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在中国电影行业内部引起的反响更大。
那些电影公司从中看到了和明星电影公司之间的差距,当他们还在为投资上万元的电影而努力的时候,人家都要投资20万拍摄大片了。
双方已经不在一个档次上玩了。这实在是太让人伤心了。
在林子轩成立全国电影协会之后,大多数电影公司加入进来,只有极少数电影公司仍在负隅顽抗,这些公司的电影不在上海放映,而是转移到了北方市场。
比如天津和汉口等地,那里的戏院虽少,却还有生存的空间。
下一步,林子轩准备整合上海和全国各地的戏院,形成戏院联盟,垄断中国的放映市场。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林子轩毫不意外的看到了日本东方通讯社的记者。
日本记者提出甲午战争是中日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为了防止中国电影公司歪曲事实,日方有权利审查剧本。
林子轩当然不会轻易交出剧本,而是据理力争,声明这是在中国的地方,拍摄什么电影不需要日本人指手画脚。
日本记者指责林子轩意图破坏中日两国邦交,日本大使馆将就此事向中国政府抗议。
林子轩毫不示弱,你们抗议去吧,并把日本记者驱逐出发布会现场。
整场发布会上火药味十足。
但有了《津门大侠霍元甲》的先例,大家都认为这很正常。林子轩和日本人的恩怨由来已久,如果这次林子轩屈服了,那才叫怪事呢。
林子轩的不屈服只是做做样子,他知道日本人绝不会善罢甘休。
双方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总要有一番互相博弈的过程。最后林子轩被逼无奈,拿出剧本来,才能让日本人信以为真,自以为胜利。
对于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他们往往会怀疑,所以说,做戏要做全套。
想必日本人还会采取收买明星电影公司员工的手段窃取电影剧本。这些林子轩都有准备。
林子轩和日本记者的交锋上了报纸,引来诸多评论。
有人叫好,有人不以为然,还有人为日本人说话。
这些人打着貌似“公平正义”的旗号认为日本记者说的有道理,为了防止电影中出现丑化日本人的情节,日本人的确有权利看剧本。
林子轩想问问他们,外国人拍摄辱华电影的时候征求中国人同意了么?
与其同时,报纸上还出现了一股批判风潮。
认为林子轩盲目的拍摄所谓的中国大片,不顾中国电影的实际情况,好高骛远,最终肯定会损失惨重,给中国电影带来沉重的打击。
有人还说甲午海战中国惨败,拍摄这种电影是揭中国人的伤疤,林子轩居心不良。
他们甚至诬陷林子轩是想为清政府翻案,是历史的倒退。
种种攻击,不一而足。
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阻止林子轩拍摄甲午海战。
由此可见,日本在中国经营这么多年,早就培养和拉拢了一批卖国求荣的中国政客和学者,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汉奸那么多的原因。
这部电影还没开始拍摄,只是放出消息,就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
日本人通过公共租界当局和孙传方一方给林子轩施加压力,他们自然想阻止电影拍摄,如果阻止不了,那也要审查剧本,甚至参与到电影的拍摄之中。
这时候,林子轩拿出了另一个杀手锏。
他拿出一叠文件,证明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其实是一家美国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
所以说,北洋政府管不着,而公共租界当局并不是美国在中国的官方机构,只是一个自治组织,也没权利管这件事。
要打官司可以,咱们到美国去打,或者美国大使馆出面协调也行。
一般情况下,林子轩并不想透露这件事,有点拿美国当护身符的嫌疑,或者叫********。
事实上,这种事情在上海很普遍。
那些洋行的买办自己成立公司的时候总会挂靠在外国公司的旗下,如此一来,就有了外国人做后台,能够获得不少的优惠和保护。
林子轩不大看得起这种人,所以才不愿意说出这件事。
现在既然日本人想拼后台,他不介意拿美国人说事,让日本人和美国人说理去。
美国可是一向宣传自己国家的民主和自由,那么拍摄什么题材是我的自由。
何况,一家美国电影公司拍摄电影还要受到日本人的威胁,这让美国人情何以堪,要是就此向日本人妥协了,这不是显得美国害怕日本么?
这是在打美国人的脸啊!
就这样,一部电影涉及到了国际纠纷。
☆、第三百三十八章 那一抹刺眼的红色
美国在上海的大使馆确认了林子轩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也就是说这的确是一家美国电影公司,林子轩只是负责经营管理而已。
面对日本人的抗议,美国大使馆的人员颇为不满。
作为美国在中国的外交机构,他们有义务保护本国公司在华的利益,没有帮着日本人欺压自己国家公司的道理。
而且,中国最大的电影公司属于美国,这是美国文化在中国传播的最好证明。
美国大使馆知道这是一部有关中日战争的电影,但那有什么,和美国又没有关系。
他们回复日本人,电影还没有拍出来,等拍出来之后再说,如果日本人认为电影中有侮辱日本的情节,那就拿出证据来。
没有证据就恶意指责美国电影公司是不可接受的。
同时,美国大使馆提醒林子轩,电影中最好不要有引起争议的情节,从而引起两国纠纷。
好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电影审查制度,否则林子轩的电影想上映都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