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434节

  我的“奇迹”,让马匪士气大丧。

  “见他的异鬼了!集结,统统给我集结!”

  其他强盗勉强地朝他汇合,本来要攻击我的其他三骑也放弃了自己的意图。

  一个步兵直接面对冲锋的铁骑,还破解了攻势!

  一个人类,手断筋折,然后自己掰扯掰扯就合了起来,即便尘埃弥漫,也是有目共睹!

  太他妈吓人了。

  不过,强盗没有因此却步,什么鬼士气?

  这让我重新评估起,他们到底是不是我当初在北境时司空见惯的普通掠夺者。

  当下。

  剑见血,人匐身,此乃生死之搏,大家的脸色不再轻浮,开始认真。

第70章 林边村原来是你!

  婚礼当然已经完了。

  惊恐弥漫于村夫与村妇之间,孩童抽噎着流泪,像是看到异鬼要将他们抓走。

  迟疑则显露于十几张贼寇的五官上,就好像要对付的是一个塞外的巨人,或者长毛大象。盾牌和兵刃紧张地执在双手,“你是谁,”马匪奇特的步战头领发问,“你不是人类!”

  别逗了,神他妈谁都看得出我是尸鬼,那我蒙面遮头干嘛?

  乓!

  左右手两只剑身交击,火星一点,绽放半空。

  “我是艾德瑞克希山!西境的骑士,尔等的

  克星。”

  语气理所当然,不容置疑。

  对面的人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别管这里的事,离开西境,我们互不相干。”

  嗯?我一头雾水,不是离开这个村子,是离开西境?为什么?

  没等我回应,他开始低语下令,我听不到声音,却可以解读他的嘴唇:

  “马上的,杀了他的马,朝他的女人下手,其他人,用长矛,别用剑和斧头,这个家伙很邪门。”

  就目前来说,应对很得当。

  不提杀马让我跑不了,追不上,捉女人或许会让我分心,这类常用的手段。

  枪矛,万用的无赖武器,胜过一切短兵,长矛穿刺,可以限制我的行动,哪怕我视伤口如无物,身躯裹挟着插进身子里的矛杆,重心必然会不稳,从而在行动时,露出破绽。

  这帮人不一般,这些货色绝对不是普通的强盗!他们是谁,佣兵?哪家领主在和绿地城对着干?西境的外敌?从口音上看绝对不是本地人。

  不,不了(liao)。

  谷地那帮卫士和高山氏族,绝对没这种经验和冷酷的计算,我眼前这类人,经过的战场,不会比最精锐的老兵少多少。

  嗯…怎么破局呢…

  我突然一转,披风扬起,反身就掷出右手的长剑!

  噗!

  “啊!”

  直没入柄,剑柄无情地紧贴此人的背脊!那个刚刚朝我冲锋的马贼,被我一剑掷去,透胸投死!

  自从在奔流城那夜潜入时,匕首失准,砸上了床头之后,我认真地练过投掷,长剑的结构,可不适合这么用,一招见效,我的水平显然见长。

  至于我能发现试图悄然脱身的他?简单得很,我现在可不是凡人。

  懒得拿回长剑,我抽出匕首,仗着尸鬼的臂力,把重心其实并不适合的长剑,当做侧剑使。

  一手匕首,一手侧剑,这是前世的地球上载于史册的博洛尼亚剑术,决斗之技,在这个世界,则是布拉佛斯一些剑客的拿手好戏。

  我的本体进展不错,在无聊的案牍和社交中大大地推进了和秘之城的关系。

  所以,那座名城里的剑客,关于笼手剑和侧剑的用法,闻名世界的水之舞,我也学了不少。如今的莱雅拉,如今在莱雅拉操纵之下的尸鬼莫波,眼神毒辣,身姿灵活,动作迅猛快捷,远超常人。

  从谷地到河间,从河间到西境,追杀,暗杀,潜入,决斗。现在,我已经适应了我的脑子,那个经历过心脏树锤炼,见识过超常景象的大脑,没有疯魔,而是更加超凡。

  来吧,魍魉魑魅,让我见识见识,看看你们能撑几回合。

  “所以,你不理会秃鹫王的规矩,流浪汉,你要和我们计较个高低?!”他们散开靠近,要利用我视野和动作的局限,来寻找机会。

  “爵爷!”

  在金牙城的珍妮小声的惊呼中

  “土匪的规矩?”

  我甩弄匕首,掂量着剑柄,一边走近,一边嘲笑,“往火堆撒尿,朝帐篷拉屎,天黑的时候瞎嚷嚷?”

  全是绿林匪类的营地里,最让人厌恶的犯忌。

  想什么破局,用不着顾忌这种小打小闹了,敌人在前,抄剑而上,砍掉他们的脑袋!

  “吼!!!”发出一声威力无比的咆哮,头领大步前进,朝我冲了过来,“万岁,秃鹫王!”

  皮靴踏地,马蹄声同时响起!矛尖闪亮,头盔跃动,这些恶匪凶徒,鼠辈人渣!他们!

  跑了一半。

  真的,确实是的,突如其来,防不胜防,掉头就跑,我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嗯…我高估了他们的士气,估计对面的首领也是如此,错觉。

  没有期期艾艾地临战退缩,刚才分明一派英勇的模样!可是等有人朝我冲来时,八个骑马的,掉头掉得毫不犹豫,没有半点迟疑地,向反方向无人的村外旷野发起冲刺!看来我刚才把手臂接好的那一幕,还是吓人哈,直接就扔下伙伴跑路了,这算是

  哎对!还有傻愣愣继续照我冲来的,还有傻瓜帮忙殿后?!

  咻!

  一把斧头飞来,砍到了下马头领的那匹马身上。

  卧槽!还把人后路断了!有必要吗?!你们不是同伴吗?他不是你们老大吗?!那么怕我吗!?

  “畜生!!!青绿之地的人渣!”气急败坏的头儿转首怒骂,可是并未因此退缩,坚决地向我扑来!“都怪你,混账!白痴!长蛆的烂比!”

  这口音…

  这口音!

  我的心一沉,想到了什么。

  敏捷,狡诈,狠毒,还有那口让人熟悉得冷笑的,一怒之下暴露的口音。

  这家伙的身份,呼之欲出

  我一个偏身,剑与匕首划动,避开他的带盾冲刺!

  “这可算深入内陆,铁民!”他失去重心,我得势不饶,刃尖刺出,“你的尸体,连流水宫殿的边都摸不到!”

  乒!

  他咬牙切齿,“青绿之地,旱鸭子!”

  说来奇怪,骑马的铁民,可要比步战的多斯拉克人稀罕得多,他们更应该习惯高唱战歌,迎接敌人的长剑与利斧,无惧暴雨般的箭矢!

  为战而生,为掠而死,满怀喜悦,一付铁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响马!

  假如说,我眼前这个,是个落单的还好解释,毕竟,刚才的枪骑兵,显然不会是不善骑马的铁民,大杂烩强盗窝,在七国,根本不新鲜。

  可是

  他赶上了我长剑的速度,硬拼一记,后退三尺。

  来了!

  当!

  我的匕首,拦住了他盾牌背后的第二把斧头,阴险!

  这技法,我和阿莎葛雷乔伊那儿练习时,见过无数次,以及,能和我的尸鬼过上两招,这家伙身体素质和技术都不错!

  加上之前的推断,我已经心知其来路。

  普通的铁民?呵呵。

  一口叫破!

  “你不是强盗,”我的声音冷酷极了!“你是战士,铁群岛的贵族!”

  铁群岛,不是一般的平民流匪,没了船和归属的落单铁种佣兵。

  是攸伦,攸伦葛雷乔伊!派来的。

  否则会有铁群岛的贵族在这当土匪!?

  果不其然,我在布局,攸伦和丹妮,他们也在布局。

  攸伦在西境有什么计划,有什么棋子,他想要制造什么麻烦,对这片山水做什么?!

  抓活的!

  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抓活的,一定要抓活的。

  “打家劫舍,金子和荣耀,付铁钱?”我撩拨着猛然一个匕首抛向背后,射翻一个朝珍妮跑过去的汉子。

  “去死!”他厉声喝道,声音近在耳边!

  偷袭!?

  邦!

  我匕首架住斧头,没有硬抗,他下意识地靠近了尸鬼莫波的脸,我一个头槌!

  碰!

  还有别人,匕首在手,一道寒光,又是一个家伙毙命当场。

  明明有胜算,一个逃兵却带起了另外一个逃兵,这波强盗,已经跑光了!

  尘埃落地,众敌要么殒命于此,要么慌忙逃走,只有新旧诸神俯瞰着我,孑然而立,站在被毁掉的婚礼中央。

  “你已”

  “葛雷乔伊,”他晕在地上,蹭着地后退,没有去拿被丢在一边的斧头,也没有拔出匕首继续困兽犹斗。

  “大王,万岁!!!”

  噗!鲜血喷出嘴中,这个男人仰面而倒!

  哈?有必要吗?你是个贵族哎,赎金呢?待遇呢?最少最少还能有黑衣,这是干嘛?攸伦是你爹啊!?

  就这样,一个身手不凡的铁种贵族,一个明明该带领一支舰队出征四海,劫掠四方的霸主,死在了我面前!憋屈而果断,半点挣扎都没有!?

  怎么回事,攸伦安插了贵族在这?还死得那么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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