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433节

  是征粮兵?要知道,可不是什么征粮兵都和朱斯丁一样好说话的,清空谷仓,抢走马匹,搜刮金银,南北东西海内外皆是如此,就连我的洛恩王国也一样。

  不,我眯眼思索,不是,假如是兰尼斯特或者本地格林菲尔家族的征粮兵,至少得有纹章旗号。

  而眼前这些,乱七八糟,该是纹章图案的地方要么是刮花的,要么空荡一片。

  “秃鹫王有令!他喜欢娘们,喜欢初夜权,这里的新娘归了他!”

  秃鹫王是一个很有历史的名号,土匪和盗贼的君主,在坦格利安统治期间,曾经为祸赤红山脉和多恩,其党羽闻名北境之外的七国,乃是和著名的御林兄弟会一样,恶名昭彰的逆寇。

  “闹秃鹫”对领主和村民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有人说秃鹫王是在搞财产分配,吊死领主,将其金银丝帛与谷物牲畜分发给贫苦的领民,也有人说秃鹫王不分贵贱,均与洗劫,将乞丐和贵族统统杀光。

  照我之前在无旗兄弟会的经历来看,七国的绿林侠盗中,只怕两种人都有,毕竟强盗这个身份,并不能说明品格是否高尚。

  当下的这群又是怎样的呢?估计是后者。

  看看这个发话的人吧,一双朦胧的眼睛显然是喝了不少才会有,估计双眸所见的景象还有重影,磕磕绊绊。

  嘴里八成是烈酒的余味,他该万幸自己没有掉下马鞍。

  现在狂欢变成了另外一群人的狂欢,原先主人的哀恸,追赶的怒喊,哭泣和哀叹充斥了这场婚姻!

  “这有个带剑的!”一名靠近我的骑兵大喊。

  “干掉他!”醉鬼强盗立刻发令,

  “希望我没帮上太多倒忙?”我笑了,好小子,胆敢挑衅我!?“退后,珍妮。”

  双剑顷刻在手,金牙城的少女缩在我身后,“爵爷!你没盾牌!”

  盾牌?采花的小熊才用盾牌,真汉子都是两把剑,真娘们也一样。

  轰隆!

  马蹄已近!

  四个枪骑兵迂回而动,从四个方向向我靠近,他们配合默契,显然是一股老寇。

  尖端在阳光下发光,掠过蹲在地上的平民,骑用长枪夹在腋下,“野狗和秃鹫万岁!!!”

  伴着战呼,我看到了一口烂牙。

  一,对四,四个之外,还有至少十个骑手。

  我优势可真大!

第69章 林边村手,修一下就好

  杯子飞起,晶莹的琥珀色酒珠溅于半空,撞碎它们的,是杂色马,健硕的肌肉。

  蹄踏尘埃,彼等昂然欢笑,凌虐于此。

  餐桌翻倒,人们匍匐倒地,剑鞘和矛杆鞭打出的抽泣和尖叫弥漫全场,头戴花环的白裙新娘已经被人抓到手中,放在马背上踢腿挣扎。

  强盗永远是靠百姓的恐惧为生,在别人的头上拉屎撒尿。

  抓新娘是一个信号,老子想曰你就曰你,让你干嘛就干嘛,我是主人,你们是奴隶。

  叼得不行!

  想想也知道,在这些暴力的底层人,简单而有效的逻辑里,没什么比霸占男人和女人的生育自主权更能彰显自己的威望了。

  不过,我可没工夫陪他们作秀,或者在这一瞬间,去想什么行侠仗义,人家要杀我呢!

  “啊!!!”背后是金牙城的珍妮发出刺耳的尖叫,完全能吓死一百个士兵那种,珍妮呀珍妮,现在可不是惊慌失措的时候!“爵爷!”她声音在颤,她似乎想向我靠近,把臻首埋进我的怀里。

  “抱头,蹲下,别慌!”

  我吩咐一声,却没有移开眼睛,观察着的同时,在心里评估首当其冲朝我而来的这一位。

  其人双腿一夹马刺,胯下战马嘶鸣而来。

  快掣如风,奔袭似电!

  同时向我艾德瑞克爵士脸上戳来的,是骑手锋锐的枪尖!他甚至不用使力,光靠惯性就能贯穿莫波的尸鬼之躯。

  就这个距离来说,骑手提速不慢,马术优良,以前是偷马贼,或者逃兵?

  阳照西方,我盯着头盔下,满脸的胡须间,快速接近的红色的面皮和嚣然双眸,听到此人正在张狂宣称:

  “他的都是我的!”

  这是预定了我的死亡,向同伴宣告战利品的归属?铠甲和武器,可不是窘困的收获,相当不菲!

  这家伙的信心亦然很足,战马冲锋,单独的步兵哪能应付?步战骑士都不行,此势似不可挡!

  与此同时,狂音乍起,呼啸风中!

  不止是我面对的一人一骑,莫波的眼角有一道黑影,划过空穹,是标枪来了!奸诈的畜生,目标是我的马驹小麦!投得还挺准哪,这他妈是一般的土匪?!

  四骑围攻孤单影只的一个人,完全可以悠闲地将我放倒!

  前提是,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具尸鬼。

  右手舍剑,尸鬼巨大的力道扯开马缰!连带着马头一偏。

  在小麦的惊嘶声中,标枪划过其颈,几滴血珠,伤痕显然。

  老子的马!我不禁怒吼:“找死!?”

  尖音颤动,是骑手的骑枪到了!说时迟,那时快!奔来的冲击之骑恰到眼前,可惜

  可惜,假如换另外一个人,大概此刻只能束手待毙。

  可惜,我不是还在适应莫波躯体的那个莱雅拉。

  可惜我更不是,没去过瓦雷利亚之前,只有凡人头脑的莱雅拉!

  一手拉住缰绳,让马避开飞来投枪的同时,我的另一只手,已经斜举长剑,肘内舒展,扬起在半空,寒铁光闪!

  来吧!

  尸鬼的头一偏,马枪擦着尸鬼的肩部而过,击飞锁甲的铁环,在空中打旋。

  好一记凌厉的杀招,被我躲开了!

  那么我的还击呢?

  还击在他向我冲撞而来时,就已经开始!

  凡铁的刃口,哪是血肉可挡?

  反冲的力道,让莫波的左臂骨骼吱吱作响!

  他冲来的这一刻,我的左手剑已经挥出,就在马腿之前!

  咔擦!

  借着对方骑兵的冲锋之势,更有我蓄力带来的凶猛劲道!剑身无情冷酷,切入战马的腿关节,划开软骨和筋肉,撕断大腿骨和小腿骨之间的连接,马儿腿部动脉中的血飙射狂泄!

  咔擦!第二声!

  失了前蹄,还有后蹄。

  钢铁凌寒,正是北境的温度!割入战马的后腿,让冲锋的惯性,完成一切!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这一瞬间的碰撞,不但让刃锋破坏了冲击之骏的四足,也可以撕碎我的手!尸鬼莫波的肌肉难以承受这样的力量,左臂已然支持不住,巨大的力道狠狠挤压,肌肉,筋骨已经无法坚持!

  我干脆顺流应潮,不勉强抗衡,调整莫波的左边的臂膀

  咔擦!第三声,左手的肘部反折,结构似乎坏裂殆尽,不过,手掌和小臂没有受到太大的损伤。

  咔擦!第四声!

  战马冲锋的力道当然并不好卸去,紧接着,我的左肩关节也向正常人无法活动到的角度扬起。

  一臂,换一马。

  “唏律律律!”

  “啊!”

  痛吟之驹,背上是扑街之人。

  噗通!

  战马翻到在地,其右蹄盘旋空中,连带着一条肉筋无力地洒出血珠,其四肢已然分崩离析。

  砰!马上的骑手狠狠撞上泥土。

  铛啷,血染的长剑磕出两个缺口,莫波的左臂无力垂下。

  不过,我已经在用右手,瞬间接起骨头。

  五指摸上左肩,咔吧。

  手掌含住变形扭曲的肘部,一扭,咔吧!

  纵然肘部和肩部磨损严重,于活人而言,几乎无法动弹,不过

  尸鬼非人,不用依靠神经来控制肢干,这就是,神他妈的魔法。

  尘壤落定时,我再度执剑在手,他们目瞪口呆。

  不止是企图趁我被杀死掠抱修女,或者幻想我铁定会被枪骑兵杀死的土匪们停下了动作,呆若木鸡。

  还有参加婚礼的村民,以及金牙城的珍妮。

  全都吓傻了。

  “你…你刚才…”金牙城的珍妮在我身后颤颤而语。

  手被撞断,然后顺间接好,非常耸人听闻吗?

  咳,确实。

  “我做了任何一个骑士,都该做的事。”我果断扭曲地进行理解,就像是她在问我为什么要保护她和小麦。

  “你的手”这个呆呵呵的姑娘揪住不放地问。

  “拷打这么多个月,总会有点收获的,七神与我同在,珍妮。你知道,当时欺辱我的史坦尼斯,和他的党羽,全是拉赫洛的信徒,这是信仰与诸神的争斗,所以”

  这种景象,我也就只有归咎于七神啦。

  她没再说话,我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

  丫头的双眼瞪着我,娇憨得可以:你他妈在逗我?!

  好歹也是个修女好不好?敬业一点,表现出虔诚来,狂呼神迹啊!

  她悄然无息,咽了口唾沫。

  得,这妮子恐怕在职业道路上不会有什么建树了,一辈子都只能是一个普通修女。

  “草。””为首的人似乎酒终于醒了,他算是一名装甲骑兵,马上披挂这罩袍、金属片和皮革。

  不,我更正一下。

  这伙计翻身下马,抄起了盾牌和斧头,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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