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全名,西奥德雷恩。”
“好的,西奥。”
“你这家伙......话说你怎么在这?大前年的时候我拜访过你的叔叔安贝尔,他说你去了英格兰的修道院?”
“次子的命运。”埃里克轻叹了一口气。
“是啊,就和十年前的我的一样,但是就像那时候你对我说的,‘上帝不会将一切注定’,瞧,现在成了我舅舅的继承人。”
“幸运只是调味剂,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有福。我记得你当初说过比起骑士来说,你更希望成为一名吟游诗人。”
“谁让某个家伙给我写了那么多骑士小说,吟游诗人这个行业有你就足够了,我这辈子都写不出那么完美的句子。之后我就在想也许成为传颂的主角比起传颂者本身更加有趣。
我现在二十岁了,再过十五年,看看我是不是有运气与亚历山大齐名。再过三十年,人们就会知道我是不是比得上死去的恺撒。”
西奥的手抚在了腰间长剑上,他缓步地后退,尽管依旧保持着轻松的语气。
“西奥,听我说......你可以有更好的选.......”
“埃里克,我的朋友,我的挚友,我的兄弟。在我那黯淡的岁月里,与你的相遇是上帝对我最好的怜悯。
是你教会了‘这个世界远比我想象得要远大得多’,是你告诉了我‘我们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糟糕’,是你告知了我‘人究竟该怎样活着’,让我不至于在那个破烂的修道院里草草地度过一生。
你的每一部骑士小说我都是第一个读者,如果骑士需要抛弃一切的品行,只能够保留一个的话,那么保留的那个就只有忠诚,这就是我的回答。
你应该尊重我,埃里克。”西奥目光显得颇为坚定。
“你现在变得敏锐了。”
“因为埃里克你从来不打算在我面前掩饰。也许作为朋友,我该为你的信任而感到欣喜。”
在刚才靠近埃里克时,西奥看到了埃里克的修道服下的锁子甲。
“但是作为骑士,现在我有点讨厌你这一点了。这是一种蔑视不是吗?”
“你打不过我的,西奥。我觉得朋友之间,我们没必要针锋相对。”
埃里克摊开了手,快步地向着西奥靠近。
“而且我知道你要去做什么?但是我要告诉你,结果已经注定了。你们的步兵听说骑士战败,现在已经掉头跑路了。”
“我们没有战败。”
“这重要吗?人们有时候不需要真相。重要的是他们并不想掺和这场诺曼人的战争,也不想为诺曼人流血。”
第一百一十五章我就是从这里跳下去!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西奥微摇了摇头,随后拔出了长剑,对向了埃里克。
“看来没得谈了。”
埃里克叹息一声也拔出了长剑。
西奥正要挥舞长剑,然而下一刻一股风息便刮在了他的脸颊上,长剑剑身发出“叮”地一声,巨大的力道自剑身传开,最后长剑脱手而出。
雨滴模糊了他的视线,但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他脖颈处传来的轻微刺痛感。
可以明确的是他已经输了,在短短的几秒钟时间胜负已经被决定。
“你杀了我吧。我就是死,从这里跳下泰斯河淹死,我也决不投降,这是我作为骑士的尊严。”西奥一副随时准备英勇就义的模样,把脖子一梗。
“宁死不屈?”
“当然!”
“绝对没得商量?”
“当然!没得商量!”
“就算我怎么说都没用?”
“当然!怎么说都没用!我宁死不屈!”
“好吧,我原本以为你可以得到你舅舅的全部采邑。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可以为你写一部史诗。”
“成交!”
西奥直接双手握住了埃里克的右手。
........
步兵营地。
骑士老爷们对于雨的关注,首先是它对攻城造成的麻烦,以及他们又得在这里消耗多少日子,尽管在延长的日子里,他们无法享受美人温软的怀抱,城堡里的美味又猎奇的飨宴。
好在时间越长,他们越有机会获得荣誉,越有机会去“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
但是对于大部分征召老农来说,也许早点回家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因为就算在恶劣的环境里,骑士老爷们也总会想出些办法来享乐,而随之而来的头疼与烦恼他们完全不考虑,一股脑儿交给征召老农就可以了。
迪克兰就是这种想法的祸害者,他负责管理骑士老爷们的“伙食”,如果只是一个炊事兵的话,应当是一件幸事,但是奈何他需要管理的是一群总是浑身臭气,时不时沾染着粪便的猪。
也许这一点是可以忍受,因为迪克兰之前在村子里就是个猪倌,但是要命的是他并不因这可以不上战场。
“圣维特索尔特啊,把灾难降临给这群蠢猪吧。”
迪克兰拿起号角大吹了一阵,他现在在营地附近的森林里,他原本是想离主战场远一点,这个效果是达到了,但是现在又有了更加头疼的事情了。
这些猪进了森林就到处乱跑。
号角声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蠢猪们对于这些抑扬顿挫的号音无动于衷,只是发出了一阵同样节奏分明的哼叫,并不想听从指挥,放弃可以把他们养肥的山毛榉实和槲果构成的丰盛宴席,离开草木丛生的溪边。
还有些更加过分的,任由半个身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浆里,根本不理睬他。
好啊,那群骑士老爷这么无视他的强求,现在这群猪也开始无视他了。
“让这些该死的猪和我都遭殃吧!我敢打赌,西奥大人今晚来验收的时候,绝对对不上数!”迪克兰大叫着。
“你就叫吧。叫得再大声点,最好让所有人,让那群诺曼人都知道你现在做错了事。我敢保证,你的两条腿绝对要折一条。”
说话的人戴着还戴着一顶帽子,帽子周围挂着几只小铃铛,大小与猎鹰身上挂的差不多,当他转动脑袋时,它们便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由于他没有一刻不在变换姿势,因此铃声总是响个不停。
他的帽子边上围着一条坚硬的皮带,皮带顶部雕了花,有些像公爵的冠冕。
这些铃子,帽子的式样,有着鲜艳紫色、质地尚好的花衣,以及他本人那些装疯卖傻的表情,便足以说明他是属于家庭小丑或弄儿那一类人。
也就是财主家中豢养的丑角,在这些主人不得不待在家里,百无聊赖的时候,给他们说笑逗趣消磨时光的奴仆。
“方斯!方斯!”
迪克兰没有理会他拉直喉咙,向一只癞毛狗吆喝道,这狗样子凶猛,有些像狼,那是一种一半像警犬,一半像灵的猎狗,它一瘸一拐地跑着,仿佛想执行主人的命令,把不听话的咕噜咕噜哼叫的猪赶到一起。
但是事实上,由于它误会了主人的信号,不理解自己的任务,或者幸灾乐祸,反而把它们赶得七零八落,使它本来似乎想挽回的尴尬局面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你就这么看着,汪八!这没心肝的家伙。绕过山背后,堵住它们的路,只要你占了上风,它们便无可奈何,只得乖乖听你摆布,跟一群绵羊似的,随你要他们上哪。
猪就是这么贱的动物。”
“一点也不错,不过我已经和我的两条腿商量过了,他们一致的意见是,穿着一身漂亮衣服,跑进烂泥地里,对维伦老爷和我本人以及我的华丽装束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
因此,迪克兰,我劝你把方斯叫开,随那些猪爱上哪儿就上哪去,哪怕落进散兵游勇,绿林强盗手中,它们命该如此,这跟它们到了早上变成诺曼人的样子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这些猪变成诺曼人,我还舒服一些。不过它该怎么变成诺曼人,我有点听不懂,汪八。这是新流行的哑谜吗?”迪克兰看向了蹲在一块岩石上的汪八。
“算是吧。毕竟是九年前开始流行的。让我来提示你,你管这些咕噜咕噜,用四条腿跑路的畜生,叫什么?”汪八走下了岩石,靴子粘上了烂泥。
“Swine(猪)呗,傻瓜,还能是什么?不,这就是傻瓜也知道。”
“是啊,Swine是地道的撒克逊语,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呢,在这些猪被开膛破肚,掏出内脏,肢解分割之后像是卖国贼那样给倒掉起来的时候,你管它叫什么?”
“Pork(猪肉)。”
“一点不错,就连傻瓜都知道,pork难道不是十足的诺曼法语吗?这样在这些牲畜活着,由撒克逊奴隶管理的时候,它属于撒克逊民族,用的是撒克逊名字。
但是一旦它给送进城堡,端上贵族老爷的餐桌,它就变成了诺曼族,称作pork了。”
“还真是这样。汪八,我的朋友,想不到你这傻瓜的脑袋,还真有两下子。”
“还不止呢。我们的公牛老爷归你这样的奴隶和仆人照料的时候,它用的是撒克逊名称,一旦被送到尊贵的嘴巴前面,它就变成了时髦的法国佬,被称作beef了。牛犊也变成了veau了。
需要照料时,是撒克逊族,可是变成美味佳肴后就变成诺曼族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骨气!骨气!骨气!
“我的圣邓斯坦啊。”
迪克兰叹息一声。
“你说出了一个伤心的事实,现在留给我们的几乎只有我们呼吸的空气了,而且连空气也恨不得不给我们,只是为了要我们替他们干活,才不得不留给我们。
鲜美可口的食物是为他们的餐桌准备的,漂亮的娘们是给他们做老婆的,精锐勇敢的军队也给外国主子打仗,他们的白骨堆积在外国的战场上,留在这儿的大多既不愿意,也没力量保护不幸的撒克逊人。
突然间他又提高了嗓音喊道,“就这样,就这样,干得好,方斯!你总算把它们都赶来了,小伙子,勇敢一些,领着它们回家吧。”
汪八说:“我知道你认为我是一个傻瓜,要不然你不会这么鲁莽,把脑袋伸进我的嘴巴。
你针对诺曼人讲的那些叛逆的话,一旦给西奥爵爷或者维伦男爵听到。你这个猪倌儿就性命难保了,你会给吊死在这些树上,教训一切企图犯上作乱、煽惑人心的家伙。”
“你这走狗,是故意骗我讲这些话,要想出卖我不成?也是你这个家伙,抱着你这身花衣以及那顶可笑的破帽子不放,即便它们代表着你是诺曼人的小丑。”迪克兰对着汪八咒骂道。
尽管是咒骂,但语气一点也不重,汪八是迪克兰的朋友。
“差不多得了,迪克兰。凡是替诺曼老爷当差的都是小丑,都应该遭到轻视和嘲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成为小丑,我得养活自己的家人,我也没害谁。
而你迪克兰,不也为了家人提诺曼老爷管理这群蠢猪吗?撒克逊人总是对自己人龇牙,剥夺迫害自己族人的自由,对强大、真正的敌人不敢诘问一句,所以说撒克逊人也活该有此一劫。
我要是上帝,也唾弃撒克逊人。”
汪八对着一只在他脚边蹭着他大腿的蠢猪,啐了一口,并踹了它一脚,蠢猪哀嚎一声,逃入了猪群。
迪克兰那条名叫方斯的狗总算听懂了他的命令,成功地稳住了猪群,沿着小路,准备出森林,驱赶着向营地走去。
“该死,你这家伙应该去当一名智者,如果你是神职人员,说不定可以成为一名圣人,而不是一个籍籍无名,成天想着逗人傻笑的小丑。”
“算了吧。我对开悟素不相识的蠢材不感兴趣,真正的智者在那些蠢货眼里也只是小丑,愚者最喜欢嘲笑智者,因为智者会让他们看到真实,而真实又是残酷的,因此他热衷于将智者变为愚者。
好了,安静点,好像什么人来了。”
汪八对迪克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他听到了一阵马蹄声。
“管他是谁呢。反正不外乎是三件事,上战场,做饭,修厕所。说真的,打起来我第一个跑!”
“就当是消遣了。也许是仙国来的,他带来了奥伯龙国王的消息。”
汪八的话,让迪克兰也来了兴趣,两人就这样走出了森林,回到了营地的位置。
营地里来了一个陌生的少年,少年骑着一匹战马,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锁子甲,让人感觉锁子甲会随时把瘦小的他压垮。
“我敢打赌,这个家伙绝对没有超过十五岁,说不定真是奥伯龙也说不定。话说精灵奥伯龙会夹杂着这么浓重的赫尔福德口音吗?该死,我家七十岁的婶婶都比他说得清楚。”迪克兰喋喋不休地吐槽道。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你是高贵的牛津乡下人了。这至少说明对方是个撒克逊人不是吗?”汪八摆了摆手。
“所以你听得懂‘奥伯龙’在说些什么吗?”迪克兰听到了由远及近的欢呼声。
“大意是我们可以撤退了。自大的诺曼老爷们已经去见上帝了。”
“真的假的,最近令人惊掉下巴的发展还真多,昨天我还听瘸子说国王已经死了。”
.......
由于意外地发现了西奥的缘故,所以埃里克将自己率领的第三分队交给了安斯贝尔来率领,让安斯贝尔去进攻维伦男爵骑士队伍的后翼,与贝莱姆、莱夫成三面夹攻之势摧毁维伦男爵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