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432节

  莫甘班佛特。据说是历史上第一位兰尼斯特国王的战利品,那是数千年前的事了?“雄狮”罗利恩兰尼斯特,先民时代的王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打败了“兜帽王”及其奴仆。

  依照一些书籍和传说的说法,我特意关注过的那些经典的说法,“兜帽王”莫甘孑然一身,只是一个人,其宫廷内一片死寂,只有一千双无神的眼睛,当时他的国境内,没有任何其他存活的男女。

  照这种说法,有些神秘学者,甚至学城的学士,猜测当年的那个莫甘是一个死灵师。

  只有死灵师,才会制造大量的奴仆,绝对听话的那种!

  死灵师。

  另外一个死灵师的存在对我来说,意味着,更多的技艺,魔法,甚至,宝藏!

  “详细一些?”我不禁催促,然后意识到自己有些急迫了,自天陨之石坠地之后,魔法复苏,奥秘归来。

  很可能,有一些沉寂已久的东西,会再度出现在人间!

  “额,”她有些慌乱,“我是说,这大概不是真的,毕竟都是故事里的人了,可是,现在真的有疯狂的凶手,在外面肆意犯下命案。”

  这丫头,还挺唯物咧。

  “跟我走吧,姑娘。”我下定决心,“我会给你修一座圣堂,在我的庄园里。”

  反正,在西境的庄园,我红王还真来要啊?

  惊喜瞬间绽放在金牙城的珍妮脸上。

  善良总是值得嘉奖的,孕中的我,如此想。

第67章 巨骨林

  我打算离开金牙城,可是,我没那么好走。

  这不?又滞留了半天,不过这半天,还挺值!

  我“得蒙”受召于金牙城之厅,这个洞穴无数的要塞里最空阔的一间室内,挂满了织锦和金银。

  真是荣幸啊荣幸,呵呵。

  高坐座位上的,正是一头愤怒之狮,珍妮说他像是杰森兰尼斯特,这个杰森具体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兰尼斯特的血脉绝非只有泰温的冷酷和提利昂的智慧,同样有詹姆的放肆,以及

  愤怒!

  我打量着眼前的男人,“怒狮子”达冯兰尼斯特。

  这是多年来,我见到的第三个兰尼斯特,和把自己打整得异常干净的那几位不同,眼前这个达冯,没有修过半根毛发。其模样就像是一头金色的狮子,或者说,整体形状有点像一根…蓬松的,黄色的,蘑菇?菇伞给人一种忠心不稳的感觉。

  至于原因?据我所知,是因为和北境的仇恨。

  他的父亲史戴佛,脑袋给罗柏史塔克当了战利品,自此之后,这个“怒狮”就发誓,此仇未报,不理须发!

  在之前私下见面时,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大部分全没回答,我能从他眼里看到某种迫不及待。

  可惜,在他面前,身为一个囚犯,我该知道个屁?来来去去,不管他问什么,我就说了是有人劫狱,我和被关押的临冬城公爵一齐跑了。

  呕吼,达冯爵士,你一无所获。

  总而言之,我要缔造北境、谷地、河间和西境四个国度和平,哪怕在这些诸侯的内部,也还是有不少阻挠者。眼前这个就是一例,要避免他们的干扰,还是得费一番功夫的。

  不过没关系,这个达冯不知道,我真正的面目,尸鬼莫波这边,一切都在照我的谋划来,进展还算顺利。

  被我蒙骗,并非是出于愚蠢,达冯当然不蠢,兰尼斯特家族慷慨而凶猛!

  他们看似大方,实则精明,他们不会浪费半个铜星,至少在当代不会,詹姆公爵,不是糊涂人,吉利安、凯冯、达冯也不是!和史塔克相比,兰尼斯特人才济济。

  “你受创严重,还拒绝了学士诊治,”

  达冯兰尼斯特威严地宣布,他自然会这么说,死灵师“兜帽王”不过是过去的故事,这帮西境人哪能想得到,我,不是活人,所以,才拒绝治疗!?

  “我理解,这一遭惨遇对人的影响太大,感谢你忠诚的侍奉,兰尼斯特家族永远记得忠勇之臣!”

  很幽默,听听达冯这意思吧,换句话来说,就是艾德瑞克希山爵士经过这样一场折腾,已经差不多半疯了,连看伤都不乐意,那行吧,你这样的,退休也可以了。

  果然

  “安享晚年,老死在床上,这是你应得的,你的封地就在绿地城,那是一座丰饶的庄园,回家吧,艾德瑞克爵士。”

  “不过,你该去一趟凯岩城,”达冯又提,“你的事迹值得诗人歌颂,更该有公爵进一步的嘉奖。”

  于是乎,我就有了名正言顺面见詹姆公爵的机会!假如我之前选择潜入或者偷渡的话,我还得想办法混进凯岩城,或者搞一个假身份,现在,感谢那个笨牛艾利斯特,没这必要了。

  之所以化名艾德瑞克希山,缘故正是在此。

  我带着金牙城的修女珍妮,前往我的封地,体贴地,达冯安排的庄园,是我母亲的故乡,树阴堡,或者说绿地城?那是同一个地方。

  “万岁!英雄!”沿路上,有人舞起拳头,为我呐喊,他们一定是看到了那个新出炉的纹章,属于艾德瑞克希山的纹章,破碎镣铐,就这个图案,我伪装成的西境骑士,说辞是,纪念我这段难忘之旅。

  兰尼斯特在西境的矿工和农夫中民望可不差,这里的百姓不像河间一样深受荼毒,竟然,还为我这个不屈不挠,没有投敌,最终依靠智慧和力量回家的英雄,欢呼!

  我估计其中有兰尼斯特家族的鼓动,我艾德瑞克希山的名声,经此之后,大概会传扬整个凯岩城的国度。众所周知,赏赐的意义大多数时候不在于接受赏赐的人,而是在于影响看客,显然,这又是一场忠诚宣扬会。

  史塔克家族,甚至徒利家族绝对不爱搞这种大张旗鼓,而兰尼斯特家族,不但搞,还得搞得众所周知。

  哈哈,艾利斯特萨威克如果经过百般周折,终于回到西境继续追杀我的话,不知道听到艾德瑞克希山的事迹,脸上会是什么表情,狡猾的寒神先锋?哈!

  或许红袍僧艾利斯特依旧在身后追杀我,不过,我不是特别在乎他。

  对付那个西境的红袍僧,法子实在太多,用都用不完。

  我反而好奇地是,在我组织起北方联军的同时,南方的攸伦葛雷乔伊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又在做什么,又在布下哪一局?他们,才是我现在的敌人。

  “为什么你要在下午出门呢,艾德瑞克爵士?”金牙城的珍妮问,她和我共乘一匹马,我的小麦,驮的动她那点小身板。

  我们沿着石板道踢踏出城,朝着落日残阳的方向沿路而行,很快,金牙城的塔楼与城廓就被甩在了身后。

  “不怕,有我在。”

  目前来看,西境唯一意料之外,又让我注意的,无疑是那个,“兜帽王”莫甘,我不管他是因何而出现,总之,既然是死灵师,那我就不能放过。

  至于我母亲的家乡,会是什么样呢?

  树阴堡,或者说绿地城?那是同一个地方。

  我之所以去,不但是要做个样子,也是因为我对树阴堡充满好奇,其历史可追溯至先民时代,黎明纪元,更是鱼梁木筑造,其历史堪与北境最古老的先民堡垒媲美。

  格林菲尔家族自然也是先民后裔,祖上恐怕有好些,我不知道的故事。

  另外,我当然不是去旅游…

  那里发生过三起灭门命案,只有血迹,没有尸体,照珍妮的说法,应该是一群胆大包天的变态匪类。

  我很好奇,会不会,是…

  死灵师?传言中,那个与兰尼斯特仇恨似海的远古君主,“兜帽王”莫甘,那同样是先民时代的人物。

  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来到了绿地城的疆域内。

  这里名叫巨骨林,山间的绿荫地。

  与西境其他地方一样,先民用烈火和青铜斧子摧毁了平原上的林木,开垦苦耕,而巨人居住的群山里则埋葬了无数死于上古种族之手的战士和英雄。

  在西境,依旧有说法,认为森林之子和巨人在森林深处和空山幽谷之中留存。

  绿地城的百姓当中,相信这些说法的或许尤其众多,我刚进入巨骨林,就看到了一场,没有修士祝福的婚礼。

  这实在太先民了,我驻马而观。

  看看这景象,如此多鲜活的生命,如果真有死灵师的话,他会出现吗?

第68章 血婚场尸鬼来袭?

  绿地城附近,巨骨林边。

  山脉让农夫却步,郁郁葱葱的森林因此而幸免于难,没有遭到斧头与火焰的侵害。

  我看到远处的山峦间,有洞穴的黑点和聚落的飞烟,但是不像金牙城的矿井那样,塔楼、高墙、卫兵一样不少,估计是没发现这里有什么矿脉。

  想来,格林菲尔家族之所以只是有产骑士,他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可以被慷慨地封给一个底细不明,似乎忠诚于兰尼斯特的艾德瑞克希山,来当绿地城的邻居,原因大概也在此。

  或许这片森野要比北境好得多,不过,和流淌着金银的地城,满载着货物的港湾相比,这片巨骨林,在西境毫不起眼,不可能供得起能威胁兰尼斯特的家族,即便是数千年前,在先民时代就已经存在的格林菲尔,也不足为道。

  我眼前的村落屹立路边,朵朵茅屋邻近大树,外围是农田和小小的牧场,看起来朴实而美好。

  艾德瑞克希山,也就是我的尸鬼莫波,从小麦的背上翻身而下,金牙城的珍妮不禁发问:“这就是您的庄园?”

  “不是,”我的脸依旧隐藏在亚麻布和面甲之中,兜帽掩盖住了头发与耳朵,披风的尾巴因为路途多舛而有了破洞和裂口,“我不清楚,珍妮。”

  金牙城的修女五官算不上美丽,至少没有美到让她改变生活的地步,将初冬林中微风拂起的黄铜色发丝别到脑后,眨着淡蓝色双瞳的姑娘观察四周,“那,我们是要在这里休息?”

  “那里有一场婚礼,你不敢兴趣吗?”

  任何人都能听得到,或者看得到这一场喜事,本地乡民把宴场摆在了晒谷子的地方,不少人挤来挤去,粗糙而又欢快的音乐,还有汉子的歌声,当然是一场婚礼,又是一场婚礼。

  “鞋匠的女儿和放牛人的儿子,”我们身边传来一个老汉的声音,“姐妹,还有…士兵?”

  其口音正是最朴素,或者说最穷困的田间调子,提到带武器的我那瞬间,也是那种最单纯的戒备和惧怕。

  若是到了凯岩城、金牙城或者其他人口密集的矿场,这种老实的乡巴佬既会被信任,也会被取笑。

  他在说话,轱辘声也在身侧脆鸣,一辆牛车,满载酒香四溢的木桶和山羊、鲜肉。

  “这是宴会要用?”我问。

  “是的,”老头故意当自己没看到我的腰间双剑,“来嘛?享受佳肴,开怀畅饮,共同欢庆!”

  “可我听说这里命案屡发,有鬼祟的人在造孽?”我问起“兜帽王”莫甘的线索。

  “你是雇佣骑士,来找格林菲尔家的老爷卖剑的?要我说,人总会死,恶徒也一样,”老头不以为然,“可是生活要继续,男女要欢爱,新生儿将在冬季雪中的小屋里,暖烘烘地啼哭炉边。”

  这里或许之前下过一些雪,不过天气不算特别冷,比起河间要温暖一些,只是初冬,寒流惧怕高山形成的墙面,还没有太过放肆。

  所以,百姓看起来也更像是夏日之民,没被冬季的残酷给摧垮。

  “我忙,佳肴在车,你们快来嗷!”车轮没停,他从我们两人一马的身边,悠悠而过。

  “为什么我感觉,这里没有半点问题,值得兰尼斯特骄傲的幸福人民嘛。”我评论着,和珍妮一起走向会场。

  “小小花花,真漂亮,新娘子戴上,艳四方~”跑过的娃娃在歌唱,打着补丁的衣裳一看就不是出自富裕之家,不过脸色和个头又说明他们非常健康,这些小不点嬉笑或者嗔怒地相互追打,抢夺着布置之后剩下的花环,“这是我的!”

  “跳舞,跳舞!把你们的酒喝干,为谢莉和托马德起舞!”举杯的山羊胡男人高声欢呼,其他人鼓掌应和,一棵粗壮的橡树,给婚礼平添了几分旧神的味道,鲜花点缀着满溢出谷子的粮仓,新婚夫妇和宾客欢笑声声,远处是巨骨林的林间。

  真有放肆不羁,毫无克制的,期待复仇的死灵师?不像啊。

  就在这时。

  送出祝福的酒杯铮铮作响,佳酿洒出,雷鸣铁蹄擂动大地!祥和被打破,骑兵军的声音让尖叫四起,大家安静了下来。

  哎?我期待的东西到了?

  尸鬼?我猜测,死灵师,还是活人?!

  按理来说,绝境长城不倒,七国之内就不会有尸鬼!

  可是,死灵师是个例外,活人操纵的尸鬼,可以安然游荡在长城之南,我的尸鬼莫波,就是一个例子。

  不,是活人,我眺目而望,村庄中的男女抱头鼠窜,母亲把娃娃护在怀中,大家全都蹲了下来。

  来者身着锁甲和皮甲,人人都有长枪盾牌,骑在马上耀武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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