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驾驶楼里一下来,我趔趄了一下。站在一边的红艳伸手扶了我一把。司机催着要卸货,已经是半夜了,市场里根本就看不到人。
司机嘀嘀咕咕,摔打着车门。他这一路来,跟我说了几次要加车费,我一直装聋作哑没搭理他。司机明白在我这里是没办法了,又提出送他一箱猴头菇,这次是我姨不同意了。
货到地头,死活由天。我被他催得烦,就想干脆加点钱算了,姨把我拖到一边说:“给吴倩打个电话,她有办法。”
我有些莫名其妙,这吴倩能有什么办法?她不是个做苦力的人,也没有跟做苦力的打过交道,她能有什么办法?我想不明白。
姨说:“你就照我说的去做。”
我看了看自己,才去苏西乡几天,怎么就感觉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了?我甚至感觉自己身上冒出来的都是土气,我看着姨说:“到哪里去打啊?”
“外面有大把公用电话。”姨嗔怪着我。
“算了。还是我来吧。陈秘书你给我帮点忙就是了。”柳红艳捋了捋衣袖说:“不就一车菇子么?能花多少力气啊。”
“还是叫吴倩过来吧。这个地方是她找的,她不来,我们卸到那里好呢?”姨坚持着要我去打电话。
我看了一眼市场外面,灯火辉煌。我居然有点胆怯,过了几天煤油灯的日子,我好象已经很习惯那种灰暗了。面对璀璨的城市夜景,我恍如走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
我拨通了吴倩的电话,她在话筒里很简单地说了句:“到了?”就好像知道我会给她打电话一样。
我在电话这边点着头,我相信吴倩能够看到我点头的。
“我马上到。”吴倩挂了电话。
我把一块钱递给店老板作电话费,又买了包烟。老板问我:“还需要点什么,老板?”
他的这句“老板”让我心里感觉无限的熨烫,奶奶的,老子就是个老板!我大气地把钱往他的手里一拍说:“来点饮料什么的。”我一下子找到了城里人的感觉。
回去市场,我递了一罐健力宝给红艳,她接过去,在灯光下偷偷地端详。姨在车边走来走去,司机锁好车门,人已经不见踪影。
姨见我回来,问我:“打通没有?”
我点点头,递给姨饮料。
我们说了几句闲话,就看见一辆的士开了进来,后面跟着几辆摩托车和一台小货车。吴倩下了车直奔过来,伸开双手抱了姨一个满怀,说:“辛苦了吧。”
我没敢看她,自从上次我在姨家折了她的花以后,我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陈风,”吴倩大大方方地叫我:“你过来,我们说点事。”
我摸摸后脑勺说:“什么事啊?”
吴倩笑了笑说:“你紧张什么啊?怕我吃了你?才去几天啊,做官了就不认识我们老百姓了,是不?”她快活地笑起来。
第13章 大赚一笔
我不是自卑的人!我一直就不是自卑的人!我现在是个国家干部,我没理由在一个小女子面前自卑!我挺了挺胸,我觉得这个动作很有必要。我说:“不至于吧!我没怕你啊。”
“废话不说了。你告诉我,这些多少钱一斤?”她指着一车子的猴头菇问我。
我想也没想就说:“五块。”其实我是一块多一斤收来的。
“好!那我给你十块一斤。”吴倩挥了一下手说:“车费是我先付的,装货的塑料箱子也是我买的,这些平均摊下来每斤要二块,按八块一斤回收给我,你看行不?”
我没说话,站在一边的红艳下意识地抓紧了我的手。
吴倩大概看到了红艳的动作,她笑着问红艳说:“红艳妹,你看合适吗?”
红艳使劲地点着头。我知道,红艳来的时候还是忧心重重的,她不知道现在外面的世界究竟发生到了什么时候。按照她的说法,这些原本就一分钱也不值的东西到了城里怎么就那么贵了呢?
“那就说好了啊。”吴倩朝身后的一群人挥挥手说:“你们都看着啊,价格每斤十五块,低于五十斤不卖。”
骑摩托车的一听就一窝蜂涌上来,把我的车围了个水泄不通。
从吴倩出现还不到一个小时,一车菇子就分完了。
吴倩嘿嘿笑着冲我说:“陈风,你带红艳去宾馆休息,我搞好了就来跟你结账。”
我说:“要不我留在这里帮你吧。姨带红艳去就行了。”
红艳看了我一眼说:“我也在这里算了。天也快亮了,宾馆要花那么多的钱,没必要啊。”
我说:“你还是去睡吧,等货发完了我去宾馆找你就是了。”
姨打个呵欠说:“这样吧,我带红艳回家。陈风把货发了就到家里来一趟。中午我们一起吃个饭。你现在是政府老板,应该请客的。红艳来了,我这个做姨的要尽一下地主之谊。”
猴头菇的生意让我大赚了一笔。我把钱全部存进了农村基金会,基金会的利息高,远远超过农村信用社。我一回来老李就找到我,一定要我把钱存进基金会,因为老李的儿子在基金会里做主任。
苏西乡没什么大收入,乡民们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当初基金会成立的时候县里拨了三万块做头本,到现在过了几年了,头本还未翻番。
对于存钱我基本没什么概念。老李连续来了几次,还让儿媳妇给我送了几回鸡汤,老李的儿子每次见到我,老远就陪着笑脸,嘘寒问暖的特别热情,因此,我在老李的儿媳妇又一次送鸡汤来的时候我说话了。
“金玲嫂子,你今天要你老公来一趟吧。”我说。我早已经知道她的名字叫金玲了。给我送了几次鸡汤,彼此之间也熟了。但我们一直没交流过,她好看的白净小脸总是勾着,每次看我喝完,就快速收拾好头也不回地离开。
金玲瞄我一眼,从我手里接过碗筷说:“他不在家呢。”
“你公公在家吗?”我笑着说:“我不能对不起你们家的鸡汤啊。”
“他们两个都去县里了。”金玲说:“要明天才回来。”
金玲的婆婆早年就过世了,老李一手把儿子带大,没有再娶,又送儿子读了个财会中专,帮着把儿媳妇娶回来。金玲的身材凸凹有致,既有少妇的丰满,又有少女的水灵。可惜的是,她嫁过来后肚子一直不见动静,结婚四年了没生个一男半女。
“你今晚来家吃饭吧!”金玲说:“我今天找满爹买了一只野兔,还是活着的哪,你来帮我杀兔子,我不敢杀生。”
“好啊!”我兴奋地说。
我来苏西乡三个月,吃来吃去,吃不腻的就是野兔肉。茶油红烧的野兔肉,天下美味。当然,红烧也好,炖汤也好,做得最好的还是金玲,她把野兔肉那股骚味处理得干净完整,这在整个苏西乡,还没有那个女人能做到,即便是食堂的老王,也没有办法做到。
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金玲的邀请,金玲抿嘴一笑,收拾好碗筷轻飘飘出了门。出门时回头一笑说:“陈秘书,姐给你打点好酒回去喝。”
我笑哈哈地点了点头。
这个小媳妇漂亮,话不多,做事还勤快,是我来苏西乡比较正式接触的第二个女性,认识她是因为老李叫她来帮我收购猴头菇。比起像未熟的柿子一样青涩的柳红艳,金玲就像熟透的水蜜桃,让人无限遐想。
柳红艳是我最信任的朋友,我从来没有把她当做是个可以亲近的人,不仅是因为她的青涩,关键是郑刚,这个经常从腰间解下枪套摆放在我面前的男人,从我一来,就充满了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