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开始,把他的肠子拉出来喂乌鸦!”
“好哎!!!(Huh-roooooy)”
吼!冈梭尔大喊一声,慢慢欺近。
我知道,他这是在吓人,一般的农民小兵这会儿指不定已经腿软了。
我当然不会如此没用,我只是摆出架势,准备接招,我的莫波这模样也让冈恩之子冈梭尔谨慎了起来:一个干过仗的老兵和初出茅庐的菜鸟自然大不一样。
加上铁橡城的态度,让我压轴,说明纵然我不是十分出色的战斗行家,恐怕也有几招拿手好戏。
我们相互打量,在场中绕着圈子,人和人的决斗基本不可能拆招数百,实际的战斗眨眼就会结束,而战前的估量和姿势的微调就显得非常重要,能定生死。
遮挡对方看向自己持握武器手势的视线,从对方的眼神和下意识流露的表情中分析其意图,不能让对方看出自己的策略。
这一点,莫波很占优势,作为一个尸鬼,为了掩护身份,他的脸是蒙着的。
而且,尸鬼不怕被重伤,虽然会导致身份败露。也就是因为怕身份败露这一点,我得控制伤势,尽量避免两败俱伤的局面,这才会没有鲁莽进击,反而迟迟不发动进攻。
再一个优势,是武器,他有一把刀和一把斧头,斧头能用来劈砍,刀子可以刺击和劈砍,看武器的成色,对我的链甲衫效果恐怕有限。
可我不一样,他身上的生皮衣防不住什么,同时我双手都是武装剑,刺击劈砍都可,要知道,刺击的攻击速度要比劈砍快。但是我刺向他的那一瞬间,也可能被他击中。
最后,有一点我得加以注意,很明显,莫波的敌人,冈恩之子冈梭尔大概是个狠人。要知道,经过这么多年高山氏族生活的艰难困苦,他的身上却看不出有什么暗伤,反而强壮而健康,这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他有能力让自己获取充足的食物,并有保护自己身体的头脑,也已经磨炼出一套自己的战斗方式,肯定不是简简单单的野蛮人。
高山氏族面对的环境,以及时常劫掠和火并的生活,会比平原上的安达尔人和先民更容易淘汰青壮年男性,能活得长的,都不简单。
不简单哪,看来要完好无损的打赢他确实有点难。
我盯着他的双眼,猫下身子。策略大概是有了,既然不想受伤,那就游斗,打他手,让他负伤然后露出破绽,这样就能找好机会一击制胜。
“哈!!!”他朝我扑了过来!哪怕是迟钝的嗅觉也能闻到一股子的糙汉子味儿,我将双剑举在身前,脚跟轻点。
挑!
他的左手正在举起斧头,我白光前探,挑划其胳膊,左手的剑刃交击其猎刀,将那把武器偏斜开,叮!
他的意图是用斧头吸引我的注意力,然后用猎刀刺我的心窝。
不,这都是假动作!
我向后一跳,拉开距离,冈恩之子冈梭尔是要拉近距离擒抱住我,好让我没法用剑!
他扑了个空,我的利刃已至!
这是我的时间,先民兄弟!双手持刃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凶狠!
撕了他!
第一剑!
噗!血沫横飞,他的斧头脱手!
冈恩的反应不算不快,他见势不好,正要
第二剑!没有半点停歇!
“哼!”他痛苦出声,猎刀和两截指头已经抛起凌空!
将他大卸八块!
手、大腿、腰、胸口,无路可退,只有凭血肉来苟存一时,寒铁之光笼罩向这个高山氏族的男人,正是多恩人最热烈的剑之舞!无情如烈日,毒辣似沙蛇!
寂静无声,莫波不会气喘过度,不会脱力,饶是这个汉子生命力旺盛,精力十足,不惧疼痛地用手臂、然后是胳膊保护自己的头和脖子,现在,他也
碰!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全身布满乱刀之痕。
“我这双长剑用得,有没有‘拂晓神剑’亚瑟的感觉?”我扭头问身在决斗圈之外的莫顿爵士。
这个韦伍德家族的继承人看了眼地上已经快要死掉的氏族民冈梭尔,然后看向我的脸。
他看出了我眼中的笑意,以及此举的警告:别看我脾气好,小子,要是我乐意,指不定能不顾铁橡城的士兵,让你血溅五步。
“亚瑟戴恩绝对不会凌虐折磨自己的对手。”这个谷地骑士依旧顽固,他随后身子一转,立刻离开。
既然决斗是铁橡城胜出,那自然就要愿赌服输,叮当当当,先是铁锅,然后是绳子,银色的手镯,一叠小孩的衣物,高山氏族这两千号人丢下了从村子里搜掠来的东西,无声地离开。
大概还是留了口粮,也藏了一些东西。
我就站在原地,瞧着他们缓缓退去。
等我回头时,只看到铁橡城大门紧闭,临时侍从瓦利谢特一独个儿地站在原地瑟瑟发抖。
如果说那天在海鸥镇的酒馆里打架,可能是有人喝醉,我还拿着武器才能一个打一群的话。
刚才这一场比试,想必已经让这位谢特家没出息的浪荡子知道了我是个什么货色。
不但有技巧,而且凶狠。
“艾艾德瑞克爵士,”他嚅嗫地说出我的假名“艾德瑞克沙德”,浑身颤抖的模样让我以为又要下雪了,“莫,莫顿爵士说,说,去,去鹰巢城,他,他有个弟弟在那,艾德瑞克爵士,叫唐纳尔韦伍德,帮帮这位仁兄,他,他会很感激。”
神了!
我看了眼紧闭的大门,这谷地操行真是…
你这是有求于我嘛,大哥!就为了我虐杀一个高山氏族?什么叫谷地式求人办事法?找人道德上的漏洞然后往外赶。
牛比牛比,带骑士精神。
就和海鸥镇一样,谷地其他地方的黑土也已经万物凋零,田野荒芜,原本的玉米、小麦和大麦都被冬季给消灭,大大小小的湖泊边上倒是总有渔民劳作,经过两天一夜的跋涉,巨人之枪就在我的眼前,暗色的山峰边是名为“阿莱莎之泪”的高瀑,银流倾泻而下,宛如故事里的那个阿莱莎艾林从六千年前,便垂泪至今。
学士说阿莱莎不是愚民口中的六千年前古人,她全家死在眼前的故事大概该发生在两千年前左右。不过,可没人关心学究的絮叨,在大众眼里,巨人之枪高耸如云,白雾环绕,其上是鹰巢城的七座尖塔,女人的泪水瓢泼,自天际而下,灌满此地的黑土,遗馈芸芸众生。
看来山上还没结冰?
我路上听说,鹰巢城冬天时没法住人,过去艾林家族的公爵们通常都在谷地度过冬季,而非山上。
不过,显然今年冬天,他们没法这么干。
一支数目大概在六千到七千的军队,一个大营盘和一个小营盘,扎在我眼前。
高山氏族,和谷地诸侯,两支相互视如寇仇的势力,如今携手合作了,好一支奇特的队伍。
“白骨女士”,你究竟有何能耐?
第15章 谷地军营-血门骑士
抢收过后留下的麦秆躺在肥沃的黑土里,这天气长不出半点谷子,大概农民们都在做生意。可不是?营地里驻满了伎女和商人,就和市场差不多,机灵鬼都想在这时候赚一笔好过冬。
我和我的侍从就像是传奇故事里的“高个儿”邓肯爵士和他的小伊戈一样,晃荡向这个闹哄哄的军营。营外的秃树枝头挂着几具尸体,上头写了叛徒,一个死叛徒正在朝外吐舌,另外一个露出诡异的笑容,似乎眼下谷地的这场围困不过是闹剧而已。
不,这二位尸体兄弟大概是在听歌,就在树边上,弹着鲁特琴的伙计放声大唱,声音好比在被阉割的小公鸡,几个不好看的乡间美人和身着棉甲的士兵跟着打拍子,相互打情骂俏,传来的只言片语,直让人以为他们是要就地结婚。
好一派谷地风光,不嫌冷吗他们?
“嘿,陌生人,来此有何贵干?”营门口的火堆边站着几个士兵,杵着长矛,靠着盾牌,好不自在。
“我是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铁橡城的拯救者,因为斩去了高山氏族勇士的首级,得蒙莫顿韦伍德爵士的推荐,前来参战。”
“沙德,”其中一个老兵哥笑出了声,“我说,不过是高山莽夫的脑袋,啥时候跟龙脑袋一样值得吹嘘了?”
“当高山莽夫围住了你家的时候,石东家的小丑娃儿。”
他喊我“沙德”是在提醒我我是个私生杂种,我何不用“石东”相敬?这是谷地私生子的姓氏。他想要反唇相讥,我可不给这点机会:
“记住,叫我艾德瑞克爵士,老爷我不想再提醒你第二次。”
另外一个兵头头直接摁住想要起身的挑衅者,可惜,我以为又可以明目张胆地杀人了呢:“韦伍德家族在里头,别找事,爵爷,”半点没有对爵爷的敬意,“门口的大树不介意多结一颗果子,已经有两个在上头了。”
韦伍德家族的绿底黑色破车轮纹章并不难找,在经过了罗伊斯家族的符石纹章之后,我在杭特家族的长弓,雷德佛家族的红垒旗子之间,看到了属于韦伍德的小旗杆,唐纳尔韦伍德爵士看起来是个年轻的莫顿,比那个一丝不苟的继承人稍微随和一些:
“奇了,我兄弟一向不喜欢佣兵和你这样的骑士,”他给我倒上一杯麦酒,“说说看,您打哪来的?”
“星坠城,”我半点没沾,莫波这尸鬼要也能喝酒才会让人惊诧,“我帮了铁橡城一个大忙,所以他把延长雇佣誓约作为报答。”
稍后,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向我说起谷地这段时间的动荡。这段时期的谷地,不比我的洛恩王国更安定:
在大概两年前(本书第三卷 尾声十三谷地),鹰巢城的莱莎夫人突然掀起争端,针对的正是之前逼迫她的公义者联盟。
归附于她的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伯爵,与长弓厅伯爵的弟弟,哈兰杭特里应外合,雇了一批高山氏族,拿下了血门。之所以有这场发难,是因为本内达贝尔摩早已被莱莎收买,哈兰杭特则是要获得他想要的长弓厅伯爵之衔。
同时,海鸥镇的格拉夫森家族,在杰洛伯爵的率领下与鹰巢城卫队内外夹击,攻击了月门堡和谷中的一干城堡,杀死了月门堡的罗伊斯家族分支几乎所有人,只留下他们家一个女儿,米兰达罗伊斯,靠着联姻,获得了鹰巢城下的月门堡,一个重要的战略据点。
当时,莱莎徒利大获全胜。格拉夫森、长弓厅、洪歌城和鹰巢城的联军四处出击,所有的家族都无法抵挡,大部分都立刻效忠,至少虚与委蛇。
只有一家除外,就是铁橡城。
铁橡城的安雅夫人有一个养子,叫哈罗德哈顿,依照继承法,如果艾林家族的劳勃艾林,那个尚算幼年的鹰巢城公爵死了,那么哈罗德就会继承艾林家族的一切。
所以,铁橡城只要别想把这个继承人交出去,就无法投降,谁都能想得到,哈罗德哈顿一旦落入鹰巢城手中,那个突然变得嗜血毒辣的鹰巢城夫人莱莎徒利,会做出什么。
因此,当时铁橡城被围困,苦苦坚持,比起一万多的敌人,只有上千人的韦伍德家难以为继,陷落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转机,就在那个“白骨女士”身上。
一开始只是铁橡城围城的人数莫名减少,似乎是去搜捕通缉要犯,然后一个高山氏族的联盟出现了,在一个深夜攻陷了谷地的门户,血门。
谷地贵族当时听从了鹰巢城的命令,准备集结起来与下山的高山氏族对抗,可是不久之后,只是一夕之间,雷德佛,还有罗伊斯,不顾人质的安全,纷纷倒戈,紧接着是科布瑞家族和其他的谷地领主,这反而让莱莎不好直接处死人质了。
面对除了三姐妹岛之外所有的谷地联盟,格拉夫森家族退回了海鸥镇,那个“白骨女士”当时就围困了鹰巢城。
据说她和莱莎见了一面,并有了约定,当时恰逢冬季来临前的抢收,各家没等到莱莎夫人交出劳勃艾林这个全谷地之主,就解散回家免得没食物吃。
结果,莱莎夫人出尔反尔,试图劫持能联合起所有人的“白骨女士”,据说在经过苦战之后,“白骨女士”才得以逃脱,保护“白骨女士”的骑士丢了一只手,重伤养病到现在还没好。
这一次,“白骨女士”学了一课,就没得和谈的好事了,待到谷地大军部分人回家之后,她合兵围攻了洪歌城,逼着本内达贝尔摩投降加入,然后绞死了哈兰杭特,将长弓厅还给自己的主人。
至于我面前的唐纳尔韦伍德爵士,他本来是血门的指挥官,“血门骑士”,之前被关押在了鹰巢城,是第一次围城时,作为莱莎夫人的“诚意”被释放的,我看得出,唐纳尔对“白骨女士”心服口服。
“我们都觉得,‘白骨女士’得和劳勃艾林结婚,在已经疯了的莱莎徒利掌控之外,否则,谷地永无安宁。”
最重要的问题是
“‘白骨女士’是谁?”我问他。
“我向七神发过誓,保守这个秘密。”他给了个笑容,是是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雇佣骑士,哪能知晓你家的秘密呢?
这样保守一个女人的身份,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这个女人身份低微,可身份低微怎么可能联合起谷地的高山氏族和骑士?
第二,这个女人自己刻意要保持神秘。
第三嘛,就是她被幽禁起来了。
这个“白骨女士”究竟会不会是珊莎史塔克呢?
没关系,马上,我就会弄个一清二楚。
第16章 巨人之枪-誓言骑士
见到“白骨女士”的时间是在晚上。外头至少有一打长枪兵和五个带盾牌的,十字弓手呵着白气儿相互聊天。
她四周都是士兵,寝帐里也有,我只能隔着帘幕看到一个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