这有什奇怪的。道士买女人很奇怪么?那和尚逛窑子的也多呢。

陆谦低头瞄了他一眼,下巴向着那哭哭啼啼的美人点了一下,“官契都签好了?”

时代发展到北宋,中国的契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官方也全面进入了这一领域,私人契约被降为契约草稿的地位,叫做“草契”或“小契”,后来又叫做“白契纸”。按照官府规定,这样的契约不能闻官纳税,只有官版契纸才可做正契。

陆谦不怕花钱,他只图一个省事,图个安心。大宋的官契对于普通小民还是很有震慑力的。

而这民间的私契,说真的还是有着保障性的,只要有人鉴证。就好比水浒中林冲休书放妻的那一幕,就是如此。而要是有官府经手,那就是放妻文书了。

官版契纸的刊印,起初由“县典自掌”。但是确切的经手人是县吏,是以往往多数空印,私自出卖,将纳到税钱上下通同盗用。对于这人牙子来说,不管是官契还是私契,那都是手下必备的。

“道长好眼力,这位小娘子十分颜色,缝衣烧饭样样都拿得出手,是在东京见过大世面的人。小人不敢诓骗道长银钱,契约还剩了八年,八十贯,您意下如何?”

人牙子才不会对陆谦说这女人已经被前主人给收用过了,只是没生下什么。这就已经不值大钱了。否则非要上个三五百贯不可!

当然,他到手的价钱也不会少于二三百贯了。

陆谦把头一点,右手已经从袖兜里丢出来一根十两重的蒜条金来,“剩下的换做银钱铜子。”一副款爷模样。

那人牙子惊喜异常,这女子他五十贯入得手,还没出门呢,就为他赚了三十贯钱,真好利润。但旋即又感后悔,眼前道人出手这般大方,他适才就是要到一百贯,怕也使的。

按下心中的矛盾情愫,人牙子向那依旧拉拉扯扯的汉子招呼了一声,这女子才知道,就这眨眼之间自己竟然已经被卖掉了。

去看那道人模样,面色有些黑,但人个子挺高,身姿雄健,背插宝剑,虽无玉树临风,但也英武不俗,倒是不丑。

眼看着人牙子取出官契,女子回首看了一眼身后院子,也是死心了。在契约上已签了姓名处摁下手印,抹了眼泪,自来于陆谦见礼。陆谦一身道装,却花了八十贯钱卖了个女子,怎么看也不是正经的道人,但谁又敢说呢?谁又在乎呢?

如陆谦是那大观观主的私生子,潘金莲还享福了呢。

陆谦这边也在官契上落了款,“潘金莲?”那女子落款上清清楚楚的写了这三个字,眼前这有甘金莲八成模样的女子怎生是潘金莲呢?

陆谦心里仿佛撂下个大炸弹。水浒上明明说她是清河县张大户家的使女啊。

“道长若是觉得这名字无趣,只能于她换个就是。”人牙子捧着银钱道。

潘金莲这时正与另外两个女子说话,或许往日里她们也会开启那撕逼大战,现在却是相看泪眼婆娑。

“人都是父母生养的,这名字还是父母留下的好。”

陆谦心里现下还非常非常之意外。难不成他来清河就那么早,连潘金莲的命运轨迹也改变了?

如果说这潘金莲是现在才被迈入张大户家的,这倒也使得了。

也解释的通,为什么张大户明明已经对潘金莲见色起意,潘金莲不愿意,告诉到了主母那儿。那主母还肯留她到二十余岁。

出了这档子事儿,是不可能只那张大户怀恨在心的,那主母也不会给潘金莲好脸色看。

潘金莲如果是自幼就卖身张大户家,这就有些扯淡了。

如此,潘金莲实际上又走了一家,水浒故事里,她也是刚进入张大户家没多久,这才顺畅。

“这些银钱你且收下,道爷我今儿外出有事,你且先在这店里歇着。那房间床铺打扫了即可。要吃食酒水果品,自把这银钱取用。”陆谦说着递给了潘美眉一枚钥匙。

他自身是脚不沾地的出了客栈,骑马就向着县衙赶去。陆谦人是有些闷骚,但他不至于那么的猴急没品。这美人已经被他买下了,嘴里的鸭子还怕飞了么?

当怀里的官契是假的,当谁都敢当逃奴不是?

身后,潘金莲抱着银钱和包裹,望着只做了两句吩咐的道人大步流星而去的背影傻傻的懵逼,吃惊与愕然中带着一股浓浓的风中凌乱感……

这跟她适才想的不一样。

第28章 潘金莲

陆谦这一出去就是整整一天,把武大从县衙领回家中,却也不是事情都齐全了。中午,陆谦宴请了衙门一干人等,那是但凡于武大事上出力者,都请到宴席上来。酒后还各有一份薄礼奉上。

晚上,则是在武大家中邀请了一干街坊四邻,算是给武大接风洗尘。

一更过半,陆谦才带着满身的酒气回到住处。

却不知道这一个白昼下来,可是把那独自在家的潘金莲煎熬的不轻。

今日清早,潘金莲被人花钱买下,那主家就只瞧了她两眼,愿意买下来自然是因为她生的一副好颜色。可买主花了钱后却只淡淡的与她说了两句话,便转身离开了。留着潘金莲捧着一包银钱,人都懵了。

这一走还就是整整一天。

二十贯钱啊,在那东京也够得她一年的花销了,而且还会过的不错。而那房间中更有好几十两银子,只被布包着放在床头。

潘金莲只想问那新主人一句,他就不怕她裹了钱财跑路吗?这位道人可真真是心大。

但事实却是,潘金莲根本就没想过逃跑,因为她这一跑,她就是逃奴了。逃奴是没有人权的,是贱民,律比畜产,被当作家庭财产与杂畜、货物同处一列,自由买卖。而现在的潘金莲是良奴,他们来源于生活贫困的良人。以缔结契约的方式,与雇主结成雇佣关系。

两者一个很普通的区别就是,一个有户口本身份证,另一个没户口本身份证。

在北宋的法律意义上,传承自汉唐的良贱制还没有彻底消亡。在民间,良奴贱奴被混为一谈是常有之事,那只有在撕破脸皮、闹到明面上的时候才会被意识到。而就算如此,在司法上,奴婢与雇主发生法律纠纷时,以家族同居法处置,法律上与雇主仍处于不平等地位。

但当相对于汉唐时代的奴婢,被主家随意打杀,宋代奴婢地位的提高是实实在在的。

潘金莲生于东京,九岁时候被她爹卖到了王家,到现在十二年了。

王氏祖籍在山东登州,打上辈人时候就在东京城里起了铺子,家中钱财充裕,潘金莲在这种家庭里长大,固然不能跟王家的女儿媲美,却也算是见多识广。对良贱认识的尤其清楚。

她之前被王家的家主收用,本就是奔着个‘小妾姨娘’去的。哪知道这王家的当家主母平日里看着如万家生佛,实际上却把自己的男人拿的死死的。开始时候也不在意,还亲口许了要提她名分的承诺,但后来见自己男人真的把潘金莲捧在了手心,放在了心窝,不像以前的那些艳色女子只是尝个鲜,那脸瞬间就变了。而王家的家主在自己真正变了颜色的老婆面前也萎了,没有半分寻常时候气势,却还一个劲的拖着霸着不撒手。这却是苦了潘金莲了,受了王家主母整整五年的磋磨。

这次王家主母趁着丈夫先走一步,趁机卖了潘金莲。潘金莲自然能感觉到主母的恶意,而且先前她是在整个赵宋最最繁华的东京城,现在却被留在了清河小县城里,心中自然愁苦,免不了昨夜时就失声哭了起来。接下就被陆谦的大喝给吓的跑回房了。

她是万万没想到,今天一早自己竟然就被昨夜里大喝她的人给买下了,而那人还是个道人。

看那道人花钱的态势,必是个不差钱的主儿。话音里带着东京的口腔,想也不是本地人。

潘金莲内心里实际上已经顺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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