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轻轻地打了个响鼻,朝着朱高煜迎了上来。
所过之处,战马纷纷退让,并且低下马首,以示对于这匹马的敬畏。
如果没有意外,它就是马王,马中王者。
看到这匹马,朱高煜眼中浮现出喜爱的神色,伸出手,去摩挲它的脑袋。
马王低下脑袋,享受着朱高煜的抚摸,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你全身都呈现棕色,蹄子上各自带有一撮白色毛发,像云一样。”
“以后就叫你红云吧。”
朱高煜想了一下,起了一个自己还算满意的名字,拍了拍马王的脑袋说道。
“西屡屡……”
红云发出一声兴奋的叫声,用脑袋拱了拱朱高煜的身体。
朱高煜心领神会,叫人给红云装备好缰绳和马鞍,然后骑到背上。
红云立刻撒欢地在牧场上跑了起来。
朱高煜体会着这风驰电掣的感觉,心中的舒爽溢于言表。
简单比喻一下,就是和当代人开着跑车去兜风差不多。
红云跑了半炷香时间,朱高煜便让它停了下来。
王战带着羽林卫来到了牧场,他们望着前方的战马,嘴角都流出了口水。
一匹好的战马,在他们看来,就是第二个老婆。
“去挑选自己心仪的战马吧。”
“王爷万岁。”
羽林卫纷纷跑向自己心仪的战马。
王战也没有迟疑,冲向一匹健硕的战马。
这匹战马虽然比不上红云,却也是不可多得的好马。
朱高煜跳下红云的背部,把王坚叫了过来。
“你立刻组织属民制作马鞍、马蹬和马蹄铁,然后给战马按上。”
马鞍可以起到固定位置的作用,有效的防止从马背摔落下来。
脚蹬则是可以辅助上马,减轻疲劳和增强稳定性。
至于马蹄铁,可以有效地保护马掌,减少战马的损耗。
“好,我现在就去办。”
王坚点点头,朝着朱高煜施了一礼,离开了牧场。
“黑风寨,希望你们不会令本王失望啊!”
朱高煜看向挑选战马的羽林卫,对于后天的战斗多了几分期待。
黑风寨在漠北横行几十年,抢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
如果能得到,短期内,他就不用再为钱发愁。
不过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够彻底吞下黑风寨。
必须等灭掉那五千强盗骑兵,召唤出两万大秦军队才行。
..
三天时间一闪而逝。
王坚给所有战马都装备上了马鞍、马镫和马蹄铁。
两千羽林卫将士本身就是骑马好手,而战马又非常具有灵性。
所以羽林卫将士和战马的磨合非常顺利。
对付鞑靼骑兵还有些勉强。
对付五千名强盗骑兵,却是手到擒来。
..
黑风寨。
李黑水看着台下的五千名强盗骑兵,心中豪情万丈。
别说只是劫掠一个藩王封地。
就算是对战朝廷大军。
五千骑兵也能战而胜之。
虽然这五千骑兵都只是会骑马的强盗,而坐骑也只是普通的马。
但丝毫不影响他那必胜的信心。
“老五,这次还是由你带队。”
秃头强盗是黑风寨最擅长率领骑兵作战的人,也是他的心腹。
五千骑兵由秃头强盗率领,他放心。
“寨主放心,我这次过去,肯定把朱高煜那小子抓来。”
秃头强盗朝着李黑水拱了拱手,脸上露出嗜血的笑容。
他上次吃了那么大的亏,脸都丢尽了,这次必须得找回场子。
“人家是大明的藩王,地位崇高,所以本寨主想请他来做客。”
“是请来,不是抓来,记住了吗?”
李黑水在“请”字上加重了语气。
“老五明白。”
秃头和尚带着五千骑兵奔向朱高煜的封地。
至于李黑水的警告,有没有放在心里,只有他知道。
“大厅内已经备好了酒肉,大家痛快吃喝,静等老五胜利归来。”
“哈哈哈,李寨主,请。”
李黑水和其他强盗势力的首领进入议事大厅。
大碗吃肉,大碗喝酒,喜气洋洋,丝毫不为秃头和尚和那五千强盗骑兵担心.
第三十四章 杀。(求鲜花评价票!!)
平凉城,知州府。
李信给自己到了一杯热水,又放上珍藏已久的茶叶。
茶香弥漫,韵味悠长,让他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很是惬意。
“老爷,出事儿了,老爷,出事儿了。”
一阵急促的声音吵醒了李信,睁开眼睛,就看见管家慌不择路地冲进了房间。
“管家,什么事让你这么慌乱?”
“黑风寨召集漠北北部各个山寨,准备劫掠四王爷的封地。”
管家说完,李信也急了起来,吩咐道:
“赶快去通知驻军,救援四王爷。”
“四王爷要出了什么问题,我们都别想活。”
在昨天,他就接到金陵传来的命令,救援朱高煜。
只是并没有当回事,仅仅派人去盯着黑风寨。
毕竟朱高煜是大明藩王,地位崇高。
脑子被驴踢了,才敢劫掠朱高煜的封地。
但没想到黑风寨真敢!
李信现在是真的慌了起来。
如果黑风寨伤到朱高煜。
就算朱棣不砍了他的脑袋,漠北百姓也会将他撕成碎片。
..
秃头强盗带领着五千强盗骑兵,不断接近朱高煜的封地。
黑风寨距离封地足有上百里之远。
再加上天气炎热,温度和蒸炉差不多。
五千强盗都是饥热交迫,浑身算弱无力,一副快要死的模样。
秃头强盗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大声喊道:
“还有二十里地,我们就能接近地方了。”
“攻破城寨之后,可以纵情劫掠半天。”
一想到纵情劫掠的场景,强盗骑兵就如同打了鸡血,全都兴奋了起来,眼睛冒起红光。
为什么做强盗?
不就是为了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能随意享受那一掐就能出水的小娘子。
只要攻破封地,全都能实现。
“五当家,有情况。”
一名强盗看着前方的斜坡,立刻向秃头强盗禀报道:
“前面斜坡上有人,正好挡在我们的路上。”
“踏马的,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敢拦我们的路!”
秃头强盗骂骂咧咧地嘟囔道,看向前方。
前面是一个高有四五十米的斜坡。
而在斜坡上,则站着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
面容英俊,眼若星辰,血红色的披风随风飘摇,飒飒作响。
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
秃头强盗强忍住内心想要跪拜的冲动,可以发誓,他见过不少贵公子。
但和面前这名青年相比,就是乡下的农夫,没有任何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