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呆了。
这帮人头铁吗?
“他说的是,‘多斯拉克人来了’。”
“我需要你告诉我他们在说什么吗?”阿莎葛雷乔伊瞪了多嘴的维奥拉一眼,“冲锋,ROOOOOW!!!”
嘟嘟嘟
敌人自然始料未及,可是依旧吹响了敌袭的号角,声音亮堂地如同莱雅拉前世的唢呐,整个营地正在醒来,哨兵往后逃跑,大声求助。
不怕,阿莎胜券在握,在现在这时候,对方根本无法有什么防御,只会恐慌炸营。
之所以她不想立刻冲锋,是因为没有必要徒增伤亡,谁知道憨憨马人这么傻。
不过,多斯拉克人的体力很不错,就在她和佣兵们开始奔跑时,最前面的人已经拉开了马弓往木栅栏后头抛射了。
幸好没有骑兵,阿莎想,突袭一群虎袍,她还吃得住。
【赛荷鲁江南岸】
瓦兰提斯的骑兵,此刻都在赛荷鲁江的南边。
白色的皮毛挂在肩头,弯弓和弯刀齐备,手上是骑兵盾,有一些手执长矛。
这些虎袍骑军脸上纹身也是白色,身上的鳞甲寒光闪闪。
他们自称为“赫拉卡喀”,赫拉卡是多斯拉克海里最顶尖的捕食者,白色的巨狮,它们比最快的骏马更加快捷,比最高大的骏马还要壮硕。
因此,虎袍军里也叫他们白狮骑兵,与多斯拉克人一样,他们自小就与马儿为伴。
不同于多斯拉克人的是,这些精英奴隶不会为生计所迫,从不放牧,也不打猎,一辈子都在练习战斗和马术,他们享用最美丽的女奴,可以决定其他奴隶的生死,除了艾奥里斯和齐赫达家族,不惧怕任何人。
有趣的是,“驯马者”艾奥里斯因为这支奴隶兵,曾经饱受瓦兰提斯人的嘲笑。
那些养尊处优的有产者不懂马匹和战争,谈不上了解这一支骑兵的意义。
“嗨,嗨!”为首的虎袍军官头戴赫拉卡的脑袋,他背后是一面白底银边黑纹的虎旗,身下的战马头和脖颈披着链甲马铠,被整齐扎起的马鬃间流下点滴汗水。
一名穿着锁甲衫的骑兵靠近,“赫拉卡因,两万咆哮武士,没有妇孺和奴隶,正在靠近。”
两万骑兵和一万骑兵,咆哮武士和赫拉卡。
“防御。”赫拉卡因下令,身后大旗挥摇,麾下的白狮骑兵展成圆月,另有三千轻骑兵藏在右翼的边缘。
没有任何一名白狮有怯惧之心,他们已经等待了很久了。
齐赫达家族从奴隶贩子手中买下了来自多斯拉克海和拉札林的牧民童子,在多年的训练中,他们都被教导,自己的使命就是让多斯拉克的匪盗,俯首屈膝。
“你们都是孤儿,”主人告诉他们,“你们本来该是自由人,可是那些多斯拉克人杀死了你们的父母,糟蹋了你们的姐妹,给你们和你们的兄弟套上枷锁,让你们成了我的奴隶,
或许,你们本该有一个更加圆满幸福的家,可是你们没有,原因就是因为那些马贼,那些多斯拉克人,他们抢走了你们本该享有的一切,
我给了你们现在的生活,富足,衣食无忧,妻妾成群,儿女无数,而他们,会想要夺走你们现在拥有的一切
就像过去一样,
除了杀了他们,一报血仇,你们别无选择。”
所以,
在场的每一个战士,都已经等待了许久。
等待着,杀死来犯的多斯拉克强盗。
当烟尘出现在视野的尽头时,赫拉卡的新月阵已经成型,两翼执弓,中间是铠甲最厚的重骑兵,白狮骑兵熟能生巧,他们都面对过在多斯拉克海杀死一个多斯拉克人的成年试炼,因此冷酷无情。
“准备。”弓上了弦,弯刀和长矛在手,对面身穿彩绘背心的咆哮武士开始扬蹄冲锋。
“盾牌!”
咆哮武士们热爱在冲锋时射箭,凭借着坚盾和铠甲,只有少数白狮骑兵倒下,来自草原的粗糙箭矢没有造成太大的伤亡。
然后,轮到赫拉卡们了。
“放箭!”
咻!
多年来的射术练习和远比多斯拉克人质地更精良的硬弓,让他们的箭枝又准又狠。
何况,多斯拉克人都不着甲胄!
齐射远比对方更有效率,成片地让咆哮武士翻下战马。
“冲锋!”
瓦兰提斯的战马原本平平无奇,可是艾奥里斯的白狮们胯下的马经过过多年配种,他们从奴隶湾和多恩采购更有耐力和冲刺能力的马匹。
当下,白狮骑兵的战马比维斯特洛的谷地马更有耐力,比多斯拉克的草原马更有爆发力。
表现在战场上,就是重骑兵的提速,要不了多久,就快如闪电!
多斯拉克固然无惧,可是多斯拉克的马还会害怕,当它们面对前方沉重的钢铁时,不禁驻足,然后和后头的骑兵滚成一团。
长矛锐利十足,新月阵的阵中就像是一面长满尖刺的高墙,狠狠撞向了多斯拉克的马潮。
与此同时,装备稍逊的轻骑兵绕向了多斯拉克人的背后。像一把剃刀,刮向末梢的咆哮武士。
白狮没有回避,而是与多斯拉克人硬碰硬,他们当然知道多斯拉克的勇气,可是他们本身,也不遑多让。
稍后一段时间,贾科的卡拉萨会领教虎袍军里的“赫拉卡”们刀术有多么精湛。
话说回来。
这支骑兵花了齐赫达家族多少钱?
艾奥里斯年幼时全家住在西城,他只能在街上和水手与伎女的孩子玩耍,不是没原因的。
第10章 千颅堂
【河垒】
沉闷的大帐里,形形色色的头领挤满了整个空间,骑士们、“寇”还有科霍尔的大人物,身上的着装从板甲、锁甲到丝绸都有,五颜六色,就像是染料在我的王帐里头洒出来了。
“你们哪搞来的帐篷,那么大?”我耳语问提利昂。
小恶魔手握酒杯回答:“绸漫家族献给你的,他们要当你唯一的纺织供应商。”
“那我猜为了这顶帐篷你肯定把我的衣柜给卖了他们了。”
“是的,”提利昂兰尼斯特笑得隽永,“反正,不管你穿什么,你的夫君都得说漂亮,不是吗?除非他脑袋不要了。”
“说得对,以后我就穿成西红柿的模样见他,”我意兴缺缺,“这样就可以让他觉得我每天都大姨妈了。”
“开始?”
“去主持吧。”我端正坐姿。
“日安,各位,我是红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这个王国的弄臣,为了红王和各位的欢欣安稳而努力工作。”
低下传来几声客气的嗤笑,他等了一会儿然后接着说道。
“就在昨天,我们的战俘阿莎葛雷乔伊和她率领的囚犯与奴隶袭击了瓦兰提斯虎袍军的营地,大获全胜,看来,我们对虎袍兵的待遇得重新考虑,他们连战俘都打不过,可能只有给各位当丫鬟了。”
“当然,瓦兰提斯的各位贵人大概要比自家奴隶厉害得多,所以他们的裙子可以更华丽一点。”
这种性别玩笑…
“咳!”在下头各位的低笑声中,我响亮的清了清嗓子。
提利昂夸张地回头,扬了扬眉,“啊,抱歉,我忘了,穿裙子的要比大老爷们厉害,不管如何,我们的敌人还没我们过去的敌人厉害,显而易见。所以,看来下次我请大伙儿喝酒的时候,可以在瓦兰提斯的黑墙后头,左手搂着执政官的女儿,右手搂着他的婆娘。”
“好!!!”
“不是你,侏儒,执政官家的娘们属于我!”
气氛真是热烈。
鼓励男人上战场的无非三种事儿,自家遭受威胁,没吃的,还有就是女人和钱。
不管演说多么宏大伟岸,终究绕不开这三个话题。
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然而在我们安享胜利之前,我们需要每一个人的勇气与决心,”提利昂面容变得严肃,“南方有五万个瓦兰提斯的奴隶勇士要去杀,南方有上千万个男人和女人等待我们奴役,南方有瓦雷利亚最后的财富等待我们去掠夺,
他们说瓦雷利亚的文明辉煌璀璨,确实,我在无数个日夜里手翻书卷,幻想千塔之城,那自由堡垒里的繁花锦簇,千龙翱翔。
可是,瓦雷利亚没了,永永远远地没了,
火山已经淹没了它,淹没了龙群和魔法,让龙王家族消失无踪。
现在不是那个巫术和魔龙的时代,是我们的时代,凡人的时代!
可是现在,那些自由堡垒过去的奴隶,那些瓦兰提斯的奴仆,他们在瓦雷利亚的时代不过是给龙王阿谀奉承的小人,如今却僭称瓦雷利亚之名,我倒想问问,那帮奴仆比科霍尔、比洛伊拿,高贵在哪里?!
他们说我们是蛮子,无视瓦雷利亚之外的文明与艺术,践踏从维斯特洛到科霍尔的智慧与成就,他们以为自己就是魔龙?他们连我们的战俘都打不赢!”
提利昂抬起酒杯,“各位,我一直坚信,真正的文明存在于保卫家园的决心,存在于代代繁衍,自由自在地生活之中,无知和傲慢只会摧毁它,不会让它更进一步。
现在,就在今天,以及今后的每个日夜,在群神与群星的见证下,让我们告诉那些瓦兰提斯人,什么是文明,什么是荣耀!”
“如您所言!”铿地一声,长剑出鞘,挺着大肚子呼喊的正是弗利斯特佛雷,来自女王堡的佛雷家主,“孪河城的双塔旗永远与剥皮人同在,我们是红王之剑,为莱雅拉而战!”
小伙子有前途。
阿贝特爵士紧接着拔剑,高高举起,“河垒,乃是由您一手所建,我们与您同在,永远都是红王之盾!”
然后是科霍尔的红袍僧泰尔斯和迪茜磐岩。
“光之王之道是守卫儿女,予黎民大众以荣耀,红王之光,”泰尔斯手中的单刃剑直指天空,“与圣火同燃,我等敢以身殉,无怨无悔!”
“科霍尔的男女与您并肩作战,我们愿踏破大海与山峦,永远忠诚,至死方休。”
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爵士有些姗姗来迟,“我们服侍于您,如同服侍谷地之鹰和铁王座,雷德佛家族将会追随您的旗帜,一如追随鹰巢城的艾林,永守誓言,不惧祸难。”
头领们站了起来,一个接着一个,拔出佩刃,刃尖朝向苍穹,任由诸神见证。
“夏丁落槐与两千名林中勇士愿意为你而战,你在冬风中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们愿意成为你最忠实的朋友,因你的名义与敌人作战。”这个老头来自科霍尔森林的诸部落,提利昂的姘头稀芽当然没这个威望率领他们的汉子。
我站起身,坦然面对帐篷里这数百把利刃和无数的眼睛,就像是面对站在他们身后的千军万马。
“感谢,感谢所有的朋友和臣属,诺佛斯的山地军团正在路上,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已经南下,
瓦兰提斯是一头虚弱庞大的雄狮,而我们,是一只一只饥饿难耐的野狼,
如提利昂所言,他们称我们为蛮族,那就让他们看看,群蛮围门的恐怖,
百年前的胜利让科霍尔竖立起了沉舟碑,就在明天或者后天,新的纪念碑,只会矗立在瓦兰提斯的长桥之畔。我们的战争将会是瓦兰提斯的噩梦!”
“我们,就是噩梦!!!”
“的确,如侏儒所言,”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声音响起,“瓦兰提斯人根本不了解真正的瓦雷利亚。”
是亚里安。
他整齐的披肩银发下,看向我的双眼灼灼似火。
我的这位“夫君”朝我走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