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值不值的,我们宋老板有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到你手里。”金九把那封信递了过去。
洪森接过信,随便扫了一眼,“看起来你对你们那个什么宋老板很忠诚呀---现在,像你这样的人很少了,很多人都喜欢向钱看,有钱就是爷,什么都能背叛!”
洪英和旁边两个门徒立马抱拳道:“洪爷放心,到死我们也不会背叛您老人家!”
洪森点点头,这才用自己尾指的指甲做刀---他尾指指甲很长,就像清宫戏中那些指甲,稍微一挑,信封迎然而开。
“我倒要看看,你嘴里头的这个宋老板,捎了什么口信给我!”语气中充满了戏谑和不屑。
也是,作为唐人街洪门龙头,商会主席,很多从香港,从大陆,还有从宝岛台湾来的华人,想要攀上他这个码头,与他扯上交情,但他洪森大多都不屑一顾,准确地说,在他看来,那些人都不配。
信封打开,洪森一脸轻蔑地看着。
突然,他的脸色变得很古怪。
越来越古怪。
继而把信封一合,洪森就冲金九说:“你们这位宋老板现在在哪里,我要见他!”
旁边,洪英等人一脸惊愕,不明所以。
怎么会反过来了?
不应该是别人急着见洪爷吗?
他们怎么也不明白,此时大名鼎鼎的洪爷怎么会这么急切地想要见这个宋老板?
第478章 谁比谁嚣张
唐人街,中华楼---
宋志超下榻的房间内,看着鼻青脸肿的金九。
牛雄早准备好了跌打酒,在给金九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
“这家伙出手蛮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说道,一只手毫不温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劲儿朝金九脸蛋子上揉。
“擦,你轻点!”金九就算再怎么是个汉子,也经不住牛雄这样折腾。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点点头,“那好,我们一起去!”
……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门口处,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两人在外面等着,敲了敲门。
须臾,商会大门打开,出来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个光头佬嘴中所说的那个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骜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脸肿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嚣张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会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书房内,饮着茶,哦不,饮着酒才对。
跟很多喜欢饮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欢饮茶,他只喜欢饮酒,并且只喜欢饮那种烈酒,茅台,剑南春,二锅头,国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不管是哪种酒水,只要能让他微醺,就是好酒。
此刻,洪森饮着的就是茅台。
别人饮茶,他饮酒。
并且还是用那种品茶的茶杯来装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细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还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爱茶之人。
“洪爷,那个姓宋的来了。”作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义子,洪英进来禀报道。
洪森点点头,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弹了弹那白色瓷瓶的茅台酒说:“这酒不错,你多给我弄几瓶藏起来!”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为了搞到这珍藏的茅台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陆,如今能得到老爷子赏识,他比谁都高兴。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我倒要看看那个宋老板是何方神圣,他怎么会知道……”
洪英竖起耳朵,洪爷却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让他们进来。”
洪英心中好奇,奈何洪爷不说,他也不敢开口询问,真不知道那个姓宋的搞了什么飞机,让洪爷这么看重。
须臾,脚步声响起。
这次洪森没有在客厅会见宋志超他们,而是让洪英直接领他们来自己的书房。
偌大的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也不知道洪森看过没有,反正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有文化氛围。
如果不是书架上除了书籍之外,还摆放着那么多格式各样的中外白酒洋酒,使得书架的文化氛围大打折扣,整个书房的气息将会更加丰腴。
洪森穿着唐装,端坐在八角椅子上,一只脚穿着面底布鞋,另一只脚却是光着的,一只手还在扣着脚丫子,手里端着酒杯啧啧有声,见宋志超他们来了,这才放下酒杯,乜斜宋志超一眼说道:“你就是写信给我那个人?”
宋志超按照江湖规矩,抱拳道:“正是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