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镇守漠北一百天,朱棣崩了 第223节

  不愧是油炸蝗虫,色香味俱全,非常吸引人的胃口。

  “王坚,来,你也尝一下。”

  朱高煜招呼王坚来尝一下蝗虫,然而王坚却是摇头,死活不吃。

  最终还是朱高煜摆出主公的威严,王坚才压制住心中的恐惧,尝了一只蝗虫。

  只感觉一股香味从味蕾传过来,1.0让他胃口大开。

  就忍不住又夹了几只蝗虫,塞进了嘴里。

  虽然感觉自己这样和原先的态度有些不符。

  但实在控制不住身体那该死的冲动。

  朱高煜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让其他百姓也来品尝蝗虫。

  百姓们带着深深的好奇,将蝗虫放进嘴里。

  都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大拇指。

  蝗虫的味道和平常的肉香味差不了太多。

  而且别有一番滋味,感觉很是不错。

  在观看的人群中,也有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读书人。

  他们看到百姓们纷纷吃蝗虫,脸色变得铁青。

  在儒家学术里,蝗虫就是神虫,不容冒犯。

  董仲舒身为儒家大儒,说的话不可能有错。

  但现在好了,神虫都变成了食物。

  这种行为肯定会触怒上天,会受惩罚的。

  一名读书人看到自己的同伴居然也吃起了蝗虫,愤怒道:

  “蝗虫是神虫,你怎么能吃呢?”

  “当然能吃,嘎嘣脆,很好吃,你可以尝尝。”

  同伴没有当回事,反而把一只炸好的蝗虫塞进了这名书生的嘴里。

  这名书生很抗拒,在心中坚持不吃神虫。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鬼使神差中竟然吃了蝗虫。

  瞬间,就感觉到了蝗虫的美味。

  “董仲舒前辈,对不起,蝗虫实在太好吃了,晚辈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这名书生在心中向董仲舒说了一声对不起。

  然后含着热泪,把同伴手中的蝗虫抢过来,放进嘴里.

第一百六十四章:差点绝种的蝗虫!!宗族恶势力!!

  很多百姓都争相抢夺蝗虫,吃过之后,赞不绝口。

  尚百诚看到面前这一幕,眼神中充满了鄙夷。

  这蝗虫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

  而漠北这些人却吃得这么高兴。

  就跟饿死鬼差不多。

  漠北到底有多贫穷,才发生这样的情况!

  虾仁原野也尝了一下油炸蝗虫的味道,感觉很不错,便招呼尚百诚。

  尚百诚却连搭理的想法都没有,转身离去,返回了自己的王府。

  ..

  事实证明,在一群吃货面前,再牛逼的蝗灾也只是食物而已。

  中寰城的这一次请客,瞬间就传遍了漠北省。

  油炸蝗虫居然这么好吃!

  整个中寰城的百姓在吃过一次之后,还想再吃第二次。

  一些酒楼更是用蝗虫制造出各种精美食物,更吸引人的胃口。

  推出之后,就引起整个漠北的竞相模仿。

  一时间,捕捉的蝗虫居然有些不够吃。

  因为,百姓都将目光瞄准了野外的蝗虫。

  纷纷拖家带口,全家老小齐上阵,去捕捉蝗虫。

  不管是自己吃,还是卖给酒楼,都是不错的选择。

  但漠北的蝗虫都倒了血霉。

  他们铺天盖地,前呼后拥,想要祸害整个漠北。

  但迎接他们的都是一张张大网。

  然后就是被烹炸的命运。

  如果蝗虫有智慧,绝对化掩面哭泣。

  想他们蝗虫纵横整个中原,没人是对手。

  即便是大明王朝的皇帝,也无可奈何。

  但到了漠北,却成了食物。

  整个蝗生,一片昏暗,太丢蝗虫一族的脸了!

  中原地区的蝗虫并不知道漠北已经成了蝗虫的禁地。

  在祸害完中原之后,就跑去漠北。

  还没开始祸害庄稼,就成了百姓们的猎物。

  蝗灾在漠北持续了大半个月。

  但漠北损失的粮食并不多。

  最多只有一成,还在接受范围28之内。

  不过百姓们还有些意犹未尽。

  毕竟油炸蝗虫的味道实在不错。

  而且捕捉蝗虫,卖给酒楼,也挣了不少钱财。

  王坚来到朱高煜的面前,恭敬地说道:

  “主公,虽然这次蝗灾已经过去,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

  “说说看。”

  朱高煜做出一副倾听的姿态,然后就听王坚回答道:

  “漠北省除了属于主公的属民之外,还有上百万的原住民。”

  “他们并不像属民那样开明,也不像属民那样对主公完全拥护。”

  “主公的政策下到原住民所在的乡镇之后,很多宗族为了一直之私,阻拦百姓灭蝗。”

  “他们想等候老百姓的粮食都被蝗虫祸害干净之后,以低价购买百姓名下的田地。”

  “以达到为自己谋利的目的。”

  朱高煜的脸色彻底冷了下来,他最反感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冷声问道:

  “为何发生这样的事情,本王到现在才知道。”

  “回禀主公,皇权不下乡,宗族掌控着一切,根本没人敢往上告发。”

  听到王坚的回答,朱高煜的脸色越发冷峻,说道:

  “换身衣服,跟本王去这样的地方看看。”

  “微臣遵命。”

  ..

  王家村。

  王家宗族的族长王山把寡妇秦莲叫到了院子里,问道:

  “秦莲侄女,前些日给你说的事情,你想得怎么样?”

  “族长,能否再容我想几日。”

  秦莲在心中恨死了王山,却丝毫不敢表现出来。

九 七 五 六 三 二 四 一 零

  她是百里之外秦家镇的族人。

  嫁到了王家村。

  但她的运气很不好,丈夫被贼寇所杀。

  留下她和一名五岁孩子相依为命。

  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

  没有了丈夫的女人。

  不仅时刻要面对周围邻居的流言蜚语。

  还要提防四周那不怀好意的目光。

  比如说族长王山。

  王山看到秦莲没了丈夫,就准备抢夺秦莲的五亩土地。

  而付出的代价,就只有一两银子。

  秦莲名下的土地,都是上等的良田。

  平均每亩土地至少价值十两银子。

  甚至有商人出价五十两银子,想要购买土地,

  秦莲也没有同意。

  因为这是她和自己孩子赖以生存的命根子。

  又怎么可能以区区一两银子的价格,就卖给王山。

  但王山身为王家村的族长,大权在握。

  在王家村,即便是县太爷,也没有王山的话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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