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文豪 第3节

他为自己剽窃名著的行为小小的羞愧了一番,觉得这件事不怎么道德。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能够让人反省自身。

不过他也只是稍微愧疚了一下,就下定决心把剽窃进行到底,这就是成人的世界。

在成人的世界里,终日为了名利而奔波,为了成功不择手段,早已没有了孩子的纯真。

除了《小王子》,林子轩还找到了一本《老人与海》,是一篇中篇小说。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在1951年写的一篇小说,享誉全世界,因此获得了美国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这句话是小说的核心。

他不由得暗自窃喜,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只要出版了这本书,他在世界文坛上就有了一席之地。

林子轩还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可面对十几万字的工作量,他只能暂时放弃。

当然还有《飘》,这本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非常有名,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后风靡了全世界。

可是这本书有近百万字的篇幅,他要写到什么时候。

在这一刻,他无比想念电脑,想念后世的美好时光。

既然做出了决定,有了出名和赚钱的动力,林子轩忙碌起来。

他洗漱了一番,出门到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回到公寓,准备大干一场。

徐至摩走了,公寓里另外一间房子空了下来,他没打算找其他人住进来,以免有人打扰到他的剽窃大计。

反正他也准备离开美国了,他深切的感觉到只有回国才有发展前途。

这不是说他有多爱国,而是国内用的是中文,剽窃起来更加方便而已。

简单的收拾了房间,养足了精神,林子轩坐到书桌前,拿起了钢笔,看着稿纸,又是一阵无语。

这个时代写中文都是竖着来的,和后世横着写字的习惯不同。

为了成为大文豪,我要不畏险阻,排除万难。

林子轩给自己打气,在稿纸上写下了《老人与海》几个字,这篇世界级的名著提前几十年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写作是艰苦的,对此林子轩深有体会。

习惯总是很难改变。

在剽窃的过程中,他一不小心就会写成简体字,有时候还横竖傻傻分不清楚,浪费了不少稿纸,导致写作进程极为缓慢。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他都呆在公寓里,除了吃饭绝不外出,也不去上课,就算是朋友相约也给推辞掉,进入了隐居的状态。

好在他有着半宅男的性质,不觉得窝在房间里有什么不好,也不会觉得孤独。

如果是以前那位富家子弟林子轩,早就四处玩乐去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大半个月的奋战后,他终于把《老人与海》和《小王子》两本书抄袭了出来。

林子轩揉了揉发酸的手腕,看着面前的稿纸,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从今日起,他也算是世界级的文豪了。

☆、第三章 大预言家

成就感满满的林子轩把稿纸收拢起来,放到皮包内,准备出门。

他早就打算好了,要去找一位学习文学的留学生做翻译。

在这个时代能够来美国留学的大抵有几类人。

一类是官费的留学生,由国家提供助学资金,他们学习的方向大多是工业科学。

还有一类是有钱人家,他们由家族资助,到外国来开阔眼界,学习经济金融的居多。

还有人是来游学的,他们的兴趣很广泛,对什么都想涉猎一点,在欧美各大院校游走,对学位不怎么在乎,只是为了兴趣。

民国初年,西学东进,留洋的风气日渐兴盛。

在纽约有不少来自国内的留学生,因为远离家乡,来到陌生之地,这些留学生比较团结,经常聚会,互帮互助。

林子轩认识一位在纽约大学读文学的留学生,平常聚会聊天的时候这位仁兄动不动就吟诗作对,对国内国外的文学现状评论一番。

指点江山,慷慨激昂,感觉上比较靠谱。

再说他又不是不懂英文,翻译的好坏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林子轩穿上西装,准备到纽约大学走一趟。

他在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不妥,宅了这么多天,一脸憔悴,胡子拉碴。

这不是后世,穿着睡衣就能逛街,在这个年代,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有身份的人,一定要注意仪表,否则会被人鄙视。

他洗了把脸,刮了胡子,整理了头发,离开公寓。

来到大街上,上了公车,看着周围的外国人,感觉很新奇。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认真的观察周围的生活,这就是20年代的美国,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美国从来都不是天堂,特别是对少数族裔来说,种族歧视随处可见,这辆公车上就没有一个黑人。

林子轩记得那篇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他倒是想写出来,这样能够快速的出名,赢得黑人的友谊,可想想还是算了,太危险了,万一被刺杀就不值得了。

这么胡思乱想着,他来到了纽约大学。

那位学习文学的留学生名叫季鸿明,前清官员家庭出身,祖上出过进士,他时常挂在嘴边,引以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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