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知道你们这是森规戒律?
他大概看出了我眼神里的讥嘲,厚须里的双唇露出一抹笑意,“在最早的时候,戒律比现在还要森严,不止是不准留胡子,在很久之前,教团会驱逐或者杀死一切会长络腮胡的男性,还有畸形人、侏儒、天生的残疾。”
然后我们继续往上。
“一开始时,教团在这里的地下发现了真神,教团当时有感于瓦雷利亚人的奢靡,洛伊拿人的淫乱,还有安达尔人的偏执,遂意图在这个圣地缔造一个更加完美而理想的世界,每个人都依照规则行事,杜绝一切不完美的个体。”
“这和胡子有关系吗?”
“当时的大胡子僧侣认为,胡子意味着不受羁束的野性,侵略,霸道以及雄心壮志,造成了这个世界动荡不安,因此,只有受过严苛训练且富有智慧的僧侣才能拥有胡须,其他的男性,则应该被抑制,好让他们的蠢蠢欲动,不会让这个社会发生动乱。”
啧啧啧,男性的原罪。
“你又是怎么想的,红王,贯彻规则难道不是很有必要吗?”
“前提是必须听取诸人的意见,而不是一味地将自己认定的规矩灌输给他人。”
他没有否认,“我们确实如此做了,总督议会就是为了了解各方想法而设置的,可是,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每有一个总督提出自己的建议,就有十个总督会表示反对,他们终年争吵,耗费了教团极大的心力去甄别到底哪一些有用,哪一些无用。”
“确实如此,”我承认,“可是,及时了解下头的想法,总比每一次都要花力气镇压来得好,或许,原因是因为总督总有私欲私心,为了自己的目的会裹挟民意,你不止要总督议会,你也需要听取奴隶和贫民的想法。”
“没用的,”他摇头叹息,“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欲望比别人的更重要,意见永无止境。”
我们抵达了光亮处,阴沉的黑云下,三座巨大的钟塔矗立在眼前,其后全城景色一览无余。
安静的棕袍兵就像是堤坝一样拦住了整齐前进的民兵方阵,钢铁之躯杀进其中,掀起腥风血雨。
好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
【诺佛斯山巅】
咚哒哒哒,咚哒哒哒。
尖利的哨声响起,对面的民兵团开始随着鼓声前进,他们手中的超长枪与地面平齐,第二排的长枪搭在前一排的肩头,只是瞧着,就让人心生畏惧。
双眼透过头盔的缝隙观察着前方,双手执握长剑,五指不断放开合拢,米歇尔爵士有些口干舌燥。
他的紧张绝非毫无来由,毕竟,骑在战马上冲锋是一回事,步下面对着一支秩序井然的军团,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身着坚硬不摧的铠甲可以让人面对长枪的刺击时毫发无伤,但是,眼前数千之众的敌人依旧会让人心有揣揣。
“双手剑,双手剑!准备好了吗!?”
“为了红王!”
闷然的怒吼响起在头盔里头,
数只北境双手大剑竖立而起,这些汉子人高马大,身上是钢铁甲胄,手里的武器足有一掌多宽。
“剑在我手,敌在我前,洛恩万岁!”
双手剑士齐齐发喊,身着堪比自己体重的全身甲,先后向敌人的方阵发起冲击,米歇尔爵士和其他的骑士与扈从跟在他们后面,再后头是剥皮卫兵与各家的卫士,
两百人,只有两百人,冲向了千名诺佛斯的精锐民兵!
“抵住!”对面的军官下令,他们的第一排士兵半蹲,第二排士兵拉开步子弯腰站好,只是一瞬间,洛恩王国的骑士们面前就出现了一堵由枪尖构成的坚墙。
双手抡起,大剑招展,接着一挥而过!
木屑飞散,钢枪矛头被一举扇开,在锋利的大剑撕碎了指向主人的尖锋,将身无片甲的诺佛斯人暴露在骑士面前!
“吼!”一轮又一轮,旋转的双手剑又拍又切,这些剑士身上的铠甲凹痕无数,却没有被穿透,他们近乎完好无损地打散了自己面对的超长枪。
然后
米歇尔一头撞进来不及拔出短兵的民兵中间,长剑几乎在同时砍开一个倒霉鬼的胸腔。
有些骑士还带着无用的盾牌,此刻也将盾牌当做了锤头,狠狠砸向对方的脸,染血的斧头、沾着脑浆的页锤不断挥舞,扯裂了进攻洛恩王国将士的方阵。
【神庙堡垒之台】
“简单的一些食物,我想经过一个早上的会晤,您也该有些疲惫。”大胡子僧侣一展袖袍,石头桌子上的食物确实够简单,白面包、黄奶酪还有蔫巴巴的西红柿,而且已经凉了。
不过按我的习惯,先保证吃饱,再寻求美味佳肴,所以我安然进时,同时,观察下头的动静。
当我的骑士在上演又一场屠杀时,我正眺望棕色的圣奴卫抵御另外方向的诺佛斯民兵,他们手里的长斧明显比长枪更适合步战,以至于在双方的阵势拼上时,诺佛斯的民兵团不得寸进。
“不错的纪律,双方都不错,如果是维斯特洛的民兵,这时候已经溃散了,”我赞扬道,“您有一支非常优秀的军队。”
我很怀疑,之所以让民兵用超长枪,是不是就是为了克制他们?
从大胡子僧侣的角度出发,长枪可以抵御多斯拉克的骑兵,而长斧在城市巷道的环境下远比长枪灵活,可以让圣奴卫克制民兵团,对于大胡子的教团来说,这就形成了一个不错的制约机制。
“我们曾经教导诺佛斯的子民使用长斧,可是随时时间的变迁,我们面对的敌人逐渐变成了多斯拉克海上的卡拉萨,所以,慢慢地,长斧变成了长枪。”他解答道,“您那些贵族与卫兵的铠甲如此精良,看来他们都很富足。”
“这是借钱凑得,”我舔了舔指尖的豆酱,也不知道详细的配方是什么?“都是一些次子或者私生子,徒有剑术和技艺,没什么太好的装备。”
“那是您借给他们的?”
“我替他们向工匠们赊账帮他们定制铠甲,并以红王的信誉保证偿还,利息是半分,他们自己要额外给我两分作为我替他们担保的代价。
所有这些都可以从战利品里头扣,不用经过他们的手,考虑到这些铠甲的可靠程度,挺划算的买卖。”
“如果他们死了,就一点都不划算了。”他提醒。
“他们死了就说明铠甲制造的不合格,”我狡黠地告诉他,“军事用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制甲匠问罪了。”
如果质量没问题,那铠甲还可以回收利用,
如果连回收利用都做不到,说明我打了一个很惨的败仗,那时候我还担心赊账还钱的问题做什么?
他轻轻一叹,“祝您长治久安,亚梭尔亚亥。”
我们看了一下,半途中,神庙堡垒之外,“破马者”开始嚎啕大哭,其他的总督已经消失不见,多半是去寻找自家送出来的男丁,免得在战事里全死了。
“我看够了,”我起身,冲锋的民兵意志已经开始动摇,他们依然坚持铁律,可是很明显,动作已经不再和之前一样坚决。
他们正在易帜的前夕。
“我会在明天离开诺佛斯前往女王堡。”
“后天吧,”他建议,“我们可以安排船只,顺流直下。”
反正在娜恩河封冻之前就好,如果那条河会封冻的话。
我们俩原路返回,前往大胡子僧侣们所在的圣室,见他们最后一面。
如果不出岔子,诺佛斯我是不会再来了。
转过一个过道,我嗅到了一股不好的味道。
血腥的气息!
大胡子僧侣的身上是老人特有的腐朽气儿,这不是他们身上的味儿,他们甚至不吃荤腥!
至于我,我今天沐浴后用的香水是葡萄柚、甜椒和北境的杉树叶,也没有亲自杀过人,更不会是我。
那是什么?
我握住腰间的军刀,警惕地看了眼身边的僧人。
“你们这里死过人吗?”
他摇了摇头,看朝小道,又瞧了眼我,模样不像是早有预谋。
我打量了一下他身上的粗亚麻袍子,不确定有没有防身用的武器。
这可是政变的时候,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
“小心。”我拔出军刀,斜挡在自己身前,抢过他手上的火把,缓缓前进,他佝偻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墙壁上的火把照耀下,我看到了一滩血渍,颜色已经开始发黑。
另外一个大胡子僧侣躺在地上,脸上是一道狰狞的血口!
然后,是圣室的门口。
粗布袍子毫无形象地扑在地上,鲜血溅在石壁,还有地面。
六个都在,全死了。
呼!
突起风声!
“是!”
碰!
还来不及细想,条件反射让我手指抄上军刀的刀脊,双膝微曲!然而我却没有接到招,一把镀了黄铜的尖头长斧中途一转,横劈向正要叫喊的僧人,躲在我背后的那个!
我军刀刺出,却被灵巧地躲过,回头一看,那个大胡子僧侣已经没了脑袋。
草!
这难道是那些“长胡子”后人政变的又一环!?
我看向袭击者的脸。
这是一个圣奴卫,带着头盔和胸甲,一条红色的绶带披在甲前,他收回长斧,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军刀面对长柄非常不利,不过他只有胸甲和裙甲,而我的躯干、腿和手都包裹在铠甲里头。
奋力一搏我有机会!
上!
我后脚一跺,借力将军刀推向他!
可他不但没有接下,反而丢下长斧向黑洞洞的道口跑去。
留下站立着的我,和七具诺佛斯统治者温血未冷的尸骸!
我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是那些还在执勤的圣奴卫?
还是,叛变的圣奴卫?
即便没有叛变,依旧忠心,他们看到这一幕会想什么?
眼前的地道如此黑暗,吞噬了一切光线,
可是我别无选择。
我意无反顾地跟着已经渐渐远去的敏捷步伐,跑向了神庙堡垒的地下。
第38章 未知的地下(上)
【圣室】
莱雅拉生怕会引起误会。
确实会,不过,毕竟诺佛斯人并不蠢,他们很慌。
“我的大人,看守神庙堡垒的圣奴卫在自杀前说过一件事,他们中有个人失踪了,没有发现尸体,而这些尸体都是由斧头的劈砍造成的,力道很大,如果是军刀,不会造成这样的创伤。”
骤雪方歇,与大雪一起停下的,是诺佛斯的内乱。
可是平定了内乱的功臣们却无心庆祝胜利。
“没人活下来,”眉间凝重地皱起,总督“高个子”和“虔诚者”不安地目睹着圣奴卫整理大胡子僧侣的仪容,“他们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