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从四周向平地缓缓倾斜,平地用牢固的木栅围住,便形成了一块四分之一英里长,大约一半那么宽的比武场。它的形状是长方形的,只是四角为了围观的方便,已整修得相当圆了。
比武者的出入口位在场地的南北两端,那里设有坚固的木门,它可容两个骑士并肩入场。
每扇门边有两个典礼官带领六名号手和六名随员驻守,还有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负责维持秩序,查验参加比武的骑士的身份。
南面出入口外有一块天然的高地,它构成了一个平台,上面搭起了五个豪华的帐篷,前面飘着一些褐色和黑色的三角旗,那是充当挑战者的骑士选定的颜色。
那里也是报名的位置。
埃里克打听清楚了,威廉鲁弗斯会参与今天的骑士团体战。
第一百七十七章我叫于格
“这里欢迎所有经过武器训练,并拥有一套盔甲的人,哪怕你的出身并不光彩。甚至都不需要出报名费。不过唯一的代价就是,受伤还是丢失性命都不得上诉,当然就算想去上诉,别人也只会把那个人当笑话看。”
一道声音在埃里克身后响起。
埃里克转过了身子,看清了声音的来源,是个穿着锁子甲的年轻男人。
对方鼻子下面贴着一条勉强可以称之为胡子的东西,似乎想以此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点,但是这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他的个子不高,仅仅就到埃里克的肩膀,身上的那套锁子甲相当不合身,他的身板不大,锁子甲就像是压在他的身上一样。
袖口明显长了一大截,锁子甲连帽垂下来甚至阻碍到了他的视线,以至于他不停地扯着连帽。
看起来就像是个从家里逃出来的半大孩子,偷穿了父亲的战衣。
“这两天全是骑士团体赛,和我组队如何?我叫于格,是成熟的骑士,在我的三十岁的骑士生涯中,我足足参加了五十场比武大会,二十场在鲁昂,十七场在巴黎,剩下的十三场在巴塞罗那!
哼哼,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老手,我觉得我有义务将我举世无双的技艺传承下去。毕竟时代向前推进,新人总是取代后人,所以作为老手,还是要把机会多留给年轻人。”
“这样嘛。”埃里克刚想要说些什么。
这个时候正好一个骑士路过,他显然听到了于格的话语。
那个骑士看了看于格,于格瞬时侧过了身子,试图避开那么骑士的目光,抓着自己的后脑勺。
于格突然觉得自己的后脑勺特别痒,他得好好抓一抓,不然会影响比赛时的发挥的。
那名骑士没有为难于格,叹了口气,看向了埃里克,耸了耸肩:
“说真的,朋友,我以前很讨厌吟游诗人,因为他们说话带着诗人特有的疯癫,话语内容总是不着边际,我是个务实派,我讨厌这种风格,他们让我觉得神经兮兮的。
但是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因为吟游诗人发癫还得从古代诗集中寻找灵感,而有些人说胡话,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依据。
总之,出门在外,小心点总没错。毕竟这年头好人都已经上绞刑架了,尤其是在曼恩。”
说着那名骑士又叹息了一口气,拍了拍埃里克的肩膀,随后离开了。
埃里克向着报名处走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那个名叫于格的年轻人又拦在了他身前。
“所以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于格扯着自己的连帽。
“你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埃里克突然有了点兴趣,双手抱胸,轻笑着看着眼前的这位少年。
“污蔑罢了。再好再优秀的骑士,也会遭到品行低劣者的污蔑,根本没必要在意。
甚至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污蔑都是认可我能力的奖章。
敌人越污蔑,越唾弃我,越说明我做对了,越说明我有能力。”名叫于格的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
“好吧。”埃里克对于格伸出了手。
“谢......不,我是说,算你有眼光。”于格握住了埃里克的手。
“我叫埃里克,是个丹麦人。”埃里克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于格,是个法兰克人,对了,我立志依靠自己,成为一名受人景仰的骑士,一名勇猛无双的将领。”于格用拳头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
比武会场的北面全是帐篷,帐篷用的绳索也是同样颜色,每个帐篷前面挂着占有这帐篷的骑士的盾牌,他的扈从站在它旁边,穿得奇形怪状,像一个野人或穴居人,反正任何不可思议的装束都可以,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或者他在这场比赛中希望扮演的角色。
中央那座帐篷作为荣誉席位。
比武场外围的一部分地方建立了临时看台,台上挂了帷幔,铺了地毯,还为贵族和他们的家眷准备了坐垫,因为这是专供他们观看比武的。
临时看台和比武场之间的狭长地带,是供自由民,以及比普通老百姓略高一等的观众使用的,可以比作戏院中的池座。
大量低贱的下等人只能挤在大片青草丛生的土埂上,这是专供他们用的,不过凭借较高的地势,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除此以外,也有不少人爬在四周的树顶上;甚至较远的教堂尖顶上也挤满了观众。
对整个场面需要补充的是,在比武场东边有一个特别的看台,它位在正中,因此面对着比武时双方交锋的地点,它比其他看台都高,装饰也更豪华,台上设有绣着王室纹章的光彩夺目的宝座和华盖。
那是为威廉王子和曼恩伯爵休戈准备的,扈卫、少年侍从和卫士穿着华丽的制服,侍候在这尊贵的场所周围。
特别看台对面还有一个看台,它同样高度,矗立在比武场的西侧;它不如特别看台豪华,但也许比它更显得五彩缤纷。
一队非常漂亮的、精选出来的少男少女,穿着红红绿绿、鲜艳花哨的服饰,环立在一张同样色彩鲜艳的椅子周围。
各种形状不一的旗子,有的画着受伤的心、燃烧的心或流血的心,有的画着弓箭或者一般象征爱神的胜利的图样,罗列在那里,旗子中间有一条绣字的横幅,它告诉观众,这是专为“美与爱的女王”设置的荣誉席位。
这时形形色色的观众已蜂拥而至,正在抢占各自的位置,至于谁有权取得哪个位置,自然少不了发生许多争吵。
有些争执,维持秩序的军士只消三言两语便可解决;较难解决的,便得做出仿佛要动用战斧或刀剑弹压的样子,才能平息。
也有一些气焰更加嚣张的人相持不下,这就只得由典礼官或两个警卫督察来裁决了。
有一队大约二十个骑士组成的骑士警卫,全副武装,骑着高头大马,不断在场子里来回巡逻,迫使观众保持良好的秩序。
看台上逐渐挤满了骑士和贵族,他们都身穿礼服,但这些豪华富丽的长袍,夹在夫人小姐们更鲜艳、更华丽的服饰中,便显得相形见绌了。
从人数看,妇女甚至比男人更多,尽管一般认为这是充满血腥味的危险娱乐,不会给她们带来多大乐趣,她们仍趋之若鹜。
看台下面的那片空地,也很快挤满了殷实的城乡平民,由于自卑、贫穷或身份不明,不敢僭取更高的席位。不言而喻,在这些人中间,是最容易发生互不服气、相持不下的争吵的。
参赛的骑士不多也不少,大概有八十位左右。
虽然是骑士团体战,但是这个比武场地是容不下八十多位骑士在这里横冲直撞的,这毕竟不是真正的战斗,毫无顾忌太过危险。
因此骑士团体战是作为最后的决赛环节。
在团体战之前,还要进行一轮个人战,淘汰一部分,当然就算被淘汰了,如果有意愿继续争夺荣誉。但通常不会有人这么厚脸皮。
主要规则如下:
第一,挑战者不得拒绝应战者的比武要求。
第二,任何要求比武的骑士,都可以从挑战者中选择他的对手,只须用长枪轻击一下该人的盾牌。
他这么做时,如果用的是枪柄,那就表示他要求的是所谓友谊比赛,即枪尖上装有一块圆头木板,因此交锋时没有危险,至多人和马受些震动;但如果用枪尖轻击盾牌,那么比武就得“真干”,也就是用锐利的武器厮打,像真正作战一样。
第三,当出场的骑士完成各自的誓约,每人打败五名对手以后,威廉王子便可宣布第一天比武的胜利者,他获得的奖品是一匹十分漂亮、无比强壮的战马;除此以外,他的勇敢还可获得一项殊荣,那就是指定爱和美的女王,这位女王便将负责颁发奖品。
第四,根据规定,最后的骑士团体比武,所有在场的骑士,凡是想争夺荣誉的都可以参加。全体参加者每两人一队,各尽所能,英勇拼杀,把对方击落马下或将对方拖出场外,即淘汰对方。
直到威廉王子发出号令,宣布比赛结束为止。
表现最出色,即淘汰对手最多的骑士,经威廉王子裁定后,由爱和美的女王为他加冕,戴上用薄金叶制作的、雕成桂冠形的头饰。这样,骑士比赛便结束了。
但下午还要举行群众性的射箭比赛、斗牛和其他娱乐活动,让大家从直接参与中获得更大乐趣。
.........
这大概是埃里克头一次正式参加一场比武大会,夏陵的那场只有剑斗,完全是半吊子,骑士骑士,最重要的得斗骑枪。
埃里克现在在比武会场北面的帐篷区,这里是休息区,他在这里等待出场,不过他的目光在一旁的高台上扫视,却没有看到鲁弗斯的身影。
于格站在埃里克身旁,正在分享他刚编的故事。
“我曾经是杰出的骑士。我想现在也是,但感觉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二十年前,我曾为先王亨利效力,我与他并肩作战,知道吗?我们是战友。
他和我说,我迟早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骑士。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场战争,莫特默尔会战,这个世纪最凶险的战争,战争的结果我想你也应该清楚。
那个诺曼底的公爵赢了,我们是败者。公爵是个杰出的军事家,他之后的人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他为自己赢得了一顶王冠。
所以我不恨他,我甚至有点向往他。
与之相反,我憎恶我的领主,我的领主是先王亨利的男爵,但他是个可恶的人,尽管作为他的仆从,我不该这么说自己的封君,但我还是要这么说。
他是狡诈的,他是卑劣的,莫特默尔会战后,我们处于劣势,于是他与诺曼贵族交好,出卖了我的领地。
没有人帮我,我对正义绝望了。于是我上路了,靠我的臂力生活,我寻找比我更坏的人,我想向他复仇,现在也是。
我的妻子担心诺曼人攻破城墙后会残忍行事,便与诺曼人进行了交涉,让他进入了我的城堡。经过一番挣扎之后......她就上床睡觉了。
我的儿子被一个诺曼贵族宣布为庄园主,成年后就可以继承,在此期间那个诺曼贵族是摄政和保护人,一切收益将归他所有,剩下的只够我的夫人维持一个小家庭。
而我一无所有,我只能够流浪,并伺机复仇。”
“抱歉,你看起来可一点也不落魄。”埃里克没有直接戳穿于格,而是顺着他的话茬,打趣道。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悲伤。都这么糟糕了,整天哭丧着脸,也无济于事。
所以我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精致点,用尽我所剩下的一切,穿得光鲜亮丽,能够让我短暂忘记伤痛,从而让我精神点。
就像现在,比起我的悲伤过去,你更加在意我的这身行头,不是吗?
即便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他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于格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假装自己是个硬汉,“对了,你呢。每个好骑士都有一个好故事,不是吗?”
“我?一个从意大利来诺曼底谋生的私生子,我的父亲不打算留给我任何东西,我发誓要过得比他更好,并让他为之后悔。”埃里克随意地敷衍道。
“刚才不是说你是丹麦人吗?丹麦不是在北边吗?意大利应该在南边才对。”于格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丹麦人想去哪就去哪。”
“也是。”于格点了点头,虽然他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埃里克注意到那个豪华高台上多出了几道身影,其中之一正是鲁弗斯,他没有戴头盔,所以他那红脸很显眼,鲁弗斯身旁还跟着一个穿着北意大利风格服饰的青年,青年显得很慵懒,似乎对比武大会没什么兴趣。
这时,喇叭声响起,传令官说话了,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人群沸腾起来。比赛开始了。
传令官命令仆从举起不同颜色的彩旗。
一轮十个骑士,十个骑士进场,埃里克是其中之一。
“愿上帝保佑你。我是看好你,少年。”于格拍了拍埃里克的马,一副过来人的模样。
随着骑士们进场,人群发出“嗬--嗬--嗬--嗬--“的叫声,就像一个人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时,人群会发出的叫声一样。
侍从从靠在栏杆上的地方拿起一把骑枪,递给每一位入场的骑士。
同时还拿起两把备用的骑枪。
这是特制的骑枪,专门用于比赛的那种钝尖的四节矛。
第一百七十八章没必要这么认真
斜坡的看台上人头攒动,英国北部和中部的贵族、官僚、阔佬和美女,几乎全都汇集到了这儿。
这些尊贵的观众穿着形形色色、鲜艳夺目的衣服,构成了一幅欢乐轻快、奢华繁荣的景象;场内平地上则挤满了殷实的市民和快活的自由民,他们的衣着比较朴实,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圆圈周围,形成了一条暗淡的边缘地带,既对它起了调和作用,也把它衬托得更加光辉灿烂了。
在开赛之前,典礼官照例要拉开嗓门大喊:“赏钱,赏钱,勇敢的骑士们!”
于是大把大把的金银钱币从看台上扔了下来。
按照传统,典礼官是荣誉的保护者和记录者,对他们的慷慨赠予是骑士精神的豪迈表现。
他们也照例会用响亮的呼喊答谢观众的好意:“美人献出爱情,武士视死如归,慷慨解囊得到赞美,英勇无畏人人钦佩!”
普通的观众随即大声喝彩,一大队号手也吹响了雄壮的曲子。
等这些声音平息以后,典礼官们便在兴高采烈中纷纷退场,只剩下两个警卫督察留在场子两头,他们全副武装,骑在马上一动不动,像两尊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